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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建筑类公司的审计报告
导语:审计报告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一个概括,是一个读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体现。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建筑类公司的审计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620,676,904.37
8,549,841,418.36
1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24,128,564.76
1,297,480,302.72
2.05%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45,106,652.62
13.75%
3,563,780,721.97
1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302,015.91
-24.25%
31,171,512.95
-1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635,111.68
5.42%
3,866,606.24
-8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9,177,353.92
124.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5
-41.64%
0.0559
-33.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5
-41.64%
0.0559
-33.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0.24%
2.37%
-0.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473,482.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958,405.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07,599.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93,216.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1,364.04
合计
27,304,906.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249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9.74%
277,222,920
王泓
境内自然人
0.89%
4,975,677
赵正华
境内自然人
0.56%
3,14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88号资金信托合同
其他
0.37%
2,055,021
张展明
境内自然人
0.36%
2,010,00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文苑1号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其他
0.31%
1,716,918
龚毅
境内自然人
0.26%
1,444,300
长安大学
国有法人
0.22%
1,235,520
周斌
境内自然人
0.21%
1,187,500
凤时宏
境内自然人
0.20%
1,110,07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7,222,920
人民币普通股
277,222,920
王泓
4,975,677
人民币普通股
4,975,677
赵正华
3,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4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88号资金信托合同
2,055,021
人民币普通股
2,055,021
张展明
2,0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0,00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文苑1号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1,716,918
人民币普通股
1,716,918
龚毅
1,444,3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4,300
长安大学
1,235,520
人民币普通股
1,235,520
周斌
1,1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7,500
凤时宏
1,110,070
人民币普通股
1,110,0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发起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36.94%,主要系本期银行融资增加使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4.00%,主要系承兑部分已到期票据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79.13%,主要系公司新增项目对外支付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期初增加35.63%,主要系本期公司项目业主计量与施工周期存在差异形成的完工未结算;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63.37%,系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新型建材厂房建设所致;
6、商誉较期初增加52.41%,系本期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因合并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的合并商誉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4.14%,系本期公司经营性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61.78%,系子公司购买材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71.18%,系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43.73%,系本期对外支付上年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11、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47.41%,系子公司北新岩土本期分配股利,少数股东应享有的股利部分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55.69%,系公司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56.37%,系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新型建材2013年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贴1368万元所致
14、实收资本(股本)较期初增加30.00%,系公司本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所致;
15、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47.64%,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财政部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6.93%,系公司所属生产型子公司产品销售费用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58.72%,系本期合并范围计提坏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57.83%,系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及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74.53%,主要系本期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支出及罚款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1.43%,系上年同期收到对外投标保证金收回增加所致;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4.61%,系本期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8.54%,主要系上年同期对外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6.08%,系本期收到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3.66%,系上年同期公司其他长期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0.00%,系本期收到的少数股东投资减少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系上年同期支付禹亳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系上年同期收到的售后租回业务融资金额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80.10%,系上年同期对外支付售后租回款增加所致;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176.45%,系汇率变动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在公司2013年度财务检查中发现公司财务人员涉嫌挪用工程款情况;截止目前,此案件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此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8日及2月21日本公司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财务人员涉嫌挪用工程款
2014年01月28日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4年02月21日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2001年6月8日,本公司主要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向本公司承诺:“作为主发起人,在本公司存续期间保证: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兵团建工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制企业(包括管理控制的企业和控股公司)保证不经营同股份公司相同的业务并且将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任何形式的竞争,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努力促使建工集团其他控制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2、为了避免与股份公司在中国境外潜在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于2008年1月18日重新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避免同业竞争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具体内容如下:(1)兵团建工集团保证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兵团建工集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或下属企业(以下统称“下属企业”)将不增加其对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兵团建工集团保证将促使兵团建工集团的下属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具体如下:①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或协助经营与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②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支持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以其他任何方式(无论直接或间接)介入与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发生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拥有与股份公司之公路工程施工相关的专用经营性资产的情形,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把该等资产以托管、租赁的方式交由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或由股份公司收购、兼并,或通过股份认购的方式逐步投入股份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凡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须将上述商业机会无偿转让予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3)对于由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本身研究开发、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股份公司施工、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须将上述新产品或技术以公平合理的条款授予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优先生产或受让的权利。(4)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如拟出售其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建工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兵团建工集团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5)如果发生本承诺书第3、4项的情况,兵团建工集团承诺立即将该等新技术、新产品或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书面通知应附有全部有助于对新产品、技术进行分析的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投资成本、有关使用权证和许可证等),并尽快提供股份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该等购买或授予条件将不逊于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之条件;股份公司在接到书面通知后60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是否行使有关该等新产品、技术优先生产或购买权。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2008年7月2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向本公司承诺:今后将继续严格履行与北新路桥(8.840, 0.00, 0.00%)签署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在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进度按月向北新路桥支付工程款;不会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者变相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没有同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2008年01月18日
1、兵团建工集团“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为本公司存续期间;2、兵团建工集团“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期限为本公司存续期间。
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16日兵团建工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补充承诺内容如下:(1)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只进行BOT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业务,BOT项目涉及公路施工建设的,建工集团需将其中的公路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发行人或其他第三方实施;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参与公路施工业务相关的BT项目的投资与建设;(2)兵团建工集团确认并向北新路桥声明,兵团建工集团在签署本承诺书时是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属企业签署的;(3)兵团建工集团确认本承诺书旨在保障北新路桥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4)如果兵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给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造成损失,兵团建工集团同意给予北新路桥相应赔偿。
2010年08月16日
兵团建工集团“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期限为本公司存续期间。
严格履行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00%
至
7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857.74
至
4,048.46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381.4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01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去年计提1,524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造成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偏低。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建国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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