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作文[锦集3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随笔作文 篇1
十二点,深夜了。
我却还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台风夜还真是讨厌,整晚都刮着风,下着雨,让人心烦气躁的,睡不着觉。
我呆呆地看着天花板,极气愤地咒骂着台风夜。
看久了还真有点想要睡觉了。哈,我要睡了。台风夜,晚安!
突然,“嘭”的一声把我从梦境的边缘给硬生生地拉了回来。
“烦死了!!”我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才发现原来是风把对面人家家的房门给关了起来。
被风给一闹,害我睡意全无,干脆就坐在床上深思好了。
我闭上眼睛,深思了起来。
在深思中我听到了风呼啸而过的声音;听到了雨打在窗户和栏杆上的声音;听到了来自台风夜的交响曲。
我猛然地睁开了眼睛,望向窗外,希望能找寻到这动听的交响乐背后的指挥者。然而,世事总是不如人意,我望了好久,还是一无所获。
其实找到了,又如何呢?我也只能对着那位神奇的.指挥者致以热烈的掌声。
台风夜,交响曲,指挥者,这三者合而为一,为这枯燥无趣的雨夜增添了许多乐趣。
过了许久,我那原本心烦气躁的的心竟然也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其实台风夜也没有那么讨厌,它也是有可爱之处的,我竟然渐渐地喜欢上了这既讨厌又可爱的夜晚了,真是奇迹!
一点了,凌晨了。
我在风和雨的陪伴之下进入了梦乡……
随笔作文 篇2
梦在天涯,心在梓里
宜宾黄冈实验学校刘懋祥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江淹《别赋》
梦中独泣,梦中独醒。
最初离开故乡小镇的几年,梦中,不剩了一丝一毫其他。有的,不是黄粱一梦中的缥缈顿悟。而是雨天,木屋脊上雨水落下的滴答;是蒲扇轻摇,月朗星稀的夏夜,外婆讲着讲过很多遍,依然动听的故事;有的,只是几个幼稚的玩伴。
现在,幼稚成了世界上最美好的褒义词。
现在,他们成了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离家的游子们啊,无论你怎么掩饰自己对家的思念,但那火车列车上空洞的眼神早已暴露了一切。我们,总是有一些不得不去做的事。一些关于外界的法则,另一些,只有、关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是什么,我们有了离家的勇气?是什么,让我们甘愿承受这离家之痛?
是异国他乡的风景,人文么?
巴黎街头浓厚的的艺术、人文气息,固然不错,令我向往。但这对于这美的陶醉,最终会在卢浮宫中,化作看到中国山水画卷的扼腕长叹。西欧小镇,那湛蓝如洗,像蓝格子桌布一样的碧云蓝天旖旎美好。但那不同于这温柔的祖国大好河山,我更愿意用一生去走遍。
我在脑海中静静的站着,想着这令人费解的问题。我看着那些离家的人,我看到了他们在异乡落下的泪,甚至是血,甚至是尊严
但,我也看到了,外出打工的人们,年夜归家是,朴实的笑,简简单单的幸福。我也看到了留学生们,在那优异成绩单上,在国籍栏上,骄傲的写上China。更看到了,异乡作战的中国军队,那用血与汗誓死捍卫的右臂上璨红的IfightforChina。
我们都在路上,朝着心的方向走着。我们的梦,却总是与家的方向背道而驰。我们黑暗中仰面无声的泪,从不被别人看到。我们,为了梦,辜负了太多,却不包括故乡。
那羁旅异乡时,夜深人静时对故乡的思念,或许,早已化为骨髓中的骄傲。关于故乡,关于祖国的骄傲。
离乡时,或者我们身后不只是有着父母的目光,更有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人生的行走,或许只是为了再一次归家。
那时,我们,就带着着梦的果实归家吧
随笔作文 篇3
在台湾交换学习那半年,我常去宿舍旁的一家红豆饼摊位买小吃。我爱去的那家,是三个男人共同经营的:阿公、爸爸、儿子。阿公负责翻烤外圈,让它维持脆而不焦的口感,爸爸搅拌制作着不同的馅料:奶油、芋头、红豆,儿子正当壮年,用沉重的木勺子,把一口口馅料涂抹均匀。
买得多了,我排队时开始细细观察他们的动作配合、语言交流,甚至眼神交换。一句废话也不需要,他们就能流畅地完成一整道制作工序。这种看似浑然天成的默契,其实来得艰难。从阿公摆摊卖红豆饼起,这家店已存在了五十年,父亲接过了阿公的手艺,再把它潜移默化地传给了儿子。和他们从主顾变成朋友后,我曾发问过,会觉得闷吗?把一辈子都融进这甜食里,会不会感慨壮志未酬?
不会啊。那做事利落的年轻人答得也干脆,你看那么多人喜欢我做的红豆饼。
年轻人看着我,用带点好笑的口吻答道:“一开始是会啊,觉得阿爸和阿公教我的东西很不时髦。凭什么别人都在滑板玩摇滚,我在捏红豆饼。但是后来发现,那么简单的一门手艺,居然也有很多诀窍和要点,也需要花费好多心力,那时候我才想明白,攀登每一个行业的最高峰都不容易,做最棒的红豆饼和做最牛的工程师一样,都是要非常专注才能成功的。你闻一闻,多香啊,我怎么舍得放弃。”
交换学习回来后,我看到一门讲西方现代文艺思潮的课,一看课程介绍培养学生对西方艺术史的粗浅理解,让学生感知美、欣赏美,乃至创造美。怎么听怎么轻松,便选了它。老师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儿,教的尽是些冷僻课程。
但他的课完全出乎我意料。
大半头发都白了的老师,一上台先鞠躬,感谢我们的出席,继而转身,一言不发地在黑板上画了一条坐标线,标注出现代文艺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代表人物。他一路梳理文艺脉络,从高更到毕加索,从德加到塞尚,栩栩如生,细节毕现,镇住了底下一票攥着手机打算刷微博的少年。
当他语调平缓地,讲起莫奈一生对花与水的执着时,我突然意识到,窗外是春天啊。
总是很感激,遇上这些耐得住性子的人。
刚上大学时,我常常翘课,专业课上翻小说,选修课上看电影,期末考前通宵一场,就算是给这门课的最高敬意。
但与我同宿舍的女同学不一样,她把做科研作为奋斗目标,明确得让我们汗颜。平日里非常寡言,我们讨论时事交换《三联生活周刊》时,她埋头看大部头的专业着作,对一连串时髦词汇完全无感。文学史课上,我跟老师一唱一和讲段子,一扭头,看到她在默背民国大事记。半年前,她拿了国家奖学金,去了美国交换学习,甚至连留给我的结尾,都让人无语凝噎:宿舍里四人碰杯,我们喝的是啤酒,她拿茶水蒙混。
在每个人都在尽力表现出格的`年纪,我很轻易地,判定她很闷。但此刻,我却莫名其妙地觉得她挺炫酷的。
在全班人都在焦虑毕业担忧前程,却又要假装大大咧咧的环境里,她选择了老老实实的活法。在我们踊跃表演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年纪,她选择了克己复礼。这种节制的不动声色的活法,好像比荷尔蒙怂恿下的满不在乎更酷耶。她摆明了只想做优等生,她也确实做成了优等生。
我认怂了,不再用无所事事的口吻,来证明自己的炫酷。有些人生来就能用单脚站立,我不行,我需要两只脚踏踏实实地踩在地面上,才能站得很稳。
我虽然怂,但爸爸非常炫酷。年三十的下午,我们在楼下准备烧菜跟亲戚闲扯搓麻将嗑瓜子,他一个人在楼上,翻译一道竞赛经典例题。有一桌三缺一,我妈让我催他下来凑数,我蹦蹦跳跳地跑去找他。
爸爸躲在一沓沓资料里,躲在很重的辞典后面。爸爸老了,发际线越来越高。可是专心的爸爸好酷呀。我跑到他面前,弯下腰问他:你给我腾点地方,我陪你看会书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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