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的读后感1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的读后感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家乡》。这本书是由闻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由闻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闻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观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难。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如同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同意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难过,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忘却。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劳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故乡》的读后感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故乡》的读后感4
夏末秋初,最是让人思念的季节,这个季节容易让人变得伤感,但是伤感却不是伤心。伤感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伤心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暂时的痛苦。因为感情细腻,因为明白了生活的心酸,所以我们变得伤感,变得忧伤,但是伤感并不是悲观消极,相反它会让我们更热爱生活,更热爱这个忧伤而美丽的世界。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
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
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生活的人是悲伤的人,因为他们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生命的可贵,懂得每天买菜做饭的平淡才是真实。因为明白痛苦,因而他们懂得快乐;因为明白艰辛,所以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明白可贵,所以他们懂得珍爱。
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学会把感恩幻化成蝶,我们就达到了这最后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高度了。
《故乡》的读后感5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xx,对于这篇xx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xx,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xx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xx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xx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故乡》的读后感6
“暧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这是以前快乐的乡村生活。
正准备像以前一样,去那条汩汩的溪涧抓些小鱼小虾儿。步伐轻盈,朝前走去。满脑子都在想以前与小溪玩耍的经历:卷起裤腿,光着脚丫,踩着河底的石块。一种清凉感穿过全身。我变成了一条鱼,在水草中捉着迷藏,与露珠说着悄悄话,和水珠共舞。我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不时露出头来,朝垂柳姐姐笑一笑。此时,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都与我毫不相干。想到这里,我笑了。也不知道现在陪伴我童年的那条小溪是否依然。
迈着欢快的步伐,走向记忆中那澄清的小溪,顿时吓了一跳!不见了,全不见了!找不到那条温柔的小溪,找不到那群与我嬉戏的小鱼儿了,再也找不到在溪边照影儿的垂柳姐姐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条硬邦邦的,毫无趣味的水泥路。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茫然地盯着眼前空旷的,伸向远方的水泥路。我的小溪呢?那条陪我度过童年的小溪呢……我大惊失色,有那么一瞬间,我成了幻觉症病人,那些美好的记忆全是我一时的遐想,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念想成幻想。
“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回去吧,去看看以前的故乡吧!你要赶在它整容、毁容或下葬之前。是的,丧钟响了,该告别了。
“我觉得他说得不错。那些竖着“改革开放”的牌子的工作人员,讲别人的童年拆了,拆得七零八碎。又装模作样地捡起古意十足的老街。可是真正的乡村,是从骨子里发出的安详和宁静,是“假冒者”所装不出来的。
“我要还家,我要转回故乡。我要在故乡的'天空下,沉默寡闻或大声谈吐。——海子”可是海子是否知道,无数的故乡在失守,被连根拔起?
故乡,不仅仅是一块地,它的一草一木,包含了多少的年轮和光阴故事?这都是我们记忆中故乡的“代表作”。
曾听父母讲起,他们小时候,夜幕降临,便趴在草坪上,数着头顶上的繁星。看累了,翻个身,闻闻泥土的芳香。小溪默默地流淌着,反射出皎洁的月光。夏天,蝉儿躲在枝头,不知疲倦地唱着歌。还不时有微风抚来,带着些荷花的清香气息。
“当父母带我去他们口中的“仙境”看看时,不料,父母却成了吹嘘者,说谎者。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故乡,早已无踪。
我回来了,你——我亲爱的故乡,却不在了……
《故乡》的读后感7
故乡,它定然是每个人心中最温柔美好的地方。鲁迅记忆里的故乡,大抵就是他在《风波》开头中写的:农家的烟囱、炊烟,大芭蕉扇,乌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黄的米饭了。
巴金回忆故土成都,老舍回忆北京,艾青写金华,鲁迅写绍兴。无论是多么尖锐的人,对故乡却也是不舍得批评的。当他冒着严寒回到故乡去,看见故乡的停滞,心情难免悲凉了。又见了“小英雄”闰土如今的模样、刻薄的杨二嫂,但到最后却不似往日言语的讽刺,而是充满了对记忆中故土的怀念以及对现在的悲哀。
“他站住了,脸上露出欢喜和悲凉的神情…他的神情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这是对文中闰土的描写。曾经那个脸是圆圆的紫色,会捉鸟捡贝壳的男孩已经被一个经历风霜打击的男人取代了。一声“老爷”代表他们的友谊面对的是不可逾越的阶层差,但即使闰土早就认清了阶层的鸿沟,却还是忘不了他们间的情谊,在鲁迅离开时也来送别,这或许就是鲁迅所记挂的那小小的温情吧。
在鲁迅笔下那个美好的故乡已经变得“会吃人”了,它吃下了水乡恬静的少女,吐出了杨二嫂。那个开着豆腐店“整日安静地坐着的`温婉少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尖酸的、像圆规似的市井泼妇。闰土的麻木而辛苦老实,杨二嫂地麻木与恣睢,也更显出了旧社会的吃人与黑暗。于是在文章末尾,鲁迅写下了对后辈的美好祝愿,可却是用“茫远”来形容的。正如他所说:“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这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路,这希望,是要人“走”出来的,而且要很多人,鲁迅希望这腐朽的时代能改变,能有千千万万的人“呐喊”,然后唤醒越来越多的人。
在我眼里,故乡是连接这温情,爱情,亲情和友情的。他是鲁迅的闰土,也是吕纬甫心中的阿顺。但在鲁迅口中就隐隐约约地像那个“旧铁屋”,需要打破,也需要进步。那个吃“人血馒头”的社会,也正是如此。
正如文章第四段:“故乡本也如此”——只是我“醒”了而已。
《故乡》的读后感8
鲁迅先生是我国近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毛泽东语)人教版五年级语文教科书曾节选了《故乡》中少年闰土的一个章节,当时我读后觉得非常生动有趣。今年暑假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完整地品读了短篇小说《故乡》一文,仔细体会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表达的深厚的忧国忧民情怀。
1919年,作品中的“我”带着沉重的心情回故乡搬家,印象里二十多年前的故乡已辉煌不再,秋天的故乡到处呈现出一种悲凉、衰败的景象,“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丝活气”;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好像在说这老屋即将易主……儿时那热闹的小镇好似一下子湮灭了,故乡在“我”的心中变得可有可无起来,似无留恋,“我”将最终别她而去……
鲁迅先生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更多地描写了故乡人的巨变,笔墨触及的是那些麻木无知、自私自利、或可怜或可恨亦可悲的灵魂:相濡以沫的儿时玩伴被无形的封建礼教所毒害,行同路人,“苛税,兵,匪,官,绅”把昔日天真烂漫的美少年逼成了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美丽善良的少妇蜕化为自私自利的“圆规”;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思想愚昧、人们常年在生死线上挣扎,国家千疮百孔……民族的出路到底在哪里?鲁迅先生苦苦思索着。作为民族解放的急先锋,他恍惚看到了希望就在孩子们身上,可“宏儿”他们究竟怎样去改变这个世界?他也百思不解,唯有叹息。
影像中的鲁迅先生脸色是悲苦、压抑、冷峻、深刻的,好像有万千忧虑压在心底,他似乎要爆发出一声振聋发聩地呐喊:起来,砸碎这罪恶的旧世界!
十月革命的炮声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诞生了。暮年的鲁迅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曾赠言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瞿秋白:“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在英文中,故乡与祖国是同一个词,故乡可以指代祖国,我深切地感受到:鲁迅先生那深厚的忧国忧民情怀,实际上是一种深厚爱国情怀的表现。
摧枯拉朽,早换了人间!如果鲁迅先生生活在这21世纪的盛世,正见证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他一定会喜笑颜开、妙笔生花,讴歌不尽那强国梦、复兴梦!
《故乡》的读后感9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
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
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
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10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土》。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土”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土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辞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辞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假设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抚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土吧。
故土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土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土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土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翻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土道别之外,也决定辞别心中的故土。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抚慰。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土虽然使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土抹去了?假设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土。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土,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的读后感11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故乡》的读后感12
人们怀念故乡,多是怀念那些身在故乡、勤劳而又善良的人。
重读汪曾祺的《故乡人》,再次看到他笔下这些至真至纯的故乡面孔,这种感觉便分外强烈。
有人说汪曾祺在中国当代文坛上的贡献,就在于他对“大文化”“大话语”“大叙事”的解构,在于他对个体生存的、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的昭示和呼唤,在于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
比如《故乡人》中的《金大力》一文。我对此文刻画出的平凡好人本分之美、良善之美,至今仍感动不已。金大力是个勤劳的人。为了家里的一爿茶水炉子,他每天要担二十四担水,这样的劳动量可想而知。他也是个善良的人。他骨子里透着朴实,体谅、理解那些与他同样靠力气吃饭的工匠。他做工为客户着想、干活为同行着想,真心实意待人好。
他不贪钱财,对那些可以名正言顺争取的利益,也分文不取,“一辈子经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同行师傅们觉得应该给他涨工资,可他却不要,还说有茶炉收入、有小工工钱“这我就知足”了。
不管是金大力,还是《打鱼的》中,在艰难生活下沉默隐忍的一家人,或者是《钓鱼的医生》淡然而又潇洒的“王淡人”,在汪曾祺的笔下,故乡人知仁知义、知情知理、知足知趣,甚至朴实善良得近乎木、近乎痴、近乎傻。
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人物,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强,这种顽强能够战胜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快乐所在。
比起“悲悯”,可能“理解”与“敬重”更接近汪曾祺的本意。比如,《打鱼的》中说“女人很少打鱼”,可那一家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母亲倒下了,女儿很快顶上来。他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明天;沉默也不是对命运的归顺,而是大音希声的抗争,比呐喊更震撼人心。
汪曾祺的文章总是不动声色地苦守着一抹诗意。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平凡的生命注定要隐于自然或社会的哪个角落,在那里上演着各式的悲欢,这并没有什么,顺境能进逆境能退,冷也过得热也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打不败的奇迹。
《故乡》的读后感13
宫春虎先生拮取其“月是故乡明”之句,把情感与诗意严谨的结合,把其意境淋漓尽致地展现于画作之中,真是高妙至极。画作那深邃的内涵、超凡的意境,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其张力与感染力是对《月夜忆舍弟》诗意的延深。倘若大诗人杜甫地下有灵,也会赋诗相和的。
《月是故乡明》呈现给人的是一个高度净化的世界,广褒无垠的天空靜寂、秘奥、空灵、超然,景色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洁无暇。画面太静了,静的出奇!静谧的夜晚,苍穹中一轮明月在遥远的天际喷薄而出,儿马深情的眺望皓月,马驹儿在凝视远方,母马似乎在马驹儿耳畔私语什么,是在叮咛?嘱托?教诲?留下的是三匹马的背影,其意只能由赏阅者去畅想了。赏阅中画面带来无限的遐想,脑海中萦绕出无数的明月赞歌,“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骆玉笙先生的一曲悲怆高亢的《重整河山待后生》,既唤起了对外辱的愤恨、勿忘的国耻,又勾起对母亲的思念。“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带给我的是思乡之情。马儿的背影,又何曾不使人想起朱自清那令人感怀的《背影》,让人又重新感受父亲对子女的博爱。《月夜忆舍弟》使我倍加珍惜兄弟姐妹情。
宫春虎先生对生活有着细密的观察、深入的体验,委婉的以画马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抒发自己真挚的情感。他爱马,并以旷达的胸怀、无疆的大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画马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持之以恒地探索、提高、升华、创新,日臻完善了画马艺术,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的移情画的风格体系。徐悲鸿画的是奔跑的马,拉车的马,赵望云画的是耕田的马。宫春虎画的是移情的`马。遣词造句中的双关语、多关语已屡见不鲜,而在一幅画作之中能表现出多重主题,实为罕见!深奥之处在于不同的观阅者有着不同的体味,画作既表现了人们对和平的祈盼,又展现了对家乡的思念。既有乡愁,又有寄情。恬静的夜晚没有喧哗,见不到浮躁,我们期望的不正是有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睦的家庭吗!那马的背影又何不使人想起朱自清先生脍炙人口的《背影》。三匹马所隐喻正是和美的仨口之家吗!
宫先生在画中寓情于马,以马喻人,以马拟人,创造性的把社会、人情、生活、大爱移情于画马之中,境界极高,内涵丰富,形象多样,胸怀宽阔,积极向上,勇于创新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和丰富的审美价值,是绘画艺术的杰作和珍品,代表了画马历史的新高度。
《故乡》的读后感14
查阅字典,“安”意为“平静、稳定”。而读完《故乡在远方》这本书之后,我对“安”字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19岁那年,作者被迫离开杭州城,离开陪伴自己长大的地方。浪迹天涯,远居北方,更加深了她对“故乡在何处”的疑问。北方的寂寥于南方的温婉,一块块融进了自己血汗的土地,一片片寄托了自己理想的原野,一声声渴求了已久的问候,都让她感到无比温暖。于是她便释然了,释然了许多年以来对故乡的渴望。心在何处,故乡就在何处。故乡就在山野露营帐边,莫名的小动物脚印踩向的.远方。这何尝不是一种安稳、一种平静的心境呢?
七月的草原弥漫着牧草与野花的气息,溅湿了作者的衣衫和眼睛。前去昔日知青们所在的六连之时,作者的心也似翻起了巨浪。寻觅了许久以后,一些碎石堆被认定为是六连的遗址。此时知青的六连与昔日六连的知青,相对无言。当土墙被大雨浇塌,当土块被草根揉碎,当土末被大风吹散,作者仅离开了20年,创造过那段历史的人就面对了自己的历史遗迹。一切的一切都随风而去,随遇而安。然而,风过无痕却有声,失去的昔日六连一直安静地活在作者的心中。
云和梯田,遍地禾秧。秋季稻熟,饱满的麦穗洒下一地碎金,一座金山谷,满山金绿色池塘。于是,作者描写道:“一层络黄,一层褐黄,一层澄黄,稻浪的金色涟漪从山脚下一波波涌向山顶,有从山顶一波波向下流淌。”每每读到此处,我都会情不自禁地闭上双眼,一幅秋日稻波图画卷般展开在我眼前,看着看着,读着读着,品着品着,稻浪似乎动了起来,真如作者描述的那般,在山顶与山底之间来回流动。
若没有作者安静地坐在书桌旁认真构思,怎会写下这般动起来的文字?若没有读者安稳的翻开书页仔细咀嚼,谁又会理解作者心意,与之产生共鸣呢?这又归功于一个“安”。
常言道:“散文,贵在形散而神不散。”而作者张抗抗就生动地诠释了这句话。文学创作的道路上回荡着悠悠扬扬的歌声,作者踏上文学之旅,不问去路,不问归途。静谧的书房内,安静的女子静静地打开纸张,酿造思想的汁液,从笔端流出,在纸上流淌,在心海中徜徉。正如作者所说:“光阴如一条内陆河,扎入沙漠腹地,变从此消失无踪。”安静地拥有了时间,也安静地随时间流逝。已68岁高龄的张抗抗老师亦是如此,潜心投入文学创造,潜心投入人生。就让我们安稳地追求所向往的生活,做自己喜欢的事,安静地度过生命中每一值得留恋的瞬间,享受充实、快乐的人生。
这就是“安”的真谛。
《故乡》的读后感1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平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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