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关于处理意见请示范本
处理意见请示,是常用的一种行政公文。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关于处理意见请示范本,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篇一
市财政局:
根据20XX年4月12日至7月16日市审计局对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富国同志自20XX年7月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对我局财务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客观地指出我局系统财务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并就我局财务状况做出了《兰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兰审经责报〔20XX〕60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审计决定书》(兰审经责决〔20XX〕35号)。现将整改相关问题上报,请财政审核批示。
一、拆迁账户垫付建设款项问题
兰州体育公园二期工程经20XX年4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当年9月正式动工,20XX年7月5日全面竣工。
自该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在市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市财政当年拨付专项款200万元(市财政原计划安排资金750万元),后续资金一直未安排落实。为进一步推动该项目按期完工,我局利用原红山根体育场土地出让金先期垫付工程款7394617.81元。其中体育公园垫付5669517.81元,市体校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1725100元。应长期挂暂存款,无法收回,我局意见将账户挂暂存款作为支付处理。
二、亚高原训练基地账户收回上缴结余资金问题
亚高原训练基地已经20XX年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划定点于榆中县城关镇峡口村,建设亚高原训练基地占地502市亩,总投资2.3亿元。截止20XX年,该项目已通过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和设计等工作。项目已投资3800万元,垫付体育公园建设1072669.31元,市体校暂借1500000元,结余7628069.12元。一切手续已办理完毕等待开工,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开工建设。
根据20XX年7月兰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纪要(第二次)明确收回亚高原训练基地用地。榆中县人民政府、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我局于榆中县人民政府、兰州市国土资源局20XX年9月30日签订解除协议。我局意见将原亚高原训练基地账户结余资金、亚高原训练基地前期投资返还资金上缴财政开设账户由财政监管,做为发展体育事业经费。
兰州市体育局
20XX年3月5日
篇二
公司领导:
经与——(部门)工作人员核实,***于20XX年*月*日至*日连续*日未至——(部门)报到,此情况已属旷工*日。根据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每月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薪酬并视为自动离职。具体处理办法,请领导批示!
人力资源部
20XX年*月*日
篇三
市纪委:
经查邵晓军同志20XX年6月30日和妻子林海燕生下一胎男孩,属非农户,已领取准生证,但是在20XX年3月12日邵晓军与妻子林海燕在没有准生证的情况下,在婺源县人民医院生下第二胎女孩。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经20XX年12月15日新岗山镇党委会讨论决定,建议给予邵晓军同志开除党籍处分。
当否,请审批。
XX
20XX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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