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新高考改革的重大举措,去年由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首次实施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将从这两所高校扩展到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以及上海大学,总计九所高校。据悉,九校今年的综合评价录取方案已通过教育部审批,将于近日公布。
据业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为止,九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方案,并没有体现太大的差别,仅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异。
不同于以往高校5%的自主招生试点,综合评价试点旨在探索2017年全面推进新高考后,高校如何具体落实“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全新录取制度,尤其是高校在招生时如何兼顾公平性与科学性,既看分又看人,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人才选拔的过程。简言之,这一去年首次在复旦和上海交大推出的试点,是为今后针对所有高校的招生探路,而非针对少数名校。
根据复旦和上海交大去年发布的综合评价试点方案,高考成绩不再是唯一的录取标准,而是采用“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学业考成绩”方式录取。具体而言,在高考出分后,两校依据高考成绩分文、理、医科,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参照近年来在沪录取考生文、理、医科比例确定)的1.5倍给予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后,依据高考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合成综合成绩(总分),最终依据综合成绩(总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015年共有542名考生被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659名考生被上海交大综合评价录取。也就是说,两校综合评价录取人数达1201人。而今年扩大至九校,是为了鼓励高校探索如何通过综合评价,将学校人才选拔的特色和需求融入30%的学校考核的内容之中,为未来高校探索特色化办学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