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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补贴申请书
为规避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虚报冒领现象,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不走样,市交通运输局出台文件,规范燃油补贴发放程序。
申请人 | 申请时间 | ||
购买车型 |
车辆价格 | ||
所属部门 | 职位 | ||
现住地址 | 搭载员工 | ||
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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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确认 | |||
集团办公室签字 董事长签字 |
购车补贴申请报告【2】
XX领导:
因公司暂时使用本人车辆,因耗费燃油费较高,现向公司申请燃油费补贴XX元,201x年x月xx日从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获悉,从前天开始,我市20XX年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启动,此次,每辆出租车可领到补贴9326元。
市运管所出租汽车管理站、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发放燃油补贴。
据悉,201x年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标准是:每辆出租车发放补贴12836元,除去去年10月份已预发的燃油补贴3510元/车,这次每辆出租车可领取燃油补贴9326元。
本篇文章来自XX。
全市共590辆出租车经营者享受此次燃油补贴。
出租车车主必须携带出租车行驶证、身份证、营运证等,按所属单位发放时间安排,准时到出租汽车管理站、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审核相关证照材料,经审核无误后领取燃油补贴。
为更好更快地把出租车燃油补贴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运管所及各出租车企业认真审核车主、车辆,严格登记造册,确定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
在此次补贴发放工作中,运管部门加大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坚持“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资金到位、服务于民”的原则,做到及时、足额、一次性发放。
据悉,从200x年开始,为了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压力,国家出台了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惠民政策,这是我市第六年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公交车燃油补贴发放的标准【3】
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治理作贡献。
二:我国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2006年开始实施。
现行补助中包括2008年国务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产生的补助(简称费改税补助)和成品油价格上涨产生的补助(简称涨价补助)。
三:根据新政策,2015年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油补中的费改税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予以保留;涨价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步递减,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
对未能达到各省(区、市)推广比例要求的,将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数额的20%。
四:同时,中央财政将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
2015年至2019年,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每车每年最高可获8万元运营补助。
五: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油补资金采取年初预拨、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由地方统筹使用。
城市公交车补助问题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财政补助、调整运价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公交行业稳定。
交通燃油补贴惠民政策
(一)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惠民政策。
1.内容
(1)政策依据:《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
(2)补贴范围:指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
(3)我省补贴标准:在补贴范围内我省农村客运车辆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和线路进行分类:
A类农客:线路起讫点一端为县城所在地或进入县城城关镇范围内的农村客运车辆;
B类农客:线路起讫点两端均不在县城或在乡镇(村)从事区域经营的农村客运车辆;
B类农客补贴标准高于A类农客补贴标准。
2.申请审批程序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财政部门确定中央油补资金到位后,通知交通部门统计补贴范围内的客车数、座位数、实际运营天数,根据统计指标分配各地资金。
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兑付经营者补贴资金。
(二)危桥改造工程。
1.内容
对全州县道、乡道、村道上的四、五类危桥进行新建或改造,补助标准:需新建的补助2600元/平方米,需加固的补助1300元/平方米。
2.申请审批程序
(1)要在每年底数据库更新时,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将其列入危桥改造数据库,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2)由州交通运输局上报省公路局审批。
(三)渡改桥工程。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渡口进行提升等级新建桥梁,补助标准:12000-13000元/延米。
2.申请审批程序
(1)对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渡改桥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交通运输局或县市海事处上报州航务处;
(2)由州航务处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3)由州交通运输局上报省航务局审批。
(四)通村油(水泥)路工程。
1.内容
对列入全省农村公路数据库的通村公路改造为沥青路或水泥路,改善农村群众出行环境,补助标准:50万元/公里。
2.申请审批程序
(1)对列入全省农村公路数据库的通村公路,由项目所在县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州交通运输局;(2)由州交通运输局上报省公路局审批。
(五)城市客运燃油补贴惠民政策。
1.内容
政策依据:《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
补贴范围: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我省补贴标准:根据在补贴范围内我省城市客运车辆的车辆型号分类:
(1)双层公交汽车10-12米;
(2)大型公共汽车12米及以上;
(3)大型公共汽车10-12米;
(4)中型公共汽车8.5-10米;
(5)中型公共汽车7-8.5米;
(6)小型公共汽车5.5-7米;
(7)微型公交汽车5.5米以下;
(8)出租汽车。
2.申请审批程序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财政部门确定中央油补资金到位后,通知交通部门统计补贴范围内投入运营的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车辆数、实际运营天数及燃油消耗量,根据统计指标分配各地资金。
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兑付经营者补贴资金。
(六)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
1.内容
(1)从事农村水路客运,且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普通客运船舶;
(2)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农村机动渡运船舶;
(3)普通客船兼营农村旅客运输和旅游运输的,仅按比例补助其从事农旅客运输的部分用油量。
(具体补贴标准由上级财政部门确定。)
2.申请审批程序
补贴资金到位后,根据统计补贴范围内船舶的客位、补助功率及燃油消耗量指标分配补贴资金。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程序无异议后兑付经营者补贴资金。
(七)乡镇渡口码头建设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乡镇渡口码头,按规划实施意见进行实施,改善群众水路出行条件,资金补助为5-15万/道。
(包括渡船)
2.申请审批程序
由地方乡镇报请县政府审批,县交通局报州航务管理处汇总后报送省航务管理局规划科进行统筹规划。
(八)渡改桥建设。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渡桥改项目,按规划实施意见进行实施,改善群众跨河生产、生活条件,资金补助为20-100万/座。
2.申请审批程序
先由县发改委审批,县交通局报州航务管理处汇总后报送省航务管理局规划科进行统筹规划。
(九)乡镇便民码头。
1.内容
对列入规划的乡镇便民码头项目,按规划实施意见进行实施,改善群众水路运输集散条件,按投资规模的50%每座进行资金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2.申请审批程序
由县交通运输局按要求统一报送拟建便民码头的相关信息至州航务管理处,州航务管理处报送省航务管理局规划科进行统筹规划。
实施意见下达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出具相关设计图纸、预算文件报经州交通运输局审查后,由州航务管理处报请省航务管理局申请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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