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实施方案范文合集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实施方案 篇1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
为了有效防范各类气瓶事故发生,提高气瓶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会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贯彻实施《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的和范围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全面排查各类气瓶充装、使用、运输、经销、检验等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同时推行充装、检验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各类气瓶事故的发生。通过整治达到杜绝充装超检验期气瓶、不合格瓶和非自有气瓶;提高气瓶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率及实现对气瓶的动态化管理,确保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
1、取缔和禁止无证非法充装。对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包括已过许可有效期)或未经南通质监局受理的气瓶充装单位和充装项目(含低温气瓶充装),停止其充装。
2、永久气体充装单位的充装装置必须使用防错装接头;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警报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采用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溶解乙炔气充装单位必须按标准规定足量补加丙酮。
3、对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做到:
(1)坚决杜绝充装过期气瓶特别是充装报废(改装或翻新)气瓶的现象。已投入使用的“改装”和“翻新”气瓶必须立即召回,并在我局安全监察科的监督下进行报废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南通质监局;
(2)必须加强充装现场安全管理。各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加强充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和各类责任人员及充装等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有工作见证。
(3)必须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由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并如实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4)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质监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将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送质监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检验协议格式见附件)。送检的气瓶必须是本单位的自有气瓶,并且在瓶体上要标有本单位气瓶编号的永久标识。同时,必须将过期气瓶的数据库文件一并交检验单位,检验结束后应向检验单位索取“气瓶检验报告”和已经更新的“气瓶管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文件交我局安全监察科进行数据交换处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过期气瓶须送当地与之签定检验协议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有特殊情况需要送外地检验的,必须得到我局安全监察科和南通质监局的同意。
(5)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制度。各充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如需增加新的充装项目,必须得到许可后方能开展新项目的充装。
(6)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1997)国标的规定,严禁掺入“二甲醚”。
(7)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充装工作。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必须逐只检查瓶内丙酮存量,缺量的应按标准规定补足丙酮,并做好丙酮补加记录。
(8)所有气瓶充装完毕后均须在规定位置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用角阀塑封替代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但相关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
(9)站容站貌应整洁宽畅,安全警示标志应完整、醒目。
4、整顿气瓶检验站,确保气瓶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做到:
(1)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气瓶安全监察方面的要求,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和出厂年限超过15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检验必须作报废处理。其他气瓶达到使用年限的也必须作报废处理。
(2)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不得对气瓶进行改装,已经改装的必须立即召回作报废处理。
(3)已经检验并投入使用的报废瓶必须立即召回处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充装检验单位的法律责任。
(4)各检验单位须按相关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标准要求,切实把好检验质量关,认真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并逐只出具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同时应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和气瓶更新的数据库文件。
(5)必须严格按照《气瓶检验许可证》核定的检验项目和经省质监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中确认的检验责任区域开展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严禁超范围和跨地区进行检验。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15日)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针对气瓶的使用群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气瓶使用安全知识和管理要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充装单位抓紧做好对已提出申请的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气瓶检验单位须认真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有关检验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检验质量手册,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2、自查和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30日)
(1)各充装单位要对照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气体、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充装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充装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的自有产权气瓶,严禁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和非自有气瓶。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的配备必须适应充装工作的需要。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检查,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2)各气瓶检验单位必须与充装单位签定检验协议,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确保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严格按任务授权的检验范围进行检验,不得违反规定降低检验质量,严禁超越检验任务授权范围争抢瓶源。
(3)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整治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对非法充装、检验单位必须坚决予以查封。
3、检查验收阶段(6月5日-9月10日)
检查验收分别按《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和该单位编制的“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及专项整治内容和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所有工业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和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活动,所有单位必须达到B级以上等级。
我局将认真对照标准组织验收,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对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通报表彰。
安全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1、各村、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总责,每月定期研究一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建立安全防范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2、各村、企事业单位必须组建一支义务民办消防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配置必备扑救灭火工具(水车、水桶、两齿叉)。每屯必备一眼24小时可提供水源的消防专用井。
3、各村、企事业单位全年设立专职治安员负责防火、防盗、监督、检查工作,治安员在工作中必须天天上岗,夜夜巡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逐级报告。
4、五级以上大风天必须升禁火旗,发出禁火信号,禁止生火做饭及明火作业。
5、柴草垛堆放,按市里规定标准,每户不超过50捆,距离林带、高低压线路、通讯电缆50米以外,离自然屯200米以外,高速公路、省级公路视野之内,及市、乡、村、公路两侧200米内严禁存在柴草垛。
6、各类商业店铺、养殖场、加工厂、修理部、小作坊等私营企业不符合防火、防盗标准的必须停业整顿,整改达标后,方可营业。
7、室外(含草原区域内)临时用火和用电作业,必须提前提出请示,经消防、安监、公安部门同意后,确保无安全隐患方可作业。
8、各村要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挂牌,驾驶员持证上岗及控制农机事故安全发生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9、存在铁路道口的行政村,必须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事故控制指标
1、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2、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死亡、重伤或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和铁路道口责任事故。
3、火灾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死亡、重伤或受灾3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柴草垛堆放指标:杜绝柴草垛超标进屯。
5、盗窃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经济损失一次2万元以上的盗窃事故。
三、责任制兑现方式与标准
1、村支部书记以小村为单位挂工资1000元,每有一户柴草垛超标进屯或一处摆放不符合规定的扣除工资50元,有5户以上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此项工资。每发生一起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或盗窃事故的扣除工资50元。
2、村治安员工资为1000元,每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扣工资50元,扣完为止。
3、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季节性工作分季节检查验收,年终兑现奖惩。
安全实施方案 篇3
目前正值夏季,又临近暑假,雨水增多,是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高峰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触目惊心。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溺水事故,是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保证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体局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
各部门、班级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严格管理,不断强化措施。
1、学校要积极营造防溺水活动的健康育人氛围。悬挂“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横幅标语,要求学生每人办一份“生命高于天,远离溺水伤害”手抄报并进行签字活动,广泛宣传,使学生牢固树立忧患意识。
2、通过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严格要求学生在无监护人陪同时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去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一旦发现严肃批评。
3、各班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主题班会活动,并通过具体案例、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使每个学生能够认识到“生命高于天”,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时刻注意安全。
4、开好一次家长会。围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主题,用真实具体的事例提醒家长:孩子们玩水、游泳一定要在会游泳的家长陪同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去玩水、游泳,切实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假前,学校要与每位学生家长签定《安全公约》,要求学生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5、总务处要对村、校周边的水库、河流、池塘、水湾、水沟等处进行一次深入全面的大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迎国庆保全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运期间城市食品、药品安全运行,结合我管区实际,**街道根据区统一行动在管区内开展百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活动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抓好全运期间公共服务和城市卫生管理及创城工作过程中管
区公共卫生、食品卫生、药品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秩序,为迎接国庆、全运会的到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主要目标
着眼于科学管理、监督有力、风险可控、群众满意的要求,对管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按照上级要求实现以下目标:
1、食品零售单位要求100%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好销售备案。
2、食品流通市场100%建立“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监管制度,对外地入市重点鲜活农产品、加工食品进行备案查验和质量抽检,对查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3、建筑施工单位、学校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要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票率达到100%,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4、流通消费的猪肉100%来自入市备案的屠宰加工企业。
5、各宾馆、商店、集贸市场等非法进口的食品及其原料要100%退货或销毁。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责任,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严格审核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加大检查巡视和抽查检验频次,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提高小作坊的质量意识,完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尽快满足市场准入条件。
3.突出重点,针对各饭店、早餐点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对其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加工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制度。
2.严格实行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食品批发、零售、经营点物品的源头监管,实行经营主体备案制。
3.针对冒用食品质量标志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1.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的审查。
2.重点对餐饮单位销售的肉制品、海产品、豆制品的检查及餐具清洗、消毒重点环节的检查,对无证经营餐饮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各集体食堂及重点餐饮单位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是否落实,采购渠道是否规范。
(四)保健食品安全整治
1.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
2.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3.加大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曝光典型违法虚假广告,推动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四、整治行动步骤
根据全区统一行动及活动安排,街道将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街道成立食品药品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在管区内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7月27日—9月14日)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街道将组织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执法大检查,排查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 巩固提高阶段(9月15日至10月5日)。为保障全运会期间城市食品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 总结验收阶段(10月6日至10月19日)。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自我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妥善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跟全区工作安排的一致性。认真做好跟各执法部门的配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打击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街道()在组织各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中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公布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至公安部门。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各部门要组织协调、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
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街道将充分利用板报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管区食品卫生的安全,及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县安委会《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当前防雷安全工作形势,经研究决定对防雷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化品、易燃易爆场所等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防雷安全监管力度,完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设施,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消除防雷安全隐患,解决一批防雷安全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防雷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1、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防雷装置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老化、缺失等安全隐患;防雷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测。
2、新建建筑物:是否按规定履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手续,防雷装置是否取得气象部门签发的验收合格证。
3、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配备及定期检测维护情况。
4学校、医院:建筑物是否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测,计算机房及重要医疗设备是否有专用防雷装置。
三、工作要求
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行业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行业分步骤开展各项业务。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防雷中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并加强和市防雷中心的协调沟通。
2、重点排查,摸清底数。组织检查和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对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学校、医院有重点地开展排查摸底,对实施排查的对象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制定整治计划。
3、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分类整治,对一般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及时进行整改或危害程度严重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提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行为立即提请县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消除隐患。9月下旬到11月中旬为集中整治期。
4、部门联合,多措并举。要加强和各牵头单位的联合,按照牵头单位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加强和各牵头单位的信息沟通,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坚持集中破难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专项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狠抓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防雷安全隐患,要限期全面完成整改。
县防雷中心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初将上月检查情况报送县局防灾减灾科及县安监局和各牵头单位。
安全实施方案 篇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我公司本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宗旨,提升境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科技为先导,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教育与督查相结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综合治理,努力把职业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构建安全、和谐、文明、高效矿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充实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上岗前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在岗期间培训率达到规定要求。
(三)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齐全,保养维护及时,确保正常运行;确保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正常使用。
(四)岗前、岗中、离岗前职业健康查体率达到规定要求。
(五)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六)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和委托检测与评价工作。
(七)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综合治理各种职业危害,使其降到最低限度。
(八)全年计划投入资金1352.3万元,用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健全、调整、充实职业卫生防治组织机构和人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抓好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知识,纳入新工人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利用宣传栏、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安培中心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确定的时间及培训内容,对在岗职工做好全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同时对今年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党群部门要制定出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本年度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工作。要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牌板、闭路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要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
(三)职业危害防护和监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接触职业危害职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及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职工使用情况。劳动者在从事接尘、接噪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人劳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把个人防护用品按时保质保量的发放到职工手中。物资供应站要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货比三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安监处要严格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作业现场职业卫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作业现场防护设施及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督察力度,对现场督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人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查体结果存档。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人劳部、卫生所、总务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工作,确保查体项目、查体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安排好复诊、康复治疗及疗养等工作。
(五)职业危害告知。要积极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人劳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如实告知职工所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及劳动过程中所需佩戴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同时要填写职业危害告知书,一并存入职工个人档案。通防科要通过公告栏定期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作业现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六)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业务部门做好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对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要积极治理。
(七)大力提倡新技术新工艺。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将粉尘、毒物及其它有害因素消除在生产过程中,使其少产生或不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部分,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治理措施,使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井下工作面、地面车间、厂房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并及时做好记录,使其发挥正常功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技术科、机电科(队)、通防科(队)、洗煤厂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四、保障条件
根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实际,20xx年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预计支出费用1352.3万元。财务部要做好年度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资金支出计划,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所需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根据责任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措施,强化管理,扎实工作,切实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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