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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1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筹资情况。
1、参合情况。20xx年全县参合人数142757人,实际参合率99.87%,比上一年度年度增加4329人,参合率提高3.03个百分点,其中,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4991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2164人,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2、参合资金筹集情况。20xx年筹资总额8137149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集16528080元,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资金598920元;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资金259680元,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二)四重医疗保障落实情况。
1、第一重:新农合基本补偿。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补偿13.81万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249.53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支出2781.14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2.85万人次,补偿资金334.09万元;住院补偿9652人次,补偿资金2420.03万元,住院实际补偿比66.82%,超过省州要求的65%的补偿水平。
2、第二重:大病保险报销。20xx年大病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按筹资总额的6%提取,人均34.2元,全县共计488.12万元,上半年上划州级统筹账户240.87万元。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共为488人补偿,大病保险补偿资金120.07万元,资金使用率24.60%,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在大病保险补偿后实际补偿比提高了10.54个百分点,达75.35%。
3、第三重:民政计生医疗救助“一站式”补偿。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对象为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补偿实行患者在医院住院连同第一重、第二重一起“一站式”结算,所救助的民政、计生资金由医院现场减免,新农合代付给医院。1—5月,全县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精准救助管理系统属性维护5908人,精准民政、精准计生救助补偿470人次,发生总费用223.19万元,其中保内费用213.43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共计补偿支出27.61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实际补偿比达92%,超过省州规定的90%以上目标要求。
4、第四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按照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方案规定,20xx年去1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4种重大疾病和29种慢性病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剩余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由慢性病救助基金予以全额兜底救助,使患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1—5月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备案登记患者195人,共兜底救助87人次,救助资金6.0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保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
(三)县级公立医院住院预付包干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我县于20xx年7月出台由县人民政府出台《xx县县级医院住院总额预付制实施方案(试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方案确定县人民医院20xx年住院总额预付包干资金为1537万元,标准服务量8618人次,县民族中医院总额资金167.9万元,标准服务量为1029人次。
2、资金拨付。根据方案规定,20xx年已经按时拨付县医院4个季度预付包干资金和上半年质量考核结算资金共计1333万元、县民族中医院50万元。但由于县人民医院多种原因导致住院费用突破1537万元总额,经县人民医院请示,县长办公会议通过,追加拨付了预付资金400万元,总共已经拨付1733万元,超出预付总额1537万元的196万元。
20xx年度预付资金按照省合医办文件规定,在方案未出台前暂时按照20xx年度预付标准进行拨付,已经于今年4月份拨付县医院第一、二季度预付资金538万元和县民族中医院58万元。
3、监测数据变化。
由于医疗机构对“总额预付”的核心内容理解不透彻,缺乏自主控费的意识,各种不合理和违规行为明显上升和外力因素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转诊转院制度的严格执行等原因影响,县人民医院的各项监测数据较上年度均大幅度变化,其中,住院人次增加1374人次,增长16.12%,超出总额预付方案核定服务量8618人次1278人次;住院总费用增加717.3万元,增长32.82%;系统补偿费用增加600万元,增长41.35%;住院次均费用增加368.8元,增长14.38%;自付费用自付费用高于全州县级医院平均值27.75%,增加13.7元,增长1.62%;转诊人次县医院全年上转病人821人次,减少281人次,转诊率降低25.5%。
二、存在问题
(一)各类资金未到位。
1、筹集参合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一是部分乡镇收缴的.个人参合资金未能及时上划至县合医局收入专户。二是残联部门资助参合的残疾人2131人,参合资金255720元未落实。
2、县级参合配套资金未拨付。根据要求我县20xx年参合人数为142725人,县级应配套资金161.89万元,县卫计局已将请示报县人民政府,目前未拨付。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根据《xx州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施方案》xx府办法〔20xx〕78号文件要求,我县应配套资金133万元,但是因财政困难目前还暂时未拨付到账。
(二)“一站式”补偿工作未能全面推开。
1、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和慢性病兜底救助工作涉及卫计、民政、财政、扶贫、合医、医疗机构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目前协调配合还不够到位,对开展“一站式”及时结报工作存在“合医一家管,对接两头难”的现象。
2、“一站式”救助对象认定和维护工作量大。建档立卡精准人员身份属性维护、慢性病对象的认定和维护需要工作量大,涉及民政、扶贫、卫计、残联等部门,而且实行动态管理,工作量较大,精准扶贫救助人员的系统认定维护工作比较滞后,出现“救助对象”多头跑的情况发生。
3、医疗救助部门要求的的申报材料不明确,缺乏规范性,合医局和医疗机构收缴整理材料困难。
(三)新农合系统个人数据急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各乡镇在采集参合人员信息时,未按照户籍信息采集,导致姓名、身份证、性别等数据不全或缺失等问题,鉴于20xx年中财办对我省新农合基金审查时,身份证号码缺失或不为18位的均扣减相应的配套资金,我县新农合的基础数据急需完善。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
一、补助专款的性质和使用原则
1、专款性质:补助专款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程度,实现地区间的政法机关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基本平衡,由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市县配套资金。
2、使用原则:根据政法机关业务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定期完成、保证效益。
二、补助专款的使用范围
用于县政法机关(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四部门,下同)及其派出机构的刑侦、通讯、交通等业务装备补助,办案经费补助,业务、技术用场所的维修补助。具体是:
1、公安部门: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刑侦设备、通讯设备、警务用车等装备,县公安局办案,派出所、拘押收教场所等业务用场所的维修。
2、法院部门:县、乡(镇)审判法庭、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两庭”)设备及县人民法院业务用车,县、乡(镇)“两庭”维修及改造,县、乡(镇)人民法院(法庭)办案。
3、检察部门:县级检察院刑侦设备、通讯信息设备及业务用车,县级检察院办案。
4、司法部门:县司法局业务用车,普法宣传等业务用设备。
三、补助专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
1、项目落实。政法系统要按照“三年一次规划,集中安排项目,分批下达资金,逐年分项实施”的要求,根据上级分项目(装备补助专款、办案补助专款、维修补助专款)、分部门(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下达的补助专款(中央补助专款、省级配套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从实际出发,在规定使用范围内本着需用、实用的.原则制定和编制项目规划,项目一经确定并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2、补助专款资金的分类管理。
①装备补助专款:由上级财政部门实行政府采购,以实物方式发放到项目单位。
②维修补助专款:财政局收到资金后,会同政法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研究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③办案补助专款:财政局采取统一管理,保证重点,据实核拨的办法进行拨付,同时,要根据计划、时间和办案进度办理专款的拨付额度。
四、补助专款监督管理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3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1号)、《关于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移资[20xx]39号)和《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确保我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直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安全发放,特制定《清江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xx〕17号和浙政发〔20xx〕1号精神,实行属地管理和户籍地登记发放;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因地制宜,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安全发放;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扶持方式和发放范围、标准
(一)扶持方式。通过召开镇、村干部、移民代表、当地群众代表参与的各个层次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广大移民和当地群众意见,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直补到人为主,项目扶持为辅(即能够核定到人的核定人,每人每年600元全部发放到移民个人;不能核定到人的核定到村,实行项目扶持)”的原则性意见,向社会公布了扶持方式。
(二)发放范围。发放范围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浙移领〔20xx〕2号)和《乐清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办法》以及有关补充通知的规定,经登记公示核定,确定为户籍在我镇符合直补条件的大中型水库移民。
(三)发放标准和期限。发放标准每人每年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20xx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发放范围的移民,自20xx年7月1日起计发;20xx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发放范围的移民,自搬迁结束后计发。根据《乐清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再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取消扶持发放对象资格的次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
三、发放程序、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
1、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总结回顾调查摸底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部署资金发放工作。
2、有关领导深入移民村,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3、乐清市清江农村合作银行发放并开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专户”,做好制作直补对象专用活期存折的各项准备工作。
4、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有关精神及相关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召开直补资金发放工作业务骨干培训会,动员组织资金发放工作。
(二)复查确认阶段。
1、按照人口核定办法及补充通知精神和档案资料、户籍信息、移民举证材料,对扶持对象的信息进行复查,完善补充扶持对象的个人信息资料;经复查条件符合的,予以公布。
2、编制直补对象发放名册,经镇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农村合作银行专户。
(三)发放实施阶段。
1、发放时间。农村移民直补对象于4月中、下旬开始发放,4月底发放基本结束;有异议的直补对象,重新复查核实后再行发放。
2、资金发放计划。20xx年下半年的后期扶持资金,在20xx年4月底前发放到位。
3、资金发放程序。
(1)资金直接划入农村合作银行开设的个人专用帐户,以存折的形式发放,由镇、村干部配合农村合作银行工作人员将存折直接发放到移民手中。
(2)存折领取手续。直补存折的领取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其中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凭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领取;需委托他人领取的直补对象必须出具本人委托书,被委托人凭其身份证和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合作银行当地网点领取。
(3)资金安全保障。为确保直补对象的资金安全,领取存折后,移民个人凭相关手续尽快到农村合作银行网点查询信息、更改密码。
(4)在发放过程中,发现有异议的暂缓发放,经核实确认后条件符合的再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终止发放。
(5)错误信息修正。直补对象信息有误,造成开立的'个人储蓄帐户有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统一提交市农村合作银行修正。
四、保障措施
资金发放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每一位移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市稳定大局。有关村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镇成立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确保资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本镇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是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各村及有关单位把直补发放工作作为近期的主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入移民村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把移民政策宣传到位,全力以赴做好资金发放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3、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直补资金发放的管理指导工作,制定发放方案,做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复查确认工作,建立健全补助对象信息资料,做好直补资金发放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4、乐清市清江农村合作银行负责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并明确发放网点,安排发放人员,制定直补资金发放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资金发放的安全,同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清江派出所负责后期扶持对象的户籍管理工作,及时帮助提供补助对象的户籍信息,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维稳工作。
(二)落实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做好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前提。同时在发放工作中能否确保社会稳定,是考验我们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一次检验。要把确保不出大事,尽量不出事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检验政策落实的重要标志,有关村及单位要把维护稳定放在资金发放工作的首位,尽快、尽早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掌握各方面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把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同时,要认真落实维稳工作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和信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反映灵敏、措施有力、处置及时。
(三)转变作风,搞好服务。
移民工作无小事。有关村及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深、做细移民群众的思想工作,把政策宣传到位,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移民。要让移民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怀,要让他们始终有常怀感恩之心;而且还要让其他移民群众和当地群众知道,党和政府不会忘记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困难。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4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部署,坚持保障全年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目标不动摇,按照冬季损失春季补、灾区损失非灾区补、面积损失单产补的总体思路,统筹谋划灾后重建与生产恢复、灾区与非灾区生产、春季与全年农业生产,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抓紧开展春耕备耕,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力争全年农业有个好收成。具体做到“三尽快、三及早、三确保”,即尽快恢复损毁农业基础设施、尽快恢复鲜活农产品正常供给,及早启动各类农业建设项目、及早下达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早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确保夏粮和全年粮食丰收、确保“菜篮子”产品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大灾之年无大疫。
二、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分配情况
此次,省、州、县共安排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260万元,其中:省补助恢复生产资金220万元,县政府补助10万元,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3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辣椒、蔬菜产业生产基地建设。
(二)恢复生产资金230万元,其中:恢复生产用肥362吨,资金106.36万元;恢复生产用膜34620公斤,资金57.123万元;恢复生产用种4800公斤,资金6.485万元;对全县已受损968亩冬早辣椒苗进行叶面肥喷施和移栽后病虫害统一防治二次,资金15万元;对受损鱼塘进行修复,资金35万元;对受灾养殖户进行鱼苗、饲料补助,资金10万元。
三、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使用方式
一是对受灾农作物的改种抢种补种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进行物资补助;二是对受损农田及大棚等基础设施的恢复建设进行物资补助;三是对加强田间管理采取的农艺措施如补肥、追肥、防冻、保苗等进行物资补助;四是对开展鱼塘和渔业养殖设施的修复,水产品的种苗等进行物资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抓住重点,提高认识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当前恢复农业生产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以赴抓好恢复生产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砚山县灾后恢复生产及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灾后恢复生产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加强管理,认真督查
一是各乡(镇)、场要制定合理的救灾物资分配制度,加强救灾物资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救灾物资分配工作。二是各乡(镇)、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灾区的`各项恢复生产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好技术指导服务。三是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部门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五、相关要求
(一)县农业局要在20xx年3月10—3月25日前组织好各种物资调供;并及时分配至各乡(镇)、场;同时,迅速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灾区,抓好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
(二)县财政局要加强对恢复生产及重建资金的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目标、重点和效益的跟踪督查,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农业和恢复生产方面,不得用于非农项目、不得用于行政事务开支、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5
今年9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的20xx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进行项目支出再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宾阳县20xx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通报》的要求,现结合第三方评价公司给出的整改建议,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项目方案缺少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相关制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开展了相关质量控制工作,但没有形成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归档;项目产出质量以及项目效果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佐证材料缺少归档,导致本项目产出质量及效果指标实现的有效性无法充分证明。
3、存在资金分配方案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缺少资金安排问题。
4、存在部分项目宣传不够充分,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疑惑问题。
二、整改措施
1、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制度管理。一是加强自身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合理规范资金使用;二是查阅台账,找出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三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目细则,严控补贴条件,提高项目质量。
2、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台账工作。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归档资料内容、归档时间、归档责任人等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收集及归档保存。
3、合理分配就业补助资金。一是对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采取分类管理法,对不同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细化管理的内容,使就业资金的管理更加精细化、条理化;二是我单位财务股自行组织自学活动,学习历年来各项政策文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等,加强学习,巩固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做好今后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工作;三是局牵头成立一个资金监督小组,不定期对我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检查,加强自我监督。
4、加强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一是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线下通过开展招聘会、政策汇编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线上通过开通 “宾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与“宾阳融媒体”、“宾阳印象”“宾阳吧”等热门媒体的对接,多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多维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针对有特定性的政策,主动电话告知群众。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政策,我部门筛选出全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一一电话联系咨询其就业情况、推荐就业信息。通过主动出击,目前已有1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区、市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包快办”、“企业公益性岗位”等政策业务培训会,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县区的交流学习,吃透相关文件政策,积极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三、完成情况
查阅台账,找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54号)涉及的'210万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县级配套的16.45万的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策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疑部分,特别是新政策执行落实时的不确定性,及时跟上级单位沟通反映,获取反馈,把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6
20xx年11月7-9日,盘锦市大洼区出现大到暴雪、雨雪冰冻、寒潮、大风天气。降水量40.9毫米,积雪深度30.5厘米,西北风5-6级、阵风7-9级,局部可达10级以。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群众生活存在一定困难。盘锦市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关于下达20xx年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盘财指环﹝20xx﹞1590号)下达我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51万元,资金专项用于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救助。区应急管理局制定《20xx年自然灾害救灾中央直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部分)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总额:
5.51万元。
二、救助对象:
20xx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需要生活救助人口。
三、救助标准:
≥190元/每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
四、救助流程:
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区审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资金发放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五、救助范围:
榆树街道、大洼街道、二界沟街道、田家街道、新兴镇、东风镇、田庄台镇、西安镇、平安镇九个镇(街)283人。
六、救灾补助款发放要求
1.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救灾补助款的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细化救助款分配方案,同时,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化解因发放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杜绝出现上访事件。
2.各镇街不得截留、挪用救助款,一旦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3.《20xx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将在政府 网站进行永久公示,《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纸质版本的“备注”栏由受灾救助人员签字,确认收到救助款。救助款要在12月25日前各镇街全部发放完成,并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确保受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佳节(附表2、3电子版本12月23日前上报、纸质版本12月2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送政府108办公室)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7
20xx年以来我镇先后遭受5起自然灾害袭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村(社)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各村(社)要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救助时段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为冬令救助时段,20xx年3月至5月为春荒救助时段。
五、工作步骤
1、开展调查
9月中下旬开始,各乡镇会同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2、户主申请
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手写、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需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
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
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
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村(社区)上报的相关材料,形成审核纪录(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和参加审核的相关人员签字)。根据审核纪录,汇总制作《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6、冬春救助资金发放
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在收到区财政拨款后,应急办要及时组织商讨资金分配方案,初步拟定方案后报经党委会讨论决定,按讨论决定方案要求执行,及时通过“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代领代发或沉淀不用。
7、资料归档
冬春救助需上报的相关表格模板由镇应急办上传新盛镇报灾救灾群(群号xxxx),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各村(社)要按《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模板)》要求归档资料,资料按要求整理两份(一份交镇应急办存档、村里自行存档一份)。
六、资金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8.08万元。现根据各村社冬春救助上报需救助实际情况及受灾情况做如下分配。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8
一、引言
为了有效利用补助资金,推动xx的发展,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二、资金概况
本次可分配的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xx元。
三、分配原则
按需分配:根据各项目或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分配。
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对具有战略意义、重大影响的项目给予优先保障。
鼓励创新与高效:倾向于支持具有创新性和高效执行能力的项目或单位。
四、分配详情
教育项目:分配资金xx元,用于改善学校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培训。
为xx购置先进的教学设备,提升教学质量。
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课程,提高教学水平。
医疗项目:分配资金xx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医疗设备的更新。
新建或改造xx,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采购急需的医疗设备,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能力。
环保项目:分配资金xx元,用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开展xx的污染治理工作,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生态修复项目,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
五、监督与评估机制
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督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定期对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六、结语
本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9
根据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财政紧急拨付抗旱资金,对我镇小麦抗旱浇水给予补助。针对当前我镇持续发展的旱情,为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依照xx年中央、省、市、区财政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资金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抗旱工作实际,突出抗旱重点,实行科学指导,本着便民高效、集中连片、有效抗旱的原则。坚持抗旱保麦,实行分类管理,努力扩大抗旱保麦面积,确保有水浇条件的'麦能增产,轻旱麦田不减产,重旱麦田少减产。
二、补贴原则和补贴方式
对各级下拨的抗旱浇水补助资金,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
使用,以扩大浇水面积。要从有利于调动广人农民抗旱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抗旱效果出发,坚持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补助方式,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抗旱资金使用科学、合理。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小麦抗旱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小麦抗旱浇水、追肥和划锄镇压、喷施抗旱剂等补助。补贴的范围,由各村社区根据抗旱保麦的重点区域,对农民实行浇水、追肥、划锄、镇压等麦田管理实行补助,补贴标准按每亩10元。
四、补贴程序及办法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准确及时地将抗旱补贴资金发放到种麦农民手中,确保小麦抗旱措施的落实。
(一)补助发放方式。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由各村社区确定具体的补助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二)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对抗旱浇水和镇压划锄、追肥面积,要严格按照登记造册、村委会核实、镇村抽查确认、受益农户签字、张榜公示五个环节进行实施。
(三)抗旱浇水措施落实到田。要按照“浇水追肥,保苗促根;镇压划锄,保墒增温”的技术要点,因地施策、因时施策、因苗施策,加强分类指导,综合运用肥水,大力推进科学抗旱,确保抗旱浇水措施在3月l上旬实施完。
五、保障措施
小麦抗早浇水关系夏粮丰收,关系粮食供给稳定,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发重视,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细化方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面积到户,务必确保抗旱浇水和镇压划锄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一)抓好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迅速、准确地将政府抗旱保麦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认真落实抗旱浇水面积和各项措施。各村社区要根据抗旱保麦面积和各级分配的资金数额,认真分析旱情、水源状况,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安排麦田浇水、划锄、镇压,要将抗旱任务和资金,层层分解,细化到户、到地块。
(三)严肃工作纪律。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的办法,加强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抗旱补贴政策和办法,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工作失误,引发农民不满,影响抗早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政府组织财政、农业部门将对各村社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严格抗旱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抗旱救灾资金,要坚持登记造册,完备手续,规范建立镇村资金使用管理档案,随时接受各级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
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xx省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x农机指字〔20xx〕第35号)和《xx省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x财农〔20xx〕103号)相关规定,提高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原则
(一)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原则。公开补助政策、办法、标准、对象和优先补助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对象,并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谁深松谁得补助,先验后补,直接补助到地块,到人的原则。
(三)分类指导、鼓励先进原则。深松整地基础好的村,鼓励大面积深松整地;过去深松整地少的村,从抓点开始,逐步推进深松整地。
(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资金集中投放,整乡、整村推进,实施连片深松整地。
二、补助对象、标准、范围及方式
(一)补助对象为富裕县所辖耕地范围内并符合补助条件的自愿申请进行深松作业的农民。
(二)补助标准为每深松1亩耕地补助5元。
(三)补助范围是旱田作物种植地块。
(四)优先补助给耕地面积大、今年受灾较重、乡村组织农民自愿连片整地较多的乡镇和村。
(五)补助方式为采取代金券的方式直接补到深松整地的地块和整地的农户。农户可将代金券按券面金额抵顶等值现金付给农机合作社或大户。
三、 深松整地标准
(一)利用8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配套全方位深松机、间隔式深松机、浅翻深松机,灭茬旋耕联合整地机进行深松整地,并且深松深度在35公分以上。
(二)凡是深松整地的地块都要做到整平耙细、上暄下实,起垄、镇压连续作业,达到待播状态,彻底消灭跑风垄、透气垄。
(三)要连片作业,最小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
四、补助资金分配及补助程序
(一)由各乡镇对农户深松作业面积进行汇总,统一申报到县农机局。
(二)县农机管理部门依据省下达的补助额度,按照《黑龙江省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和程序,根据农机作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数量、大型拖拉机及深松机具保有量,对各乡镇申报面积进行审定并安排补助资金额度。
(三)各乡镇以村为单位按照“三三”轮耕制的要求,合理规划,落实深松整地地块及面积,并绘出各村的轮耕图(标出深松作业的具体地块),报县农机局备案,作为制定深松整地计划的依据。
(四)由乡镇组织,对农户申报的深松作业量核实汇总,在各村张榜公布,如2日内无异议,县农机局向深松整地的农户发放由省农机部门统一制定的农机田间深松作业补助代金券。在农户同意的前提下,由村委会选择机具状态好,拖拉机有户、驾驶员有证,作业有信誉的农机作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统一连片作业。
(五)由村委会组织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与农户签订作业合同。
(六)深松作业完成后,由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户双方在农机深松作业验收单上签字,由村委会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盖村委会公章;自耕农机户比照无机户补助程序办理。同时,镇(乡)、村要建立《补助资金使用台帐》和《深松作业机具登记卡》,并报县农机局备案。
(七)按照省、市检查验收和县农机部门审定的结果,各村要将深松作业完成情况在本村再次公示,如2日内无异议,由村委会组织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持代金券到所在乡镇进行初审;初审后,以乡(镇)为单位,到县农机局核准农机田间深松作业补助代金券和农机深松作业验收单,核准后加盖农机局公章,各乡镇持县农机局核准的代金券统一到县财政局兑现补助款。
五、监督管理
(一)深松补助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农机局共同组织落实。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助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农机局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深松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作业申请、审核、登记、公示,对各镇(乡)、村深松整地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二)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对虚报谎报作业量,骗取、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收回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把作业质量关。要组织人员深入深松作业现场,加强作业质量监督,对机具状态差,无牌、无证的不许进行深松作业。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县政府决定,成立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使用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xx人兼任。
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乡镇的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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