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1
转眼间,孩子们在星晨幼儿园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了!很快将步入小学的大门,做一名小学生!我园为了激发孩子们入小学的欲望,缓解孩子和家长入小学的心理压力,让孩子顺利适应小学生活,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我园教研组根据《上海市幼小衔接活动的指导意见》,将20xx年6月、7月作为幼小衔接月。从物质准备、心理准备、知识准备、小学生礼仪等方面制定了《星晨幼儿园幼小衔接实施方案》。希望家长能够配合我们做好幼小衔接的相关工作,从而,为孩子们进入小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质准备系列(文具标准仅供参考)
1、书包:适合小学生的书包。
2、铅笔盒:结构简单、方便使用。尽量不要准备卡通、好玩的铅笔盒,以免上课时影响孩子的注意力。
3、铅笔:准备2只HB六棱形的铅笔,方便孩子握笔。1只自动铅笔。
4、卷笔刀:简单、方便。
5、橡皮:颜色单一、无味的,质地较软的。
6、水壶:样式自定!
7、跳绳:一根跳绳,请选择在跳绳时不易打结的类型。
二、参观小学系列活动
1、参观小学环境。
2、了解小学生一日生活安排。
3、了解小学和幼儿园的不同。(校园环境、班级环境、作息制度、上课时间等)
4、与小学生面对面。(请已从我园毕业现已读小学一年级的小学生,讲讲幼儿园与小学不同的地方并为孩子解答他们需要知道的问题)
三、小学生礼仪系列活动
1、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开展情景模拟小学生一日学习,生活:如上课、值日生、户外活动等。
3、小学教师进课堂。届时邀请小学的英语老师、数学老师进课堂,为小朋友上实践课。
四、学习习惯系列活动
1、遵守上学的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2、能够认真完整的记录作业内容。
3、回家第一时间认真完成作业。
4、正确的握笔姿势、看书姿势及坐姿。
5、召开幼小衔接家长座谈会。
五、生活习惯系列活动
1、学会安排课间十分钟。
2、认识钟表。
3、学会整理书包、整理铅笔盒。
4、知道常备的自我保护常识(熟背家庭地址、家长联系电话、紧急电话110、120、119等)。
5、学会与他人相处的沟通策略,如与同伴、教师、陌生人等。
6、改变作息时间:午睡时间的缩短、集体活动时间的延长、课间游戏让幼儿自由活动等。
六、知识储备系列活动
1、语文:
每周一本故事书,能够在集体面前大胆的讲述故事,创编故事内容。旨在重点培养孩子的表现力、语言表达能力、想象力、以及自信心。
2、数学:
幼儿园为孩子购买“幼小衔接数学综合练习册”,由教师结合教材进行系统的学习幼小衔接的数学内容。
为了让星晨的孩子们顺利升入小学,希望您能支持我们做好幼小衔接工作!谢谢配合!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2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残疾幼儿,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展资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所需资金,由幼儿园所在县区筹措安排。市属实验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解决。市级以上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各县区资助政策落实、经费投入及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展奖补。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详细比例由县区自行确定。
1、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幼儿园在显要位置张贴该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
2、享受资助幼儿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残疾幼儿及残疾家长持二代残疾证;低保幼儿持低保证;
3、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社区)的证明),由幼儿监护人填写《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交幼儿园审核存档备查。
4、各幼儿园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本学期实际资助情况填报《xx省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的实际落实情况,填写《xx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属实验幼儿园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并于9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气氛。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2、完善信息,夯实根底。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在园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汇总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标准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视。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对虚报资助幼儿人数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工程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3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湘财教〔20xx〕75号)等文件精神,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四、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经费来源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2.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
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
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
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
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专人具体抓。幼儿园要成立由村(社区)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同时,严禁借发放补助资金之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建立信息档案。各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幼儿的信息档案,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申请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虚报幼儿数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宣传专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4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学校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学校学前教育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安丘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分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三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留教管办,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展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顿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加盖公章后,上报至教管办。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展认真审核。评审完毕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承受老师和家长的`监视。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教管办审批、汇总。汇总后由教管办再到党委审批,加盖民政局公章,将资料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将补助资金下到达教管办,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教管办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
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详细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视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5
一、实施范围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根据市分配指标,合理界定资助条件,确定最后资助对象。
三、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儿园)申请资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在园幼儿数的5%,具体资助人数以市分配为准。
四、资金分担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五、实施程序
(一)资助申请。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从20xx年春季开始按学年进行,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二)对象评审。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提交的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及幼儿家长身份信息,由园长和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审批;各中心学校、市直幼儿园将审批的资助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核查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统一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手中。
(四)档案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幼儿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好辖区内各幼儿园的资助评审工作,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园)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幼儿资助管理机构,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本信息。各中心学校,相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儿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资助材料、发放记录等要按照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做好资助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受助儿童信息和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财政部门将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6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豫财教〔20xx〕477号)和《济源市财政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济财〔20xx〕42号)等文件精神,自20xx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为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根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前教育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对全市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有全国统一的46位机构代码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等教育机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并适当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一)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展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不得超过三年。
(二)资助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工作在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视指导下进展。
学前教育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详细程序如下:
(一)申请
1、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
2、提供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
(3)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
(5)双女绝育户: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和绝育证(结扎证、皮埋或其他绝育手术的证明)。
(6)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须有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二)审核、公示
1、各幼儿园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展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拟资助幼儿及其监护人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7天以上,同时公布举报 ,接收社会各界监视。
2、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于秋学段的10月1日前报各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分别在秋学段的10月20日,春学段的4月1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资助材料报市教育局幼教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核批。
(三)资金拨付与发放
市财政通过代发银行涉农惠农资金专户,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学校账务处理。 (四)档案管理
各幼儿园要将受助学生的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学期建档备查,建立受助幼儿信息档案。受助幼儿信息要经过层层审核,每一级资助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都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幼儿园要把贫困家庭幼儿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方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资助经费平安、标准使用,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承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开展。
(三)标准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工程乱收费。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承受社会监视,坚决查处乱收费。
(四)加强监视检查。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视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下年度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精神,以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促进办园质量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加快发展、规范办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三、宣传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幼儿园教师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2、实施阶段:6月3日至6月21日为宣传实施阶段,根据宣传工作方案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向教师和广大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抓好活动的落实。
3、总结阶段:6月22日至6月25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六、宣传活动方式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村民问题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力争邀请媒体给予报道。
2、深入开展园内宣传。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同时向广大幼儿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里有关学前教育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等方式,深刻理解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
七、活动要求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园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充分体现特色,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应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悬挂标语、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活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通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期取得社会对学前教育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4、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8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20xx一20xx年》和阳泉市财政局、阳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秋季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和20xx年秋季县级部门预算安排,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联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完善我校幼儿学生资助体系,特制订我园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幼儿园就读的已备案的18周岁以下统计表、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详细包括:柏井镇3—5周岁贫困幼儿(建档立卡的幼儿家庭);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残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500元/生/学期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所需经费实行“按学年申报、分学期拨付(每学期500元)”的方法。资金:20xx年县级部门预算安排,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
1、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低保证、孤儿证明或残疾证、病历等有效证件,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资助的对象进展评审,按县下达的资助人数落实资助对象。
3、按要求将评审确定的资助对象上报县教育局进展审核确认。
4、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资金。
组长:
成员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园长是学前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要制订本园的实施方案,成立资助评审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校长、园长、教师、村领导、村民代表组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三)严格资助程序。幼儿园必须按照要求标准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八类资助对象依次评审。资助资金必须亲自发到受助幼儿家长手中,不得抵顶任何费用。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幼儿园按照要求完善幼儿受助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档案(包括:实施方案、申请表、公示表、公示照片、资助领取表等)。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10月23日上午幼儿园开会安排部署学前资助工作有关事宜。
2、10月23日下午广泛宣传,张贴宣传资料或下发告家长通知书。
3、10月24日上午符合条件且希望得到资助的对象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4、10月24日下午,幼儿园评审组进展评审。将评审结果进展公示。
5、10月24日幼儿园上报学校实施方案、资助花名表、公示照片、申请表及各类证件复印件(全部一式两份、其中学校留存一份)。
6、发放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9
一、宣传主题
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二、宣传时间
20xx年6月2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1.加强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宣传,总结推广经验,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和各地有关政策,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和工程设施情况。
2.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宣传,促进办园质量提高重点宣传原国家教委《幼儿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幼儿园使用幼儿教材等问题的紧急通知》以及教育厅近期将出台的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相关规定和各地有关规定。
3.强化幼儿园评估相关政策宣传,促进规范化管理。重点宣传《湖北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湖北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宣传规化管理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幼儿园可以通过现场
观摩,集中培训,园本教研等方式,认真解读《评估体系》通过《宣传体系》《评估体系》让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园长,教师深刻理解我省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宣传方式
1.多渠道向社会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家长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省里和各地学前教育政策,我园通过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开橱窗辟专栏,通过网站,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一次室外宣传活动。
2.积极开展院内宣传,我园在宣传期间将组织全园老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组织教师逐条学习《通过会议》另致家长一封信,建立幼儿档案,家园卡,并订阅幼儿画报,电视教学,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学理念。我园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
3.“以爱的教育”为主题的素质教育。
(1)让孩子快乐的参与。
(2)孩子活动时,尽量做手脑并用。
(3)多向开发。
(4)符合孩子阶段性发展。
(5)规范孩子的行为教育。
(6)教育、兴趣培养相结合。
4.组织教师引导幼儿防火、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安全教育常识。
xx双语幼稚园
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10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补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孟素侠
成员:孙红兵 刘杰
三、主要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春,按资助对象保教费600每年,生活补助400每年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段碧芳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上级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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