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医保新政住院报销比例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2-05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2017年医保政策将会有所改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医保新政住院报销比例!

  2017佛山医保新政住院报销比例【1】

  住院待遇 :

  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 ;起付线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二类医疗机构600元/次,三类医疗机构1200元/次。

  市外转诊的按一定比例降报。

  支付限额

  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按月缴费未满90天的,期间发生医疗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不计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连续按月缴费满90天(含)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年。

  居民身份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年。

  中断缴费的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扩大住院药品报销范围,取消药品目录内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更多政策内容

  门特待遇 :

  统一职工和居民的门诊特定病种数量及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重特大疾病在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0%;

  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分为三档,低档限额为4500—5500元,中档限额4—4.5万元,高档限额为10万元。

  门慢待遇 :

  建立门诊慢性病种,选取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回归基层诊疗,门慢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年度限额为4500—5500元。

  普通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之一,取消“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通过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和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引导参保人主动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逐步实现按人头付费。

  进一步拉大市、区级医院、镇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基层就医,

  报销比例分别为:

  一类医疗机构为90%,二类医疗机构为70%,三类医疗机构为40%(市一、中医院除外),将普通门诊药品目录扩大至住院药品目录。

  临海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新政出台【2】

  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新政将进一步向弱势群体倾斜,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并首次将“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纳入免缴对象范围。

  我市参保缴费工作也已在各镇(街道)启动,并开始对实行保费代扣村和社区的签约人员的市民卡银行账户进行扣费。

  据了解,新政主要对个人缴费标准、免缴对象范围、普通门诊中药报销比例、台州市内门诊实现同城互认、住院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五个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首先,2017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200元/年提高到240元/年。

  免缴对象除了原来规定的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孤儿、困境儿童、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成员外,首次将“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纳入范围。

  其次,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所需的中药饮片的可报费用,统筹基金承担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的住院医疗可报费用分段结报、累计相加。

  最高可报费用限额由原来的18.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此外,明年我市参保人员在台州市内同城互认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报销标准,将参照我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请广大市民抓紧时间到户口所在的村或社区办理参保手续,避免漏保。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为方便缴费,实行保费代扣村或社区的签约人员,务必在11月25日前到农商银行任意”银村通“服务点存足240元保费,避免因余额不足导致参保不成功”。

  2017年天津异地医保报销新政,异地医保报销流程【3】

  一、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呢?

  参保人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异地就医给予报销:

  1.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转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非本市户籍已参保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3.外地长期居住已经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本市参保人员。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

  上述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回津后按照垫付医药费报销的相关程序办理。

  二、参保人员转诊转院流程怎么办呢?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转外埠住院,应办理本市转外埠住院登记。

  1.参保人员需转往北京医疗机构就医的,需要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登记表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分中心和城乡医保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审批手续,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转往北京医疗机构就医。

  2.参保人如需转往京外医疗机构就医的,还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大厅)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京外埠医疗机构就医手续。

  在报销时,应携带转外埠登记的《转诊转院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

  三、天津市具有转诊转院的资质医院有哪些?

  天津市医大总医院、天津市医大二院、天津市一中心、天津市中医一附院、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第四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传染病医院、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长征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血液病医院、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武清区人民医院、宝坻区人民医院、宁河县医院、静海县医院、蓟县人民医院和汉沽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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