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的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21日在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晨强调,即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药法,是我国中医药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重要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中医药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
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基本内容,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中医药法,积极推动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王晨指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当之无愧的国粹。
中医药法的出台是中医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开辟了依法扶持促进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必将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中医药法立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满意的中医药服务,以保护、扶持、促进中医药发展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坚持规范与扶持并重,注重制度创新,构建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强调了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责任,有效破除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贯彻中医药法,要准确把握法律的主要精神,重点领会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中医药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对中医药及其重要地位、发展方针进行了明确。
第二,中医药法建立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中医药法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
第四,中医药法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
贯彻中医药法,要注意处理好与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衔接关系。
王晨指出,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发展中医药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切实把中医药法这一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主持。
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中医药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机构产业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