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汇总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激励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激励方案 篇1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同时股权激励的模式又分为多种,比如以分红权、分红权加增值权、限制性股权、期权、期股等。每一种模式的应用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要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选择对应的模式,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股权激励方案
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推行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本方案经董事会审核,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股权性质
本方案的虚拟股份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由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该股权;公司价值下降,股份无收益;绩效考评结果将影响股份的授予和生效。本方案仅适用于公司主体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之前;一旦公司股票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补充和调整。
二、目的意义
构建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公司文化,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持续激发员工创新力创造力,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管理层留下“想象空间”,变短期利益为长期追求;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升凝聚力战斗力;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员工归属感与认同感。
三、股份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虚拟股份总额设为注册资本额的15%,即75万股,首次分配总额为60万股,预留15万股用于储备或支付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岗位职务升迁员工的股权激励。每轮融资结束后,相应调整股份总额和各岗位股份基数。
四、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大股东2人、激励对象代表2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员工1人。主要职责:
①拟订、修改股权激励方案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
②拟订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③负责组织股权激励方案的日常管理,在方案执行过程中,监控方案的运行情况;
④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决定激励对象相关权利的中止和取消等事宜;
⑤向董事会报告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
五、激励对象
本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重点激励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激励对象年度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数为岗位股份基数乘年度考核绩效系数。
表1 激励对象岗位名单(股份额以万为计数单位):
表2 年度考核绩效系数确定标准
激励对象年度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数=岗位股份基数×年度考核绩效系数
六、激励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年度激励资金提取以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启动条件具体为:公司首年度净利润率超过30%;之后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超过5%,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2%。
七、分红计算
自实施日起,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分红范围是该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增长部分,扣除40%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图示如下:
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当年参与分配的分红基金规模÷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
(一)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两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第一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60%,另外4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5%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服务第二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80%,2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账户,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5%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二)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两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当年的权益金额100%兑现。从第三年起,前两年服务期间内的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两年兑现,每年兑现50%,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5%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三)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四年后,激励股份转化为实股,激励对象对激励股份拥有完整的股权,经公司监事会同意后,激励对象以双方协议价格购买股权,可进行股权转让、出售、继承等事项。
八、股权调整
(一)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已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金额不变。
(二)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
1.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红;
2.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四年的,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股份分红金额按80%一次性兑现;
3.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四年的,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股权激励权益即为激励对象所有。
(三)员工离开公司时,按下述办法兑现股权激励分红额:
1.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
2.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四年的,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50%一次性兑现;
3.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四年的,因激励对象已拥有实股,按7.2条每年兑现股份分红。
九、分红日期
次年6月30日前兑现上年度分红。
十、权利义务
(一)公司权利: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①激励对象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股权激励权益;②激励对象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③激励对象因本方案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十一、附则
(一)本方案的修改、补充均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
(二)本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此激励办法的激励对象不再享有年终奖。
股权激励方案 篇2
摘要:
股权激励对于企业改善其治理结构,提高自身管理效率,降低其代理成本,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可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作为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对于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的改善,推进企业的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索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为怎样解决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措施。
关键词: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长期激励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不断涌现,对经营者的监管激励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所有者的重视。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的问题,经营者的代理控制偏离所有者的目标,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问题。如何解决两者的矛盾,使其目标统一起来,是所有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其提出解决措施:一方面为我国政府管理机构提供决策依据,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另一方面为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提供借鉴,有助于和指引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激励方案。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股权激励对象受限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化人才把中国作为其发展的平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籍人士不能在A股开户,这就限制了上市公司对上述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2、股权激励额度设置不当
股权激励额度设置的比例对于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有着较大的影响,据实证研究激励效果最好的比例为5%左右,偏离此比例较多,就会出现激励不足或过度。股权激励不足或过度对实施效果都会有不利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在确定方案时对此两种影响因素未充分考虑。
3、行权条件设置不完善
绩效考核指标通常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一般采用净利润或增加值,有些公司采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指标;非财务指标一般包括市值指标和公司治理指标。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以财务指标为主,存在激励条件设置过低与只看重短期财务指标不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现象。
4、激励股份授予过于集中
目前我国股权激励授予方式多以一次授予为主,问题是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只能在股价波动中锁定一个授予价格,此种方式既无法应对市场对股价的影响,又可能会导致长期激励效果不足。
5、违规行权
有些公司为了达到行权条件,在有效期内做虚假财务信息或其他违规行为,通过操纵会计利润来达到行权的条件,谋取不当利益。在日常监督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发现虚假财务信息或违规行为时已经行权,公司可能就是利用“时间差”来行权。
6、激励对象税赋高
我国现在的股票期权薪酬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是按行权日二级市场的股价和行权价的差额来计算,税率最高可达45%,税收负担较重。
二、针对设计与实施方面问题的解决措施
1、丰富股权激励形式
在西方国家,股权激励一般有三种主要形式: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股票期权又包括法定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期权和可转让股票期权等多种形式。我国证监会颁布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仅重点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这两种较为成熟的激励工具作了规定,由于这两种激励形式成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激励形式。随着我国股权激励需求的多样化和不断完善的相关法规,建议丰富股权激励形式在我国推广使用。
2、扩大股权激励范围和对象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中,股权激励最初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经理即管理层,后逐步扩展到公司的骨干技术人员,再后来发展到外部管理人员如董事、关联公司员工,最后扩展到重要的客户单位等;而我国目前对于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范围仍较狭窄,建议扩大激励范围和对象。
3、逐步放开股权激励额度
西方发达国家股权激励的额度是由企业的薪酬委员会自行决定的,而我国目前由证监会会、国资委对股权激励额度的最高上限进行规定,激励额度不能超过发行股票总数的10%。随着市场机制有效性的不断提升、机构投资者的大力发展、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以及上市公司自治机制的完善,建议逐步放开股权激励额度的限制,让上市公司自主决策。
4、设置恰当的绩效指标
股权激励的绩效考核一定要与目标管理紧密结合。毕竟股权激励只是一个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才是目的。如果不能实现股权激励的实施与公司价值的增值同步,再好的激励方案也不可能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对于股权激励指标选取而言,在发达国家也经历了从股票价格到每股收益,再到权益回报率、经济价值增加值等过程。上市公司在激励指标的选取上应考虑所在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考虑业绩和公司的价值等综合因素,使得激励指标的选取更为客观合理,根据各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公司具体特性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绩效指标选择上的发展趋势。
5、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弱效率
股权激励是一个能促进被激励对象更好地为企业、为股东服务,能减少代理成本,能将其个人发展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机制。但是这种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公司的股价能够真正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且与公司经营业绩紧密联系。实施股权激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即要有一个高度有效、结构合理的股票市场为基础,股权激励才能发挥作用,这个市场存在缺陷或者不存在,都会影响甚至阻碍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力。因此,我国在加快经济改革步伐的同时,应当按市场规律办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制定市场规则,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对恶意炒作行为加强监管和惩罚,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6、解决税收障碍
国外股权激励的实施往往有税收方面的优惠,而我国目前对于股票的交易行为一般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之外,还对个人的激励所得、红利所得等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由于行使股票认股权取得的价差收益也要视同工资性收入征税。这些规定在无形中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负担,减少了激励对象的收益,长远来看不利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和发展。因此解决高税率,降低被激励对象的税收应列入考虑范畴内。
7、增加激励股份的授予次数
多次授予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激励方式,能够给予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一定时间和空间的选择机会,能够有效降低股权激励的风险及提高长期激励效果。为了实现股权激励的长效性,减少市场对股价波动而带来的行权价格影响,应当鼓励股权激励的多次授予,且一次授予不宜过多。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问题应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施两个方面加以解决。相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股权激励的广泛应用,其方案设计与实施将更加贴合公司需要,为公司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股权激励方案 篇3
股权激励作为重点面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封闭的系统,应该把它放到企业的薪酬分配制度、人力资源管理环境乃至公司治理的框架下去审视和把握。为此,要建立科学有效并符合企业特点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必要事先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和完善:
一、绩效管理体系的支持
"绩效考核"和"业绩条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保障作用和监管层对此的重视。
绩效考核至少在两个环节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第一,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授予环节,绩效考核将是对被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和获授数量进行确定的重要依据;第二,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兑现或行权环节,能否达到一定的业绩条件将是被激励对象能否兑现收益和在多大程度上兑现收益的判断标准之一。
应当说,以追踪股东价值为特征的股权激励机制本身是含有内在的绩效考核机制的,即:被激励对象的收益通过股权/股票价值的增长来衡量和体现,而股权/股票价值又是股东价值的体现--这也是股权激励的魅力所在。但这种内在的绩效考核机制并不能取代外部的绩效管理体系。
这是由于:第一,股票价格有时并不一定能真实反映绩效和股东价值,受证券市场的有效性的影响和内部人为操纵(例:美国的安然、世通事件)的影响,股票价格经常会偏离真实的绩效表现,这就需要并行的绩效管理体系来进行检查和纠偏;第二,被激励对象的'收入体现为获授权益的数量乘以单位权益的增值,即便单位权益的增值可以通过市场本身体现出来,但授予权益的数量在不同被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的公平性则应当通过绩效考核来有所体现;第三,以设置不同绩效门槛作为调节股权激励计划的生效、中止或调整的"阀门"有利于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安全性。
更重要的是,长期激励计划应当通过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战略目标对接,使长期激励计划成为公司战略实现的助推器。
二、与整体薪酬包的匹配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形成的收益--长期激励收益将成为被激励对象薪酬包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当对原有的薪酬结构进行重新审视并作出必要的调整,形成新的合理的薪酬结构。
我们知道,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是薪酬包中的基本成分,引入股权激励必然会打破原有的薪酬结构,这时候企业将面临如下选择:是保持原有的薪酬水平不变,将浮动薪酬的一部分分化为股权形式?还是把股权激励作为薪酬包的一个新增部分?抑或是打破重来?什么样的薪酬结构最佳?不同的岗位其薪酬结构有何不同?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对公司整体的薪酬策略进行重新审视,对市场的薪酬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对新的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对公司的影响作必要的测算。
三、岗位管理体系的支持
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同样需要岗位管理体系的支持,岗位管理体系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石,包含众多内容,这里的岗位管理体系主要指岗位职责的澄清和岗位价值的衡量,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通常称为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估。
岗位评估结果可以应用在长期激励计划的授予方案制订上,首先,岗位评估可以帮助企业甄别什么是企业最需要加以长期激励的岗位或岗位群;其次,岗位评估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分配在这些岗位上的激励力度。例如:股票期权在授予的当时,被授予人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可以兑现,而只是拥有了一种收益的机会,这种收益机会的大小(授予数量)应该与岗位价值联系起来,也就是岗位价值越高、对公司绩效影响越显著的岗位,应当被授予更多的期权。而工作分析既是岗位评估的基础之一,同时又是确定绩效指标的依据。
四、决策机制
股权激励事关公司资本结构变动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与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加严格的审议和决策机制,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在其中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除了要寻求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之外,公司外部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和咨询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也应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视。
此外,在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时,对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潜在的财务影响也应进行必要的估算以帮助股东进行全面判断,虽然在试行办法中对这一点并未作强制性的要求,但从美国和香港的经验看,对这一点的要求将越来越严格,据悉,中国财政部也正在就股票期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征求意见。
综上,本文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本身的设计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上市公司对此没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和配套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持,贸然实施股权激励将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是有风险的,美国的安然、世通,中国的伊利、健力宝都是前车之鉴。
股权激励方案 篇4
现代企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委托—代理问题,由于经营者较所有者在信息方面具有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所有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股权激励就是其中的一种,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激励对象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与所有者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以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随着我国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但是成功实施激励计划的公司并不多,格力电器是少数成功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之一。本文对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分析。
一、案例介绍
(一)公司简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199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xx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直接持有格力电器50.82%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8.38%的股份。
(二)股权激励实施过程和结果
证监会要求格力电器在20xx年2月前完成股改,于是由格力集团牵头,与格力电器管理层、股东沟通协调后,制定了格力电器股权改革方案,顺势推出了格力电器股权激励计划。格力电器于20xx年12月23日公布了股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除支付股改对价外,还做出了特别承诺,将所持股份划出2 63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股票的来源。在20xx-20xx年中任一年度,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达到承诺的当年应实现的数值,格力集团将按照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出售713万股,若三年均达到标准,将出售给格力电器管理层及员工2 139万股,其余500万股由董事会自行安排。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之后,格力电器在20xx、20xx及20xx年均实现了规定的年度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集团按照股权激励方案对格力电器的高管和员工实施了激励措施。激励条件及激励措施。其中在20xx年7月11日和20xx年7月11日,格力电器分别实施了每10股转赠5股。
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分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格力电器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其风险相对较小,一般适用于成熟型企业,在服务期限和业绩上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公司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格力电器发展态势良好,现金流充沛,业绩稳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权激励中采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二)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定向发行;二是回购本公司股份。格力电器实行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于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由于此次股权激励是伴随着股权改革方案提出而提出的,股权激励的原因之一就是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没有进行定向增发,也没有动用股东的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并没有侵害股东的.利益。通过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这种方式,将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转移到格力电器名下,使得第一大股东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程度逐渐降低,更加有利于格力电器以后的发展。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比例
格力电器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数、股数及所占比例见表2。
由表2可知,在20xx年股权激励对象共有94人,其中高管6人,虽然高管在总体激励对象中所占比例较少,但是高管人员获得了总量713万股中的395.3万股,占总体的55.44%,其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150万股,两人所持有的股数占激励股份总数的42.08%。在20xx年,格力电器也顺利地实现了股权激励中规定的净利润,在20xx年10月31日,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中,股权激励对象增至609人,较上一年激励人数大大增加,其中,高管人数仍为6人,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控股子公司高管上升至603人,高管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了250万股,占高管激励股数中的87.6%,占总体激励股数的46.75%,20xx年业务骨干获得的股权激励份额上升至26.22%。20xx年格力电器同样高额完成目标利润,20xx年2月,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激励对象总数达到了1 059人,较上一年的激励人数又大幅度提升,其中高管人员保持了前两年的6人,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子公司高管上升至1 053人,20xx年度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激励股份226万股,占激励股份总数的28.16%。
格力电器三年来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最初的94人扩大到1 059人,使更多的员工获益,高管获得的股票数量较多,有利于维持管理层的稳定;高管所获得股份数量占激励股份总数的比例逐步下降,说明股权激励开始逐渐向下倾斜,加大了除高管外其他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
(四)股权激励的时间跨度
格力电器所实施的是三年期股权激励计划,我国许多企业的股权激励时间都很短,大部分在5年左右,较长的激励期限可以使激励对象更加努力工作,提高业绩,激励作用更强。格力电器20xx-20xx年的净利润和总资产金额见表3。由表3可以看出,格力电器在实施了股权激励的这三年中,净利润和资产总额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成长性并不稳定,笔者认为激励期限较短很可能会导致管理者的短期行为。 (五)股权激励的条件
格力电器实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是达到预先设定的年度净利润,三年的目标利润具体值见表1,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前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94%、15.34%、22.72%,按照这个增长趋势,公司在未来的年利润增长率将高于20%,但是预先设定的目标净利润的增长率为10%,低于平均年度利润增长率,并且仅仅通过是否达到目标净利润这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的条件过于简单,设立的激励标准过于单一,使得格力电器轻松达到了激励的标准。
三、启示
通过对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可以为其他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提供一些启示。
(一)合理选择股权激励的对象和激励比例
应该根据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合理地确定激励对象和激励比例。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公司内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那么股权激励范围的授予以及比例的设置则主要侧重于这部分员工,授予比例的设置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的期限
我国规定,企业的股权激励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10年,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期限,过短的激励期限会使高管产生短期行为,降低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
(三)恰当设计股权激励的条件
为了提高激励效力,企业应该设定具有一定难度的激励条件,过于容易实现的激励条件降低了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会使高管人员操纵指标来实现高额收益,股权激励的作用较弱。因此提出以下建议:1.公司在设计激励条件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例如某指标之前若干年的均值,或是该指标行业均值,以此为标准来制定有效的激励条件,避免激励条件过于简单,适当增加激励效力。2.应该避免用单一的指标来确定激励条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引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作为激励条件,或是采用多种财务指标结合,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对公司形成全面的绩效评价。
股权激励方案 篇5
很多人都在问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改怎么设计,分出多少股份才是合适的呢?
员工股权激励,可以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大类。但是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实施的时候,两种企业会有很大不同。上市企业涉及很多股民的利益,所以需要证券管理部门的参与,会有严格的规定,非上市公司,则有较多的自由发挥空间。
因此,本文只探讨非上市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问题。
首先,股权激励的最终目标是:
1、提高员工的工作投入度,创造更好的业绩,比较为自己种田与替人种田,工作热情与投入感是完全不同。关键岗位的'员工持股,无非是希望员工改变打工心态,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来对待,工作态度会完全不同。
2、能留住优秀员工,让关键岗位的员工长期留在企业工作,与企业一起发展。
只有达到以上两个目标的股权激励方案,才是成功的!
第二:员工持股几种类型:
1、分红股(又叫干股),员工没有实际股份,只是享有一定股份比例的分红,这类股份,员工不用出资购买,主要和业绩挂钩,员工达到一定业绩目标,或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分红股,具有人身依附性,员工在企业工作,就享受,离开企业就丧失,也不可转让。也不用承担经营风险,纯属一种福利性激励。
2、期权,期权指的是,在某个时间点,给员工一个约定价格购买一定的股份,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行权(行使购买权),当行权时,实际股份价格超过约定购买价格时,持股员工,就可以享受股份增值的收益。一般来说,员工要行使购买权,必须达到约定的业绩条件,才能行权,如果没有达到约定业绩目标,则丧失行权资格。如果达到行权条件,某些员工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全部配额股权,则可以允许员工部分转让购买资格,这样期权会更有吸引力。
3、出资购买股份,这类股份是企业实际性股份,而且在当下实施,原则上需要在工商登记。员工以现金购买,按出资比例享受股份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一般来说,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可能会采取优惠价格让员工购买,或者半买半送。
在操作上,采取用一定方法对公司股权进行估值,再按照每股估值价格给予优惠。比如,某公司股本1000万股,每股收益1元。如果按照PE价格,每股大约8-10元,企业可以采取半买半送,或者按者市场价值4-6折,让员工购买。
这类股份,与员工人身没有依附性,即使员工离职,也可以拥有,或者转让。
以上三种持股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单独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
第三:员工持股操作的十大关键问题:
1、股权激励的前提是,企业要有长期发展战略,方向明确,前景美好,否则,股权对员工吸引不大。一个没有方向的企业,没有前景的企业,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优秀人才,别说股份了。
2、股权激励,是为了促进企业业绩提升,快速发展,因此所有的股权激励,要和业绩有关联。同时,员工出资购买股份,也可以增加企业资金实力,有助企业更好发展。
3、尽量让员工掏钱购买股权,因为付出代价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后激励效果也不同。
4、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20%。占比太大,企业后续引进资本时,股权太分散,致使企业缺少控制人,不利于企业发展。
5、员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虑岗位价值,员工工作年限,以及个人能力与业绩表现来分配股份数量,同时,避免全员持股。认购股份,需要资格,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购买,就没有稀缺价值。
6、持股员工数量过多时,建议采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人。要规避这个限制,可以考虑股权代持,代持需要签订协议,制定相关操作规则,以避免纷争。
7、企业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必须透明,否则对员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虑员工持股的同时,企业要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经营班子的管理规章。员工在拥有公司股权,获得收益的同时,要有机会,不同程度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发挥其积极性,这样员工才有成就感和归宿感。
9、员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还是要让股份能在企业内部能流通起来,一个,股份价格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增加,会提高员工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关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买卖或者大股东回购股份,这样员工出资购买时,对购买的股份难以退出的顾虑会降低,有助于提高员工认购股份的积极性。
10、要做好员工股权激励,还得有组织准备,一个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提高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关小组负责方案设计,后续还需要有部门来管理,这要才能使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真正落地,实现推动企业发展之目的。
以上建议,供广大企业领导人参考。格局,决定成就,舍得分享的企业家,才能打造真正伟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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