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最快今年上半年,备受关注的我省高考改革方案将公布。同时,今年我省将在部分地区开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试点工作。
考试招生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的“牛鼻子”,是人才培养的“指挥棒”。按国家高考改革的总体思路,高校招生录取将不再只看高考成绩,还将平时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其中。
省教育厅负责人昨透露,去年我省研究制定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综合素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
根据国家的方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须走5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综合素质评价要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今年,省教育厅将改版升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工作平台,今年春季开学后在宜昌、荆门、仙桃、潜江等4个市的高中学校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今年秋季学期在全省铺开。
我省今年还将选取部分地区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据悉,我省今年将制定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
“今年我省将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的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省教育厅负责人昨说。据悉,按国家统一要求,我省最迟在2020年迎来“新高考”,2017级高一新生有望成为首批“试水者”。
背景
2014年9月,我国正式发布《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两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14年12月16日,教育部又公布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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