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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1
一、帮扶目标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二、帮扶对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帮扶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2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xx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xx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3
按照《遂乡振发〔20xx〕1号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的风险排查员、帮扶联系人落实工作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根据行业反馈的风险线索对疑似返贫致贫的农户逐一核实。对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开展帮扶,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台账,各村(社区)对该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建立长期监测帮扶机制,着重患有大病、整户新增低保、全家无劳动力人群,根据监测户纳入要求每月建立防返贫监测台账。已稳定脱贫户一年至少回访一次;已消除风险监测户至少半年回访一次;未消除风险户每月应回访一次,每次回访都需要填写帮扶台账,各村做好存档。
(二)稳岗就业台账,各村(社区)建立脱贫户外出务工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外出务工区域摸排,务工地有变化的立即上报,系统录入人员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扶成效;对“风险消除”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巩固情况。
(三)排查住房情况
排查农户现有住房是危房,且仅有一处住房。
(四)易地扶贫搬迁
排查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情况,是否存在原入住现空置现象。易地搬迁点住房空置率高、周边无产业布局,有劳动力搬迁对象未就业。
四、认定程序
1.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汇总情况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分析研判,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
2.信息核实。根据镇党委政府锁定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农户应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3.评议公示。村“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有驻村工作队的参与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上报镇党委政府。
4.复查审核。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并将排查报告报市乡村振兴局。
5.部门比对。市乡村振兴局将镇审核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各村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镇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公告录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入高消费等情况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涉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办负责具体业务,细化工作流程,督促帮扶责任人和各驻村干部落实工作职责。
(二)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守住大规模返贫的底线。
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4
为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进程,使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的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情、村情实际,特制定帮扶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以解决贫困村难点热点问题、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以定点帮扶为契机,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化扶贫,切实提高群众素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着力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为全镇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以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村级组织四个能力为根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关键,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落脚点,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现实紧迫的困难问题,力争在三年内使帮扶的.贫困村有变化,见成效。
(二)、工作措施
1、帮扶到村、定点到户。进一步强化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和党员干部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子扶贫工作。帮扶到村,就是集中全镇有限的财力,将过去的1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调整为多个机关单位定点帮扶1个村,同时根据帮扶点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出具体的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定点到户,即把大安村245户贫困户分解给全镇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和上级帮扶单位,具体讲,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帮扶1--5户,一般干部几人或一人一户,各负其责,同时将党员干部的扶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干部年终考核,一定3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人口发生变化后,再作适当调整。
2、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安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基础设施薄弱。至公路大安段双边水泥公路至今还未建成通车,严重制约了大安村的经济发展。因此,要以这次扶贫开发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公路硬底化建设和水利陂头的建设,切实解决该村生产生活条件。
3、积极争取定点扶贫单位的支持,改善受帮扶村的生产生活条件。xx村位于xx镇北部,是的革命老区,全村区域面积9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有121183.5亩,耕地面积5331亩,辖2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172人,是xx镇面积,人口最多的行政村。长期以来,该村的交通设施落后,农业基础条件薄弱,由于集雨面积大,山洪时常暴发,政府虽投入大量的资金修路造桥,但至今仍有、等6个自然村的过水陂头受到毁坏,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农副产品的销售受到了极大影响,直接限制了全村的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大为减少,全村现约有一半的农户仍然住在泥坯房中。村委会从大局出发,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但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少,支出大,现负债累累,虽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却无力开发建设。希望能够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大力资助予以解决。
4、走产业化扶贫之路,着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途径。首先是引导支持农户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充分依托信息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加大对葛茨、蜜柚、西蕃莲等农产品的宣传销售力度,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规模种植绿色食品西蕃莲,提高农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增收。另外,积极加快招商力度,引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拟与骏丰农牧有限公司和海丰县农业银行共同合作进行订单养殖鸡鸭等畜牧产品,以产业化扶贫的方式,使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5、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的主动性。首先要对积极性高而由于条件所限难以致富的贫困户,尽全力给予全方位的帮助,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影响和带动其他贫困户;其次对于脱贫较差的贫困户,要多做思想工作,通过典型事例引导其转变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对于等、靠、要思想严重,经开导、帮扶仍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适当给予救济,在科技培训方面,继续通过课堂讲解、观看录像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办法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科技文化综合素质,教育和指导农民进行学科学种植、养殖、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5
为防止返贫、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根据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
(一)监测范围。监测范围为全县所有农村人口。
(二)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报县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为三类:
①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②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③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类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认定。监测重点内容为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收入监测方面,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xx年收入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500元为基准线(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标准)。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纳入监测的对象,要全面核实,综合分析,科学认定,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情况:一是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兜底户;二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家庭收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缺乏稳定性,存在返贫致贫的可能性;三是过去一年收入低于监测基准线,收入稳定,但存在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方面返贫致贫风险点;四是过去一年收入高于监测基准线,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
(四)监测方式。监测方式主要分三种:①农户自主申报。村民可向当地村(居)委会申报,或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进行申报,还可由他人代为申报。②干部走访排查。各乡镇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③部门筛查预警。健全县级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各行业部门对其推送的本部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五)识别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签署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附件1);对于通过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入户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并填写附件1。
第二步:入户核实。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要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情况,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信。入户调查核实时,由调查人员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2)。
第三步:村评议公示。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纳入条件逐户评议。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委会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附件3),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拟定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填写附件3,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比对审定。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定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3,反馈相关乡镇组织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六)监测预警及信息比对职责分工
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配合,其中:县住建局牵头监测预警住房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发改局牵头监测预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教育局牵头监测预警失学辍学、教育负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医保局牵监测预警重大疾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卫健局牵头监测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风险隐患;县水利局牵头监测预警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县应急局牵头监测预警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带来的风险隐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监测预警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风险隐患;县人社局牵头监测预警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等风险隐患;各乡镇负责掌握本辖区出现的各类返贫风险,随时上报预警;其他部门也要针对各自工作领域潜在的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加强监测排查、及时预警。
根据监测预警对象识别负面清单,由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负责配合提供拟纳入对象家庭存款、车辆、住房、工商注册、财政供养等相关信息。
三、实施精准帮扶
所有监测对象都是帮扶对象,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通过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一)落实政策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要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因人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1.产业帮扶。对因缺乏产业或产业失败纳入的监测对象,继续通过安排产业帮扶资金、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组织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参与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引导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有针对性地实施消费帮扶,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乡镇)
2.就业帮扶。对因就业不稳纳入的监测对象,持续推进省际、省内劳务协作,加大劳务对接和稳岗服务力度,促进外出务工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聘用监测对象务工,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新增和腾退出来的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上岗。(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3.健康帮扶。对因病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因病返贫致贫。(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
4.教育帮扶。对因学纳入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持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参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家庭教育帮扶政策,将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纳入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对就读职业(技工)学校的监测对象,全面给予“雨露计划”补助。(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贫困帮扶中心、各乡镇)
5.综合保障。对因无劳力纳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保、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后暂时无法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鼓励市县通过各类救助帮扶基金或社会帮扶措施予以解决。(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6.住房安全保障。对因住房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闲置房屋等多种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住房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7.饮水安全保障。对因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建立健全饮水安全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管道,落实应急供水预案,确保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结对监测帮扶。从县、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中选择有帮扶能力的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所有监测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走访了解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
(三)加强社会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帮扶“盲区”。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接满足监测对象的有效需求。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精准对接监测对象实施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牵头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四、适时开展风险消除
(一)风险消除标准。以下风险全部达标、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③收入持续稳定;
④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监测对象,不得标注“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认定标注。
第一步:村提出名单。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平时跟踪掌握以及监测帮扶联系人反馈的情况,对本村监测对象逐户研判,在排除存在丧失劳动能力、风险稳定消除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对象后,提出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
第二步:入户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核实,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附件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附件5),核实组成员与监测对象分别在表上签字。
第三步:村民主评议。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参会人员对照风险消除标准,对帮扶成效情况,逐户开展评议,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将评议通过的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附件4),在村内群众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填写附件5,并形成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上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拟消除风险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验,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填写附件5,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对乡镇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名单进行审定。其中,对特困供养、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5,并组织在系统内标识“风险消除”。
五、加强动态管理。
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上监测对象识别要做到及时开展,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帮扶效果评估,风险消除根据风险状况和帮扶效果于不低于三个月监测时间以后开展。坚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制、销号制管理模式,各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县、乡、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台账,对监测对象要实施一户一档管理。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员、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平时注意及时更新数据。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县直单位、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健全信息员队伍,整合充实帮扶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组织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的政策措施,做好行业数据归集、信息比对、动态监测、筛查预警,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督促指导乡镇开展信息核查,认真组织行业内防止返贫排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研究应对措施,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三)严格评估考核。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纳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月比对、季分析、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责问责。
帮扶解困工作实施方案6
一、行动目标
以“安民守边、军民固边、边贸兴边、睦邻友边”为切入点,坚持“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总体思路,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改善边民住房条件,扩大边民生产资料,提高边民生活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边民守边积极性,构筑边境安全屏障,保持边境长期稳定。
边境扶贫专项行动涉及边民1340户、4250人,边民贫困户132户、411人。其中,塔克什肯镇贫困户76户,219人,查干郭勒乡贫困户56户,192人。边境村7个,边境贫困村4个,非贫困村3个。抵边村3个:塔克什肯镇萨尔布拉村、阿克哈仁村,查干郭勒乡萨尔布拉村。
二、六大任务
1.解决边民基本生产生活问题,逐步完善边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2.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出口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发展边境贸易及建设综合服务市场。
3.争取兴边富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实行实名制补贴,增加边民收入。
4.稳步推进边境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对边境村学校、卫生室、就业、培训、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通讯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给予扶持,解决子女上学、就医、边民“两居”住房和生产资料等问题。
5.解决边境村道路、物流运输、水利设施等建设,创造发展产业的条件。
6.深化“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联防联控联管机制,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整合民兵、群众护边员队伍,加大补贴发放,促进边民稳定和边防巩固。
三、实施范围及分布
xx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5日至1月30日)。召开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联系会议,指挥长对边境扶贫专项行动进行总体动员和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行动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1月29日至2月xx日)。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积极与乡(镇)及对口单位对接沟通,前往各贫困村进行实地调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梳理边境扶贫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报行动小组办公室,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边境扶贫专项行动任务及推进计划初稿。
(三)方案修订阶段(2月21日至3月9日)。各成员单位积极对上争取项目,再次调查摸底,对边境扶贫行动任务及推进计划进行调整、修订,接照因村施策、因户制宜的要求,把本单位负责的目标任务分解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责任落实到人。
(四)项目准备阶段(3月xx日至3月31日)。各责任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各项手续,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开工、顺利推进。
(五)项目实施阶段(4月1日至xx月xx日)。抓好各类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各项脱贫政策的落实,增强脱贫效果。
(六)评估验收阶段(xx月21日至xx月30日)。各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向行动小组报告完成情况,行动小组组织检查验收组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初验,评估结束后,行动小组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七)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行动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工作,听取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职责分工
1.民宗委:综合协调协助单位落实边境扶贫专项行动的有关事宜,定期不定期召集协助单位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上级兴边富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2.发改委:负责规划建设一批外向型出口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发展开放型经济。为边境村争取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3.教育局:负责边境村学校、幼儿园建设、教师配备及子女就学。
4.民政局:负责边民低保政策落实。
5.人社局:负责边境村边民的.就业、培训。
6.住建局:负责为边境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设计等服务,加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7.交通局:负责解决边境村道路建设、物流运输。
8.水利局:负责边境村水利设施建设,创造发展产业的条件。
9.畜牧局、两居办:负责解决边民“两居”住房和生产资料问题。
xx.商经委:负责发展边境贸易及综合服务市场建设。
11.卫生局、计生委:负责解决边境村卫生室建设及人员配备,为边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12.扶贫办:争取项目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13.联通、移动、电信、邮政:保障边境村通讯畅通。
14.广电局:解决边境村村村通、边民户户通。
xx.财政局: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实行实名制补贴,增加边民收入。
16.人武部、边防大队:整合护边员队伍,补贴发放优先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倾斜。
17.塔克什肯镇、查干郭勒乡:准确提供边境村、边民、边民贫困户、脱贫村及脱贫户需要解决的基础数据和项目,并建档立卡。及时上报需要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的问题。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各项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负责提出阶段性和总体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安排,采取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组织责任单位研究推进工作。配合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好边境专项扶贫任务。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加强与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边境扶贫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全面推进。要发挥好乡(镇)的主体作用,积极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实施边境扶贫专项行动,把现有的贫困人口作为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扶持,按照精准到户,一户一策和边境重点村“九通九有九能”的要求,实现“六个一”扶持到户到村,“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行动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时间节点,对边境扶贫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进度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对实施工作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倒查问责,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落地生效。
xxxx年3月份开始,牵头单位将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进行一次督查,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脱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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