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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

时间:2025-11-17 21:41:08 随笔 我要投稿

读书随笔优秀(15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听说过随笔吧?有的可能还经常写随笔?随笔通常指一种散文体裁,随手笔录,抒情、叙事或评论不拘,篇幅短小。那么,怎样才能写好随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随笔,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随笔优秀(15篇)

读书随笔1

  快到不惑之年,双手空空的我唯一的爱好是在教书之余读读好书,这段时间读得比较多的是回忆类的书,如《记忆小屋》、《浮生三记》、《浮生琐忆》等。为了生活所迫,现代人大多选择离开故乡去城市发展,繁华喧闹的城市给了我们丰富的物质享受,纸醉金迷之余我们在精神极度空虚,我知道上我们的灵魂仍然梦牵魂绕着故乡那片热土,你看现在三十岁左右就开始怀旧的作家越来越多了。

  这本不厚的小书在手,沉甸甸的乡情一下子钩起了我的思绪。我的故乡离作者江飞的故乡安庆罗岭不远,也是长江边的一个小村庄, 1994年来广东读大学工作至今,背井离乡已经整整二十年,虽然我走得没有江飞远,可我远离故土的时间更长。我们村的名字里也有个“岭”字,所以读这本书我感觉特别亲切。记忆建立时间,在这本书里,作者以平实的语言讲述了祖母、外公、外婆、父亲、母亲、八爷、江龙喜老人等的故事,给我们呈现了旧时光里罗岭的无奈、艰难和苦疼。当然,在作者笔下,罗岭是一个有根的'乡村,温暖亲情弥漫在那艰苦岁月中,这也是每一个人故乡的根。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的温情和味道永远停留在我们心尖,让我们在彷徨和失意时变得坚强。

  相信每个人读这本书都有梦回故乡的感触,在这样的年代,我们需要这样一本好书温暖我们寂寞的灵魂。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小的不足,由于作者写这些文字的时间跨度较大,所以文笔上不太统一,建议删改部分章节。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的文笔可以更平实些,毕竟我们美好的故乡是不需要任何华丽字藻去修饰的。

  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消逝,故园已芜,何处还乡?回得去也找不到梦牵魂绕的旧时人物,不如一枕乡愁到天明。

读书随笔2

  周末,我倚窗读完《爱的教育》,一个个“爱“的故事萦绕在我的脑海,最感动我的是《我的决心书》。

  当主人公安利柯看着铁匠的儿子波列科西上台领奖的时候,他不禁后悔满满,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得过一次奖牌呢。

  安利柯已经很久没有跟“书”打过交道了,不但自己觉得日子过得无聊透了,连父母与老师也替他担忧。读到这里,深深地触动了我:前段时间,因受周围环境诱惑,我也放松了学习,不是父母苦口婆心,就是班主任叫去谈话。

  从前用功读书时,安利柯感到的是一种充实,是一种愉快。可现在,那种快乐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他的心中仿佛出现了一片阴影,这阴影不断地说:“这是不对的!”这不就是我的写照吗?我该敲警钟啦!

  合上了这本书,我注视着马路:劳累的人们正走在归途中,有的`被煤烟熏黑了,有的被石灰染白了,有的……他们脚步匆匆,表情喜悦。劳作到夕阳西下,毫无怨言,因为他们看到了孩子的希望。

  看着一幕幕,想着想着,我不由的脸上火辣辣的,真是惭愧啊!父母辛勤劳作,换来了美好生活,可我——这真的很不对!这样的日子不能让我感到快乐。我决心像安利柯知错就改,像斯达尔迪那样认真读书,再也不让老师和父母为我担心!只有这样,才会有老师与父母慈爱的笑容,才会有真正的愉快和幸福!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履行学生职责:好好读书。让父母笑容常挂,让他们放心地去打拼自己的江山吧!

读书随笔3

  无论是在《伟大的复兴》还是《新工具》等著作中,培根这位杰出而又神奇的作者,以他永不气馁的精神创作了一篇又一篇令人动容的作品。

  他以笔代戈,以热血铸剑影,在中国近代,无疑只有鲁迅先生才有资格与他相媲美。

  在这五十多篇的随笔中,我最深刻地感受到了《论美》这篇文章。它以“美”为主题,展开了一段精彩的讨论。读完之后,我恍然大悟,意识到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想和目标。因此,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也各有不同。世界上不存在完美,我们应该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学习他们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为未来未知的旅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要抱怨自己外貌上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才是永恒的美。我认为真正的美不仅仅取决于外表,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和行为。正如一句话所说:“真正的美应该体现在举止优雅、言谈得体,而非仅仅依赖于外貌。”因此,我们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优雅举止和善良的行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在的美丽,却忽略了内在的美丽,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心,光有外表,也不过只是个躯壳,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一个不漂亮却有美德的人才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培根一生致力于提倡人们通过阅读历史来获得智慧,通过读诗来获得聪慧,通过学习演算来追求精密,通过探索哲理来深化思考,通过研究论理学来培养修养,通过训练逻辑和修辞来发展辩才能力。他的这些进步思想不断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工具,所以《培根随笔》就像一座阶梯,引导着人们不断向前进取。

  《培根随笔》——我人生的导师。

读书随笔4

  初次接触周国平,是在很久之前,书店看到他的那本《妞妞》,翻了介绍,知道是写他女儿的。又一次去书店,看到小半个展台放的都是他的书,才知道他写过许多书,了解到他是学哲学的。后来关注王小波,看小波的书,也知道了那句名言“男读王小波,女读周国平”,遂对其另眼相看,也开始关注他的书。去年曾淘到一本《妞妞》,鼓气再三,还是没敢翻开,实在怕自己承受不了那种悲伤。如今发现他的书再次再版,没忍住还是出手了,就从《人与永恒》这本有名的随笔集开始探寻他的征程罢。

  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里面是一条一条的随笔,按照相似的主题分类到一起。第一条,嗯有道理,准备摘抄,第二条,嗯有道理,准备摘抄,第三条……第四条……好吧,我不抄了,看这情形,只怕要抄上大半本书了,改变策略,这本还是加入床头书的行列,时常翻看、多多回味吧。

  他的文字需要静下心来,慢慢品味,不愧是学过哲学的,感觉他的话都好有哲理啊,有些需要闭上双眼,驱除杂念,仔细地咂摸咂摸其中的滋味。

  他的这本随笔里包含很多主题:人,生命,爱,孤独,艺术,美,人生,读书,写作,婚姻,思想,信仰,死,永恒……每一部分都总能让你有所触动,似有豁然开朗之感。我所能表达的实在不足其思想之万一。

  关于读书,周国平说:“藏书多得一辈子读不完,可是,一见好书或似乎好的书,还是忍不住要买,仿佛能够永远活下去读下去似的。嗜好往往使人忘记自己终有一死。”我想爱书之人大多如是吧……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其又言:“前人的.思想对于我不过是食物。让化学家们去精确地分析这些食物的化学成分吧,至于我,我只是凭着我的趣味去选择食物,品尝美味,吸收营养。我胃口很好,消化得很好,活得快乐而健康,这就够了,哪里有耐心去编制每一种食物的营养成分表!”——是啊,对于书,没必要处处钻得透彻,捡自己喜欢的去读去消化就好。“世人不计其数,知己者数人而已;书籍汪洋大海,投机者数本而已。我们既然不为只结识总人口中的一小部分而遗憾,那么也就不必为只读过书籍中的一小部分而遗憾了。”——之前我总或多或少地处于一种淡淡的焦虑中,因为有那么多的好书,我什么时候才能都看过来啊,现在想来,管那么多干嘛,碰到好书,对自己胃口的书,大快朵颐一番就好。

  “开卷有益,但也可能无益,甚至有害,就看它是激发还是压抑了自己的创造力。我衡量一本书的价值的标准是:读了它之后,我自己是否也遏制不住地想写点什么,哪怕我想写的东西表面上与它似乎全然无关。”尽信书不如无书,不要轻易被书中的观点带跑偏了,要辩证地思考,要多方求证。

  就像周国平自己说的:“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两极之间又幻化出无穷的人生之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女人和男人,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或体验。”且让我们与周国平一起探究这人世间的谜罢。

读书随笔5

  那天,偶然在书店的一角看见了这本《海底两万里》,我把它拿起来,看看简介,仅仅简介,就能吸引我,那还犹豫什么呢?赶紧买下来。回到家,我有细细品味起来。

  故事发生在1866年,法国人阿龙纳斯,一位生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这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生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

  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撞,生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上驱逐舰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结果发现“怪物”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尼摩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这一行,阿龙纳斯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生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作者描写探险过程中,融入了许多科学知识,展示和预测了西方工业化进程中骄人的科学成就。作者借阿罗纳克斯和康塞尔之口,向读者详细介绍了许多海洋生物知识,生物从种到界的分类,还有海底森林、稀有珍珠、太平洋黑流、墨西哥暖流、海上飓风、马尾海藻、海洋深度、海水中声音的传播作者介绍得井井有条,真的让我大开眼界。其中一些预测的'十分准确,在社会进步中得到证实。仅在小说发表20xx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1959年美国“鹦鹉螺”号潜艇就曾沿着书中“鹦鹉螺”号潜艇的航行轨迹在北冰洋下做了一次冒险航行,不可思议的是,海洋中的许多细节都与书中描写的不谋而合,这是怎样的预见力,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是有科学依据的。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

  再来说说尼摩船长,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那天,偶然在书店的一角看见了这本《海底两万里》,我把它拿起来,看看简介,仅仅简介,就能吸引我,那还犹豫什么呢?赶紧买下来。回到家,我有细细品味起来。

读书随笔6

  这个暑假,我读了《培根随笔》虽然只是一些笔录,但让人感触很深。

  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美》中,培根说道:“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倘若因为荣誉问题而出现问题,要么就是学校的评价机制出现了问题,要么就是个人的姿态出了问题,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培根在《论称赞》中谈到:“名誉好像一条河,能飘起轻浮之物而淹没沉重坚实之物。”这话是何等的分量!所以荣誉面前我们一定警醒,要慎重!慎重!慎重!否则学校就会变成这样一个地方:“一群没有意思的人,做着一些无聊的事情,他们为了荣誉争得不可开交。”

  培根追求权力的一生是如此失败;培根追求知识的一生又何等辉煌。权力能左右荣辱于一时,思想的余辉则能泽及万世。

  “知识就是力量”。培根的人生经历和思想遗产为此做了最好的注释。

读书随笔7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读书的,怎么也想不起了。如果进行理论推导的话,最晚也不会晚于小学时代。都上学了,教科书总归是要读的,否则老师不愿意,家长不满意,自己的屁股也不会满意。小学五年,顺利考上了初中,可见上学也不是吃素的,空有一个学生的皮囊。

  但是这时的读书是谈不让什么兴趣的,大多是在老师家长的所谓“黄金屋”“颜如玉”的引诱之下,在家长老师的鞋底教鞭的威逼之下,在自己的错觉幻觉诱惑之下,读书更多地是一种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其中大抵乐趣并不太多(因时过境迁,记忆模糊,只好用“大抵”的或然判断,但倾向性也是很明显的)。

  在我看来,读书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必须读,一种是找乐子、寻开心。由之,就又派生只读两类书,必须读和喜欢读的。必须读书的人,如那些靠书本谋生的作家、文学评论家、科研院所的;还有一些是不读书就难以胜任工作,临时充充电,抱抱佛脚。按照孔老夫子的说法,这些人是属于“困而学之”的,有客观需要的逼迫,或不学不行,没有原料便不能生产,或相关知识不够,胜任不了工作,便有劣汰下岗之忧。但此类读书的人很难归之于读书人之列的,其实真正的读书人只有一种,他们摆脱了一切功利的羁绊,纯粹是寻开心,找乐子,甚至就是围围观看个热闹儿。

  从另一个层面上说,一个读书的人大凡都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开始总归是为用而读的,读书是要为谋生奠定基础、提供手段,等到掌握的知识足以应对工作,或者业已退而休之,读书中功利色彩渐渐褪去,这时仍然手不释卷,一直保持着读书的习惯,就如一日非得三餐不可,这时便可以称得上一个真正的读书人了。此时的读书也最为惬意,读什么书,怎样读书全由自己掌握,读书从自在走向了自为,成了纯粹的爱好,纯粹的生活方式,此时人与书的缘份才算真正的开始。

  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读书是会上瘾的。每一个读书人都是瘾君子,好像酒喝的时间长了有了酒瘾,吸毒次数多了有了毒瘾,只不过比起酒瘾毒瘾来会有更多的益处,不伤身伤心,还有益于心智的增长成熟,甚或还会减少老年痴呆的几率罢了。

  我曾经想过,读书为什么会上瘾?西方哲学家培根在《论读书》中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其实,读书也是符合人性的,人总归想往高处走的,那所谓的明智、灵秀、深刻、庄重、善辩不都是人生的高处吗?成瘾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源头,就是越读书越感到自己无知,越感到自己活的惭愧。

  怎么越读书越会感到无知呢?看似梦呓之语,于我便是十分的真切。不读书或少读书时,感觉我便是世界,世界便是我;及至读书多了,原来我并不是世界,世界也不并是我,我外有人,人外有天,天外有宇宙。而我关于它们的知识是如此的阙如,越读书越觉得自己无知的领域越多越大,面对这越多越大的无知领域,也越来越不自信,也越来越感到自己的茫然无知了。前些年在中国流传很广的一个段子,似乎可以为此做上很好的注脚—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不到深圳不知道自己钱少,不到东莞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其实不读书不知道自己知道的太少,于此是如出一辙的。

  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爱书也是自然的事情,有时那感觉就是恋爱中的对方,婚姻中的小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辗转反侧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那感觉老不是滋味儿了。前几天又买了本《我书架上的神明》,序言中说,书是从《南方周末》“秘密书架”专栏系列文章精选而来,栏目取名“秘密书架”,取其“私密”之意,以示所推荐者的一己之见和思想根源。书中选取了72位读书人,每人一篇短文,一张自己常看或对自己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书单,短文的名字千篇一律,都叫《××的书单》。每个人研究的领域不同,看书的兴趣点不同,但他们对于书的挚爱却是相同的,那感觉就像苏轼说的,居不可无竹,食不可无肉,人不可无书。对于他们来说,不可一日无书,一日无书则面目可憎。于是乎,他们将书竟然视作神明,那书架自然也就是令人敬仰的神龛。自然,这又比爱上了一个层次,是因爱而敬了!

  时下一些青少常说,爱就是爱,不需要理由!其实这是愤青的语言,爱怎能不需要理由呢?中国的`毛老人家就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由头的爱与恨都是盲目的。别的不说,起码人们对于书的挚爱是很有一些理由的。西方人巴罗说,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至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僧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另一个西方人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品。也是西方人的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中国人古代王安石说,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现代中国人巴金说,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难道这些还不能构成爱书读书的充足理由吗?

  我喜好买书,很是享受买书的过程。发现一本好书就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淘金人发现了金疙瘩,多年不见的情人的一次邂逅,如不是在公共场合,非要手舞足蹈一番不可。将书请回家的感觉也是极好的,就像长久不见的挚友闺密突然驾临,那手握得紧紧的,话密密的,情浓浓的,几个时辰刹那而过,每到此时,才会真正理解什么叫拿得起、放不下!

  当然,我好买书也有理由,当年说服妻子时用的就是这套理论。一是将钱用于买书总归是胜过吃喝嫖赌的;二是书籍是增广见闻、修身养性的首选工具;三呢虽说借书也可读,但在书上写写画画总归不行,而眉批承载着我读书的情感和心绪,又怎能不记录在案呢?四是借书有时日,总归需要还,自己的书便无此之忧,什么时候想起了,便从书柜里将出,手捧对谈,十分快意;第五呢,书籍也是最最上等的家产啊,人说家产万贯,不如均瓷一片,我说,纵有家产万贯,莫如好书一卷。有了这些理论,每月便可名正言顺地领得200元份银专事购书,或书店,或网上,或书城,很是得劲儿!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这话用在其它地方也许正确,但用在读书上是谓大谬。曾子曾说过“吾日三省吾身”的话,第一省是为人谋有没有不忠的地方,第二省是和朋友交往是做到了否言而有信,第三省就是老师教你的东西温习了没有。其实,一个人值得反省的地方多如牛毛,为什么曾子专门提出这三点,显然这三点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最最重要的。不仅他说,他的老师孔老先生也说,“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把温习学习的内容和会面经年不见的朋友等量齐观,都看作是一件令人心旷神怡的大事件,可见他是极力提倡“学而时习”的。在读书方面,真正的好马是要吃回头草的,而且越咀嚼越有味道。

  我曾经发过一篇微博,说是内人指着我放置在床头边的一本书说,你不是看过了吗?我就说,是啊,但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看的,也应当反复看的,当年,毛老人家不是对许大将军说《红楼梦》至少都要看五遍的嘛。接着我又给她来了一番反复的理论:一是唤醒业已沉睡的记忆,好朋友也需要常会面;二是读书如淘金,一次淘洗不可能得到全部金子;三是随着阅历的增加,再读可以读出不同的味道;四是以前读书少时,更多的是全盘接受,及至书读多了,会有审视的角度和目光。那人就说,你想再看就看呗,还那么多歪理邪说。

  怎么能叫歪理邪说呢?以前我读《红楼梦》的《好了歌》时就没有现在读有那么多的感悟,尤其是没有发现曹雪芹公会在悄无声息中把世人糟蹋一番。这里,不妨说来大家听听。《好了歌》是这么说的:

  世上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吸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关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说完《好了歌》,曹公还搞了一个自注: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好了歌》及其自注除了有些思想颓废的色彩外,也确实参透、彻悟了“好”和“了”的玄机,里面的辩证法也是不少的!

  《好了歌》谁说的,参透人生社会的人是谁?是一个叫做“跛足道人”的人,什么是“跛足”?就是腿或脚上有病,走路东倒西歪的,好像哪里的路都不平,都跟他过不去。什么是“道人”?不是路上行走的人,这里的“道”,是《道德经》上那个“道”,是世间万物存在的总根据,是世间万物衍生的总道理。说他是“道人”,曹雪芹公无非是想说两点,一是此人是得道之人,二是此人是行道之人,前者是理论上过关,后者是实践上过硬。这么一个高人,怎么曹公就让他跛了脚呢?相信曹公完全可以让其以类似如来、观音的形象示人,他有这个自由,但是他不,非得让他跛足不行。联想到曹公的人脉文路,这其中一定是有道理和弯弯绕的。读着读着,就豁然开朗,原来曹公给他这个名号,真正要说的就是:这人虽然身体上有残疾,但精神上是绝对地是钢钢的,智商情商都非常了得,是得德之人,是行道之人。相比之下,芸芸身体健壮的主们,在智商情商上就差得大多了,精神上的毛病已不可救药。这不是明摆着指桑以骂槐,世人却在不知不觉中被曹公戏落了一顿,羞辱了一番。

  唉,不说了,反正这辈子是和书结上了缘,善缘也好,孽缘也罢,终归都是缘……

读书随笔8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为了进一步浓郁书香氛围,提升学校书香特色办学品位,使读书成为师生成长的催化剂,上周学校进行了本学期的经典诵读活动。我们班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取得了团体诵读一等奖,个人朗诵的两个节目均获得二等奖。

  本学期,根据学校制定了“经典诵读”方案,我利用午读时间在班级积极开展“美文美读、经典诵读、自由阅读”等形式的读书活动。一个学期下来,学生的`读书热情高涨,读书的氛围日渐浓厚,经典诗文、名著走进了师生的生活,特别是部分学困生背诵起来也是朗朗上口……

  作为一名数学老师,通过和老师们的交流、朋友圈的文章等,我越来越感受到阅读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所以我会在今后的教学中强化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的意识,用书本武装自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

  让我们捧起心爱的书籍,在温馨的校园里,享受阅读的快乐,在阅读中得到成长,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吧!

读书随笔9

  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为自己以前对工作的不满;对学生的愤怒;而感到懊悔、沮丧,难过。当读完这本书,让我的心灵释然了许多。因为这本书就像一良药慰藉了我的心灵,我将用它的理论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上践行自己的人生目标,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们校长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快乐只是一种心情”。的确,华蜜的情绪对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人们整天总是愁眉苦脸、郁郁寡欢。你纵使工作条件再好,职位再高,薪水再多,也是徒劳无用的。因为他们没有好的情绪去享用工作的兴味。教师也是如此,倘若我们没有好情绪,如何将快乐传达给学生,如何让学生愉快学习呢。

  我曾埋怨自己的工作太累。因为一周的满满工作量,还担任班主任,甚至晚上还要把工作带回家,所以总是抱怨不止。

  我也曾会抱怨“这批学生笨的太多,教的.都没有信心了。”经常听到周围的同事抱怨说:“某某同学真笨,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搞不懂。”等等。这是教师常常抱怨的声音,当然侧面也表达出对学生的期望。

  或许我们在工作中会觉得有很多压力,有很多不满足,也有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客观的条件让我们颓废、悲观。但是,我要说,人不是万能的,教师是不就应唉声叹气的。我觉得,我们就应更用心地去教学生,去感受学生。去感受生活带给我们的另一份财富。如果用心,是能够教给学生很多东西的,不光光是知识!更多的是一种生活态度。你会找到越来越多的快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时时注意持续快乐的情绪,做一个阳光老师,不抱怨的老师,拿得起,放得下,生活就会简单而充实。

  从今以后,努力做个不埋怨的老师,让阳光的心境缓解压力,用暂新的态度挑战压力,对工作充满挑战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满满的正能量时刻环绕在身边。

读书随笔10

  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说起他,我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名句“知识就是力量”。这个暑假,有幸读了他的《培根随笔》,从中受益匪浅。从书中我感受到的是他对于哲学的热爱和对生活的追求。

  《培根随笔》涵盖了《论求知》、《论美》、《论善》、《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独立随笔,每篇都蕴含着精华,让我深思其内涵。我用心品味每一个篇章,享受其中所带来的乐趣。

  "告诉朋友快乐时,我们将分享两份快乐;而向朋友倾吐忧愁时,我们的忧愁会减少一半。"这句话道出了友谊的真正意义。确实,朋友对于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友谊对我们而言也是无比珍贵的。

  就我们来讲,从踏入幼儿园,开始与社会接触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迎来了朋友,从最初的一个,逐渐增加到几个。在与他们相处的过程中,我们渐渐明白了友谊的真谛,从最初的纯粹友好到如今的.刻骨铭心。

  从小学至今,我和一位好友共度了七年的友谊,七年的知己。我们不需要每天面对面时都保持笑脸,而是可以毫无保留地展示自己的喜怒哀乐,与她一起分享。因此,我们应该珍惜这份友谊!

  人的一生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要让生命变得绚丽多彩。

  《培根随笔》,感谢你,因为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人生!

读书随笔11

  这几天,我读了朋友的《培根随笔》。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培根随笔》里不仅是一篇篇论文,还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人类文学的宝库,里面装满了无穷的真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论友谊》和《论时机》。

  培根说过:“把快乐告诉朋友,快乐就会加倍。把忧伤告诉朋友,忧伤就会减半。”但是,人生中,有多少友谊是真诚的呢?正像《论时机》一样,要把握一切好的机遇,才能成功。否则,只能到头来感概机遇的流逝。所以,如果我们不懂得抓住友谊的机会,友谊就会离我们而去。

  想着想着,我突然想到了我自己。是啊,友谊的机会一定要抓住!但是我呢?每次都会为了一点小事和朋友们吵架!跟友谊比起来,那些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呢?以前,还没有小学毕业时,我恨不得早点毕业。而现在,心中却有点淡淡的伤感。心中总会浮现出那一幕幕快乐的情形。我开始后悔,开始害怕了,后悔当时没有抓住友谊,害怕再也见不到同学们!但是,后悔和害怕又有什么用呢?谁叫我那时没有好好珍惜友谊呢?

  我一定要好好的抓住友谊的机会!不再让友谊离我而去!

  一定要好好抓住友谊的机会!否则,友谊将会一次次离你而去……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读书随笔12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平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

读书随笔13

  手中的书页翻过。牵起一丝风,夹带着书本特有的气味。这样的味道是那样熟悉,细细追究,却又似乎有些不同,思绪亦被那一页纸、一缕风引向往昔4岁。我躺在暖暖的被窝里,妈妈读着一本安徒生童话,犹如被窝一样暖暖的声音。我被夜莺所感动,我为小人鱼儿而悲伤。

  我羡慕变成天鹅的丑小鸭,我同情在圣诞夜死去的小女孩……

  我总是缩缩脖子,把自己埋得更深,鼻尖是吸满了阳光的棉絮的,味道。我便一直以为,童话便是那种味道,和阳光一样的温暖、明媚,和棉絮一样的柔软、温馨。

  8岁。学会认字的我粘上了太婆家的书柜,那个仿佛藏宝箱一样的小柜。或许,对于那时的我来说,那里面的确藏着宝贝。

  我会一整天坐在书柜边,看那带着大段图片的古老的小人书。那比它更古老的传说。我相信了女娲造人,我崇拜追日的夸父,我向往奔月的嫦娥,我难过牛郎织女的分隔……我总是埋在那堆发黄的纸页中,鼻尖划过的历史的'味道,带着点点霉味,却更多的是种未知的神秘,出奇的好闻而吸引人。

  12岁。不知不觉,我有了自己的书柜。我开始读四大名著,艰难地啃着,囫囵地吞着,却依旧兴致勃勃。我开始读诗,读冰心的《繁星》与《春水》,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和《吉檀迦利》。

  我懵懵懂懂地读鲁迅的杂文,安安静静地读朱自清的散文,津津有味地读欧,亨利的小说……脑海中渐渐形成一个由书构成的世界。深吸一口气,那是书的味道,是世界的味道,那是思想的味道。

  16岁。我依旧读书,读《瓦尔登湖》,读《一个人的村庄》,读《相约星期二》,读《行者无疆》……但是。依旧没有故事,没有特别的故事。我想,或许读书并不需要故事。纸张翻过,绚丽的颜色——花朵皆故事。是啊,每一本书。读每一本书,它们难道不是故事么?那每一种思想的激荡,每一种灵魂的感动,他们难道不是故事么?读书,本来就是故事吧。

  20岁。我走上了教育生涯,非常欣赏歌德说过的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从那时起,在我眼中,书是知识的源泉,力量的翅膀,智慧的海洋,生命的方向盘。

  书是我生活中一道可口的“美餐”,我每天都要去“品尝”它。

  《周恩来的故事》告诉我要从小心怀天下,关心百姓;《海伦,凯勒》启迪我要笑对人生,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使我了解到古代历史上的战争故事;《绿野仙踪》则使我浮想联翩现在,虽说年龄大了,可始终不忘读书。心情好了,翻上几页,有点心得也好,没有也罢;晚上上床睡前,披衣而卧,念上几章散文,在饱尝书香的韵味之后便安然入睡,何尝不是一种幸事。读书是乐事,是容易的事。举手之劳的小事,我也严格遵守欧阳修老先生所谆谆教导的“读书三上”,“枕上”“厕上”。只不过把欧老师的“马上”改成了“车上”。

  一本书,它改变不了世界。但它影响着读书人的心。

  自己读书多了,收获多了,又当了30多年教师,也就“好为人师”了,我常常说给我的学生:读书要广,要有猎奇心理,而且什么都要涉猎,面要广,当然了也要精,对一个方面要深读下去,深读,也是慎独,君子慎独。

  读书不是做样子,不是在人面前摆摆“我要读书了”的样子,而是给自己看,给自己的心看,要人前人后一个样,这就是所谓的读书慎独。要想着如何挖掘自己的思想,一日三省,对自己严格要求,要广泛阅读,而且还要专门地去读一些哲学著作,要上知老子,苏格拉底,下知老子自己,对自己生命的思考追问。远知上古先秦,近知今人学者,所以要更多地去读哲学类书籍,哲学。万学之母嘛!

  是啊,书,是我们无声的老师,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们可以随时向它们“请教”。是书,开阔了我的眼界;是书,启迪了我的智慧;是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要感谢书,是它们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飞向美好的明天。

  书页翻过,翻过春夏秋冬,翻过喜怒哀乐,读书知书识礼。

  读书皆故事……

读书随笔14

  培根的散文由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撰写。这本书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它几乎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培根的文章在阅读和阅读笔记后有600字。语言简洁,文笔优美,推理透彻,格言反复,寓意深刻,蕴含着圣人的思想精髓。

  这本书中的文章从各种角度论述了他对人与社会、人与自己、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许多独到而精辟的见解,使许许多多人从这本书中获得熏陶指导。如:“一个自身无德的人见别人有德必怀嫉妒”。“没有友谊,则世上不过是一片荒野”。“最能保人心神健康的预防药,就是朋友的忠言规谏”。

  从培根散文中“论真理”、“论死亡”和“论人性”的章节中,我们可以看到培根热爱哲学。从《高官论》、《王权论》和《志向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培根热衷于政治,熟悉官场运作。从《论爱情》、《论友谊》、《论婚姻与独身》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充满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运气》和《论残疾》的章节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我完善的培根。从《论伪造与隐瞒》和《论言论》两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培根是一个善于谋划和世故的人。

  我最喜欢的就是《论美》,美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它包含着外在美和自然美。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所以我们不能光注重外在美,也要重视内在美。就如培根所说的:“美人底秋天也是美的”,外在美是不可能永远都有,但是内在美却可以。所以我们要把外在美与内在美结合起来,体现出一个人举止谈吐的高雅,心灵的纯洁。

  培根的散文是英国哲学家和科学家弗朗西斯·培根的作品。培根极力主张“读历史使人明智,读诗歌使人聪明,微积分使人精确,哲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休养生息,逻辑和修辞使人雄辩。”他是一位终生追求真理的科学家。马克思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祖先”。培根有很多读者,包括新工具、关于辩论的文章等等。

读书随笔15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是鲁迅后来修改的名字,原名《旧事重提》。“朝”表示早年时候,“夕”表示晚年时期。题目的意思是早晨盛开的鲜花,(经过一天)黄昏的时候摘掉或捡起,这里指鲁迅先生在晩年回忆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的人和事。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思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如同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认可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酷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盼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向往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芒世纪。喜爱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爱奔驰在林间小道,抛快乐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爱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仿佛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漂亮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会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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