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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换租条件
重庆公租房换租条件是什么?今天范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大家喜欢!
重庆公租房可以换租吗 重庆公租房换租流程怎么操作(1)
公租房摇到号了是可以换地方的!换房换租规定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1.换租面积应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
2.变更地点申请换租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重新进入申请人轮候库参加摇号配租;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根据公示的腾退房源情况、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
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
重庆市公租房换租政策解读(2)
一、换租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努力探索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了“市场供给为主体、政府保障为补充”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和“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分层次调控体系,推进公租房建设,建立打破城乡、地域和户籍差别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对象扩大到既享受不到廉租房保障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
截至目前,全市公租房已累计入住12.9万套,主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分配的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城南家园、民安华福、康居西城和两江名居6个公租房小区已先后入住9.4万套,其中民心佳园小区首批入住群体已入住超过两年半,部分承租人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共同居住人员数量发生变化,原承租的房屋户型及面积不再符合配租标准,需要换租不同面积和户型的住房。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为完善换租的相关规定,加快启动换租工作,报经第四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8月23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了《关于<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渝国土房管〔2013〕501号)。
随后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据此报市国土房管局批准配套制定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换租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对换租申请情形、申请材料、申请程序、配租方式等做了详细规定,并发布了《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的通告》,规定从11月27日起,民心佳园、康庄美地、民安华福、城南家园、康居西城、两江民居6个公租房小区开始受理换租申请。
二、换租情形及程序
(一)换租情形
换租分为“可以换租”和“应当换租”两类。
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换租,向户籍所在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提交换租申请,由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一申请。
(二)换租程序
1.申请受理。
符合换租条件的承租人到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小区房管中心应予受理。
2.初审。
自受理换租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小区房管中心完成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
3.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4.公示。
复审合格的换租人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分户型轮候。
各小区首次接受换租申请时,在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列轮候顺序,依次排在摇号排序的末位申请人之后。
6.配租。
因申请人未按期签约、承租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作为换租房源。
换租房源分户型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
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团、楼栋、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
配租时,按换租人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
7.签约入住。
获得配租的换租申请人由小区房管中心发放换租入住通知书,换租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租手续,腾退原承租房屋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如何确保公开透明换租
为确保换租工作公开透明,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健全换租制度。
出台了《操作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了换租的情形,以及申请、审核、公示以及轮候、配租、签约的流程及办理时限等要求。
二是明确排序方式。
为了避免每个小区首次接受换租出现“打拥堂”的现象,换租轮候顺序首次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日常按换租申请受理时间先后确定,其顺序排在摇号排序产生的末位申请人之后。
腾退房源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同一时间腾退的房源按组团、楼栋、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确定配租顺序。
配租时按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配租。
三是公开换租信息。
对群众关注的申请审核、轮候顺序、房源情况、配租结果等与换租相关的信息全部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布并实时更新。
申请人在受理次日即可在网上查询自己的申请及有关信息。
四、咨询途径
换租相关事宜群众可到各小区房管中心咨询,也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http://www.cqgzfglj.gov.cn/)或拨打公租房管理局公开电话63651390、60841520咨询。
重庆公租房换租需要哪些手续(3)
(一)换租情形
换租分为“可以换租”和“应当换租”两类。
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换租,向户籍所在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提交换租申请,由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一申请。
(二)换租手续
1.申请受理。
符合换租条件的承租人到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小区房管中心应予受理。
2.初审。
自受理换租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小区房管中心完成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
3.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4.公示。
复审合格的换租人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分户型轮候。
各小区首次接受换租申请时,在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列轮候顺序,依次排在摇号排序的末位申请人之后。
6.配租。
因申请人未按期签约、承租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作为换租房源。
换租房源分户型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
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团、楼栋、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
配租时,按换租人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
7.签约入住。
获得配租的换租申请人由小区房管中心发放换租入住通知书,换租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租手续,腾退原承租房屋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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