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整形培训班:5天变医生 假药遍布31个省份
外行人经过短短5天培训就能成为“美容医生”,并敢给爱美人士做微整形注射手术;销售的假药遍布全国31个省份,销售额6000多万元--浙江丽水市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时,查处了一个在全国各地非法举办微整形培训班,同时向学员推销假药的团伙。
目前,22名涉案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被批准逮捕。
外行人受训5天就敢做微整形手术
浙江丽水莲都区警方不久前在网络上巡逻时,发现有市民投诉:“有人在微信里做微整形广告,招揽顾客,可能是骗人的。”
其发布的广告显示,微整形项目有打肉毒素、玻尿酸等,均为注射手术。
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随即在丽水市区一家宾馆内查获了准备给两位顾客手术的小珠。
警方查明:小珠是丽水人,没有任何行医资质,只是在2015年8月参加了一个叫“德丽注射美容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只有5天。
随后,小珠就回到丽水开始“创业”,注射一针肉毒素收费1500元,注射一针玻尿酸收费1600元。
小珠之前已经做过几次“注射生意”。
让警方大跌眼镜的是,顾客中还有一名有行医资质的医生。
年仅20岁的丽水女孩秦小姐就是非法微整形手术的受害者,她也是在丽水的一个宾馆内接受了注射整形,没想到随后发生面部肌肉僵化,到上海、杭州等各大医院进行治疗却没有改善。
浙江省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负责人介绍,由于施术者本身缺乏相关医学知识,未经相关专业培训,手术和操作中出现并发症和意外事件的概率将会大大增加,如因为非法注射玻尿酸而导致求美者失明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
“面部微雕大师”非法培训数千整形学员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德丽注射美容培训中心”是一家非法美容培训机构,曾被媒体曝光,随后又改头换面,以“中美商学院”为名,继续在全国各地举办培训班。
“他们在各地办班,却没有固定的教学场所,都是在宾馆的会议室进行。”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通过举办111期培训,周某某等人至少收取了4000多万元的培训费用。”
2016年下半年,丽水警方开展了抓捕行动,行动组在深圳、东莞和郑州同时开展行动,抓获“面部微雕大师”周某某等22人,查获104箱相关器械和药品,冻结了部分涉案资金、资产。
通过百度查询看到,这个周某某毕业于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上海医科大学教授,是国内著名的“面部微雕大师”。
而在看守所里他否认了以上对自己的描述并坦言:“没有,这些只是各方面的包装。
”
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陈国平介绍,周某某原来在一家医疗机构工作,从2012年开始,他伙同杨某、刘某在深圳非法成立了一家美容公司,常年对全国各地的无资质人员进行培训。
其中周某某负责授课、杨某负责网络推广、刘某负责销售假药。
他们通过网络上的虚假推广,在全国各地大肆招揽学员,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大城市开办培训。
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已经办班111期,培训“学员”超过5000人。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微整形都是通过微信传播,熟人介绍,在小区随便租个房间,不易被人发现。
即使出了问题,顾客不容易投诉,相关管理部门也不容易追查。
非法微整形乱象丛生 亟待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近年来,我国医疗美容特别是微整形行业发展迅猛,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相关管理办法滞后,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医疗美容出现管理真空,再加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相关医疗事故频频发生。
陈国平介绍,通过学员大量推销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美白针、麻药膏等来源不明的假药,是培训机构的另一条获取暴利的途径。
在培训班结束前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让学员添加刘某的微信,以便销售各种整形药品和器械。
“销售的假药遍布全国31个省份,销售额6000多万元。”
调查表明,该团伙所销售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美容药品没有任何批文许可,根据规定都属于假药。
整容专业人士认为,微整形实际是一种医疗行为,当前社会上非法进行所谓微整形的情况很多,一些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和尚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所谓进口材料通过网络、微信等渠道大肆流通销售。
近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破获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近亿元生产销售女性美容假药案,没有药用成分的假肉毒素、假玻尿酸等美容医疗用品,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60余个城市和地区。
警方查获涉案假药5700余支、针头3100个。
“‘注射玻尿酸’等微整形均属于医疗美容,只能在医疗机构开展。”
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非法行医之所以猖獗,主要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美容院、美容师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到,可能只罚几千元,比起赚几百万元微不足道。而且一个窝点被查,他们能迅速换另一个地方。”
一些监管人员建议,需加大源头打击,减少市场上的假药横行。
同时加强跨部门协调,进行数据共享和联动查处。
此外,应对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从严惩处,将有消费者投诉的美容机构列入“黑名单”。
同时,严禁无资质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记者调查还了解到,微整形本应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但由于许多微整形在美甲店或者酒店进行,论管辖权又归工商部门管理。
然而工商部门对医疗美容难以界定,且这些非法机构隐蔽性强、流动性高,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工商部门难以有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