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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论文
互联网金融(IOF)是指相关传统的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与平台推出的一系列有关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服务。
[1]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财务风险分析
但随着互联网金融尤其是其代表模式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快速发展,其也存在很大的财务风险,不仅对社会产生了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还使得金融的监管体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基于此,本文先从互联网金融行业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入手,着重对P2P行业进行探讨,并对P2P行业老牌公司红岭创投的业务构成、发展趋势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期对了解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的运营及风险应对有所帮助。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国内互联网金融从2005年以前的由相关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线上进行简单的所需业务操作,到2005年至2013年互联网金融代表模式第三方支付异军突起,再從2013年至今互联网与金融在更深层次方面的紧密联系与合作。
短短十几年互联网金融从最简单容易的相关业务操作,不断突破,不断创新,现在主要以P2P行业等为代表的多元化方式发展。
1.P2P行业发展现状
在互联网金融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许多互联网商业巨头又纷纷把焦点放在了P2P行业上。
该行业主要是为个人或企业提供一个资金融通的网络平台,以解决企业或个人的资金需求,而平台则在交易双方达成协议时,从中收取手续费。
虽然国内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公司早在2007年就已经设立,但在其后P2P行业发展得十分缓慢,2010年后国内创办的P2P网络借贷公司仅仅只有10家。
不过随后在2013年P2P行业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相比较前一年增加了600家。
中国P2P网络借贷行业自2009年开始发展以来,至2014年总体交易规模已经突破1000亿元,增长速率虽然放缓,但是仍以一倍的速度进行增长,使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2.P2P行业存在的问题
在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的相关问题也一一的显示出来。
从最初的国内无人监管行业发展,进入行业门槛低以及没有相关法律准则约束,到现在国家不断加强相关公司的监管,健全相关的制度。
同时中小平台纷纷遭遇投资人的挤兑最终导致破产,问题事件屡次发生,有关平台的数量也在逐年上升。
从2012年开始,存在问题的P2P网络借贷公司数量开始暴增,2015年更是增长至896家,说明整个行业正处于不小的风险之中。
以P2P行业等为代表的主要表现形式的互联网金融正处于迅速崛起的阶段。
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其所包含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不可估量,且其特有的优势:成本较低、方便、快捷更是弥补了传统金融行业上的不足。
但是与此同时,伴随着快速发展而来的财务风险也同样让人不容忽视。
二、红岭创投公司的基本介绍与财务风险
1.红岭创投公司的基本介绍
2009年成立的红岭创投公司,当仁不让的成为了P2P行业的老牌公司。
因此红岭创投公司在某些方面也间接地反映了整个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一些现象与问题。
红岭创投公司主要利用线上线下相互合作的方式,为资金的需求者和提供者搭建一个平台,提供所需网络信息匹配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最初的缓慢发展,到2013年度当年成交量达到19.53亿元,2015公司迎来了爆炸式增长,即将突破1000亿大关,让人为之眼前一亮。
2.红岭创投公司存在的财务风险
当然,作为P2P行业“元老”的红岭创投公司在行业内占有一席之地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财务风险问题。
(1)资本风险。
“本金垫付”是指对资金的提供者的资金提供一定的保证,坏账一旦发生,由红岭创投公司或者其相关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先进行赔付,从而将债权实现转移。
但其作为红岭创投公司的一大特色却给公司带来了不小的风波。
2014年红岭创投公司主页刊登的一纸公告披露了其发放给4家纸张贸易商的“一亿”借款面对着极大的坏账风险。
热衷于大额借款,却无力承担因借款人违约而产生的相应的投资人的赔偿,以及集中借款程度高,都显示着红岭创投公司面对着很大的资本风险。
(2)资产质量风险。
造成红岭创投公司陷入“亿元坏账风波”的原因是作为资金需求者的4家纸张贸易公司涉嫌与相关的仓库物流联手进行诈骗,这反映了红岭创投公司没有做好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求者的相关调查审核工作,使其存在着一定的资产质量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红岭创投公司在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的模式与银行十分相近,更偏向于大单模式,因此其风险较高。
一旦大规模出现坏账风险,公司很有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准备金而导致预期提现或提现困难等状况,引起资金提供者大规模撤资,从而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最终倒闭。
从红岭创投公司不断提高准备金来预防这种风险的发生,可以说明公司濒临着不小的流动性风险。
(4)盈利性风险。
周世平作为红岭创投公司的董事长曾经提及:“红岭创投公司内部的管理费用空间不大,收取资金需求者的年化收益率从最高的24%到最低的15%,再将其中的12%给予资金的提供者,最后再扣除2%的坏账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平台最终获得的利润非常小”。
可以说,已经成立七年之久的P2P网络借贷公司“元老”红岭创投公司如今仍在面临着盈利性风险。
作为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的新型公司,红岭创投公司还是存在着较多的财务风险,且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并且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定进行监督和防范,从而使得风险的发生存在着很大的可能性。
三、P2P行业行业分析
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延伸的速度非常快,短短几年已经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充斥着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
作为P2P行业“元老”,极具代表性的红岭创投公司为例,对其近期的发展规模以及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分析发现,红岭创投公司虽然发展势头较猛,但是其发生四种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由此可见,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后,仍有不少的风险存在,提醒着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防范建议
互联网金融竞争日益激烈,想要始终保持竞争力并取得长远稳定的发展,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防范。
1.相关资本风险防范措施
P2P网络借贷公司对资金的提供者提供一定的担保,将其相应的财务风险转移到自身,与此同时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
然而由于资金的提供者更倾向于能为自己提供担保的投资平台,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也渐渐默认了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但是同时却没有重视相关风险准备金的准备,使得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极易发生资本风险。
因此,P2P网络借贷公司需要保证资本充足率,将充分的风险准备金放入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进行管理。
2.相关资产质量风险防范措施
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公司所持有项目要素检查的不全面、不充分,都有可能會导致其公司因资金的提供者或需求者其中一方或双方的欺诈和诓骗发生资产质量风险。
因此,P2P网络借贷公司应当强化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严格审核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求者的真实状况,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
3.相关流动性风险防范措施
资金的不流动往往比资金的缺乏导致的后果更为严重,而P2P网络借贷公司通常采用的大单模式更是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了一个篮子里”,一旦发生坏账,公司将会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进行补救和融通,无疑大大的增加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因此,P2P网络借贷公司相比较大单模式更应将重心放在相对应的小单模式上,将资金进行分流,并保证公司内部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4.相关盈利性风险防范措施
在刚刚起步的初期,P2P网络借贷公司很少能够做到大量的盈利,大多数还是处于微利状态,甚至有很多公司还发生了“入不敷出”的情况。
因此,在微乎其微的盈利状态下,P2P网络借贷公司应当重新考虑公司用于其他方面的资金数额,尽量减少公司的推广费用,降低收益率,减少相关福利费用。
当然行业、公司内部也需要相互监督,严于律己;建立完善公司相关的风险预防机制,从而将财务风险及早的扼杀在摇篮里。
[2]网上银行金融风险控制的探讨
1 互联网金融特点
1.1 交易成本低、效率高
在互联网金融中,资金交易各方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自行完成筛选、匹配和交易,运营成本较低,消费者通过对比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提高了业务透明度和用户满意度。
由于通过计算机进行处理交易信息,业务操作完全标准化,消费者不需排队,业务办理速度快、客户体验好。
1.2 覆盖广、发展快
消费者突破了时间和地域限制,在互联网上可以找到自己需要的金融产品,服务更直接,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
1.3 机制灵活
互联网企业运作机制灵活,决策依据更贴近实际,受管理制度、传统理念影响较小,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采取集体决策,使决策过程更为理性。
1.4 延迟支付
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在消费者交易过程中代为保管货款,充当中间人角色,通过系统实现买家在收到并查验货物后再将货款支付给卖家,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潜在欺诈风险。
2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增加了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监管部门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步伐,对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的合法性无法准确定义,由于没有明确的信息安全监管条例,无法将用户信息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互联网金融交易方式的虚拟化、边界模糊化,突破了时间和地域限制,监管机构间配合不力,不能共享信息,范围不清,极易造成监管漏洞和重复监管,不利于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2.2 系统风险
互联网金融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系统缺陷、开放式系统、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的不完善、TCP/IP协议的安全性问题、计算机病毒、黑客的攻击都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风险,软硬件系统受制于国外企业,极易造成金融系统紊乱,影响国家金融系统稳定。
2.3 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通过网络fas,这使得对交易者的身份、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身份确认、信用评价的信息不对称增大了信用风险。
当互联网金融支付系统发生问题时,社会公众对是否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交易产生疑虑。
2.4 法律风险
目前金融法制体系已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造成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应尽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明确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3 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3.1 健全法律法规
与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相比,我国法律法规建设步伐明显较慢,因此为了更好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必须要制定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规。
一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必须要全面、详细,明确指出不同互联网金融组织形式,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规范,同时明确进退机制。
另一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规还应囊括有互联网金融方方面面的金融环节,并能够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控,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责令其进行有效整改。
除此之外,还应健全互联网金融保密性相关法律,对用户个人隐私及资料信息进行保护。
3.2 加强监管力度
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不明晰,导致其始终游离于监管的边缘。
因此,必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的问题。
由于网贷平台P2P具有跨地域的特点,所以,需要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共同主体进行监管,商务、信息及金融等部门要给予互联网金融监管辅助帮助共同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其次要制定详细金融监管方案,并综合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进行信息技术分析。
最后要积极借鉴国际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策略。
3.3 推动行业自律
国内目前已成立相关行业协会,即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能够对市场金融行为予以制约。
为了进一步减少互联网金融風险,首先我国可以借助现有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增加该协会与金融协会及互联网协会之间的合作,以此来确保金融行业共同利益得到维护;其次,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业自律制度,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出较为统一的标准;然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应多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和技术资源共享,提升行业综合风险防范能力;最后,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培养,为风险的防范和监管提供人才支持。
3.4 加快发展网上银行技术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关,我国网上银行的整体发展水平明显落后,信息化程度也很低,为使我国网上银行尽快适应网络经济发展,务必要加大网上银行建设中的投人,尤其是注重计算机网络建设。
为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在网上银行信息网络建设之初就要使用高标准要求,在建设中减少重复发开,避免低水平开发,减少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其次,不断促进网络加密技术发展。
近些年,以美国为首的诸多国家都开始了加密软件的研究,并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为此,我国也要主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加密技术,以促进我国网络加密技术发展。
最后,我国银行更要重视网上银行的技术保证,不断推进数据库更新与发展,构建大型网上数据库,即便网上银行系统遭受非法侵害,致使软硬件出现故障、相关数据丢失也能够及时恢复,同时,还要提升计算机核心技术,增强关键设备抵御非法侵害的能力。
总而言之,网上银行是信息时代新型产物,也是众多银行开始抢占市场先机,提升市场地位,增强自身实力的重要方式,更是未来银行的发展趋势。
网上银行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人们对银行的印象,银行也因此转变了管理模式,网上银行可谓是银行业的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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