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

处罚的决定

时间:2023-04-12 11:59:02 决定 我要投稿

处罚的决定15篇

处罚的决定1

  被处罚人: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所在单位及职务:

  违法事实及证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不力,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不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五款 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郴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章)

  xxx年 10 月31 日

处罚的决定2

  _________罚[ ] 号

  当事人: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为已违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___________ 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或 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处罚的决定3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黄建霞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唐丽云发生争执,唐丽云对黄建霞骂出脏话,黄建霞就动手打了唐丽云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肖国民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胡秋莲发生争执,肖国民动手将胡秋莲当场打晕,造成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礼貌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刻不准打架斗殴,肖国民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供销科黄建霞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扣企管科唐丽云四月份岗位工资50元,罚职责部门供销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肖国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胡秋莲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肖国民承担;罚职责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XX公司

  时间

处罚的决定4

  ××年×月,本局被确定为先行开展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工作试点单位之一,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本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试点工作已初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深入调研。

  试点一开始,本局随即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则抓具体落实,不论是深入各办案单位调研,还是讨论可行性方案,甚至讨论修缮范文都至始至终参与其中。领导的重视对执法人员思想的统一起了关键的作用。同时,通过召开办案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员座谈会,深入了解基层办案人员的思想状况及执法现状,探讨对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的重点和难点,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多方培训,统一规范。

  在试点的第一阶段,本局采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除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外,本局还组织集体培训,邀请人民法院的专家讲解行政法律文书在程序内容、证据的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和约束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邀请上级法规处领导阐述实施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依据和作用,并结合实例对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进行实务指导。同时,在分局局域网开辟专栏,登录司法文书及相关部门或兄弟单位的处罚决定书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供执法人员学习、借鉴和讨论。分局法规科则根据本局《推行说理性处罚决定书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说理性处罚决定书范文起草、修改中发现的问题,对执法人员进行如何制作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培训,统一规范。各办案单位也分别采用集中培训、分组讨论的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动员、培训。通过动员、学习、培训,执法人员不仅在思想上对推行说理性处罚决定书试点工作有了高度理解和重视,在理论和实际操作上对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把握。

  三、上下互动,推出范本。

  为进一步规范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制作,统一文书格式,本局根据各个办案单位上年度办结案件的类型、质量情况以及现有办案人员、法制员的素质状况,将10多种常见案件类型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办案单位重点突破任务。自下而上,由各办案单位根据自己对说理性的理解,结合自身办案实践,集体讨论完成各自的说理性处罚决定书范文。分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部分法制员对上报的17篇范文初稿逐一进行讨论、修改,筛选其中的14篇提请上级法规处、人民法院行政厅领导、专家阅正。上级法规处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对范文逐一进行了点评。分局试点领导小组再次讨论达成一致,由分局法规科进行最后修缮。通过上下互动,共同努力,推出了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传销、商业贿赂、虚假出资、经销不合格产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违法经营等10种不同案件类型的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示范文本,并通过局域网向各办案单位进行推广。

  四、抓好结合,不断完善。

  在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过程中,我们着力树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要求各办案单位抓好3个结合:一是与人性化执法相结合,在执法中加强普法教育和行政指导,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二是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关注处罚后的违法行为是否改正、停止。三是与规范执法相结合,通过案件回访,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提升执法满意度。此外,在推行范本的过程中不断探讨、不断完善,每月总结推行中的经验与不足,分局法规科、经检大队随时进行个案指导。

  五、加强监督,提高质量。

  本局以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首先,我们对案件核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对处罚决定书说理性的核评。案件核审、案件质量检查评比均采用双表核评制,原《案件质量核评表》的核评分占70%,《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核评表》的核评分占30%。其次,我们把说理性处罚决定书的推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并通过模拟办案、优秀范文评选等方式,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

处罚的决定5

  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支队两个大队和综合科的业务分工,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稽查大队在路检路查中,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各稽查大队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将当事人,并必须填写统一编号的《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交给当事人,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告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各稽查大队在做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要将《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副本送交支队综合科备案。四、安规定当场不应进行处罚,事后无法进行处罚,可以进行当场处罚。

  五、各稽查大队在当场不能做出行政处罚的,必须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收集,并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支队综合科。

  六、支队综合科各大队在当场不能做出行政处罚的,将核实的后果,以及大队所作出《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11报送支队长或交通行政处罚审批委员会。七、经支队领导或交通行政处罚审批委员会批准的行政处罚由综合科执行行政处罚,处罚前制作《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八、综合科在行政处罚时必须告知当事人所应享有的一切合法权利。

  九、综合科在处罚后应将处罚结果及时反馈给做出处罚意见的稽查大队。

  十、对于暂扣证照的.要认清违法事实,当场不能进行处罚的各稽查大队,将制作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将制作的《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和所扣的证照,以及处理意见送交综合科。

  十一、对大队行政处罚所提出的的处理意见,符合法规的,综合科将执行行政处罚,不符合法规的,提出意见后交由支队或行政处罚审批委员会核实后执行处罚,并有综合科及时处理意见反馈给大队。

处罚的决定6

  因近期我公司车间生产的产品,废品比率比较高,严重影响我公司产品总的合格率,极大的增加了公司成本,大大降低了公司的利润。

  原因主要是车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职责心不够,质量意识大大缺乏,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决定给予车间罚款300元,以示警戒。

  期望所有员工要认真工作,个性是要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职责心,工厂有了利润,我们才会有好的`生活,若再出现此类事件,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部门名

  日期

处罚的决定7

  刘xx,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xxxx年x月至xx年x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xx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xx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xx年x月x日止。

  xx市xx公司人力资源部

  xx年x月x日

处罚的'决定8

  3月16日,X X车间员工X X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 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

  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动

  离职处理。

  3、 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

  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 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

  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xxxxxx电子

  生产部

处罚的决定9

  当事人:王xx,男,汉族

  身份证号:3422xx199011136610

  字号名称:xx市xx区xx烟酒商店

  注册号:340103xx351303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场所:xx市xx区金都华庭三期18#号楼10室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及方式:卷烟、预包装食品、百货、水果、蔬菜、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办公用品、蔬菜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当事人称,20xx年4月27日,从上门推销者手中以50元/瓶的价格购进古井贡献礼版年份原浆酒6瓶,标价80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尚未销售;以100元/瓶的价格购进古井贡5年年份原浆酒8瓶,标价110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尚未销售;交易过程无任何票据。

  20xx年5月6日,xx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1份《xx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报告书》,该报告书中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古井贡系列年份原浆酒的鉴定结论为:“经对此送检样品进行检验,认定此样品属假冒我公司已注册的古井贡牌年份原浆酒”。

  本局认为,xx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古井贡”的商标专用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经xx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白酒,属假冒xx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已注册的“古井贡”牌白酒。其行为,既侵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利益,也损害了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规定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项“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的规定,按照涉案商品的标价计算,当事人的非法经营额计1360元。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并参照《xx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参照执行标准》第六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三)项“1.销售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1)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1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侵权的古井贡献礼版年份原浆酒6瓶、古井贡5年年份原浆酒8瓶。

  2、罚款20xx元。

  20xx年xx月xx日

处罚的决定10

  由于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及大区总监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跨区销售到其他区域,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公司和客户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以后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一致决定:对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xx元人民币处罚、大区总监xx元人民币处罚以示警告,将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资扣除。

  特此通知!

xx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处罚的.决定11

  被处罚人:雷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310241991090xxxx,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人。

  因你于20xx年1月10日在xx县xx村未取得燃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非法倒灌燃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涉嫌具有违规从事燃气经营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处罚。

  你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并将罚款缴至银行(收款单位: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码:20401)帐号:000163xx开户行:工行xx支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田县人民政府或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新田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x年x月x日

处罚的决定12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社全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同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今年春季,综合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经理xx在办理xx牧业有限公司执照年审工作时,由于疏忽造成延期,被工商部门处罚,考虑到当时合作社并没有明文规定该项工作为其所管,事后,xx主动请求处罚并提交工作检讨,合作社综合考虑决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二、肉鸡放养部经理xx在今秋具体的放养活动中对出现的基础质量问题未能客观分析和及时上报并作出有效处理,给合作社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另在对xx市场的.具体业务过程中,质量意识淡薄,客户把关不严,政策宣讲不力,甚至造成xx的跑鸡现象发生,鉴于事后认错态度良好,两项错误合二为一处以1500元罚款。

  特此通报

xx专业合作社

  20xx年11月14日

处罚的决定13

  当事人:xxxxx牛肉面馆地址:xxxxxxx镇街道联系电话:xxxxxxxx负责人:xxxxx性别:男职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本机关于20xx年12月22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xx〕233号;20xx年12月26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xx〕233号;20xx年1月5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xx〕233号,对你(单位)作出了

  1、没收胡椒粉等2种超过保质期食品2包;

  2、罚款20xx.00元的行政处罚。 20xx年3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一款之规定,渭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监督股对《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xx〕233号进行了审查,发现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法律条款适用不当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撤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的《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xx〕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xx〕233号。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履行相关执法程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6日

处罚的决定14

  由于xxxx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及大区总监xx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跨区销售到其他区域,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公司和客户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以后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一致决定:对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xx1000元人民币处罚、大区总监xx500元人民币处罚以示警告,将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资扣除。

  特此通知!

  xxxx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处罚的决定15

  11月19日下午,三楼车间员工梁xx对韦xx人身攻击。据查,11月18日加班期间,因工作双方发生争执并带口语(脏话),导致两人关系不和。11月19日下午梁xx多次叫韦xx,韦xx未回应,于是梁xx将一块电子板扔向韦xx,并将凳子举起并抓起韦xx的衣领,随后放了下来。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厂纪厂规,鉴于经教育后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激给公司及同事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并保证不再发生,认错态度良好,且未产生严重后果。厂务部一致决定如下:1.对同事过激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响了公司的运作及同事之间的团结,处以记大过处分(罚款100元)。2.梁xx将电子板扔向同事,损坏公司财物,将以该板造价的三倍处罚。3.俩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导火线,因此韦xx也有责任,予以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团结友爱,多点理解与包容,遇事冷静处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广州xxx有限公司厂务部

  20xx.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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