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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2017年可异地办业务 非本地人员不要求原籍
5月13日,人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人社部透露,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避免“垫资”“跑腿”情况出现。
《意见》提出,今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社会保障卡获取基础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有关表格。
《意见》特别指出,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今后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公共服务将进一步简化。
《意见》明确,要严格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
人社部同时强调,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有效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
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据介绍,目前社会保障卡全国持卡人数已达9.09亿。
社保个人记录推行网络查询
人社部这次还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需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
这包括在综合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逐步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预审、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五险统一经办”,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首先要在参保登记、缴费、稽核等业务环节实现统一经办。
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方便参保对象。
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
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启动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