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日前联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贯彻高检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深化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提出五项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站在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从国家层面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加大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力度,健全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落实机制,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调研等长效工作机制。
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我省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