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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积分入学标准
中山积分入学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山积分入学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动2017年度积分制受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中山市2017年度积分入户、入学、承租公租房、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将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启动,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
2017年中山积分入户政策
放宽积分申请门槛
为让积分制惠及更多的流动人员,积分申请条件由目前在中山工作累计满一年放宽为工作满半年。
放宽积分入户的社保和房产条件。
一是明确派驻中山分支机构的人员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保,同样可获得参与中山积分入户资格;二是在申请积分入户有关房产要求中,将直系亲属具体明确为子女或双方父母,并对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再作限制性规定。
计生限制性条件调整
取消了积分入户违法生育行为满5年的限制性条件,凡违反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流动人员,夫妻双方均接受处理完毕后,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儿童随行卡办理、社会教育、基础教育等九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违法犯罪两项内容。
入学、承租公租房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附:2017年积分计分标准调整情况表
序号 |
指标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文化 程度 |
初中为20分;高中(中技、中职)为30分。 |
初中积10分;高中(中技、中职)积15分。 |
2 |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按最高项目计分,不累积计分) |
初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为20分;中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为40分;高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70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90分;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110分。 |
初级技工积10分;中级技工积2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积4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积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积80分。 |
经企业评定的岗位等级相当于初级职称或高级工水平的,积50分;相当于中级职称或技师水平的,积70分。 |
经企业评定的岗位等级相当于初级职称的积30分;相当于中级职称的积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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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保 情况 |
在广东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最高分限75分;在中山市内参加上述各项社会保险的,每个险种每满一年再积0.5分,额外积分最高限25分。 |
参加中山市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7.5分;在广东省内外市参加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2.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不计分。 |
4 |
房产 情况 |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积100分。 (2016年度积分执行普通房产积分入户积150分,非普通房积分入户积100分的标准) |
本人、配偶或子女或父母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住宅)积150分。 |
5 |
办理 居住证年限 |
累积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限50分。 |
在中山市内办理居住证,每满半年积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不计分。2016年7月1日以后,凡首次在中山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其办理居住登记时间纳入居住证年限计算范围,最长不超过半年。 |
6 |
住房 公积金缴交 |
1.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3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一个月积0.1分,累计最高限12分。 (2016年度积分执行市政府复函的精神,开设账户积6分;每缴交1个月积0.4分,最高限30分) |
1、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6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3个月积1.2分;最高限30分。 |
7 |
年龄 |
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人员积5分。 |
45周岁以下,年龄每减少1岁积1分,最高积15分。 |
8 |
婚姻 状况 |
未婚者为15分。 |
取消 |
9 |
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 |
1.自觉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的,积1分。 2.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积1分。 3.婚前自愿参加婚检的,积1分。 4.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积1分。 |
1.自觉为子女参加中山市计划免疫,积1分,按程序完成国家一类疫苗接种的,积2分;子女按规定完成健康检查积1分。 2.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有项目的,积1分;在怀孕12周前到我市助产机构建卡,并按规定落实5次孕期健康检查的,积2分,未在12周前建卡的,但已落实5次孕期健康检查的,积1 分。 3.在中山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在中山建立了完整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积2分。 |
1.申请人在离开户籍地前办理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达中山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计生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3分。 2.按照政策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积10分、结扎积25分。 3.每年按照要求参加居住地计生部门组织的孕情检查3次,满1年积10分,满2年积15分,满3年及以上积20分。 4.申请人夫妻双方无违法生育行为积100分。 5.申请人夫妻有违法生育行为,均已接受处理完毕积60分;部分接受处理的积20分。 (4)和(5)项积分只计入积分入学总积分。 |
4.申请人在离开户籍地前办理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达中山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卫计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3分。申请人一个月前已在中山市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的,积1分。 5.申请人夫妻双方无违法生育行为积60分。 6.申请人夫妻有违法生育行为,均已接受处理完毕积30分。 (5)和(6)项积分只计入积分入学总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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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才 岗位 |
属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积50分;属于镇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积20分。按最高得分项目计分,不累积计分。 |
1、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每满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 2、在我市总部企业就业,每连续满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 3、在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满3年积15分,每增加1年再积5分,最高限30分。 |
11 |
专利 创新 |
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积30分,获得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者积10分。拥有多项专利的可累计积分。 |
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有效的,每项积15分,发明人为多个的,按实际发明人数进行平均计分,最高限30分。 |
12 |
表彰 奖励 |
个人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在中山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奖励的每次再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再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
在中山工作生活期间,获得中山市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处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30分;获得中山市党委政府或厅局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60分;获得省党委政府或部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90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120分;可累计积分,最高限120分。 |
13 |
社会 贡献 |
在广东省内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参与禁毒宣传和网络文明志愿服务每满25小时积2分,最高分限10分;在中山市内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再积2分,额外积分最高限10分。 |
在中山参加志愿服务满50小时积4分,此后每满10个小时积1分,最高分限20分。 |
在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注册登记的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员,参加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工作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限10分。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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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每满200CC积2分,最高分限10分;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中山市的每满200CC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
中山参加无偿献血每满100毫升,积1.5分,机采血小板每1U积3分;最高限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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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 |
在中山成为中华骨髓库志愿者,积3分;成功实现骨髓捐献(造血干细胞),积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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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内个人捐赠每满1000元积2分,最高分限10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捐赠行为发生在中山市内的每满1000元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
在中山市内个人捐赠每满1000元积3分,最高分限15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中山市慈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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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市各企业担任初级安全主任的,积5分;担任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积10分;担任高级注册安全主任的,积15分。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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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资 纳税(调整为纳税情况) |
在中山市个人投资(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为依据)10万元起计分,投资每满10万元积1分。 |
取消 |
近5年内(税款所属期),个人在中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万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
近5年内,个人在中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万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最高限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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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社会 教育 |
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社会教育培训,提升自我素养,获得中山市青年社区学院颁发或中山市正处级部门、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认可的结业证书,每次积4分;不同类别的课程培训结业可累计积分,最高限20分。 |
近5年内在中山市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社会教育培训,提升自我素养,获得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大学颁发认可的结业证书,每次积3分;不同类别的课程培训结业可累计积分,最高限15分。 |
16 |
违法犯罪减分 |
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10分。 |
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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