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工伤保险待遇报销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伤保险支付项目
⑴工伤医疗费(合理费用不限额);
⑵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⑶生活护理费;
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⑺丧葬补助金;
⑻供养亲属抚恤金;
⑼劳动能力鉴定费;
⑽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费;
⑾职业康复费;
⑿辅助器具费;
⒀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二、工伤待遇报销程序
1.医疗登记:职工发生工伤就医治疗、转外、复查、二次治疗等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2.定点医院:县内有县医院、中医院、阳光门诊(手足外科医院);转外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
3.待遇报销:
(1)普通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等手续。
(2)狗咬伤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接种记录、狂犬疫苗接种卡、诊断证明等手续。
(3)单位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4)车祸工亡:须提供工亡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清单、首次检查报告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家属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供养老人收入证明、非同户的提供关系证明等手续。
(5)伤残待遇: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书、鉴定费发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手续。
(6)建筑行业: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外须提供参保缴费发票复印件、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相关文章: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答辩状03-13
乡村医生待遇11-14
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03-10
待遇要求应该怎么填写11-11
不满待遇辞职报告04-04
工伤保险证明范文04-07
巴西移民须知03-26
答辩状须知03-06
考生高考体检须知02-07
最实用的“应聘须知”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