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养老金发放时间表【1】
15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5]17号文件》精神,长春市积极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为全市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已经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
4月25日前市社保局将集中进行与养老金上调有关的计算机程序调整、测试、审核等相关工作,在此期间暂停办理新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业务,4月25日左右调整后的4月份养老金将与1-3月补发的调待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
2016年长春市退休金补发时间表【2】
从长春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量已经接近200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近55万人,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就发放养老金59亿元。
当前,社会保险作为企业改革的减震器、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已经成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部分,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的情况也始终是参保人员与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近日,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市社保局。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通过具体事例为参保人员算了算养老保险这笔账。
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我市从1995年7月开始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畴,从此,个体参保人员成为养老保险的重要参保主体。
以1995年7月以个体身份参保的男性为例,设定其缴费年限为15年,2015年6月达到退休年龄并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分别按照社平工资的100%、80%、60%缴费的话,15年累计缴费总额分别为38680.5元、30944.4元、23208.3元;2015年核定月平均养老金分别为490元、 440元、370元;经过连续几年的养老金上调后,该参保人员目前领取的待遇总额,均已超过了当年的缴费总额。
如果以后年度国家依然按10%的上调幅度调整养老金,该参保人员在退休后的20年间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按照当初缴费档次核算将分别达到48万元、44万元、41万元左右,其领取到的养老保险待遇总额远远超出缴费总额,其中,超出个人缴费部分的养老金,全部都是由统筹基金和国家财政支付的。
因为缴费15年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中对缴费年限的最低要求,从统计数据上看,大多数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基本超过25年,因此,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的话领取养老金的总量还会有60%左右的提升。
总体上看,考虑十年来大体上年均10%左右的养老金上调因素,个体参保人员在退休后的4-6年间所领取的养老金总额基本和参保期间缴费总额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