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上调山东
2016年山东省上调养老金标准【1】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3号),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青岛市将按照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并将于近期发布。
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省550余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和对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
调整对象
此次调整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如何调整
国家确定,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
这能够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好贴心!
具体办法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 定额调整
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 挂钩调整
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5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
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15年及以下设一档,月增加额为25元,15年以上每5年设一档,月增加额相应提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 适当倾斜
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还要补齐
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
比如,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
哦明白啦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请放心
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从2016年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16年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2】
25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提出包括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推进同工同酬和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多项举措,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
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
根据这份文件,山东省提出的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措施包括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适时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健全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通过发展二、三产业、转移就业、集体产权改革等措施,增加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
山东还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规范奖励性、改革性补贴等,逐步提高基层工资待遇水平,增强消费能力。
继续推进同工同酬分配办法
山东省将继续推进同工同酬。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人员,按照同工同酬分配原则和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人员与本单位同性质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如本单位无同性质劳动者的,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到同工同酬。
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打破身份界限,与本企业同岗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
山东将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持《就业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吸纳相关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提高重点就业群体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养老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2005年开始至2015年,尽管中国政府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由于受养老金水平差异较大、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影响,社会各界并不“领情”,相反,却是对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不满和质疑。
养老金占工资比例连降九年,已跌破国际警戒线。
2015年6月29日,中国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
[2]伴随着养老改革的扎实推进,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应时出台。
8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由国务院近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史上的一项大事和重大突破,标志着数以万亿元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望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