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保障房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2-15 编辑:富林 阅读: 手机版

  大家知道珠海市保障房吗?具体情况怎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市保障房最新消息,供大家阅读参考。

  珠海市保障房【1】

  为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将采取措施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加强土地出让监管。

  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明确,珠海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目前该局正在开展2017-2019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编制工作,将根据各区提供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进行汇总并报市政府审定。

  统筹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合理调控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规模和出让时序,防止区域分化拉大或出现局部区域过热,保障住房供应量,平衡市场供给。

  同时,将强化土地购置资金的监管,提高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的50%。

  进一步加大用地批后监管力度。

  对重点监督的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督促其按期开工建设,防止用地单位出现“囤地、囤房”现象,及早发现土地闲置的苗头,及时处理,保障住房正常供应。

  珠海保障房政策包含些什么内容?【2】

  保障房解决了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民生情怀。

  从市住规建局采访获悉,《珠海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已正式通过并开始实施,该方案明确,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并规定公租房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3年,珠海已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0675套,竣工7148套,入住6528套。

  其中提供廉租住房761套。

  那么,对购房者来说,是否有资格申请保障房?该如何申请?珠海在建保障房有哪些?下面对珠海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分析,解读。

  珠海保障性房主要分类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介绍,公共租赁房,垦区危房改造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珠海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珠海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以上是对珠海保障房政策的一个解读,在申请之前先确定自己是否在申请的条件范围之内。

  珠海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流程怎么走?【3】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那么申请一套珠海保障性房需要什么条件及申请的程序怎么走,应该准备些什么资料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如下:

  珠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珠海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珠海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珠海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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