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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4-08-27 06:29:5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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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市扶贫办的要求,我镇对2017年的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镇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镇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农业办、财政所、民政科、经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督导检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关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2、组织培训。我镇按贫困发生率4.5%的比例进行识别,我镇的贫困人口数为3377人,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召开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包村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农户申请。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4、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机关包村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5、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留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6、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出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后报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办公室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

  7、建档立卡。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并录入贫困户信息库。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过程中,我们虽然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全镇有83个行政村,在贫困户登记表的收取过程中,存在部分户主只填写了户主信息,没有填写家庭成员信息,最后统计的贫困户人口数为3278人,导致与市扶贫办下达的贫困户人口数3377人少99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两点:

  1、核对各村上报的公示名单和贫困户登记表名单信息,将遗漏的贫困户人口数进行核实存档,以备以备下步改正

  2、上报的采集信息存在身份证号码不准确、银行账户漏填或不准确、填报信息不完整等问题。仔细核对上报信息,列出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的户,以备下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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