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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散文作品
巴人原名王任叔。浙江奉化人。1920年宁波第四师范毕业后在宁波等地任小学教师,发表了许多白话诗和小说。1923年加入文学研究会。以下是巴人散文作品,欢迎大家阅读!
非甲即乙【1】
曾经有人说过“不革命,即反革命”的话,如其这话给“学院源”的辩证法唯物论者看了,―定觉得太过机械了。
因为不干革命工作的人,未必全都是反革命的。
人尽还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譬如努力于学术之类。
但仔细一想,我们却也不能不承认这话的真理。
我们首先得看说这话的场合。
如其在大革命的激流中,有人若要停息在这激流里,那无疑是变做一块阻碍激流前进的石头。
此其一。
同时,如其我们把革命当作前进的精神来看的时候,那么,不前进的,必然后退,即使自身稳站在原处,并未后退,但时代却把你抛撇在后边了。
而况没有一个人,能遗世独立,而不或前或后移动的。
有之,其惟死人乎。
那么,当今之日,有人能大言壮语说非甲即乙的话,那也可断定其为真理。
比如,“亡”国与“救”国。
“断送”与“收复”,“卖”与“不卖”,“嘻皮笑脸”与“摩拳擦掌”等等。
其实,什么事一到紧要关头。
只有两条路,任择―条的。
亡了它也吧,拯救它也吧,事情总得有个决定。
“容忍”“延宕”甚至于“苟且偷安”,那还是前一条路。
赵构避居临安,到头来,还让元收拾这块土地。
盖因“不死不活”必至于“有死无活”。
自然,我们不必担忧,元清以来,我们的士大夫,还是朝衣朝帽,修脸刮胡,自称奴才,至于老百姓,则又有欲做“奴才”而不得,不胜咨嗟,今日以后之中国,是不用我去想象的。
何况我们中国最伟大的“作家”,教人之道:要亦不外“忠恕”二字。
忠为奴才之道德,恕为奴才之作风。
求奴才而不得,“忠恕”也就得以千古。
不幸的是,我们的字典上,犹有“困兽犹斗”这一成语。
但也还只是困兽而已,非固人也。
人兽之间,自有距离。
于是我们应对此世道,坦然而无愧。
我们的路,毕竟只有一条:“如此如此”,锦囊妙计,有待日后分晓。
吁!
大声说出你的爱【2】
深更半夜,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没头苍蝇似的奔向电话。
拿起听筒,对方挂了。
他妈的,就算打错了,好歹也有个交待呀。
我一时心里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电话好,还是自己仍有什么别的想法。
躲回床上,我真觉着冷了。
今年的秋天,好象来的特别早。
雨把夏天的一切都冲走了,把人心也冲的潮兮兮的。
这些天,我总是忍不住的滥情。
忍不住的想起小辉。
去年秋天,一次她打电话给我,要我去找她。
我到了她家门前才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眼睛红红的。
未等我问怎么了,她就冲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脖子,说:“没家的感觉好可怕。
于是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我身上擦。
只记得那时她的手表贴在我脖子上,凉凉的。
我不明所以,只是茫目地拥着她,告诉她:“你不会没有家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只是误把自己反锁在了门外。
小辉有一双极普通的眼睛,普通的眉毛,普通的鼻子和嘴。
站在你面前,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孩;走入人群中,立刻再难将她发现。
可我依然爱她很深。
此刻我拿出她的照片,那是她曾给我的唯一一张照片。
再次旋亮台灯,把这张早已谙熟的脸看个仔细。
照片上的她穿着我送给她的白色T恤。
那也是我们相识三年中,我送给她的唯一一件衣服。
仅仅四十块钱。
可买过后,她久久不穿。
我一直以为她不喜欢。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她终于承认“舍不得”,因为是我送给她的。
面对这样一个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动。
可我却不知如何去回报她的多情,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清晰地表达我自己。
或许我也从未想过要去说些什么。
后来我为她拍下了这张照片。
按下快门的一刻,我要她说“茄子”,她却偏偏说“萝卜”。
于是照片里的她,永远冲我撅着嘴。
夜深人静,我久久的摩挲着手中的照片,不愿放下。
泪一滴滴落在照片上,来不及擦干净。
我觉得用“自我感觉完全错位”这句话来形容自己一点都没错。
不论是我激动还是平静的时候,我都不太懂如何解释自己。
在我情绪最极端时,我的耳边总不时的响起一段音乐。
象是BEYOND的。
只有前奏。
每次都是这样,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为什么。
相识三年之久,小辉终于向我提出了分手。
理由只是:在我身边,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觉。
我知道自己想挽回,可不知该如何去挽回。
我想她并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可我却并没问出口。
末了只有一句话:“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话,那好吧。
”那一刻,她久久的望我。
眼神中的失望,惊得我只觉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当她转过身大步离去,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将她唤回。
是否相爱的人,永远都只能象两列对开的火车,只有擦身而过的缘份。
他们在相爱的时候,忘记了去倾诉。
他们在等待,等待对方先说出来。
可悲的人,为何要如此高傲?为何要如此固执?
我们的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划上一个平淡而又无奈的句号。
可是没有。
分手的一个多月后,她出了车祸。
从来都习惯,这样的事发生在别人的世界里。
可是它这次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我眼前。
夺走了她,我的小辉。
这个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
小辉的好友缓缓向我道出了小辉的出殡日期。
我只知道自己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余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长很长。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比起我想要陪她一同走过的岁月,这甚至不能算什么,太短太短。
短到她家里的人甚至不知道她有我这样一个男朋友。
出殡那天,我只能远远地跟在她亲属们的身后。
泪水滂沱的我,肝胆俱裂,我多想再拥她入怀中。
再拉住她的手,让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
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觉。
小辉走了。
出事后的日子里,我每晚都做着同样的梦。
梦见我对闭上双眼的小辉说:醒过来,小辉,我把心里的话全说给你听好么?于是小辉就醒了,我也醒了。
醒来后才发现,我的枕头已经湿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
我的感觉再次错位。
我躺下,在身边留出位置。
让我的小辉就睡在我身旁。
耳边反复不停地响着,仍是那段快要让我崩溃的音乐――《遥望》。
我哽咽了,我听见自己和着耳边的乐声唱下去:每天多么多么的需要/永远与你抱拥着/忘掉世上一切痛苦悲哀/纵使分开分开多么远/也会听到你呼唤/期待我这一生再会你……
我的好兄弟们,或许你们比我经历的事要多的多。
可是,听我一句好吗:能珍惜就珍惜吧。
她向你要的,或许只是一种归属感。
如果你是爱她的,把你心里的话讲给她。
让她从心底里有个依靠。
因为,爱经不起等待。
哭【3】
哭泣是弱者的表示。
而强者则善听人哭泣。
有友人死了父亲,觉得非常悲痛,然而哭不出。
在父亲的灵前,看亲族皆放声大哭,于是觉得为人子的自己,也非一哭不可,然而偏哭不出。
越哭不出,越觉责任重大,应该哭;终于欲仿效别人哭声,进而欣赏别人的哭声,忘掉了自己的悲痛。
但这也许是那友人不甘随俗,而为同声一哭;也许在潜意识里,觉得对死人哭诉,根本无用;悲痛只有自知,大可不必向死人“示威”之故。
然而,中国民族,是个好哭的民族。
妻死其夫则哭之:抑扬顿挫,务使音韵悠然。
母死其子则哭之:长短合度,务使听者神往。
但男子则大都嚎啕或暗泣。
此风使然,千百年而未或更改。
一至今日,则有所谓跪哭团,哭谏团之事。
三四年前,我在武汉教书,教员欠薪,积七八月不发分文,于是有跪哭团之组织,而教育当局,为妻儿生命请命。
我看这办法,不是路道:我既不能像我友人,在死骸边欣赏别人哭泣,我又无铁铸膝盖,匍匐于衙门之下,长跪于高堂之前。
于是只好溜之大吉。
现在,我又看到报上有哭谏团组织。
较之跪哭团,固然无劳膝盖,但也颇费唇舌。
然而有效与否尚未可必。
我以为与其哭而谏,不如恨而立。
国事绝非私人玩艺,哭谏又何能动于人。
国事本为自己之事,只有自己起来,负担一部责任,才是办法。
故善哭泣者,必为惰性甚重者,乃将生者之责任托付死人之流也。
原载1936年12月24日《立报?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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