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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方式的比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方式的比较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先期投入较大、节能效益分享、收益分期回收以及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性,节能服务商靠自身滚动发展投入节能产业的资金额度有限,企业实施节能服务项目的资金持续能力很弱,因此迫切需要寻找更多的融资渠道与方式。
融资难一直以来是阻滞节能项目持续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的因素。
尽管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扶持取得了突破,相继出台了包括财政奖励、税收扶持等方面的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加强了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授信工作、支持绿色项目。
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的复杂性与节能服务公司自身的局限性,要想抓住机遇,促进更多的节能项目实施,实现节能服务产业的持续发展、跨越升级,必须要解决的一个瓶颈就是融资。
在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遇到的障碍因素中,融资困难占全部障碍的59.5%,融资难已成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最大制约。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先期投入较大、节能效益分享、收益分期回收以及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性,节能服务商靠自身滚动发展投入节能产业的资金额度有限,企业实施节能服务项目的资金持续能力很弱,因此迫切需要寻找更多的融资渠道与方式。
从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整体情况看,约70%左右都是中小型企业,分属技术依托型、市场依托型或资金依托型,整体规模较小,大多属于轻资产企业,可抵押资产少,缺乏良好的担保条件,据调查,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企业自有资金,占整个资金来源的72.1%。
其次分别是对外借款、股东集资、银行贷款、第三方投资等,节能服务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很弱。
在现有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框架中,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国际支持资金、商业银行的信贷、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交易、项目合作等。
国际支持资金是一些国际机构资金与国内银行配套资金相结合的一种节能融资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WB)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合作开发的“中国节能融资项目”,通过转贷银行配套资金开展能效项目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合作的商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融资贷款提供风险分担的“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法国开发署提供的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条件发放的“绿色中间信贷”等。
国际资金支持的项目对贷款企业的资信条件、财务条件、项目条件准入门槛较高,实际从上述渠道中获得融资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不多。
目前,银行信贷仍然是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为支持节能减排,国内商业银行中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利用转贷项目进入节能领域;北京银行参与世界银行二期节能融资担保机制;兴业银行加入国际金融公司的风险分担机制项目;民生银行参加了世界银行的节能转贷项目等。
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模式中,鉴于节能公司轻资产、缺少现金流及优厚担保条件的制约,金融机构在融资模式上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创新,主要有:担保、抵押、保理、联贷联保、订单融资等。
担保模式的问题在于:虽然与银行相比较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但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
这对中小节能服务企业来说,仍然是个难题。
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产是受限的,变现能力较弱,较难以资产作抵押获得放贷。
保理的融资方式下,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下的应收账款往往须满足一定条件,并非一个固定回款金额,同时,应收账款存在不确定性,对银行来说,在保理融资中属于有瑕疵的应收账款,获得融资并非易事。
联贷联保是针对中小企业担保难推出的一种创新融资产品,它的优势是即便没有充足的抵押物和担保,也能通过“联保体”的方式获得银行资金支持,但这种方式缺乏持续性,如果贷款金额较大,联保体内的企业未必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节能服务公司较难从银行获得资金的因素还在于: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讲,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是一个新兴的信贷业务,银行自身对部分新技术鉴别存在困难,没有形成专业队伍,仍然从传统信贷业务考量,沿用传统项目投资评估方法;市场上缺乏权威的第三方节能量评估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轻资产、缺担保,实施的项目往往是小马拉大车;国家对金融机构在这项融资业务上还没有直接的激励政策,银行的风险承担比重较大。
这些条件限制了银行信贷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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