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学质量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
一、参评年级: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2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3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4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11至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11月13日—11月17日,为院(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评教评学评管;
2。教学院(部)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进度,调、停课情况,教材使用情况;
4。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5。实验教学计划、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教师教案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6。课堂教学奖初评工作总结;
7。新修教学大纲工作情况;
8。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学生处及院(部)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的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还将着重对课堂教学奖初评复评工作、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它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客观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或解决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5
一、考核内容
音乐、美术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践操作
二、考核细则
(一)音乐
1、随机抽取学生考核,班级其余学生参加音乐乐理知识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歌曲演唱(70分)、乐理基础知识(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30分)
从3——6年级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出试卷考核。
(二)美术
1、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美术基础知识(30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1)美术基础知识:(30分)
3-4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特别是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术作品,能用恰当的词语、短句等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认识。
5-6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欣赏美术作品,能运简单的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或写作等方式表达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根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美术表现技法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的`要求:
3--4年级能够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级能够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表现事物。
(三)体育
1、抽取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考试内容:水平二: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绳水平三:50米跑、1分钟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所测内容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测试。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6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7
为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建立科学的监测及评价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兴县”“质量兴教”意识,构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良性发展平台,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整体提高我县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基本依据。
三、评价原则
(一)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原则。
(五)监测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价内容
(一)综合考核及评价。
(二)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
五、评价办法
(一)综合考核与评价
从德育管理、智育管理、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劳动教育和控辍保学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简称“5+1”评价(“5”即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1”即控辍保学)。
1.德育管理。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用好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等资源,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和线上德育学堂等。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展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德育模式,努力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2.智育管理。学校积极提升学生智育水平,实施创新素养教育,培养认知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形成。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质量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3.体育锻炼。学校严格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和监测制度。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特色体育项目,多形式发展体育健身,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体教融合。强化学生健康综合干预与监测,青少年近视率达到防控目标,肥胖率控制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4.美育熏陶。严格落实国家艺术课程设置相关要求,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5.劳动教育。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6.控辍保学。各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杜绝学生流失,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二)教学质量激励
1.为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对我县中小学校、管理者、学科教师、班主任予以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奖励激励,以绩效奖励性工资增量方式进行,具体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2.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奖励。在我县初、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标准,从当年初高中毕业生中评选出若干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具体方案由学校、县教研室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六、资金来源
(一)本实施方案所奖励学校和教师的资金由县财政通过单列绩效增量的.形式划拨。学校获得的绩效增量奖励资金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统筹支配使用。
(二)鼓励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武宣县慈善总会捐赠资金,加大“金秋助学”力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学生等。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激励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宣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激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定期做好评价等工作。
(二)科学评价正确导向
各评价细则和设奖项目,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应本着培养人格健全、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导向,实施细则和实施过程由县教育体育局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八、本办法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执行期间,若遇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对中小学校有关政策调整或形势发生变化的,应按相关政策和武宣县实际情况修改。
九、本办法自20xx年起实施,原武政发〔20xx〕42号自行废除。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8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促使各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和谐发展,以致全面育人,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全县教育核心发展力。
二、监测目标
尽快在全县逐步建立由县、乡、校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为全县教育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引导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监测依据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依据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xx]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鲁教基字[20xx]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
四、监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监测体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使监测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做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自主发展;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体说,是根据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目标、教学任务设置评价指标。高中着眼于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初中着眼于综合素质培养,为升学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奠定基础;小学着眼于基础教育和习惯的养成,注重学生素质的多元开发。
(二)发展性原则
监测目的重在了解各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由于各校的办学条件、师资、生源等因素的差异,必然会导致教育教学质量的差异,承认差异看进步,在原教育质量的基础上,通过质量监测和分析为各学校进行动态发展提供建议。以达到调整教学管理措施、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的目的。对测评结果的分析,重在分析年度发展水平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做横向结果对比分析。
(三)综合性原则
既要关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评价,更要关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国家规定课程的评价,更要关注校本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更要专注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更要关注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科特点,有的学科以定量评价为主,辅以定性评价,有的学科以定性评价为主,辅以定量评价。能够量化评价的`内容,也要从量化数据中关注质的分析与把握。除常规的纸笔测试评价外,还要采用表现性评价手段,进行质性评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教育教学质量。
(五)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学生学习成绩的测评,既要有关注结果的终结性评价,更要有关注过程的形成性评价。通过形成性评价,获得教与学的反馈信息,改进教与学,实现质量控制。通过终结性评价,了解一个教学阶段的质量状况,完善教学管理措施,改进和调整教学策略及教学方法。
(六)可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评定方式方法。在评价指标严密的科学性和普遍的可操作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在评价内容的无限复杂性和有限的可控性的两难选择之间,倾向于选择后者,保证监测的信度和效度。
五、监测范围
东平县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的所有学校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以县直高中、初中各学校、县直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为主。
六、监测体系
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环境保护。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素养评价方案(试行)》,普通高中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如下:
(1)道德品质。
1、思想政治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能分清善恶、是非,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国家及世界大事,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
2、道德素养: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利益;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待人真诚。
(2)公民素养。
1、民主与法制素养:理解法律知识,具有法制观念;遵守纪律,能运用法律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具有民主平等理念;
2、环保意识:了解环保知识,并主动宣传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保护环境;
3、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和他人,愿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文明习惯:举止文明,待人有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5、职业与创业意识:具有职业兴趣,获得职业信息,进行职业准备;学会生涯规划,培养创业意识。
(3)交流与合作。
1、交流:会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能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观点;与家人、同学、老师的关系和谐。
2、合作:能把自己当作集体的一员,和他人共同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正确评价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实现既定目标。
(4)学习能力。
1、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浓厚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学习积极、主动、勤奋、认真,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学习方法与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习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能够进行研究性学习,并掌握进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3、学习能力:能有效地获取和处理信息;善于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4、实践与创新能力:会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独立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5)运动与健康。
1、身体素养: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没有不良嗜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心理素养:能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悦纳自己;情绪稳定,能有效地调节情绪;坚强、有恒心、有毅力,能积极应对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6)审美与表现。
1、审美情趣:具有审美意识;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情调。
2、审美能力:掌握一定的审美知识;善于发现美,能欣赏美,具有一定的艺术鉴赏力。
3、美的表现与创造:能以各种方式表现美和创造美。
各校可根据自身的历史传承和发展追求,尽快编制独具个性特色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体系。小学阶段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按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分别制定评价目标体系。
(二)学科学习目标:
对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测以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为依据。
学科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和个性特长。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不能截然分开,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对学科课程的评价,在关注基本科目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体育与健康、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等科目的评价。
七、组织实施
“东平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全县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依据监测结果,形成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报告。
监测人员由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段的教研员、体卫艺教研员和东平县教育教学专家服务团中相关专家组成,按照相对固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形成项目测评队伍,必要时聘请县外有关专家参与。监测中心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要求、熟悉程序、严明纪律,对监测人员发放聘书,每年一聘。
东平县教研室三个学部和体卫艺办公室在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制定相应测评项目、测评标准和测评程序,组织编制相应测评材料。
各学校设专门人员组成质量检测、监测办公室(可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此项工作,配合县监测中心搞好项目测评。
县监测中心实施监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各学校实施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进行监督和评价,如:查阅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及相关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查看课程开设情况;查看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二是针对某些具体评价项目及指标通过笔试、口试、答辩、模拟实践、情景测验、实验操作、课内及课外行为观察、问卷、多方访谈等进行实时实地测评,获取第一手资料。
建立全县初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抽测制度。抽测是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能够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有效调控。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抽测方式:一是学科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个或某几个学科。二是联片抽测。抽测某一学段某一区域或某几个区域的全部开设课程。三是年级抽测。抽测全县某个年级的全部课程。
对高中学段进行普测或抽测。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每个学期安排1~2次,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与要求提前一周通知学校。抽测与普测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前期、中期、后期,可以对学科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也可就学科单项能力进行测试。
全县性教学质量检测(抽测或普测)由县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命题、印制试卷、集中阅卷、完成成绩统计。阅卷采取统一或交叉、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阅卷结束后,组织专人做好成绩统计、搞好分析。
八、结果使用
测评结果由教育局发布,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
测评结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教育督导。对各学校的测评结果为年度考核、评优树先提供参考依据。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质量监测制度、搞好质量监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单位质量监测工作的领导,确保质量监测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9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xx小学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教,立德树人,进一步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创建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切实提高我县中小学办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三、目标及权值(200分)
目标管理考评100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第一部分 目标管理考评(100分)
(一)党建工作(10分)
1、支部常规工作(4分)
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员固定日活动。
2、学校“双比双争”活动(4、8分)
深入开展“教师比奉献,学校比形象;党员争先锋,支部争先进”双比双争活动。不断探索以“党建促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努力打造乐安教育党建工作品牌。
3、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1、2分)
抓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在中小学思政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运用升旗仪式、入团入队仪式、各类主题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校班子成员出现重大问题,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学校、支部班子集体违纪被解散重组的,本大项记0分。
(二)学校管理工作(55分)
1、教育督导工作(6分)
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落实督办单制度,并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提供学校相关资料(督导室记分)。
(1)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情况(2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记2分,如工作未落实到位,接到整改督办单后,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按问题大小扣1-2分,被县、市、省、国家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0、5分、1分、1、5分、2分。
(2)按要求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上传资料(4分)。上传整改报告和相片佐证记1分,每少一次扣0、5分;对评估管理进行自评打分记0、5分;在平台上的“学校动态”与“学校上报”两个栏目上传资料每学年不少于10篇记2分,每少一篇扣0、3分;在平台上按要求填报学校基本信息记0、5分。
2、队伍建设(11分)
(1)班子建设(3分)
①办学思想端正,任期目标明确,作风民主,校务公开,决策正确(1分)。好记1分、较好记0、8分、一般记0、6分、差记0分。
②服从组织管理,政令畅通,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0、5分)。访问教职工及班子成员,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 差记0分。
③班子成员都能深入课堂实施推门听课并参与教研活动,起带头作用(1、5分)。副校长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二分之一,中层干部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三分之二;校级班子成员要求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其中分管教学副校长听课20节以上,查课程表、备课本、听课本及教研活动记录,好记1、5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
(2)教师管理(6分)
①抓实师德师风教育(2分)。每学期需开展一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严守师德底线,爱岗敬业。查阅相关过程资料,好记2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若有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且造成一定影响的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教职工有因违反党纪国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该项记0分。
②教师考核工作(0、5分)。有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方案,考核过程民主化、公开化,考核有结果并按时报送。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绩效考核等挂钩。查阅相关资料,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③教师素质提升(0、5分)。有提高教师素质的远、中、近期目标和相应的计划、措施、制度,过程详实,效果明显。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④继续教育(1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参加各种培训,教师每年不得少于2个学分,一周期不少于36学分。满分1分,有一人未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
⑤职称评聘(0、5分)。教师职称评聘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记0、5分。有举报申诉,经查实有不公平公正行为的记0分。
⑥家访工作(1分)。按规定完成“万师访万家”工作,学校每学年制定“万师访万家”工作方案,做到常态化,家访活动真实有效,查看资料和家访系统,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分,差记0分。
⑦系统更新(0、5分)。及时更新国家、省、县教师管理系统信息,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3)工会工作(2分)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关心困难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做好退伍军人优抚工作;教工文体活动正常开展;合规使用工会经费,账目规范。缺一项扣0、5分。
3、安全管理(7分)
(1)校园平安状况。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要求协助处置信访事项,积极做好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及时报送结果;制止“教育三违”,减少信访投诉。
(2)基础工作。安全知识教育;规范使用江西省学校安全工作平台;平安校园创建;按要求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活动和报送相关材料。
(3)重点工作。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将问题化解在原地;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清单;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中小学生涉恶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线索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校园文化建设(4分)
(1)办学理念鲜明(1分)。学校校风、学风、教风、校训主题词充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能在校内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展现,师生人人了解和熟记其内涵。按1、0、8、0、6三等记分。
(2)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1分)。合理设计和布置校园,有效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生态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班级内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班级精神、学习园地、学生守则等文化内容布置上墙,对师生有较大的启迪作用和强烈的感染力。按1、0、8、0、6三等记分。
(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1分)。健全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育人。
(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0、5分)。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宣传,广泛开展先进典型推荐评选系列活动,按0、5、0、3、0、1三等记分。
(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0、5分)。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按0、5、0、3、0、1三等记分。
5、食品、卫生管理(7分)
(1)营养改善计划(3分)
①制度建设(0、5分)。营养改善领导小组、膳食委员会名单;校长职责、分管领导职责、食堂管理人员职责;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台帐;公开公示。(少一项扣0、1分)
②食堂账目(1分)。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1一5月份每缺一个月扣0、2分)。
③课间餐(0、5分)。要求每天上午课间及时发放(查看发放记录表)。
④营养餐食材储藏室(0、5分)。储藏室内要张贴工作制度、管理员工作职责、课间餐正确食用的方法。储藏室必须地面平整、硬化、干燥,墙壁粉刷无脱落,电源线路和插座性能完好,照明设施齐全。储藏室不得与其他办公室混合使用。要安装防盗门窗。货架、标签(码放整齐)、进出库记录、食材(调味品等)销毁过期记录、管理员工作职责。
⑤留样记录(0、5分)。食品留样名称(0、1分);留样人(0、1分);留样时间(0、1分);销毁时间(重量120g,48小时)(0、1分);留样盒(密封0、1分)。
(2)校园卫生(3分)
严格执行并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1分);校门口两边50米随时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无占道为市,无小摊小贩,无乱停乱放,校牌无灰尘,校园围墙无乱贴乱画,无污渍、无印痕等(1分);校内地面(含教室地面)保持整洁光亮,做到无纸屑、无痰迹、无水泥污渍、无灰尘死角,桌椅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桌底、桌脚无污渍、抽屉无垃圾,门窗保持无划痕、无灰尘、污渍、脏痕记(1分)。共记3分,每发现一项扣0、1分。
(3)食品安全管理(1分)
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杜绝校内经营小超市;严格食堂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严把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有食堂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卫生健康证件、食品采购的证票及台账登记等;严格落实陪餐制度,至少要有一名学校班子成员陪餐,有陪餐和缴款记录。共记1分,每缺一项扣0、2分。
6、后勤管理(4分)
(1)校舍、校产档案齐全、管理有序、校建项目管理规范(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2)坚持学生卫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3)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创办学生劳动实践基地(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1分)。成立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重大财务收支,每学年均有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及时入账,无账外循环,无小金库;收支平衡,不举债运行,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积极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7、学生管理(8分)
(1)教育资助(2分)
①各类学校(园)成立了学校资助机构,有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0、5分)。
②在资助过程中不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资助名单并有公示,无遗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现象(1分),每出现一个遗漏记0分。
③及时将学生资助名单上传、上报,资助档案材料齐全、装订规范(0、5分)。
(2)控辍保学(5分)
建立控辍保学制度,控辍保学“五个机制”(责任落实、书面报告、宣传教育、动态监测、部门联动)计1分,每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建学籍计1分,每缺一个扣0、1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辍学率为0计1分,其他学生辍学一人扣0、1分,扣完为止;完善控辍保学学校和乡镇双负责制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有送教送学和劝返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
(3)健全学籍管理制度(1分)
及时审核学生入学、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更手续,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及时做好学籍系统漏报学生补录、问题学籍和未审核学籍的处理工作;学籍档案规范,变更手续齐全,防止空挂学籍;严格控制班额,有效化解大班额。按1、0、5、0、3三等记分。
8、教育装备及信息化管理(8分)
(1)器材、设备、药品、图书等教育装备配备达标(1分)。图书:小学1:25,中学1:35;电脑:小学 30:1,初中15:1;帐目清晰、借还手续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2)实验室、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专用功能室制度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3)教育城域网的开通情况(1分)。学校教室、办公室全部开通记1分,存在未开通情况按比例记分。
(4)充分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教师能熟练掌握“赣教云2、0”的使用,随机抽查教师的熟练掌握情况(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5)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信息技术活动,完成县站布置的各项工作(2分)。好记2分,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工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7)保障学校仪器电教设备的维护更新、电教活动开展经费的投入(1分)。生均办公经费5%以上以上记1分, 5%以下记0、5分,没有记0分。
三、教育教学(30分)
1、教育常规、教科研(15分)。学校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分);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挤占非测评科目课时(1分);每学期有教研组工作计划、总结和详细的活动记录(1分);教学常规每月有检查、有通报(2分);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质量分析会(其中必须有全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报告的分析会)(2分);全校性大型综合性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需进行不少于1次全乡镇的综合性教研活动(2分);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农村学校必须有一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县城学校必须有三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2分);开展了对青年教师结对帮扶活动(1分);完成“一师一优课”的晒课、推优课任务(1分);校本课程开发每年至少一种(1分);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立项或结项课题(1分)。
2、素质发展(15分)
(1)体育工作(8分)
①组织机构与管理(1分)。成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领导小组及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查会议记录、实际运转状况)(0、5分);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中纳入了体育工作内容,体育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查会议记录)(0、5分)。
②健康教育(1分)。按国家规定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没开齐开足(含占用)不得分(动态检查)(0、5分);落实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锻练时间,含开展课间操、阳光体育运动、眼保健操(查资料、动态检查)(0、5分)。
③竞技体育(3、5分)。每学年举办一次学校体育运动会,场地所限学校至少开展三个项目比赛(实时上交秩序册、图片、原始成绩记录表)(1分);积极组队参加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当年比赛全部参加的得满分,每少参加一次扣分=分数/当年次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分);主动承担教体局组织参加的省、市级比赛或被选拔参加比赛的学校,省级一次得分0、5分,市级一次得分0、3分,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1、5分。如参赛队伍有两个或两个以学校学生参加的,每人得分=0、5(0、3)/本次参赛人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5分)。
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1、5分)。出台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方案(上交体育股)(0、2分);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上交体育股)(0、3分);按规定及时上传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及学校体育工作报表(实时通报为准)(1分)。
⑤体育人才输送(0、5分)。当年向省、市、县体校输送体育苗子,按省0、3分/人,市0、2分/人,县0、1分/人,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提供名单)。
⑥申报体育示范单位(0、5分)。当年申报国家、省、市、县级体育示范项目单位,申报获通过学校按国家0、5分,省级0、4分,市级0、3分、县级0、2分得分(公示文件)。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
(2)文艺工作(1、5分)。学校每年举办艺术节或三个以上单项文娱活动(0、5分);积极参与市、县大型文艺活动并选送文艺节目,按照市级、县级选定的节目分别计1分、0、5分。
(3)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2分)。做好课内课外的教学衔接,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活动做到“五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辅导教师、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要有“四性”即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效性;活动小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反思、有结果。好记2分,较好记1、5分,一般计1分,差记0、5分。
(4)密切家校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1分)。设立家长学校及其机构配置,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按时组织家长活动,其中每学期开至少开一次家长会,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合作,重视家庭教育,学校能听取和吸纳家长意见,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
(5)按要求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完成市、县指标(1、5分)。按完成指标比例计分。
(6)开展“三项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圆梦蒲公英”活动,推动国防教育进校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1分)。查阅活动资料,分别记1分、0、5分、0、3分、0分。
4、职业中学招生(5分)
完成招办下达的招生任务记5分。按完成招生任务比例计分。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1、考评内容及分值
(1)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4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4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30%。
(2)非毕业年级质量监测(3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3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40%。
(3)考查科目测试(30分)
音乐、美术、体育各占10分。
2、考评办法
(1)考评分为县城组和乡镇组。
(2)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及质量监测的优秀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30%的学生;合格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70%的学生,平均分是指全县参加考试学生各单科的平均分。
(3)考查科目随机抽取年级(除毕业年级)、班级测试,音乐、美术、体育分别测试一个班,测试内容为本年级学科教学内容。测试成绩进行全县排名,每一学科排名按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进行奖励。
3、考评学科
小学质量监测和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质量监测考评学科:中考考试科目,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中考学科。
考查科目测试学科:音乐、美术、体育。
4、学生数计算
(1)送教的残疾生和随班就读的智障学生(办理了残疾证)及休学学生均不列入。
(2)考试前转入的学生一律计算在转入学校,特殊情况除外(如劝返学生)。
第三部分加分扣分项目
特色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1、代表县参加市级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国家、省、市奖一等奖分别计3、2、1分,二等奖分别计2、1、0、5分,三等奖分别计1、0、5、0、3分。(最高分6分)
2、参加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0、3、0、2分。(最高分3分)
3、各部门征文活动获奖:获国家、省、市、县奖一等奖分别计1、0、5、0、3、0、1分,二等奖按照国家、省、市分别计0、5分,0、3、0、1、三等奖按照国家、省分别计0、3、0、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县三等奖不计分。(最高分3分)
4、本学年度学校获省、市综合先进(如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示范学校等)分别计4、3分,单项奖减半记分。同项工作因不同部门、不同层级而加分不同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5、学校先进事迹或新闻报道在国家、省、市、县级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体播出或报道,分别计2分、1分、0、5分、0、3分。主要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 、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 、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师报、江西日报 、江西卫视 、江西教育电视台 、《江西教育》杂志、江西教育网 、抚州日报 、全媒体中心(抚州发布、魅力抚州、临川晚报)、抚州教育体育网 、乐安发布、乐安视线等新闻媒体)等。(最高分5分)
扣分项目
1、控辍保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辍学现象,有一例扣5分;其他学生辍学劝返记录按要求100%到位,辍学劝返记录不合要求,受到省市通报的每一例扣2分。
2、教育资助:做到教育资助一个不漏,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民办幼儿园、村小学前班及附属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抓落实,有一例遗漏扣5分。
3、棚改工作:不配合政府工作涉及单位本人一例扣5分,涉及退休教师、教师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父母)一例扣2分。
4、教育三违:受到省、市、县等上级部门查处通报,每一例分别对应扣5、4、3分。
5、教师信访:出现教师赴省、市信访,每一例次分别扣5分、4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县信访事件,涉及的相关学校每一例次扣3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省、市上访,实行一票否决。教师本人由于各种违纪受到上级部门及教体局处理的不可得文明奖。
四、考评奖励
(一)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不含20xx年增加的每个教师一个月工资额及之前的绩效工资额),其中40%按照县里要求用于对学校进行精神文明、节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具体发放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60%用于对学校办学业绩考评,根据《乐安县中小学办学绩效考评方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优秀在良好的基础上提高10%,合格在良好的基础上下浮10%。
(二)设立乐安县教育专项奖励金。统筹使用社会捐赠、财政等多种渠道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绩效考核单项奖、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高考质量奖、音体美质量检测奖、幼儿园保教质量奖、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中职招生等奖项。
1、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单项奖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单位、教育装备应用及信息化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8个单项,城区中学表彰一名、城区小学表彰二名,农村中、小学各表彰三名,每个奖项奖励3000元。
2、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合格率)2万元/校。
(2)教师奖: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2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六年级检测及中考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语数英物化)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其他学科)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城区组和农村组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中考学生奖:中考全县第一名奖3万元,第二、三名各奖2万元,第四、五名各奖1万元,第六至十名各奖5000元,第十一至至十五名各奖3000元。(必须在本县高中就读并在高一学年结束后发放奖金)
3、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和合格率)奖1、5万元/校。县城中学若均未达标,则奖励排名第一的学校。
(2)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监测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村级小学教师奖(单独评比):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
4、高考质量奖
(1)高考质量奖的奖励对象为县一中、二中、职中教师(含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2)录取清华、北大奖:录取清华、北大奖3万元/生,同时奖励该生九年级、六年级所在学校各3000元。(具体分配由学校确定)
(3)名校奖:录取985名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学、城市大学和科技大学)1名奖4000元,其它一本学校1名奖1000元。(含艺体生录取,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须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则奖金折半。)
(4)“三校生”升学奖。录取二本及以上院校1名奖4000元。(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奖金折半。)
5、考查科目(音体美)检测奖
考查科目音体美测试设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测试的每个科目,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
6、幼儿园保教管理奖
幼儿园保教管理奖的奖励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奖金总额20万元。每年对幼儿园保教管理进行督导评估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幼儿园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7、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奖
优秀校长15名,每名奖励5000元;优秀教师16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每名奖励600元;最美乡村教师15名,每名奖励1000元。
通过评选,承担县、市级名师工作室,并完成相关科研任务,发挥示范效应的,每个工作室每年奖励3万元工作经费。
8、中职招生奖
中职招生奖金40万元,根据学校完成招生情况发放招生奖,招生奖发放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根据本校有关制度自行分配。招生奖发放标准为:未完成招生任务学校400元/生,完成招生任务学校600元/生,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学校超额部分800元/生。
五、考评程序
(一)由教育督导室牵头,教体局相关股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年度考评、过程考评相结合。
1、学年度终结性考评由县教体局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2、过程考评由专门督查小组、局机关各股室依据全县中小学校平时工作和对学校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分,过程考评贯穿于全学年。年度评估工作启动后,主要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填报——职能科室审核填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数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议。
第三阶段:局班子会审议决定——公示评估结果。
第四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公示反馈——公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度评先资格:
1、学校出现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
2、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和重大不稳定事件的;
3、扫黑斗争中,出现涉及学校师生及周边黑恶线索未排查清楚,且案件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
4、精准扶贫工作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县教体局负责各奖项考核细则的制定并每学年组织考核认定,落实相关资金的核发工作。学校获集体奖的资金,由学校制定奖励分配办法,分配前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全县教育教学质量评比排在全市末位,则取消学校集体奖。
(五)学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倒数第一名的,校长在总结表彰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三年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最高限为称职,学校不得评优评模。
本方案按学年度进行考评,自20xx年秋季学期施行,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方案进行校内考评。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1
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增强教学质量意识,积极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评价方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改革和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考核办法》,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引导学校全面推进创新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的目的
1、实施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改进课堂教学,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学的水平。
2、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建立面向全县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数据采集分析平台,用技术手段保证发展性评价的有效进行。形成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
4、及时掌握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总体状况,畅通教学质量管理的信息渠道,建立中小学教学经验推广与教学问题“预警”的机制。
5、尽快在全县建立由县、乡、校三级组成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通过长期监测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始终处于不断完善和改进状态,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完善县、校、教师三级监控体系,形成有效沟通、有机结合、有序运行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1、完善县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局教育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主管局每学年根据监控情况分析,召开2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会,组织协调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做好学情、教情分析,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2、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小学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初中以校为单位全面负责本地(校)范围内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每学期召开2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制度、计划、实施、检查、反馈、改进等工作。校长要树立质量为本的思想,探索监控教学质量的新策略、新方式。要加大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提高质量监控信度,有效控制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要素,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证。乡镇中心校全面负责镇辖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有效的单元、月考监控制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同步提高。
3、完善任课教师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任课教师通过座谈、个别谈心、问卷、作业及单元、月考检测等方式,适时监控学科教学质量。要增强质量意识,养成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习惯,提高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能力;要强化民主教学意识,经常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要努力研究学生学习质量的问题,改进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三、健全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1、小学毕业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全县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管理办法,健全小学毕业班的学籍审核、考试报名、考试组织、考试巡视、统一阅卷、学业成绩评价、考试质量分析、划片录取等制度。加强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的过程管理,对严重违反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管理制度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小学毕业质量监测考试科目设置及组织形式应体现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和推进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段成果,促进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有利于小学课程目标的有效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初中毕业班质量管理制度
县教师发展中心要对初中毕业班教学进行重点调研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考备考方案,帮助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学年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进行重点质量分析,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通报。中考结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初中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班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拟定毕业班教学及复习备考工作计划,保障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着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3、期末统一测试质量分析制度
全县中小学应进一步加强期末统一测试组织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努力提高考试的信度,确保测试成绩的'真实性。要充分利用期末统测成绩分析资料,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对辖区内各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进行全面质量分析,找差距,研对策,为今后的教学教研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4、各年级教学质量抽测制度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由主管局分管局长负责,县教师发展中心和教育股具体落实。我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实行县、镇(直属学校)二级管理。
县级抽测: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抽测试卷的命题、制卷、阅卷、质量分析、结果通报和质量分析反馈等工作;教育股负责抽测的人数核定。抽测的具体要求是:
(1)小学每学年对非毕业年级至少进行1次抽测,抽测的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学与思品合卷);每次抽测至少一个年级的两个学科。
(2)初中每学年对7-8年级至少进行1次抽测,抽测学科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思品、生物、历史、地理。每次抽测至少一个年级的两个学科。
(3)县级抽测评价作为形成性评价,其结果只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使用,不参与县级终结性评价表彰。
镇级抽测:各乡镇每学期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学开展1次抽测,每次抽测至少包括两个年级的两个以上学科。对抽测结果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的意见,抽测结果要应用到对教师绩效量化考核之中。各中学分年级进行不定期抽测。每学期,各镇和初中要将开展抽测的相关材料和有关数据报县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5、实施教学质量管理月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相关政策,切实落实控辍保学学校、教师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大数据、学籍管理系统、质量监测在控辍保学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监”教学质量,“控”辍学学生的作用,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月报制度。
(1)全县中小学都要实施严格的月考制度,月考每学期进行三次,每次月考全县中小学统一拟定在次月的第一周。
(2)月考必须由各中心校,直属中心校统一安排,结合县级抽测、乡镇级抽测统一进行。
(3)每次月考结束后,对各乡镇中心校、直属中心校都要以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为标准,建立月考数据库和质量台账,并按照统一的质量台账要求对所属学校认真填报,并在次月的第二周将监测数据上报县教育股和教师发展中心。
(4)教育股和县教师发展中心要组织教研员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按照教学质量监测和控辍保学监控将全县各学校监测结果在次月第三周在全县进行通报。
(5)全县各中小学要按照监测结果进行认真整改,按照控辍保学相关规定对辍学学生进行劝返,对问题严重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6、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检查制度
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学管理干部随堂听课制度,树立课堂教学必须“有效”的思想。校长应带头走进课堂,把握课堂教学的方向,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主管局每学年对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各乡镇学区中心校每学期要坚持对辖区学校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校长、教学管理干部听课检查结果与绩效量化考核挂钩。
7、教学常规管理检查评价制度
县教师发展中心每学年要对初中和中心小学(县直属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价。依据《泾源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通过听课、评课,检查备课、作业、教研组活动记录,师生座谈等,对学校的教学管理状况、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并作现场反馈和书面反馈。学校要按照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向主管局提交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每学年将检查评价情况通报全县。各学区中心校全面负责镇辖各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价,要健全制度、制定标准、形成规范、落实责任。
四、把握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内容包含教学管理工作评价、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抽测评价、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四个方面。
1、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实行分级管理。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全县中学和县直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乡镇学区中心校负责对所属小学进行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教学管理工作主要评价以下四个项目:
(1)教学常规:主要评价学校及其教学组织的管理能力、课程开设、计划、活动、教学常规检查及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2)教学过程:主要评价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考试、评价等方面工作情况。
(3)校本教研:主要评价学习型组织建设和校本教研的制度建设、教师专业发展、集体备课、评课议课、校本课程开发、承担或参与区域教研协作活动、校本教研成果展示活动等方面工作情况。
(4)教育科研:主要评价学校课题立项、课题研究过程、到期课题结题、研究成果等方面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责任
1、主管局将加强对中小学期末检测、毕业质量监测、期末教学质量抽测、教学质量管理月报制度等的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当作教育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搜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不断改进工作。
2、县教师发展中心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心,对中小学教学质量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用多种形式调研各学科教学质量状况,及时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和要求;要积极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测、调研与研讨活动,多形式加强对学校的教学监控,及时发现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学校加以改进。
3、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是学校。责任主体是学校校长、全县中小学校长都要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方式、方法,树立全员监控、全面监控、全程监控的观念,充分发挥师生在监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使教学成为不断反馈、调节、改进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结果使用
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监控评价结果由主管局发布,主要为全县教育决策和各单位教育发展服务,只对有限相关管理人员公开。将各单位测评结果记录在档,长期保存,为各单位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随时提供参考。
测评结果将依据《泾源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评价办法》纳入对各学校学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学校年度考核及评优评优的考核依据。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2
一、安全意识
1、认真签订安全责任书,熟知相关条款 ,未签安全责任书扣5分。
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本学期安全考核为不合格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信息、隐患及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处理得当,不报或延迟上报安全信息一次扣5分,处理不及时或不当造成较大影响扣5分
二、教学安全
1、学科教学中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体育活动符合安全规定,安全使用器械;实验教学注意器械、药品使用的安全
2、教学中忽视安全措施每次扣1分,管理不当造成伤害一次扣5分;违反规定一次扣0.5分
3、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提前侯课,准时下课,上课时间不擅离岗位,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拖堂5分钟以上一次扣1分,上课擅离岗位一次直接扣1分。
4、清点上课学生人数,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5、对缺课学生情况不闻不问一次扣0.5分
三、管理安全
1、教育学生上下学注意安全,路队护送到位,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一次扣1分。
2、缺岗一次扣1分,造成学生漏坐接送车每人次扣1分。
3、严格执行放学时间,不滞留学生,发现一次扣5分。
四、活动安全
1、按规定参加学生集体活动并确保活动安全,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升旗仪式全员参与,组织学生看影片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到位管理)。
2、学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预案,擅自组织活动或无安全预案一次扣5分。
五、安全教育
1、班级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措施,缺一项扣2分。
2、利用晨会、班队会并结合课堂教学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不少于1次,课任教师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上交各项档案材料
3、无安全教育扣2分,无记录一次扣1分。
4、学生不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分。
5、学生不准攀爬围栏进校园,不准攀爬窗户、护栏,发现一次扣1分。
六、卫生安全
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做好疫情的排查晨检、报告工作,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0.5分。
七、设备安全
1、及时关闭门窗和各类电源,保管好各类校产校具。
2、门窗不管一次扣0.5分,电源不管一次扣1分,造成校产校具损坏一次扣5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3
根据市教育局质量评价方案的实施意见,为了构建我校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评价制度改革的深化,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应具备的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评价。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形成性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和学习落实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终结性评价是指一段较长的时间后对教与学的结果进行的一种检测,其目的在于检查长期目标的达成情况。对教与学两方面评价要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过程,又关注效果。要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的功能,要有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激励师生共同进步。
3、总体评价与抽样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总体评价是指全体学生参加的学科评价,而抽样评价是指对部分学科和部分学生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定期评价为基本形式,适当采用不定期分项抽样评价,加强对教育教学状况和效果的宏观监控和微观管理。
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定性评价采用“等级”与“评语”评价等方式,定量评价采用“分数”和“比率”的方式,使评价尽量科学合理。
二、评价方式
1.分级评价: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
2.分段评价:以1-3年级为低年段,4-6年级为高年段进行过程和阶段性评价。以低年段为例,分段评价是指对一个行政班,从一年级跟踪评价到三年级,研究三年内学生的学业水平、行为习惯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三、评价内容
1.学生方面:
①学业水平;
②能力水平;
③情感、态度与学科素养;
④学生个性特长发展。
2.教师方面:
①专业发展水平;
②备、讲、批、辅、研。
③教学质量书面检测。
四、评价实施
1.学生方面:设立学生成长档案,把各阶段有关学生能力水平、个性特长发展、情感态度和学业成绩的考评结果都放进学生的成长档案里。具体做法:
①学生作业评价:由教导处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任科教师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科教师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②学生文明礼貌与卫生习惯评价:由学校德育部门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班任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班任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③才艺展示(包含科学小实验、小发明、小制作、书法艺术等)评价:由学校综合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综合科执行,通过学生个人申报、展示,最后由综合科成立考核小组评定。(每学年评一次)
④学生语文口语交际、写字水平评价:由语文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语文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⑤英语口语表达评价:由英语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英语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⑥数学口算能力评价:由数学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数学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在认真做好上面各项评价的基础上,再填写下面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并归档。(附表一)
2.教师方面:健全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采用量化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并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评价结果要与奖金分配和评先评优挂钩。具体做法:
(1)工作表现(工作态度、责任心,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培训进修与专业水平的发展等)占30%:
①教师的备讲批辅研工作完成情况,由科组长与行政每学期检查一次,每项按优6、良4、中3、差1给分;
②教师读书学习和培训进修情况,由主管行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
③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由校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①②③项得分之和的30%为实际得分。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的实际得分之和就是第(1)的'最后得分。
(2)工作成绩(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书面检测结果)占70%:
①第一次(第一学期)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平均分、低分率、及格率、优秀率、高分率)各项指标的比较值在同级中排名得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注:跨年级任教两班以上的独立计算后取平均值,平衡班取各项指标比较值的平均值计算,一个教师任教全级多班的按第二名计算。)
②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第二次(第二学期)与第一次(第一学期)的比较值的差乘以10为各指标全年得分,5个指标的得分和为第②项的实得分。第①与第②两项得分之和的70%为第(2)的最后得分。
(3)第(1)与第(2)的最后得分之和为教师学年教学质量的总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稳定学生在校巩固率,加快推进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调动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能动性、积极性,增强提高教学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奖惩办法》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促进全镇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据
1、九年级以中考成绩和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为依据。
2、七、八年级以县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
3、小学以每学期参加县上及镇质量检测的成绩为依据。
4、每学年度小学检测年级县镇不重复,确保每个年级在学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检测。
(二)考核科目
一、二语文、数学2科;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语数英之外的学科)4科;初中以县上检测的科目为准。
(三)计算办法
1、小学全镇质量检测的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2、小学、初中参加县上质量检测的按县上计算办法计算成绩。
3、参评学生数以秋季入学班级学生数为准。
三、奖励标准
(一)九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与目标任务奖,奖励到人。
先进集体管理奖:九年级综合考评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五名奖励20xx元,第六、七、八名奖励学校1000元。
2、目标任务奖:
1完成统招县中及商中的任务指标为:定向名额指标的50%。
2完成教体局分配的定向名额指标以外,上县中及者商中目标任务,奖励年级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县上三项指标任务的加奖500元。
3定向名额指标是指教体局分配到九年制学校中考(上县中)的定向指标数。
4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上线学生数x本班上线个数〉。
3、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九年级单科成绩居全县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理化试验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4、职教招生任务奖,奖励给班主任及参与招生人员,学校自行制定办法。全年累计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每生奖励100元。
(二)七、八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①七、八年级综合考评位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学校20xx元,第二、三、四奖励学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奖励学校500元。
②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2、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七八年级单科考评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安全、书法等学科如有参考,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三)小学质量奖:
1、全县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奖励标准:
在第一组(校本部)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三名的奖励15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800元,第七至十名奖励600元。
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2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五名的奖励20xx元,第六至十名奖励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奖励500元。
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
①(校本部)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②(完全小学)奖励给学校校长(35%)、教导主任(或教导负责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学点)奖励给教学点负责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
(2)单科奖:
①县统考奖:对单科考评名列全县第一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前2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一组位居全县第1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2-3名的奖励800元,第4-6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第二组位居全县第1-3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9名的奖励800元,第10-15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2、全镇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同县统考一样。
奖励标准:镇质量检测总评第一名的奖励学校1000元,第二名奖励学校800元。
镇内如若有平行班级,即增加1个参评单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个科目计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开计算,班主任奖励分开计算。
(2)镇统考奖:
镇内检测考评前两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镇内质量检测位居第一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奖励)
(四)设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奖,全镇每学年评选若干名。优秀班主任每名奖励300元,优秀教师奖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每名奖励300元。
(五)包校人员教学质量管理奖:凡在县、镇质量检测总评受到表彰奖励的学校(或者全镇综合质量评比第一名),奖励包校人员奖励500元。(教学点不参与学校总评)
四、处罚办法
县级质量检测处罚:
1、学校总评:
第一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6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第二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15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2、单科成绩;
第一组罚后6名:倒数第一处罚500元,倒数第二、三名处罚300元,倒数第四、五、六名的处罚200元(体育、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第二组罚后15名: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三名处罚500元,倒数第四至倒数第九处罚300元,倒数第十至倒数第十五名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镇质量检测处罚:
凡在镇上组织的小学质量检测中倒数后两名的教师予以处罚,倒数第一名的科任教师处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的科任教师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处罚)。若镇内受罚学科的分值处在全镇平均分值5分之内的免于处罚。
学校总评位居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200元。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管理人员权衡全校整体位次,超过1/3(含1/3)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当年凡在县、镇组织的质量检测中受到两次或两科以上处罚的教师,根据总体影响程度,原则上予以调整到相对偏远学校工作。凡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调整到边远学校;连续两年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免去职务。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附则
1、全镇小学质量检测的核算办法。
单科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学校总评=镇质量检测各年级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学校严格按照《山阳县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校长、副校长、中层要带足节次。
3、在质量检测时,必须让所有学生参加检测。
4、按照县上文件规定,全镇设立专项“教育质量奖励基金”,每年从学校经费提取5%纳入基金管理(所罚资金一并纳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镇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5、原《色河铺镇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色九校【20xx】19号文件同时废止。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15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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