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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案

时间:2022-10-08 22:11:24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调查方案3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查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调查方案3篇

调查方案 篇1

  一、调查目的:

  打暑假工和做兼职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的首选。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除了赚点小钱,减轻家庭负担;而且学会接触各类社会人士,丰富社会经验;不浪费空余时间,理论结合实际,也是为今后工作打基础。

  二、调查对象:

  大学生与参与社会实践的普遍情况和发展情况,不只是学校重视的发展趋势,也是许多人关注大学生发展的趋势。

  三、调查内容:

  这调查通过对(在校与不在校)大学生是否有过打暑期工、兼职或实习,最想参与哪种社会实践活动,所参与的打工或实习是否与所学专业相符,能否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实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及在工作或实习中获得了什么,有什么相关的建议或改进的措施等问题进行展开。

  四、调查结果:

  “我们是年轻人,我们不可能与世隔绝,也不愿成为死读书的书呆子”,这是众多大学兼职生的共同心声。因此许多大学生都认为兼职实习等是大学生的“辅助品”,通过兼职、实习等能感受到学校没有过的压力和感受,也可以学到在学校学不到的许多宝贵的东西。不论是什么职业没有层次,都能在其中学到许多东西,有它的利与弊,有可以汲取的地方与不可汲取的地方,要看本人是这样看待的了。有的大学生认为只要是有报酬,就算是与自己所学的专业不相符,只要可以令他们接受的工作,可以胜任,他们都会去做。

  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的调查结果显示,现代大学生打工的主要目的是:有35%的大学生是为了增加收入;有36%的大学生是想自食其力;有29%的大学生认为要锻炼自己的能力,对报酬无所谓……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学生打工的形式开始变得异常丰富起来22%的大学生选择网络公司;4%的大学生选择暑期教师;19%的大学生选择市场调研员;13%的大学生选择营销策划员;16%的大学生选择做志愿者;9%的大学生选择做促销;5%的大学生选择到快餐厅做钟点工;12%的大学生选择其它。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一条重要途径。到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大学生也为数不少,这样既可锻炼自己,提高专业水平,又可开阔视野,接触社会,为日后工作积累社会经验。暑假兼职打工赚钱是许多学生的选择。“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多吃点苦,父母少花点钱。”这是时下不少大学生“打工族”秉承的至理名言。传统的家教、推销翻译到现在的网吧管理员、市场调研员、快餐店钟点工、导游,甚至是一些大胆另类的选择,如替网络公司试玩游戏等都成为现在大学生打工时所选择的职业。有的大学生在暑假里建立起了自己的网上商店,或者是在自己学校附近建立起了自己的摊点,为自己打工。尽管大学生“打工族”具备“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自信,但他们也同样有着缺乏经验和辨别能力有限的“先天不足”。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因打工而上当受骗的事件才层出不穷,有的甚至被骗入传销组织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少专家也纷纷呼吁,大学生打工要谨防陷阱,社会也应该关注和加强对大学生打工的规范和管理。

  也有55%的同学认为如果要参加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其次是打工或做兼职占38%;而56%的同学有做过兼职,20%打过暑期工,14%参与过实习,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0%;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22%)、校园销售(14%)、当餐厅服务员(8%)等简单、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工作,但却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去甚远,76%学生认为所实习或兼职的工作与自己专业不全相符或完全不符,仅24%的人认为完全或基本相符。能够使大学里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的只占38%,在实习或工作中66%的人满意自己的课外实践能力;12%的学生认为兼职是为以后的求职做准备,在选择实习或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32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20%。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将打工看得很重了,钱虽然是一定因素,但是希望通过打工获取的经验对将来就业时有所帮助应该是更多学生考虑的问题。大学生在打工时间上的弹性还是很大的,这应该和他们宽松的学习环境有一定关系。56%的人会选择在假期实习或打工,30%会选择任何没有课的时间,12%会选择周末。有31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赞成合理兼职或打工实习,19人很赞成兼职、打工,没有人反对。54%的`人都提出学校除了提供就业指导以及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提供实习机会,22%觉得学校应该提供就业体验,至于选择素质拓展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占12%。

  五、调查结果分析:

  90后的大学生与80前的大学生大相径庭,不论是生活环境还是经济条件,还是自身的价值观,他们的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他们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困难的能力也较差,常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我的要求较低。因此,没有人选择反对大学生兼职、打暑期工或实习,大家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习能够积攒经验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应当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技能。不能否认有过打工经历的同学,看起来要比其它同学更成熟、社会适应力更强,但对于学生,社会适应力只是一方面的衡量指标,大学期间主要的任务是学业结构的搭建,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搭建,为了打工影响甚至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如果不能确保自己的学习不受到影响就不要考虑兼职。其中有的大学生表示他们曾在兼职期间,由于学习时间大量减少,最终在期末考试中挂科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得不偿失、而且免不了有居心叵测的人用兼职的幌子来欺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这样一来,大学生的财产人身安全便得不到保障了。现代社会急需综合型的人才,它需要你具备专业知识之外,更需要你有良好的实践动手的能力。毕竟,给我们一本书我们可以记很多知识,可过不了多久我们便会忘记;然而给我们一份工作,我们做好它,留下便是不可磨灭的经验。毕竟大学生毕业之后,只能做一些与专业知识相关的职业了,而现在选择兼职打工可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更能丰富大学生的人生经历!他们需要在打工中磨练自己,锻炼自己!

  六、结果和建议:

  通过调查,同学们大都希望在大学期间从事兼职工作,家长们基本同意子女兼职并予以支持。在兼职过程中同学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由于缺乏经验和社会阅历,不知如何应对,有些同学还被欺骗过。但也有一部分同学善于交际,能力突出,能够将兼职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另外,同学们一致认为学校应该成立专门的兼职指导机构,鼓励指导同学们从事兼职,使大家在丰富课余生活的同时,既锻炼了能力,又获得了一定的报酬,为以后的就业做好准备。

  大学生找到一份兼职工作,尤其是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兼职工作,无疑是件好事:一方面,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会使大学生获得一种心理满足感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功体验;另一方面,兼职是大学生提前融入社会的途径,可以在兼职工作中锻炼自己与人相处、与人合作的能力。高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兼职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勤工助学中心等完善服务,拓宽兼职的渠道,引导大学生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和一种正确的方法兼职,使大学生处理好兼职和学习的关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做好兼职工作。

  作为一名大学生,如果能引导大学生将强烈的使命感转化为学习、服务、实践、奉献等实实在在行动,把行动变为责任,将会使大学生在人生轨迹上树立起更高的起点。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应该说不仅有助于他们较快适应、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由之路;志愿者服务,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利用专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这是一种贯穿于日常生活当中的社会实践形式,以小见大,以细微之处见长,是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长效机制。不仅使自己很快容入社会,也为自己明天步入社会做好准备!

调查方案 篇2

  一、调查目的

  摸清我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排放、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状况,整合各类固体废物专项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动态数据库,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资料申报制度,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为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固体废物调查

  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一般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参照危险废物管理的城镇、园区等污水处理厂的污泥。

  (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调查

  依托《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调查。主要内容为10个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情况。

  (三)汞污染源排放源调查

  依托《全国主要行业汞污染排放源信息动态更新系统》开展调查。主要内容为20xx年全国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的14个行业的汞排放情况。

  (四)企业已生产化学品环境调查。

  三、调查方法与步骤

  (一)调查方法

  采取定期填报、动态统计的办法,由企业自报,我局审核上报。

  (二)调查步骤

  1、成立固体废物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2、汇总本辖区内的专项调查统计数据,并撰写固体废物专项调查技术报告,上报市固体废物调查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

  (一)固体废物调查

  1、每年3月初制定调查计划,将调查工作落实到辖区内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的企业。各企业应在3月底前完成数据申报工作,上报区环保局。

  2、每年4月份,区环保局汇总有关报表及调查报告并上报市环保局。

  (二)POPs调查

  每年4月份,根据省厅、市局的安排以及《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布置我区调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上年度POPs数据统计和工作报告,并上报市固体废物调查领导小组。

  (三)汞污染源调查

  每年8月份,根据省厅、市局的安排布置本辖区上年度汞污染排放源数据核查更新上作,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更新,撰写汞污染排放源观状分析报告和汞污染防治实施与考核方案并上报市局。

  (四)企业生产化学品环境调查

  按环保部《全国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指南》开展调查工作。

  五、调查工作注意事项

  (一)调查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以20xx年环境保护部总量司下发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产排污手册》)为准。

  (二)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类别代码以国标(CB/T4754—20xx)表为准。

  (三)危险废物的名称及类别代码表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年版本)为准。

  (四)各产废单位填报的数据必须是上一年度发生的数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对各项调查统计工作的`领导,针对调查中可能存在人员变动、部分数据遗漏误差等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认真审核有关数据,形成常态化的动态系统申报机制。

  (二)按时上报。认真审核上报的数据,并汇总上报区环保局。对数据应逐表、逐项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合理性,及报表的完整性。

调查方案 篇3

  为规范全县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及职责

  不动产权籍调查由麻江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具体工作由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

  (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

  (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

  (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

  (八)房屋性质变更的。

  (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

  (十一)成套住宅、商品房项目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

  (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

  (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

  (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

  (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

  (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

  (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

  (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

  (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三、开展权籍调查,保证权籍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一)申请。权籍调查由不动产权利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麻江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不动产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权籍调查时应收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原则上比照该类不动产申请登记时所列要求提交。

  (二)收件和受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县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收当事人提出的权籍调查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对照申请书中载明的不动产类型、范围、对象、种类、数量等,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保证提交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齐全且与申请调查内容一致,并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附件2)。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属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自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附件4),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权籍调查申请受理后,权籍调查人员应当调取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和各类登记资料成果,并收集拟调查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冻结、抵押等限制性信息。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和数据存于其他不动产行业主管部门或档案部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可以根据情况向县林业、农业、规划、档案等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从相关部门查询获取有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及数据成果。

  (四)权属调查。权籍调查人员应当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现场勘察核实不动产权属状况。

  对不动产权属来源资料合法,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的宗地,不再重新组织指界,可直接利用已有资料成果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的界址不明确,或界址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组织本宗地和相邻宗地权利人进行指界;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核实为合法拥有或使用的土地,可根据双方协商、实际利用状况及地方习惯指界。

  指界过程中涉及违约缺席指界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xx)中关于违约缺席指界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工作时间不计入权属调查工作期限。指界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权籍调查工作终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及时将有关权属争议情况及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书面告知申请人。

  权籍调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指界情况,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绘制宗地草图,编制宗地代码及不动产单元代码,填写《地籍调查表》以及该类不动产权利所对应的相关调查表。

  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利用已有资料成果不再重新指界的,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不动产测量。权属调查完成后,未涉及原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变化且符合测量技术标准的,直接引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形成宗地图、房产分户图,不再重新进行测量。权籍调查人员应当利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

  不动产未开展过测量,或不动产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重新测量的,申请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相关不动产测量。从事不动产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符合测绘的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不动产测量工作原则上应当由1家测绘单位承担完成。测绘单位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不动产测绘合同或协议。

  测绘单位应当依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xx〕41号)有关规定,按照测绘合同的约定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形成不动产测量报告、界址点成果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及相应的矢量数据成果。相关报告成果的内容及要素应当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行业测量技术标准的要求,满足直接导入不动产权籍空间数据库的入库标准。不动产数据成果应当提交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测绘工作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当将有关测绘成果提交给委托人。

  (六)成果审查及入库。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完成后,办理部门应当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对形成的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及测量成果数据进行审查,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表》(附件5)。审查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附件6)。

  引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再对不动产重新测量的,权属调查完成后,直接进行成果审查。

  审查合格的权籍调查数据成果,方可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形成临时数据图层。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正式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测绘情况的,测绘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协助做好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

  (七)成果归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和归档。

  四、相关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按一式两份出具,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档备查。

  上述文件原则上应告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证明》(附件7)上签收;当事人不到场领取的,可通过邮寄、留置、公告等方式送达,办理人员应当在《送达证明》上记载送达的有关情况。

  (二)不动产测量成果中涉及房产测绘的,原则上在提交审查前还应当先经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具体要求按照县住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权籍调查工作中发现原有宗地测绘、房产测量等成果不准确或确有错误的,应当在权籍调查相关表格调查记事栏中如实记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权籍调查时涉及2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用宗地,需要计算各自土地面积时,除各自独有(独用)面积按照有关要求测量计算外,共用部分可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由共有土地权利人协商确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土地的,不单独显示分摊土地面积,仅显示共同共有土地的总面积并标明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土地的,分摊土地面积按照各自约定的份额分摊计算。

  (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调查表的有关内容,应当结合通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的有关房产数据填写。

  (六)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统一启用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图例样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形成相应的调查成果资料。本方案印发前,已按原有地籍调查、房产测量等程序进行的有关调查、测绘工作,仍按原有工作程序及要求形成调查、测绘成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应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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