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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中青年教师到边远学校和民办学校支教的通知

时间:2022-05-13 21:20:58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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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中青年教师到边远学校和民办学校支教的通知范本

各中小学:

关于选派中青年教师到边远学校和民办学校支教的通知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已下发的休教人字[20xx]30号文件精神,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部分边远山区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学科不配套的问题,鼓励公办学校青年教师到民办学校学习锻炼,更新理念,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的骨干教师。经研究决定,从20xx—20xx学年度开始,教育局将有计划的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边远山区及民办学校支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援学校

  边远山区小学—白际小学、璜尖小学、岭南小学

  山区中学—流口初中、鹤城实验学校

  民办学校—天都中学

  其中白际小学、璜尖小学、岭南小学教师各1-2名,学科不限;流口初中、鹤城实验学校英语教师各一名,政史教师各一名;天都中学初中语文一名、英语教师一名。

  二、选派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的,具有合格学历及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和较好的身体素质,热心关注民办教育事业,具有奉献山区教育事业的精神,男女不限。

  三、支援形式与期限

  支教教师以脱岗形式到受援学校实行满工作量顶岗教学,原学校不再安排课程,边远山区学校的支教期限一般为三年,流口初中、鹤诚实验学校、天都中学的支教期限为1-3年。

  四、支教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支教教师由受援学校和支援学校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支教人员原单位身份不变、户口关系不变,工资关系不变。同时,对支教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一定工作经费,到白际、璜尖、岭南地区学校支教的每人每年3000元;到流口、鹤城、汪村地区支教的每人每年1000元;到其他对口学校支教的每人每年600元(不含天都中学),所需经费由教育局筹措解决。

  2、受援学校根据支教教师的思想素质,工作业绩及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论文、课程表、教案)对支教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实事求是的鉴定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凡考核优秀的人员教育局将有计划的安排评优、评先指标到受援学校,并在职称晋升、聘任上岗方面予以倾斜,同时列为支援学校领导班子选拔任用重要条件之一,凡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作为重要培养选拔对象,以此作为对支教教师奉献山区、民办教育事业所付出劳动的认可(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五、选派方式

  各校接到文件后,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支教援教活动。教师可自愿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登记报名,报名时间:8月25—30日,县教育局将以自主报名和择优派遣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选派人选,到天都中学支教的要进行业务能力测试,并由天都中学与教育局共同进行考核后确定选派人选。凡对口支教学校,必须按休教人字[2006]30号文件规定落实支教人选,对拒不服从支教安排的教师一律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不得参加干部竞争上岗和参加评优评先,并对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低聘,取消其模范、优秀和骨干教师称号。

  各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要积极配合,力所能及的为支教教师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安心于教育教学工作。

  XX县教育局二0xx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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