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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03 09:55:37 方案 我要投稿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XXX镇财政资金监管,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XXX镇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XX区财政厅关于开展XXX镇财政资金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X财预[20xx]1294号)要求,我XX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旗XXX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XXX镇财政所基本情况

  我旗13个XXX镇共设有13个财政所,财政所共有62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55人。平均每个财政所4-6人,配备了一名所长、一名会计或一名出纳员。其中本科学历10名,专科学历52名,平均年龄在37周岁。XXX镇财政除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以外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由旗财政核算包干经费,节余留用,超支不补。其它各站所不在单独核算经费,由财政所统一管理。

  20xx年,参加旗财政局组织惠农惠牧政策培训1次,加强资金管理方面的培训2次,培训旗乡两级财政人员已超过180人次。乡镇财政按照各类资金的管理要求,努力完成工作,结合农村牧区农合改革要求,建立健全一些新的规章制度,确保把上级政府对基层农牧民的关怀落到实处,全力做到好事办好。

  二、XXX镇管理体制

  乡镇财政所隶属于乡镇政府直接领导,接受旗财政局业务指导,履行乡镇财政管理职责。具体如下:

  1、调整旗乡财政体制。我旗对旗乡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体制为“核定支出,确定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新的体制下,进一步明确了乡级政府支出责任,乡级财政必须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2、确保乡级财权不变。“乡财县管”财政体制是在乡级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推行的财政管理方式,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旗乡两级各自的支出责任。

  3、乡镇政府财务收支按预算单位核算管理,每月定期上报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实现和财政局国库账账相对。

  4、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工作,我旗按月预拨嘎查村办公经费,其余补助资金待年末一次性拨付,保证嘎查村干部工资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这样可以有效杜绝各乡镇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发生,做好村财民理乡代管工作,切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正常。

  5、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财政局按照预算审核后,旗采购办集中招标采购,采购资金由旗财政局直接支付。

  6、乡镇使用的所有收费票据由旗财政局管理,实行“限量使用、缴旧领新”,并且做到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入库。

  三、XXX镇财政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财政局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工作网络,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并制定XX旗XXX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监管的目标、范围及各部门监管职责,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管理。同时,构建工作人员信息网络,确保运转畅通。

  (二)沟通协调。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氛围,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加强与XXX镇沟通的同时也要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批复或资金下达的同时,将项目或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到XXX镇政府和XXX镇财政,确保政策信息到位,以便XXX镇政府和XXX镇财政更好地对项目或资金进行监督,切实提高项目或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关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XXX镇财政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三)公开透明。一是政策公开。及时将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的落实范围、补贴对象、政策依据、发放标准和金额和工作动态,利用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政务网站和机关电子显示屏、XXX镇便民服务大厅等平台,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和补贴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乡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更加透明。二是资金公开。补贴资金全部通过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并及时将补贴信息归档,及时将补贴信息明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到农牧民,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同时,根据补贴资金发放要求和相关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规定,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将补贴资对象相关信息在XXX镇和嘎查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等现象,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发放。

  四、XXX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

  (一)预算资金监管。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用款计划,每月将公务费、业务费等苏木镇日常运转经费拨付到XXX镇,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要求和资金拨付程序予以拨付资金,有效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与此同时,还要求XXX镇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国库股,以便充分了解资金用途,更好地监督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在机关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安排苏木镇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确保XXX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项目资金监管。一是补贴资金监管。积极协调涉农涉牧补贴资金对口管理部门,明确了每项补助资金的上报、审核、发放程序,并按照资金归口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资金在上报、审核、发放过程中旗直相关部门、XXX镇财政、有关业务站办所、嘎查(村)委会的职责和资金拨付运行流程,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二是项目资金监管。积极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在项目建设前期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展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项目建成后配合项目主管部门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有效促进了项目开展和实施。

  (三)重点建设资金监管。全旗重点建设项目监管主要依靠局农财股、综改股、基建股和监督检查股来完成,其他相关股室配合。重点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施工单位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不定期的到项目地进行检查,有效加强了项目资金监管,促进了项目建设。

  (四)开展XXX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抽查或有针对性专项检查的方式,对XXX镇财政资金实行检查,并努力做到检查有方案、有记录,发现问题有整改记录,确保XXX镇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五)在20xx年7月份,为了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任务,我局投入资金9万余元对“一卡通”网络进行全面升级,13个XXX镇(场)由原来的网络全面升级到光纤网络,网络速度由此提升了几十倍,工作效率也数倍的提升。与此同时,我局再次投入12万元,对全旗财政所的财务记账系统进行联网升级,全面使用用友g6-e软件平台,所有财政局相关股室都能对乡镇财政所相关的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的查阅和审核。

  五、预决算编制

  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我旗采取部门预算编制,本着“一级财政,一级事权,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原则。

  编制部门预算的优点:编制部门预算,能够比较清楚地理顺和安排各种支出内容和项目,即使政府预算清晰易懂,也便于对财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预算管理严格依法进行,法律约束力很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调整。

  编制部门预算的缺点:

  (1)预算编制不科学。内容相对简单,缺乏具体的明细资料,编制方法一直沿用“基数+增长”的方法;

  (2)预算执行不到位;

  (3)预算监督不力。乡镇人大的审查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充分,财政部门缺乏内部监督和制衡机制。

  今后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1、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2、清理和规范非税收入,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

  3、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

  4、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5、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与监督;

  6、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管。

  六、XXX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报送情况

  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政策、管理、指标文件后,及时将文件下达或转发至各XXX镇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在资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果及建议及时向旗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反馈,做到了监管信息通达、通畅。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1、乡村债务包袱较重,全旗乡村两级债务总计49,850万元,其中乡级债务29,156万元,村级债务20,694万元。乡村债务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2、我旗现辖13个XXX镇外加1个种畜场,大部分乡镇(场)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乡级公用经费保障不足,满足不了交通、差旅费用的正常支出。

  3、财力有限,事业投入不足。旗财政的可用财力在保证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保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生事业费、抚恤救济等必保项目经费后,对支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农牧业生产和教育等事业的快速发展。

  4、大力培植财源,努力开展增收节支,认真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控制经费追加,逐年解决拖欠干部工资问题,积极化解乡村债务。

  5、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信息网络工程建设,提高财政预算管理,尽快完XX县乡财政联网,全面实现乡财县管远程请拨款。

  6、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思想道德作为衡量财政、财务工作者的重要标准,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政、财务工作水平。

  7、积极化解县乡债务。恳请上级财政部门多给予贫困旗县财政补助,帮助我旗解决乡村两级历史债务。

  8、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各项事业的资金投入应向贫困地区倾斜。我旗在基础设施建设、职工工资等方面形成的历史“欠帐”太多,尽管近几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不断增加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投入,但我旗的可用财力只能保证工资发放和旗乡村三级组织的运转,没有能力来安排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财政在力保工资的状态下维持运转,由于事业投入不足,制约了农牧业生产和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能加大对贫困旗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落后地区的专项资金投入,促进贫困旗县经济的健康发展,旗县经济得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缓解财政困难。

  9、由于乡镇财政各种惠农、惠牧等补贴资金不断扩大,应该增加财政所人员,充实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加大乡镇财政管理的力度。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2

  在县委、县政府XX县信息公开中心的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局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认真对照x政办发〔20xx〕74号、x政办发〔20xx〕66号文件要求,全面检查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现将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健全,全面落实常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专门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等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制定更新《XX县财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XX县财税局主动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等,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好,工作不力,或不按制度办事的科室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开办了XX县财税局外网,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二、日常管理有序,全力推进个性工作

  一是立足职能工作,突出公开重点。除了按时公开部门动态、工作信息、政策文件外、全县财政预决外算,今年还公开了县级三公经费及管理制度等内容,并辅导督促交通、工业园区、水利、农业等部分单位为试点率先公开20××年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和部门“三公”经费,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也提上议程,正在谋划准备,预计年内将会公开,明年将争取督促政府组成部门全部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二是落实四单一网,推进权利公开。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思路,开展权力清单制度。“一报”时财政梳理上报行政权力事项共316项,地税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229项,“三报”财政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35项,地税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104项,大幅削减权力事项,精简优化工作流程。牵头对政府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梳理,经过梳理整合,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由“一上”的60项整合为38项,项目核减36.7%。经政府常务会通过后,现已在遂昌网公布。

  三、总结整改到位,有序开展下步工作

  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全面推进。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将按照政府公开工作条例要求,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特别是部门预决算工作要全面铺开,全力打造阳光财税。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3

  xxxx年以来,x乡以“普法”“治乱”举措为抓手,以“警司+”机制为助手,形成了以xx为引领、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基层治理服务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持续净化全x社会治安环境,推进平安x建设。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

  x乡紧抓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法制宣传,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民法典》、《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普法宣传活动x余场次,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今日x”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农民讲习所等宣传阵地,深入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讲座x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x余份,悬挂宣传横幅x余条,将宪法、刑法、民法典、反间谍法等各类法律知识和防电信诈骗、禁毒等安全知识送到广大村民身边,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乱象治理,营造清朗环境

  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我x加大乱象治理力度。今年以来,我x紧紧围绕禁毒宣传、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等方面,统筹谋划,持续发力,推动禁毒工作纵深发展,举办禁毒相关知识宣传x余场次,转发禁毒相关知识x余条,发放禁毒宣传手提袋、宣传彩页等x余份,悬挂横幅x余条,让村民增强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重点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整治,紧紧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牛棚、羊棚)问题整治等工作,严厉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共拆除x个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大棚x个,房屋x个。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有效挤压犯罪空间,确保全x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截至目前,乡派出所共接各类报警x起,受理治安案件x起(其中:殴打他人x起,寻衅滋事x起,赌博x起,侮辱他人x起,扰乱单位秩序x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x起,阻碍执行职务x起,猥亵他人x起,威胁他人人身安全x起,移交刑警队x起),查结x起,查结率x%,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x人,治安拘留x人,罚款x人共计x元,警告x人,不予处罚x人,其他处理x人,收缴赌资x元。为净化网络舆论空间,乡政府联合派出所约谈快手用户“xx” ,在直播与其他网友PK的过程中语言、惩罚措施下流低俗,肮脏不堪,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签订了保证书。

  (三)深化矛纠排查,维护社会稳定

  x乡结合“四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依托公安矛盾纠纷“三色”预警平台,结合工作实际,组成了由xxx总牵头,派出所和司法所为主导,乡综治办和村综治协管员(治安警务专干)、义务治安巡逻队等社会力量齐参与的“警司+”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摆脱了以往矛盾纠纷化解由乡、派出所或者司法所单打独斗的困境,力克“排而不查,调而不解”效能低下的顽疾。“警司+”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实施以来,对婚恋家庭领域、宅基地、土地确权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截至x月办理信访问题x件,排查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类矛盾纠纷x件,成功调处x件,调处率100%;利用x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解决各类诉求x件,维护了群众利益。切实做到了“小事没出村、大事没出乡、矛盾没上交”,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一方平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x乡不断筑牢法治屏障,全面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形成法治宣传、乱象治理、矛盾化解的`基础治理强大合力。今后,x乡将深入贯彻落xxx,在xxx安排部署下,继续以“平安x”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服务体系,狠抓落实,确保我x社会局势持续稳定。

  一是全力推动“八五”普法开展。打造普法宣传平台,大力推进“线上阵地”建设,为“八五”普法提供阵地保证。强化重点人群普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督促其成为学法用法尊法的“领头雁”。深入挖掘“一村一亮点”品牌特色,进一步提升创建效应,推动普法宣传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全x范围内组织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对于往年积案要进一步组织人员再次调解,要做到化解每一件矛盾纠纷,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综治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掌握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及时为xxx提供预警性信息,及时果断地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其形成现实危害。

  四是加大治安防控力度。以“警司+”为切入口,强化全x治安防控力量管理培训,发挥专职治安巡逻队和义务治安巡逻队作用,加大巡逻密度,确保防范重点。持续抓好人口摸底建档工作,对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4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任务分工》(绿办发[20xx]11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完成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为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我局安排了马石额书记为主要分管领导,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1、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就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了计划中,并明确责任,把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我局按照任务要求,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乡镇财政所及各业务科室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中,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经费到位

  我局按照要求,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分别列入了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中,并分批足额拨付。

  1、年初预算安排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7万元,现已拨付4.57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团县委工作经费10万元,现已拨付10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县宣传部精神文明宏观调控费5万元,现拨付2万元;

  4、年初预算安排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5

  按照《xx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xx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安平安办字[20xx]17号)工作要求,我局积极认领交通领域行业工作任务,从我局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开展了专项工作,现将该工作二季度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局始终坚持把平安交通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年的工作形势进行认真的分析。坚持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室负责人时时抓,进一步明确系统相关站室平安建设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将平安交通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中,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

  2、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不断完善维稳领导机制,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了矛盾纠纷排解化解台账,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情况分析及各类报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限期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特别是针对公路建设、运输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坚持深入一线,摸排调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目前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共排查治理隐患4处,隐患已整改到位(对4处事故多发点则在各整治地段加装减速带、限速标志、双向震荡标线、斑马线、护栏等安全防范设施,并移除路侧影响视距的障碍物)。拆除非公路标牌2块,拆除红线控制区内违章建筑、钢棚等1处,共计43平方米。

  4、切实开展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百吨王”整治行动。目前来,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查处超载案件6件;检测车辆300余辆,查处超限车辆20余辆,卸载货物1500余吨,除不可卸载外,卸载率达100%。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6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任务分工》(绿办发[20xx]11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完成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为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我局安排了马石额书记为主要分管领导,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1、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就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了计划中,并明确责任,把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我局按照任务要求,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乡镇财政所及各业务科室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中,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经费到位

  我局按照要求,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分别列入了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中,并分批足额拨付。

  1、年初预算安排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7万元,现已拨付4.57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团县委工作经费10万元,现已拨付10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县宣传部精神文明宏观调控费5万元,现拨付2万元;

  4、年初预算安排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7

  接到x编办下发的《关于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xx]5号)文件后,我镇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庚即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清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 对清理自查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首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

  二、 认真开展宣传,落实工作作责任。

  在自查工作中,我镇注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把清理自查工作溶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利用机关学习讨论的机会进行自查工作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文件精神,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了思想上的认识统一。整个清理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对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部门责任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镇人事办、财政所、人才服务与劳动保障所、民政办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严格工作纪律,清理效果良好。

  整个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镇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了清理工作举报电话,并要求相关人员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各部门工作也按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经过认真清理自查,全镇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人员一名,圆满完成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严肃了我镇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8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注重三个结合,强化主动担当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二、突出三个重点,聚焦关键环节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89.51%,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xx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三、做到三个到位,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加强管理和服务,让留守儿童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殷殷嘱托,以儿童权益优先为原则,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照料、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兜底救助、强制报告等现实问题,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全方位落实保护措施,有效保障全县46635名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兜底保障到位。始终围绕“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了23703户5126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592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3222人次发放资金487.44万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民政系统内部市域社会治理责任体系,补齐短板、培树亮点,加大督查指导和考核力度,打造民政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于都建设再上新台阶。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9

  根据《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所组织专班,对照《湖北省会计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测评表》,对我所会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情况

  我所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对亲属或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所有会计人员都持有会计证。严格按要求设置了会计岗位,明确了每个会计岗位工作职责,每个会计人员每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离职时,由会计主管人员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二、会计核算情况

  我所按照会计制度依法设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原始凭证不与受理。按会计制度要求填制记账凭证。账簿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及更正错误的方法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按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不随意改变资产、负债、净资产及收入、支出确认标准和方法,不虚列、多列或少列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支出,无伪造、变造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现象。

  三、会计信息情况

  按规定格式编制会计报表,做到了会计报表合规合法。及时按要求上报会计报表。

  四、档案管理情况

  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规定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乐平安组发〔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局党组多次研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认真对标对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1、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建立村委会及时更新各项政策以及财务、项目、各项救助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心里敞亮,把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来抓。

  2、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保护环境、开展生态环境自治管理、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厉行节约等写入村(居)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指导调整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并切实履行职责,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3、深化“一事一办”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配合县委组织在全县200个村(居)建立村级“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对村级操作员开展培训,打通联系服务对象“最后一公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4、规范村(社区)证明清理治理。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全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就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专项清理整治行动,xx县民政局联合6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并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在村(社区)服务大厅、村(居)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县政府各部门也积极对照清单进行了排查清理整治,第一时间落实了该项工作。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三)完成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1、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超前谋划,精心组织,严格资格审查,依法规范操作,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高质高效。全县村(社区)199个,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委员846名,其中村委会委员760名、居委会委员86名。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结构大幅优化,整体素质大幅提高,其中村(居)委会主任199名、副主任46名,女性委员252名(村委会202名、居委会50名),35岁及以下人数224人,大专以上学历310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100%,全面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标和组织意图。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基层治理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全县新当选村(社区)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共同举办的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综合能力,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

  (四)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工作。

  1、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一是制定《xx县20xx年度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启动20xx年度乡镇边界线联检,牛(田)招(携)线、万(崇)湖(坪)线、招(携)金(竹)线、增(田)南(村)线、龚(坊)湖(溪)线,5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9个界线三交点(起止点)界桩及11个双面界桩进行联合检查,及时上报了联检工作报告等成果材料。三是配合做好了抚州市赣州市宜(黄)宁(都)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

  2、积极做好《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区划地名深化研究年活动的通知》(x民电[20xx]23号)要求部署,我局立即邀请党史办、地方志办、博物馆、文化馆等单位精干力量和老专家组织讨论、选题、调研,最后选定中央红军大湖坪整编旧址、红三军团驻地——xx县湖坪乡湖坪村国宝公祠,全省首家以红军标语为主题的博物馆。进行历史学、古建筑学和艺术史的价值和红色革命斗争史的`遗存、地名文化保护研究等各方面进行调研。经过一个月的调研,高质量完成了《红旗红标映古村——xx县湖坪乡湖坪村地名调研》报告。

  (五)加大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完成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三是按时足额发放高龄(80-99岁)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四是实现特困供养人员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已全部入住龙源老年公寓;五是推进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

  (六)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及志愿服务机制建设。

  目前,我县有专业社工人才28人,开展社区活动110多场,服务人次7800余人,为各乡镇的矛盾纠纷化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每个乡镇都设有志愿服务站。今年开展的主要志愿服务活动有:防溺水巡河保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安全起到了促进和巩固作用。

  (七)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我县于20xx年成立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7月更名为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保护队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儿童督导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名儿童主任。目前,我县乡镇有儿童督导员22人,村(居)儿童主任216人。在县民政局事务服务中心增挂“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新建了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筑面积2157,现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内部装修基本完成。

  2、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一是保障了孤儿基本生活。20xx年起将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20xx年1月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纳入了孤儿保障。目前全县孤儿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5人,20xx年1月起,为15名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了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二是助力了孤儿教育。20xx年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将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孤儿纳入救助范围,现有7人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每年补助1万元。三是加强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目前全县儿童享受城市低保289人,农村低保2324人,临时救助12人,特别救助3人,城市特困2人、农村特困5人、残疾人生活补贴327人,护理补贴279人。

  20xx年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力度,为xx的试点工作贡献民政的力量。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1

  我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xx]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0xx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县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县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县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县政府的规定,20xx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

  20xx年11月至12月我县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2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

  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

  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XX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XX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XX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XX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XX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

  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XX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XX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XX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XX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XX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XX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XX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XX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XX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XX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XX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

  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

  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xx〕16号)和《中共XX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委基治委发〔20xx〕2号)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党建引领,固本强基。

  (二)突出需求导向,靶向施策。

  (三)突出实务功能,共建共享。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

  5.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

  6.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7.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8.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

  (四)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

  9.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

  10.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11.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12.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

  13.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1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5.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六)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

  16.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

  (七)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

  17.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

  (八)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

  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

  (九)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19.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20.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

  (十)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21.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2.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15

  社会工作是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领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业、职业活动。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社会工作,贯彻落实全市“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场推进会议的精神,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让城市更美好、治理更高效、生活更幸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社会治理、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持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推动社会工作有效参与“近邻”党建、社会服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发挥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二)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2000人,运作规范、规模较大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100家;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更加完善;以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通过提供办公和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相关专业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大力支持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引导法定代表人由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专职人员担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多元发展,通过面向市场开展服务,合理收费,增强自我造血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拟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进一步健全监管和退出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淘汰内部治理混乱、服务水平低、社会信用差、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况的机构。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业纪律惩戒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相互衔接的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支持有意愿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但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系统化训练,鼓励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人员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和提升工程,每年组织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确保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实施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工程,每年培养20名具有较高实践和指导能力的专业社会工作督导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对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且专职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以不低于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合理确定薪酬。(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才新政45条”,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对入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鼓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加大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住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网络服务平台。利用“智慧民政”工程,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加强数据连通共享,汇聚服务资源,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实现专业人才在线登记、服务机构线上备案、服务项目有效管理。依托互联网供需平台,打造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之间零距离、精准化的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工作、社区矫正、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优抚安置、信访调处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做强做优针对低保、特困、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推进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或孵化基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操作规程和评估办法,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信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九)搭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依托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公建设施设立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室。以街(镇)为主体、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为平台,建立健全街(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整合各类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近邻敬老、医疗、扶幼、济困、助残、文化、育德、关爱等服务,实施“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取项目购买方式,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期限最长3年的服务合同。对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我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续签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人力成本核算制度,以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人力成本,确保人力成本不少于购买服务项目总经费的70%。在完成服务指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允许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所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有适当结余,用于机构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社会工作服务评估机制。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一执行年度末开展1次评估,首次购买的可以酌情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办法为依据,根据所购买的服务项目性质、服务内容,参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指标和要求,差异化制定评估标准,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应选择具有丰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估经验的专业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鼓励各区成立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推动辖区社会工作行业健康发展。完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各服务领域的专业培训、督导、评估和实践研究。推进社会工作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运营管理、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纪律惩戒等规范,完善纠纷调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行业自我管理和监督,促进行业交流互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社会工作领导,推动社会工作参与近邻党建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人社、教育、公安、司法、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共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部署。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大力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促进慈善工作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鼓励慈善组织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慈善服务,推动慈善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与精神慰藉、能力提升、构建社会支持并重转变,提供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研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当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社会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开展两岸社会工作交流,加强理论研究,探索社会工作创新发展。

  (四)加强督办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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