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租赁保障房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2-05 编辑:富林 阅读: 手机版

  成都市公共租赁保障房1

  成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三类人群 符合条件下月起可申请

  下月起,成都市中心城区将正式申请公租房,而哪些人群符合申请条件呢?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已正式出炉,主要覆盖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包括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

  公租房覆盖3类人群家庭和单身都可申请

  据了解,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已经确定,其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具体来看,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满足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两个条件。

  同时,年满35周岁,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内,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个人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而公共租赁住房同样还保障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记者了解到,对于新就业职工,除了满足收入线的条件之外,凡是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大中专院校或职校毕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出申请。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凡是满足收入线条件之外,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群都可以提出申请。

  3个项目可选择预计明年春节后搬新家

  记者了解到,本次成都市大规模推出的公租房房源近3300套,涉及3个项目。

  这三个项目分别是东锦瑞苑、翠屏北里和竹林居。

  而此次公租房推出的户型也很丰富,有单间、套一、套二、套三四种户型,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租房需求。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公租房项目都将于明年年初交付使用,按此推算,预计这些住房困难群体可以在明年春节后搬进新家。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是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中梯度保障方式的一种,它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一起构成了我市“无缝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它一举把家庭年收入10万以下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进了政府的住房保障,这个标准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都是很高的。

  

成都市公共租赁保障房2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高新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发放及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发放一定的货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

  第四条 租赁补贴应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慎重推进、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范围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租赁补贴申请人的保障资格审核及保障标准认定工作。

  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租赁补贴申请的受理、录入、公示、初审工作。

  民政、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五城区或高新区中等以下收入户籍家庭(单身居民),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保障人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二)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下述单身居民。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五城区或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

  第七条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

  准入条件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100%。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年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的成年孤儿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70%。

  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30%。

  补贴金额=(20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保障人数×发放比例

  申请70%、100%发放比例的申请对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30%(具体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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