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已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包括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车库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下面是小编给你带来的关于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3月24日上午,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国土北京”官方微博发布,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昨日已通知该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包括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车库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那问题来了,“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主要从哪些方面认定呢?
所谓“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
一是房屋形态不能满足居住功能。
如面积过小不能进行居住;或者原本使用功能便是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务的,如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设计用途本身为非住宅,如用于存放汽车的车库等。
二是要求对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进行单独转让的。
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记为“住宅”用途的。
同时存在上述三个方面问题,又无法提供合法审批文件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擅自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进行交易并要求按“住宅”用途进行转移登记,因属于擅自改变规划用途,不符合登记要求,因此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规土委:
停办异常形态平房不动产登记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现已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异常形态平房(包括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单独’二字,比如两间房子中间有个过道是可以一起登记的,但是过道不能单独登记。”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说。
公安局:
实际居住才能登记户口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一是登记常住户口的房屋应该是住宅类房屋,能够实际居住的。
“商住两用、过道房等都不能上户口”。
二是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该在此长期居住、生活。
“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会审核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是不是你的,看房屋属性是不是住宅,能不能住人。
社区民警要实地核查,看房子有没有实际居住的条件,比如过道等根本不具备居住条件,不能上户口。
另外民警要走访邻居,比如这户人是不是在这里住,能不能经常见到等,看房子有没有床和煤气等等”。
市教委:
“过道学区房”不作为入学资格
去年6月,西城区大耳胡同的一个约10平方米的过道,在中介机构挂出了150万元的价格。
“天价学区房”引发舆论热议。
近期“过道学区房可作为入学资格”的不实报道再现,3月18日,市教委连夜发布通知,明确“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3月20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将严控擅自将住宅平房一间分割为多间的行为。
专家指出,这一新政出台,将有效抑制非理性的学区平房交易。
市住建委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