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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5 19:23: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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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是怎样的,以下的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不妨来看下哦。

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全面推开商事制度改革,并在深圳市、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2015年9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工作组要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省工商局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并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要求,为顺利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

  二、完善配套措施。

  省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落实“一套材料”、“一表登记”和“一窗受理”;统一源头代码,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期相衔接;逐步将社保登记、刻章许可等纳入合一范围,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管理。

  各有关单位尤其是证照应用单位要协同推进有关工作,确保“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相关领域和环节有效使用。

  三、强化信息化保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完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平台上共享“一照一码”数据信息,并建立数据比对纠错机制。

  省工商局要做好全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打照系统的开发与部署,及时将登记数据上传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

  省质监局要建设运行统一代码数据库,会同登记管理部门建立统一代码重错码核查和信息共享机制,接收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变更情况,加强统一代码赋码后的校核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9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加快推进这一改革,可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

  这是维护交易安全、消除监管盲区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二、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

  要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2.规范统一。

  要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三证合一”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

  3.统筹推进。

  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三、改革步骤和基本要求

  (一)改革步骤。

  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

  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做好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2015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基本要求。

  1.统一申请条件和文书规范。

  要以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内容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并在“一窗受理”窗口公示申请条件和示范文本。

  2.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

  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发照等程序,缩短登记审批时限。

  “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

  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简明易懂的“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明确企业设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3.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

  适应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模式,方便申请人办理。

  要坚持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坚持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要及时公开登记企业的基础信息。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4.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

  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

  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最终实现“三证合一”网上办理。

  5.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试。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为顺利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

  要加强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跟踪了解和检查指导,加大统筹和督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协同推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

  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23日

  广东9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

  广东省工商局27日通报,自2015年9月1日起,广东全面推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这比全国统一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提前了1个月,将极大促进投资创业和政府简政放权。

 

  据介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并分别编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办理。

  广东省工商局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极大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投资创业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此前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平均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实施此项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同时,改革将“三证”乃至“多证”合为“一照”,将来还有更多的证照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广东省工商局表示,改革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来各个部门分别编号赋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有利于消除监管盲区,强化改革后续监管,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改革对于进一步促进税收监管,以及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广东三证合一新变化【3】

  据此前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平均需要1个月左右,实施此项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据介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极大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投资创业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同时,改革将“三证”乃至“多证”合为“一照”,将来还有更多的证照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改革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来各个部门分别编号赋码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

  亮点

  一窗受理 互联互通 信息共享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核心是便利市场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

  改革前,企业登记须依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

  改革后,企业只需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即可获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改革给申请人带来的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窗办理”。

  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三到四个业务窗口,依次办理。

  改革后,企业只须到工商登记窗口或当地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即可,简化了办事环节,降低了办事成本。

  二是“一表登记”。

  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填写多份表格。

  改革后,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实行“一表登记”。

  三是“一套材料”。

  改革前,申请人需准备多套材料,改革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四是办照时限大为缩短。

  据广东先行试点这项改革的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平均约需1个月。

  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真正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常见问题

  换发新照不收费 个体户申请照旧

  1 什么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的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类似于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

  今年6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明确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代码制度。

  统一代码制度将逐步覆盖此前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部门编制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的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编制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人民银行编制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部门编制的纳税人识别号等。

  统一代码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和全覆盖等特点。

  广东在“一照一码”改革中率先实施统一代码制度。

  改革前,工商、质监、税务对企业发证照是分别赋码编号,多个代码共存。

  改革后,登记机关在给企业办理设立、变更和换照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申请表格及提交材料规范去哪里查询和领取?“一窗受理”是在哪个窗口受理?

  根据《省工商局等八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由省工商局结合广东商事制度改革的实际,对“一照一码”改革后的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修订后组织实施。

  上述两个规范,企业可在广东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工商登记窗口免费领取。

  关于“一个窗口”,有的是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窗口,有的是地方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由各地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3 广东“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类型?

  根据规定,广东“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适用的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它们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时未纳入改革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后再组织实施。

  4 企业如何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新照收不收费?已设立企业原领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怎么处理?

  自2015年9月1日起,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换发新照不收费。

  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对已设立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登记机关将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请人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明。

  登记机关在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后,及时将企业原发证照收缴信息传输至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便于各相关部门对原发证照的管理。

  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5 “一照一码”改革后,旧版证照还能使用吗?改革有没有过渡期?

  根据规定,在过渡期内(2017年底前),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6 “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都要提供“清税证明”?

  是的。

  根据规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具体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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