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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精选18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有关合理膳食行动及《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推进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及市餐饮旅店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组织,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建设要求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分类实施
1.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均应参与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配送餐的应协调要求供餐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结合健康杭州考核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xx〕58号)要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营养科,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均聘任营养指导员。以此为依托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评,相关建设标准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
2.其他社会餐厅和单位食堂。采取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进建设。各区、县(市)积极发动辖区内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餐厅及食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的建设活动,并逐年推进工作覆盖面。相关建设标准分别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和《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评审标准》。
(二)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餐厅(食堂)作为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示范单位及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市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联合对各区、县(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建设进度不达标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在健康杭州考核中相应扣分。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
(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要利用餐桌小桌牌、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餐厅(食堂)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营养健康相关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有条件的餐厅(食堂)可设置营养健康小屋等为用餐人员开展体质监测,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五、责任分工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营养专家团队作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教育部门要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中小学校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营养科学的带量食谱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商务部门负责联系市餐饮旅店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餐厅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协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养老机构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养老机构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等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15日前)
各区、县(市)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并动员创建。20xx年7月15日前,各辖区卫生健康、教育、商务、民政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本年度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名单按行业类别报上级行政部门及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各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xx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xx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区、县(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示范单位颁发“杭州市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牌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地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地卫生健康、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学科联合融入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在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借力原有工作基础,把握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和探索,全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部门、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地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2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全盟营养健康工作,通过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助力餐饮业转型升级,以适应居民日益提升的营养健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要内容,积极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科学传播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康技能,深入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全面推进健康阿拉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xx年,全盟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
(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
(三)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成立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1日—5月20日)。根据自治区要求,遴选盟中心医院为盟级创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单位,盟中心医院要尽快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程序、完成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开展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探索一个营养健康食堂或者营养健康餐厅的试点创建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5月20日—11月20日)。盟中心医院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盟中心医院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试点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要充分发挥国民营养和合理膳食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与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因地制宜探索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要按照《营养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将创建工作列为本地区营养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
(二)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各旗(区)和相关单位开展试点创建工作。
(三)盟中心医院作为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开展创建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报盟卫生健康委备案,要按照以上相关文件要求,细致谋划、创新务实,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落细,打造盟级营养健康食堂的示范学习典型。
(四)盟疾控中心负责营养健康和合理膳食相关政策文件、营养知识、疾病预防的宣传、指导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创建地区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做好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和科普,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
(五)鼓励盟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情况,依托部门职责优势积极参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试点,扩大营养健康工作覆盖面,推动营养健康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六)鼓励各地协同组织有关专业技术机构、院校、协(学)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盟中心医院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阿拉善行动的一项有力抓手来落实,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切实加强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工作落实,并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盟卫生健康委。盟卫生健康委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试点工作列入年度健康阿拉善建设考核指标。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3
为贯彻落实《“健康忠县20xx”规划》,全面提高我县城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改善全民健康状况,根据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忠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94号)和《关于印发忠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年)》要求,提出以十五项行动为重点,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能力,为职工提供一个健康、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让大家吃的舒心、放心、安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县健康食堂达到10家。
(二)阶段目标
1.20xx年已创建:县职业教育中心、忠县中学、拔山中学、井中学、民族中学、县委党校、县供电公司(共7家)。
2.20xx年新创建名单: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医保局(共3家)。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管理。
1.成立主要领导参加的健康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对食堂卫生、环境、安全、食材等进行监督指导并做好检查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2.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配餐人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控烟督导员等,加强食堂环境及供餐管理。
3.要求食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加强食堂操作员的培训学习。在过去2年内,不曾被工商、卫生监督等行政部门处罚。
4.落实专人负责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定期接受健康促进培训,收集、汇总、上报创建工作各项工作资料。
(二)加强健康环境建设
1.在适当位置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控油壶、限盐勺塔等健康支持工具,要求不少于5种。
2.有可供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可供免费取阅的资料种类不少于5种。
3.张贴具有行动标识的宣传画,利用板报、电子屏幕、桌布(桌卡)、餐具包装等形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
(三)加强活动开展
1.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减盐减油减糖”烹饪技巧、平衡膳食知识培训。
2.持续提供未来一周菜品安排,并根据营养特点进行标识。
3.定期更新健康宣传材料,每年至少2次。
4.每年至少开展1次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
5.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季度为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与指导活动至少1次。
6.控制膳食中油盐糖用量,记录每月油盐糖的购买量和使用量以及每日用餐人数,计算每人油盐糖的摄入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糖用量,并逐步减少。
(四)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品种丰富,平均每天午餐食物种类达到6种以上,每周达到25种以上。
2.每餐提供低盐低油菜品占总菜品的30%以上,并进行标识。
3.每餐主食品种2种及以上,确保粗粮类、薯类的`供应。
4.每周提供奶类、豆类、水果,减少高脂、高糖食品和碳酸饮料的供应。
5.介绍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就餐者合理膳食、吃动平衡,营造合理膳食氛围。有条件的食堂可以标识食物成分及能量。
6.提倡销售半份菜,促进就餐者食物多样性。
7.有条件的食堂可主动提供特殊人群的膳食菜谱(如低能量、低脂肪、低钠盐等膳食)。
8.有条件的食堂可持续记录点餐和菜品消费记录,掌握个人就餐习惯。
(五)建设效果评估。在健康食堂现场随机抽取5名职工开展评估,评估职工对健康食堂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满意程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
建立健康食堂工作机制,广泛动员,明确责任,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4月-20xx年7月)
要按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措施,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建设工作。
(三)自查评估阶段(20xx年8月)
开展项目评估,对照评估标准查找差距,及时补缺,完成自评报告和案例撰写,按照方案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申请县级评估。
(四)县级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
县慢防办收到各创建单位申报表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联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实地评估依据《健康食堂评价参考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食堂标准。
(五)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0月)
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
迎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
规范整理创建资料,迎接市级及国家级验收、评审。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创建“健康食堂”具体标准和要求,成立创建“健康食堂”活动领导小组,各创建单位具体参与和落实,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创造性的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创建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制订完备的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严格按照要求,健全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针对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方法和整改措施,有序推进创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单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工会网站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健康食堂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追求合理膳食、文明用餐,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行动局面。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导。县慢防办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疾控中心联系人:
县创建办联系人: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4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健康汉阴行动(20xx-20xx年)》,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落地见效,现就我县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县面临的营养问题,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落实合理膳食行动,助力健康汉阴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2月31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辖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单位、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评估(20xx年11月1日一20xx年11月30日)。各创建单位对照《营养健康食堂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和《营养健康餐厅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开展自评。达到要求的,由主管部门复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向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四)验收命名(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 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的,提请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后予以命名。县上将从中择优确立一定数量的创建单位推荐作为全省(市)标杆,省(市)级验收后由省(市)营养学会颁发“陕西省(安康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牌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合理膳食行动意义重大。各镇各部门要把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与健康汉阴行动和八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镇各部门及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对标对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全面推动落实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培训,适时进行督导确保全省创建取得成效。
(三)强化考核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自我评估,发现不足、及时改进。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撤销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命名,收回授牌。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5
一、管理体系:
1、成立学校食堂伙食委员会。
校长(xx)、教导主任(xx)、报账员(xx)食堂管理员(xx)、食堂炊事员(xx)组成学校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
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校长:负责审批学校食堂经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对食堂重大事情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食堂帐务。
食堂管理员:负责制定食堂食谱,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负责召集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对食堂重大事情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监督伙食质量,组织伙委会全体成员每月定时召开安全、卫生及伙食营养搭配的专题工作会议。核对炊事员所购买食品的重量、价格,不定时到供货店铺核查;如有出入,需将核查情况报校长处理。
报账员:核发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审核食堂帐务;管理食堂日常开支帐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炊事员:负责食堂的具体事务,负责食品的购买、加工、烹饪、分发;食堂卫生打扫。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要注明品名、重量、价格、总价、供货方、需有经手人(如食堂管理员或炊事员等)签字,证明人(学校老师)签字,交学校校长处审批,方可报帐。
2、大米、油、调料品、煤气等储备物资由学校(xx负责)定点采购,与供方(xx琳琚超市)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食堂管理员(xx)、炊事员签字的发票到报账员(梁建英)处结帐,每周五定期结算一次,校长负责不定时核对。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的采买,由校长、食堂管理员负责列出一周食谱,再在每一天前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列出购买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炊事员(两人)负责共同采买;发票(或购买凭证)在第二天交到食堂管理员(xx)处核对重量和价格后,再由食堂管理员将票据拿到校长处审批后,方可拿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4、炊具或其它厨房用具的添置,须由炊事员列出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一起购置,发票必须手续齐全,再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5、食堂帐务独立,专款专用,多还少补,每月由报账员结算一次,再由校长审核后公示食堂账务情况,接受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教师、家长的监督。
三、采购制度:
1、食物采购尽可能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应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尽量签定合同,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采购时须向货主索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肉、禽类食品必须是经过有关检役部门检验的,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
2、供应商送米、油、调料品等食品到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和检验质量后签收,然后送进保管柜,由炊事员验收签字。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采买回来后,由食堂管理员xx核准数量(重量、价格)并检验质量后签字验收。
4、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提交校长处理。
5、事务管理员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督促供货商和采买员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以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食堂管理员(xx)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食堂管理员(xx)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食堂管理员(xx)应做好保管食物柜子的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食堂。
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消毒柜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源开关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食堂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每天的“试吃”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6
为推动我校创建健康食堂活动工作有序开展,能够为全体师生提供一个健康、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让广大师生员工吃的舒心、放心、安心。根据xx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创建健康食堂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x市创建健康食堂活动方案》与《健康食堂创建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食堂员工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师生员工的健康饮食意识,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健康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食堂有专(兼)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与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专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
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四、工作措施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控烟督导员: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x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7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xx〕31号)、《健康贵州行动》,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推动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近日制定了《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贵州战略,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省面临的营养问题,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食堂,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二、创建目标
本系统内设置有独立食堂的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成员单位,20xx-20xx年至少推荐2个单位申报营养健康食堂,作为全省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单位,取得经验后逐年在全省推广实施。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10日—20xx年10月30日)。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召开本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动员部署会,组织启动本系统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1日—20xx年2月28日)。创建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创建,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指导本系统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三)评估验收(20xx年3月1日-20xx年4月30日)。创建单位相关指标自评达到创建要求后,由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统一向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根据《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进行评审验收。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验收意见,提请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创建授牌(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30日)。经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单位,由贵州省营养学会给予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严格对标对表,指导创建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工作,确保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将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落实到单位、到科室、到个人,全面抓实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措施,确保取得创建工作成效。
(三)强化工作管理。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对营养健康食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贵州省营养学会要加强对授牌营养健康食堂的指导与培训,各单位要及时将督查督导及指导培训情况反馈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每3年复评一次,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收回营养健康食堂授牌。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8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各校(包括幼儿园及其他办学机构)均要制订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络。
二、明确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计划的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规模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扩大招生规模。
4、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5、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该校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小商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要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符合规定。根据《如皋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估。
5、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学校要在接受市级培训后,组织对本校饮食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法规培训。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9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伙食质量,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三公开”(即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运营模式
1、学校食堂采取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议管理模式。
2、教师伙食按每天核算价格照实付款(含米饭),伙食标准不低于每天一荤两素一汤。学期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工实行一次性就餐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根据食堂盈余情况研究决定。
3、学生伙食按现行价格,必须保证每天一荤两素一汤。
二、食堂人员管理职责
1、学校食堂设采购人员2名(其中1人采购,1人记帐),核算报帐员1名,其他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另设司务长1名,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报帐员。
3、核算报帐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菜价,并及时做好帐目、报表,上报学校伙食领导委员会。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必须保证师生饭菜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5、学校将根据食堂盈余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奖励。
三、管理监控措施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负责实施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学校伙委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名,中层1名,工会委员1名,普通教职工代表1名。期初学校经教师会议推荐后将予以公示。
2、学校伙委会每学期初负责与食堂人员签定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办法。
3、学校伙委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抽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公布。
4、学校伙委会成员要平时注意收集学生、教师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升。
5、学校伙委会每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盈余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贴和食堂人员的奖惩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商定后公布,由学校伙委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盈余额用于奖励学生就餐情况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设备添置及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学校日常招待和会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按实与学校结算。
四、执行办法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本学期可试行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国民营养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扎实推进《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及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有效推动我省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省遴选一批不同类别的食堂(餐厅)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建设,提升有关食堂(餐厅)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向全社会倡导并推广以"三减"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xx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二)在全省遴选一批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xx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与健康学校。
二、实施范围
全省21个市(州)通过遴选,确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的食堂(餐厅、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其中成都市试点食堂不少于8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8个,试点学校不少于8个;其余各市试点食堂不少于4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2个,试点学校不少于2个;三州根据本地情况在食堂、餐厅、学校中自选一类开展试点建设,试点建设单位不少于2个。国家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参与试点建设工作。
各市(州)试点食堂(餐厅)应基于以下条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
各市(州)试点学校应基于以下条件: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连续2年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议试点学校选择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
三、主要任务
贯彻《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及健康四川行动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营养健康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验收细则待制定后另行通知),结合各地实际,开展试点建设及评估验收工作。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
(一)试点遴选(20xx 年 5-6 月)。各市(州)在接到本方案后按要求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牵头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宣传培训(20xx 年 6 月)。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省级培训;各市(州)参照省级方式扩面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结合本地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的理念和标准进行倡导宣传。
(三)开展建设(20xx 年 6-9 月)。各市(州)根据任务要求,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建设工作。
(四)自评推荐(20xx 年 10 月)。各市(州)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进行自评,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估验收的单位,推荐材料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评估验收(20xx 年 11-12 月)。组织省级试点建设工作专家组对各市(州)推荐和省级抽选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 开展省级评估验收。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组织本级评估验收工作,其中参与省级评估验收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本年度不再参与市级评估验收。
(六)总结挂牌(20xx 年 12 月)。组织试点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对通过评估验收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进行挂牌。试点单位在挂牌后如出现违反国家指南、相关验收细则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由验收挂牌单位取消其挂牌资格。
五、任务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牵头组建专家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
教育、民政、商务、市场监管、体育等行政部门负责动员本系统及所主管的相关单位(企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推荐相关专家组成员,根据试点建设任务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其他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已有基础向牵头单位推荐试点食堂(餐厅、学校)。
省营养学会、省营养师协会负责动员会员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指南,积极参与本地试点建设工作,组织会员利用"全民营养周"等主题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理念和要求进行倡导宣传。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协同。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是推动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是将营养健康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的有效方式,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健康四川"年度考评工作。各级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2、规范建设,鼓励创新。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建设指南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对照要求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本区域试点任务,协调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支持各地根据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的行业特点,创新营养健康工作路径,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和营养与健康学校。
3、加大宣传,强化保障。各市(州)要将本项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试点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扩大此项工作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点带面推进营养健康工作的良好局面。除省级已下达的相关经费外,各地、各单位应积极争取配套经费支持,保障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食堂科学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员工服务,结合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食堂管理指导思想:以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需要为本;尊重员工的饮食习惯;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员工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采购实行招标定点采购制,采购点由食堂承包人员和公司协议决定。副食协议供货点必须具备相应资格。供货价格为当地市场批发价,每周食堂指派人员进行市场调查,若发现供货方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以当地市场批发价结算,发生三次类似事件,食堂终止与供货方合同;供货方每天七点前将货送到食堂,交食堂主任和值日人员验货,做好三查工作:查数要过磅、查质有无霉变、查账有无差错,食堂主任记录,值日人员监督并签名。采购物品进厂后交食堂保管员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供货方、食堂主任及炊事班长各一份,食堂主任于周五盘点,供货方每两周结帐一次。
2、制订菜单。食堂炊事员实行炊事班长负责制,炊事班长根据市场、季节、营养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交膳管会审批后,交供货方按计划供货;每天早点必须有稀饭、馒头、包子,品种不得少于六种,中、晚餐有三荤四素,售菜窗口品种在餐厅外公示。
3、食堂财产及管理实行食堂主任负责制。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炊事班长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炊事班长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炊事班长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食堂主任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7、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管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30元, 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60元,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请假应事先向食堂主任进行。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食堂主任、值日人员、炊事班长要把好采购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公司;食堂主任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炊事班长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主任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三、食堂卫生制度 :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一)、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二)、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三)、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四、食堂的实物出库管理
1、食堂食品、物品,设专人管理,领用食品,物品出库要登记,并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食品、物品的领取应根据各组实际用量有计划领取,每周清点库存一次,食堂主任对库存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每天都要检查一次。
3、食堂食品、物品为集体财产,食堂管理人员,员工应力求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已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对食堂食品、物品实行"采购、入库、使用"三分离原则。建立三本账,做到采购、入库、使用三个数据基本一致,误差控制在1%以内,食堂主任要认真把关,分管领导要认真督查。
五、食堂的财务管理:
1、出纳员负责食堂现金的收支与结存,并有责任监督现金支出的合理性,尽可能取得正规的票据,如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要及时向领导反映。
2、食堂各项开支必须经食堂主任签字审核
3、食堂出纳同时应登记简单现金日记账,每日进行现金的核对,将当日所取得的收支凭据如实交与会计作为计账依据,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
4、食堂会计应负责食堂的全部账目,正确核算收支与结余,每月按时与出纳结合下帐,点清收支票据,及时进行账务登记和账目核对。
5、食堂账目必须日清月结,六、监督与管理
6、成立膳管会。成员组成:
7、强化员工监督。每日早上食堂主任及时公布当日中、晚餐菜谱及次日早餐安排。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每个窗口固定职工打菜,每学期定时组织评比"文明窗口"。
8、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
七、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员工好评的,膳管会考核后酌情给予100元——200元奖励。
2、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炊事班长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值班人
附:
一:食堂就餐时间节点:
早餐供应时间点:早06:00-08:00
午餐供应时间点:上11:30-12:45保安员就餐时间10:50
晚餐供应时间点:下18:00-22:30
早餐提供三种以上主食/ 流食在三种左右
午餐提供三种以上主食/ 菜品为两荤三素
晚餐提供两种以上主食/ 菜品为三素一荤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2
一、建设目的
(一)营养健康餐厅
1.以餐饮服务经营者为对象,通过审核和推广,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
2.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
3.通过营养健康餐厅窗口,向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众多的外出就餐者展示营养健康的菜品、传递正确的营养知识和配餐理念,从而加快全社会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二)营养健康食堂
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以满足学生、职工营养健康需求、促进学校、单位食堂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规范和指导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为目的,指导学校、单位食堂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各方面进行建设,成为学校、单位开展营养健康管理和学生、职工提高自我营养健康管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为推进健康天津建设夯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标准
以《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为标准,重点开展环境布置、营养菜品、人员培训、营养宣传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二)建设数量
营养健康餐厅以大型连锁餐饮店、具有一定影响力品牌餐饮企业为重点,可结合餐厅食品安全等级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年内建设不少于5家。
营养健康食堂以学校、单位食堂(职工食堂)为重点,年内建设不少于10家。
(三)审核验收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辖区的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进行审核验收;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建设单位抽样复核,复核数量不少于10%。若市级复核结果与区级审核结果相差较大,可责令区级重新审核。
(四)宣传公示
对于验收合格的餐厅、食堂应通过大众媒体、餐厅自有宣传平台、餐饮行业平台等对外公示并加强宣传报道,树立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品牌效应,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职责分工
成立红桥区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卫生健康、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主要负责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的组织领导、政策及资金保障、审核管理等。为更好的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学校,可根据需求培训餐厅、食堂、学校的员工等相关人员。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临床营养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做好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单位,协调推动创建;开展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事项审核。
区教育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组织推动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和常规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协调餐饮行业协会、烹饪协会等部门发挥协会优势,积极宣传、动员相关单位参加建设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6月底前,制定辖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完成组织申报。
(二)20xx年7月至20xx年10月,开展培训和建设工作。
(三)20xx年10月至12月,完成审核验收、命名。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3
根据阳泉市卫健委《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的通知》(阳卫药食函发〔20xx〕2号),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加健康意识,提高营业健康服务水平,经卫健局等五部门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依据
按照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见、《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中营养健康 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建设的基本要求,开展建设工作。同时,幼儿 园、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还应满足《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等相关要求 。
二、建设范围
在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鼓励社区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社会办餐厅等食品经营者在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申报。
三、建设流程
1.申报。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营养健康堂(餐厅)申报表(试行)》,提出书面申请。
2.评估。评估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分为初期评估和 终期评估。评估专家根据现场评估情况填写《营养健康食堂(餐 厅)评估表(试行)》,终期评估 90 分以上视为通过。
3.备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通过评估的食堂(餐厅)予以备案。
4.管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实行动态化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每两年复评一次,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出现食源性疾病或其他指标不达标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予以摘牌。
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场地不可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重新申报。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1-12月,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标《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开展建设工作。
20xx年4月底前,完成首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的终期评估。
20xx年5月,在“全民营养周”活动期间,对通过评估的`首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单位授牌。
五、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机构开展督导与评估。
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支持鼓励各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食品经营者积极申报,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各申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指南要求实施好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主动接受行政部门的工作督导与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卫健局等五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全县营养与健康工作,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纳入“健康中国·山西行动”之合理膳食行动考核指标。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鼓励将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和评估。
2.全力推动落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金、公益机构支持营养食堂(餐厅)建设工作。优先支持实施寄宿制学校食堂“放心午餐”工程的小学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申报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并参照指南要求实施好项目设计、建设与管理,促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单位要把统一营养 食谱和统一儿童青年营养餐工作纳入规划,做好特殊用餐的安全 培训工作。
3.鼓励探索创新。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可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积极在系统内全面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优势,探索符合本系统实际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路径,定期总结交流经验,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30年)的实施方案》,引导全省居民提高食物营养与合理膳食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引导群众、餐饮业、各类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通过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省人民营养健康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各市至少要建设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到2025年达到每市建设不少于500家,全省不少于5000家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影响全社会形成合理膳食新风尚,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内容
各市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以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落实,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建设活动。
(一)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相关制度。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糖、减油(以下简称“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原材料采购、营养健康管理、盐油糖采购、台账等制度以及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建立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登记制度,定期记录每餐就餐人数,监测人均摄入量,逐步减少菜品的盐油糖用量和消费者人均盐油糖摄入量。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的营养健康教育,强化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培训考核,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低盐、控油、少糖的膳食意识,提高厨师烹饪的“三减”技巧。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指导员等),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科学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加工和营养标示,帮助不同人群正确选餐。
(三)营造营养健康环境。各市及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膳食和“三减”、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节约粮食等政策和科普知识,营造营养健康的`就餐氛围。要通过设立“营养健康角”,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或播放视频,提供消费者可以自由取阅的宣传材料。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宣传能量和脂肪的一日及三餐摄入量建议,强化公众营养健康意识。
(四)明确配餐、烹饪相关要求。配餐、烹饪要求是落实“三减”的关键环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营养健康的原则烹饪加工食物。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标示主要菜品的能量、脂肪和盐、油、糖含量。鼓励创新开发和提供低盐、油、糖菜品和营养套餐,供就餐者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市联合烹饪协会等,针对当地含盐、油、糖量较高的小吃,开展干预措施,减少盐、油、糖用量。可组织餐饮单位和食堂举办膳食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和厨艺大赛,提高餐饮单位积极性和餐厨技能。
(五)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倡导从文明用餐到用餐文明。要培训服务员对消费者给出合理点餐建议,推荐“三减”菜品,引导消费者实施光盘行动,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切实杜绝浪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和实施分餐制,促进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养成,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是实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重要抓手,对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健全领导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建,综合施治。卫生健康、教育、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本行业系统的建设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指导、培训工作,为建设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要抓好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方面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健康餐厅的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餐饮行业转型升级。工信部门要推动宣传低钠盐品种,鼓励低钠盐、雪花盐、富钾盐等产品投放。民政部门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科学合理营养膳食。文旅部门要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服务经营者的指导,营造浓厚的建设环境。
(三)动员各方参与。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合理膳食和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发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新闻媒体以及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广泛宣传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动”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点面结合推进。各地要根据当地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结合既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大型餐厅、机关、医院、学校食堂以及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场所等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建设活动。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扩大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营养健康建设工作覆盖面。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挂牌示范,调动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示范引领能力,全面提高我省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水平。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5
一、主要目标
以《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附后)为依据,以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职工食堂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设施设备,把传统的“吃饱吃好”的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逐步转变到“营养、安全、健康”方面上来,发挥职工食堂维护食品安全,增强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主渠道作用,为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经过努力,到20xx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有80%以上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创建活动主要目标是:
(一)实行科学营养配餐,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使用率达20%,提高餐饮食品健康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健康综合干预,对就餐人群进行健康营养知识宣传,更新饮食观念,落实控油控盐指标;建立健康档案,针对不同就餐人群配备健康干预食谱,努力使就餐人群健康指标有明显提升。
(三)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基本达到B级以上标准;食品留样合格率100%。
(四)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检测设施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达到100%;食堂使用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蔬菜等食品原料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的可追溯实施率达到100%。
(五)达到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标准,病媒生物防制合格率100%,为干部职工提供健康营养、卫生安全、服务舒适、环境优美的就餐条件,就餐人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
二、考核验收
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的'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在京单位职工食堂创建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凡自查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自20xx年起每年12月份可向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适时组织健康食堂考核验收。
经考核验收,对达到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授予“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牌;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进行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收回标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是把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健康措施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是不断提高职工食堂管理水平和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重要措施。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健康食堂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计划,加强管理。要依据创建健康食堂的目标、任务和标准,制定本单位创建健康食堂的计划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把创建工作与职工食堂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抓好协调,摸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完善设施,夯实基础。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着力抓好职工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设施和仪器的配备,认真解决设施设备落后、短缺和不配套等问题,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认真宣传,加强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
对创建健康食堂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强化创建意识,创新健康理念,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的舆论环境;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规、健康食堂标准、营养配餐、食品安全检测、餐饮烹饪技术、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为创建健康食堂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6
为更好的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让大家吃的舒心、放心、安心。国华物业结合神华公司后勤系统“找、抓、促”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健康食堂的活动。
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 成立健康食堂管理小组,落实组织机保证,构顺利开展工作。
一是根据食堂现有人员成立食堂管理小组,食堂主管为小组组长,食堂班长为副组长,食堂操作人员为小组成员,组长定期的对食堂卫生、环境、安全、食材等进行监督指导并做好检查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要对入库的食材进行安全检查,对过期、发霉、变质的食材要隔离封存并及时处理,确保食材的卫生安全。
三是要求食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加强食堂操作员的培训学习,争取中、高级以上烹饪、服务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2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占从业人员70%以上。
四是每个季度开展食品安全和科学饮食健康的宣传。
五是确保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六是组织对食堂操作员的定期体检,保证不带病、无传染病上岗。
二、 完善食堂设施设备,保障操作间设备使用安全。
一是对清洗池、消毒池、冲洗池及洗肉池消毒设备等进行标识,标识清楚,效果可靠。
二是定期的对天花板、排气罩、灶台、操作台清理维护。杜绝瓷砖。墙
皮和油漆脱落。
三是对装垃圾、泔水等容器进行密封。餐厨垃圾实施分类和减量处理。 四是设专用二次更衣室,洗手设施,冷荤食品窗口传菜,安装消毒灯,冷荤间设立门帘或幕帘并设立独立空调。
五是储存食品公用具、容器、冰箱生熟分置和使用。标志明显,对直接入口的食品采用无毒、清洁的材料包装。
六是为食堂操作员配备个人更衣柜、有洗手、洗浴消毒等设施。
三、 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
一是要求食品加工做到生进熟出,确保一洗、二刷、三消毒、四冲洗。四项流程过关。
二是生与熟、原料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隔离存放。 三是加工制作过程要杜绝灰尘、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物质。
四是配菜与出菜盘不得混用。刀具无锈,定位存放,盖布洁净。加贴标识,且标识清晰。
五是对公共用具。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定位存放,采用物理化学方法洗净。消毒、清洗并密闭存放。
六是保持操作间地面、青碧、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
七是保证食品的烧熟煮透,使用时食品的温度不低于60°C并使用专用食品温度计测量
四、 加强采购与存储的规范与安全。
一是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食品入库安全检查由健康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材的验收。
二是供应商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证、化验证、哈格证)购物合同。发票齐全。
三是对食物的原料进行分类分架,先进先出,专室专用,离墙隔地,确保通风、干燥阴凉无其他污染。
四是设定专人对食品储藏室进行管理,严格做好食品的登记,责任是落实到人。
五是对运输、装卸食品的包装和容器进行定期的消毒、清洗。食品进入操作间要换掉外包装,从新包装。
五、 加大食堂环境虫害的防治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标准提升病媒防治合格率,杜绝蚊蝇、蟑螂、老鼠的滋生。 二是做好消毒、抽查记录;定期的对病媒生物消杀并清洗消毒中央空调通风管道。
三是定期维护食堂内安装的纱窗、纱门、门帘、风幕、自动门等设施。在管道设施里安装防鼠装置。防蝇帘、防蝇等完好有效。
六、 建立科学食谱并对员工进行营养和健康的`干预
一是确保食品底油、低盐并在食堂醒目位置设立食品营养成分。
二是科学配餐保证饭菜品种达25中以上并对慢性病的员工设置健康干预。主要饭菜标注营养成分和食用建议。
三是收集分析单位职工每年的体检结果,建立健康人员就餐档案,针对特殊人员特殊对待。
四是加强对健康知识的宣传,设立专门的宣传栏和健康园地,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健康知识。
七、 保障用餐环境的安全卫生。
一是设立禁止吸烟的标识,杜绝在餐厅内吸烟。
二是对就餐环境进行美化,摆放植物等并设立特殊的就餐服务区。
三是定期的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打扫、整理。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是食堂设立洗手池、卫生间,保证设备完好整洁。
五是针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保证大部分员工满意。满意度在80%以上。
六是对每个人进行定餐定量,节约粮食、控制成本、杜绝浪费。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7
学校学生全部在校用餐,保证学生一日二餐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一直以来,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如履薄冰,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紧紧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工作非常重视,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宣传“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生命不保,谈何教育?”的思想,每年都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由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同时,还设有一名安全工作专干,负责学校安全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据《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了“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办法”、“卫生检查奖惩制度”等20多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同时制订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度,具体规定食堂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订了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制度,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年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都要与学校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确保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三、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依法经营。
学校食堂有卫生许可证,5个食堂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坚决辞退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个环节都要严守操作规程。学校食堂的大米、油、盐、酱、醋、鱼、肉、青菜等都是从县城集市采购回来的材料,坚持留取样品,有专人保管,食品的浸泡、清洗、加工、烹饪都有严格规定,做到浸泡足时,消毒合格,生熟食分开,粗加工与精加工分离,并有主管人员监督记录。
3、开展经常性的以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检查。每周星期二,我校由分管领导、食堂主管人员组成的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小组都要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并记录在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未然。
四、加强教育,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我校不定期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通过典型案例、从严处罚违规行为发挥警示作用,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校经常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告诫学生不要或尽量减少到校外小食店、小摊小贩购买食品。
五、加大投入,完善食品卫生设施
学校食堂设置在学生宿舍附近,与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生活区。食堂周围25米以上的范围内没有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污染源,没有圈养的禽畜,食堂设备先进,操作方便。
六、注重环境治理,创造卫生环境。
清洁的环境卫生是食堂卫生安全的重要保证。学校食堂每天都轮值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清运垃圾;有严密的防蝇、防鼠措施,每年春季期,抓住各类害虫复活并大量繁殖的时节,进行喷药除害,把害虫消灭在生长初期。同时,重视搞好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学校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多年来,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切实实地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一一加以解决完善。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8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教育领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县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工、职责明确,确保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县教育局将学校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2.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学校要将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疾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要健全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等管理制度,完善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使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学校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学生寝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卫生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保证校园清洁卫生。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考评工作,对照标准找差距,抓改进。认真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记录,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患传染病的学生返校需提供医院慷复证明。
(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学校要按上级教育部门课时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备课笔记、有测试,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要通过主题课、宣传画、黑板报、校广播站、电子屏、播放宣传影片等渠道加强健康教育和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促进学生健康知识与常见传染病预防能力的提高。小学、幼儿园学年初开展接证查验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幼儿疫苗的补种工作。
(三)做好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推进学校保健室的建设,600人以下的学校可设立保健室,600人以上及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合理安排卫生室、保健室场地,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老师,按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制定卫生室保健室的管理制度和保健老师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卫生、保健室在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中的功能。
(四)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爱国卫生运动是为学生创建健康、清洁、卫生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有效举措,要通过倡导“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等形式,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和习惯。做到勤开窗、勤打扫、勤洒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教室内和走廊无掉尘,校园内无卫生死角。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在校园内广泛持久开展,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卫生工作。
2.各校要积极参与“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等创建工作,已获“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的学校要对照要求,做好复审准备工作。
(五)认真开展健康体检,完善健康档案
各校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体检。学年初,各校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院联系体检相关工作。体检结束后,做好体检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监护人,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
(六)强化卫生防疫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通过专题讲座、个别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卫生保健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队伍的素质。
(七)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法人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不得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承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功能间及设施符合相关要求,各项制度上墙,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食品采购要有索证、建立台帐、验收环节,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霉变的食品;食品加工要煮熟煮透,严禁使用添加剂,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出售的食品要按要求留样,并做好记录;做好餐具、厨具和备餐间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工作时需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严禁佩戴各类首饰;操作区和就餐区要保持清洁、卫生等。
(八)学校提供的饮用水要符合安全标准,饮水机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消毒,保证饮用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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