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养老金上调2017年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01-20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新疆养老金上调2017年,在2017年国家对新疆养老金政策做出了什么调整呢?大家一定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吧!文书帮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新疆退休人员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以及新疆养老金改革政策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新疆养老金上调2017年

2016-2017年新疆退休人员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16年新疆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何迟迟未落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对2016年退休养老金调待的要求,各省应在2016年6月底前将退休养老金调待方案上报国家,方案批准后,在2016年9月底前实施。

  目前,新疆的退休养老金调待方案已上报人社部与财务部待批,人社部与财务部批准后,预计9、10月份即可执行到位,并从1月1日起补发。

  2016年新疆企业退休养老金能涨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人社部规定这个调整水平是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2015年新疆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2534元。

  沃保网小编按6.5%的调整幅度粗略计算,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增加约165元。

  不过这还仅供参考,具体还需要看具体新疆最终公布的调整政策。

 

  2016年新疆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新疆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123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2号中国银行大厦配楼

  电话:0991-2300419

 

2016-2017年新疆养老金改革政策细则新疆2016年养老金调整新政策

  调整后每人至少增加65元,企业退休人员近期就会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于9月底前完成发放。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自治区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119号),决定对全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这次调整是新疆自2005年以来第12次连调,与以往最大不同是,此次是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惠及全区127.4万名退休人员。

  据介绍,与往年普遍调整、倾斜调整以及与艰苦地区因素结合的办法不同,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待遇首次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定额调整体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即符合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5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20元。

  挂钩调整则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即凡符合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

  同时,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满1年每月增发3元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挂钩调整中,还有一项就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5%(四舍五入到元)。

  而去年则是按照1%进行增发,相比增加了2.5%。

  经过定额和挂钩调整后,退休人员养老金至少可涨65元,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增长更多。

  举例来说,退休人员李春娥上年末基本养老金为2800元,其缴费年限为30年,那么今年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20+45+30×3+2800×3.5%,即增加253元。

  倾斜调整方面,已经是连续9年对企业70周岁及以上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今年,在继续对企业退休高龄人员倾斜的同时,同步对机关事业单位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初步建立高龄补贴正常增长机制。

  同时,对企业退休人员继续考虑艰边因素适当增加养老金,逐步缩小各类退休人员待遇上的差距。

  艰苦边远地区适当调整水平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再按一定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其中,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

  2016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高龄补贴;企业退休人员按累加后标准执行。

  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分3个档次标准予以倾斜。

  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

  同时符合上述3项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同时增加养老金。

  此外,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6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今年的调整增加后的养老金将于近期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后的养老金预计9月底前完成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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