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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章程

时间:2024-10-25 22:34:58 章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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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章程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章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正文: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章程

  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章程

  一、机构设置

  中心机构常设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学院人才与社会资源开展工作。

  中心设主任1名,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各派1名同志担任,负责中心常规工作。

  二、主要工作

  1.组织职业教育研究

  中心制定长远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研究课题指南,明确研究方向,规划研究课题,进行项目申报,组织课题研究,组织鉴定与评奖,以促进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产出,为学科建设提供强劲支持。

  2.培养职业教育学科人才

  以开展课题研究为平台,整合科研资源,优化专业队伍,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院内外结合的研究队伍。

  3.组织职业教育学术交流

  加强横向联合,以论文交流、学术讲座、人员培训等方式与国内外职业教育界建立密切的学术交流关系。

  4.进行服务社会

  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积极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咨询服务。

  5.管理科技档案

  注意学术活动资料收集,规范档案管理,积累科技资料。

  三、学术委员聘任

  中心根据研究需要聘请学术委员,学术委员聘期三年,任期满后可以续聘。

  1.学术委员聘任条件

  ⑴ 学术委员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学术研究,学风端正;

  ⑵ 具有高级职称;

  ⑶ 学术委员具有普遍代表性,学术委员来自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学校、行业企业。

  2.学术委员职责

  ⑴ 规划中心科学研究项目

  学术委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问题,明确中心学术研究方向,规划中心研究课题。

  ⑵ 评定科学研究成果

  对中心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水平与价值评判,评定优秀科研成果,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推荐。

  ⑶ 评审申报的科研项目

  对申报的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审议和申报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⑷ 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学术委员是中心各学术领域带头人,有责任培养科研团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四、 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

  中心经费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划拔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组成。学院每年划拨经费10万元,并接受社会捐助。中心将积极向市教育局争取市级职教专项经费支持。

  2.经费使用

  中心挂靠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依托学院现有机构开展工作,不产生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中心所有经费全部用于学术研究。

  ⑴ 用于资助以中心名义申请的纵向课题的研究。中心将按1:1的比例给纵向研究课题匹配研究经费。

  ⑵ 资助中心规划的课题研究。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3000元。

  ⑶ 支付组织学术交流的费用。用于支付专家讲课的劳务费以及学术活动的资料、宣传等费用。

  ⑷ 支付学术奖励的费用。中心将每二年举行一次已结题项目评奖,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⑸ 支付成果推广的费用。

  3.经费支出审批

  各项目研究经费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集中管理,使用时先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说明用途,经中心主任审批后,由学院财务支付。

  学术交流、学术奖励的经费支出,活动前先做预算,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实施,活动结束后,凭票据由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最后由中心主任审批支付。

  五、附则

  本章程由中心负责解释,如有修订须报市教育局审批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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