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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16 15:16:1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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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镇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镇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耕地保护重要决策和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农田的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1号)《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发〔20xx〕7号)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发〔20xx〕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重点,以遏制耕地抛荒撂荒为抓手,完善全镇农田保护与利用措施,保证耕地生产能力,全面恢复和发展双季稻生产,确保实现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的“双稳”目标。在全镇全面推行粮食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田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管理机制,镇、村(社区)、组(网格)三级田长制全覆盖,实现全镇耕地可持续利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优先原则。已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省市县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恢复耕地任务。

  2、坚持从严管控,系统治理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严格执行耕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督察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监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原则。立足镇域实际,统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目标要求,因田施策,解决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抛荒撂荒等突出问题,稳步提升耕地质量,长远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三)主要目标

  20xx年9月底,镇、村(社区)、组(网格)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成,相关配套制度、工作格局基本确立。20xx年全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合格并略有提升,耕地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到20xx年,全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十四五”规划目标。田长制配套政策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高效、监测监管更加智慧、生态格局更加优化。

  到20xx年,现代化、法治化的全镇耕地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镇党委、政府成立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镇田长制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部门单位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镇田长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镇田长办)设在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镇田长、副田长以行政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行政村以乡镇驻村干部为巡查员,与河长、林长巡查员相结合开展工作。

  设村(社区)级田长,由行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担任。

  设组级(网格)田长,各村可按组、自然村或种植大户划分网格,由村支两委委员或组长担任网格田长。组级(网格)田长名单由村级报乡镇决定。

  (二)责任区域

  各级田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镇级田长责任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由镇田长授权联系村(社区)的驻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社区)田长制的领导调度、指导、监督工作,定期向田长汇报所在责任区情况。村级田长责任区域以本辖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级田长责任区域为所辖管理范围。

  强化基层耕地保护监管责任,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责任。

  (三)工作职责

  1、委员会职责

  研究制定重大政策、相关制度和办法,听取田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调度完成目标任务。

  2、田长职责

  乡镇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是所辖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对本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村、组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明确管理主体,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协同有关责任主体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积极完成耕地抛荒治理和恢复耕地任务,规范土地流转,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审核的有关职责,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定期报告田长制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需要解决的事项。

  村(社区)田长是本村(社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对省级推送的疑似违法建设、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修建道路沟渠、种植果树林木、挖塘养鱼,疑似建设推土区等5类监测图斑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对耕地抛荒行为进行劝耕促耕,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

  组级(网格)田长负责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行为,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

  3、田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件)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4、田长办职责

  承担田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田长确定的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日常调度制度。乡镇田长每月调度1次,副田长每半月调度1次。田长制办根据工作需要半月召开调度会议1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向镇田长汇报田长制工作实施情况。

  (二)督导巡查制度。镇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导巡查,村(社区)田长每周一巡查,组级(网格)日常巡查,乡镇、村(社区)两级建立巡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情况报告制度。镇田长制办公室每季度总结全镇田长制工作。报告镇党委、政府;每月向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建立健全年度核查机制、定期通报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分解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终身追责。加强耕地抛荒调查监测和系统治理,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计划落实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耕地年度任务。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

  (二)强化耕地“一张图”管控。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编制全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在“三调”底图上,明确稳定利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标注恢复属性地类边界,实行耕地“一张图”管控。强化统筹协调,按计划落实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恢复耕地年度任务。

  (三)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农村村民住宅依照村庄规划及用途管制,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在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情况下,合理选址,避免占用耕地。

  (四)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监管,稳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制定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并与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有效衔接。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区范围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五)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完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制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加快完成上级下达的恢复任务。

  (六)严格规范新增耕地开发管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现有耕地一亩不少,新增耕地一亩不假,乱占耕地一亩不让。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数据库,实行单独管理。明确管护主体、延长管护期限、严格管护要求、提高管护标准,明确耕种责任人,落实新增耕地耕种补助及工程设施管护费用。鼓励国有企业、社会主体集中开发、种植、管护新增耕地。确保新增耕地“有人种、不抛荒、不乱种”。

  (七)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加大耕地督察执法,严厉查处占用耕地建房、挖湖造景、非法取土等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建立乡镇、村(社区)、组(网格)田长联动巡查机制,对违法占用及破坏耕地行为及时预警并移交有关执法机关查处,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明确问责事项与问责程序,对工作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依纪依规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田长制是实现全程一体化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镇党委、政府作为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村(社区)、组(网格)作为田长制落实主体,要加强村民自治,引导村组将耕地保护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二)落实协调联动。耕地保护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完善工作程序,严肃查处、依法打击乱占或破坏耕地行为,确保耕地得到全方位保护。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全镇耕地面积,每年从县下拨的耕地开垦费或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田长制考核、耕地保护奖补、耕地恢复工作奖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用地举报奖励等。按田长制工作开展实际需求计提奖补资金及工作经费,重点用于村、组耕地保护奖补。镇财政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耕地保护任务重、利用效果好的地区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耕地开发建设,为耕地保护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镇对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绩效评估、“两代表一委员”提名考察内容。制定镇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对耕地保护优秀的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深化宣传教育。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宣传,采取横幅、标语、村村通广播、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大面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开展“天眼护田”行动,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预警机制,将预警信息及时推送到监管责任人。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田长制责任牌,标明保护范围、田长责任人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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