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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

时间:2025-09-25 07:59:39 方案 我要投稿

股权激励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激励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1

  企业在经营管理当中天然存在“委托――”的矛盾,因此我国广大理论界与实务界也在不断提出方案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目的在于减少股东利益损失、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实现股东权益与管理层利益的有机统一。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股权激励这一方式对且有管理层进行奖励,希望将管理层利益绑定在企业整体利益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如果股权激励方案设置良好必然会引导企业实现更为长远的发展。早在20xx年我国证监会就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这一现象予以引导和矫正,20xx年《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也得到了顺利的开展与实施,这一举措将极大的促进企业股权激励方式的完善,同时在研究股权激励的税务及会计问题上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股权激励所涉及的会计问题

  (一)股权激励的设计差异

  所谓股权激励即企业或股东采用股权作为激励对象的激励物品,这样一来能够让激励对象享受到股权带来的相应收益,这对于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具有非常显著的作用。一般而言,股权激励的方式非常多样,但就我国目前大部分企业的激烈类型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种:即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四大类。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激励类型在施行模式与重点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四种激励类型在实际操作中各有侧重点。

  1.股票增值权。绝大多数情况下,股票增值权并不会设计到股权股份转移的相关问题,只需要未来股票上涨时那么激励对象便可以获得股价上涨所带来的股价收益,而且在采用此法激励员工时,员工无需支付任何现金因此也并无过大的资金压力。

  2.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是公司将公司股份加以划分交予员工来出资认购,然后通过公司行为集中管理来对所募集的股权资金进行管理。

  3.限制性股票。此种激励模式在激励员工时通常需要激励对象来支付相应的现金后方可授予员工股权、获得相应数额的股票,一般授予价约为股票均价(前20日)的50%左右。因半价甚至低价授予激励对象,因此即使激励对象有再大的资金压力对于他们而言也是极具吸引力的。

  4.股票期权。此种激励模式是我国绝大部分企业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一般会授予被激励对象对公司的认股权利,然后激励对象便可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购入一定数额的公司股票。一般采用股票增值权激励员工时无需激励对象支付相应的现金,也不会对原有持股股东产生任何收益上的影响。

  (二)股权激励所涉及的会计规定

  我国企业股权激励会计规定主要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文件,在这一文件当中,公司股权激励主要所通过支付员工薪酬的方式来获得员工服务为公司带来的利益产出,因此文件中也明确规定了激励对象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此摊销。而需要提到的是,《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我国上市公司规定股权激励的行权必须在3年之内完成既定目标。

  (三)股权激励所涉及的.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无非涉及到股权授予、行权等待、股权出售等环节。在授予激励对象股权的过程当中,由于受到各项行权条件的限制,股权授权并不能够立即可以行权。不论是采用现金结算或是权益结算的方式,在授予激励对象股权的当期阶段并不会展开会计处理工作,只需要在授予激励对象股权之日确定公允价值即可。公允价格通常由市场报价所决定,如果市场无报价则需采用BS模型或参考现价位、利率、波动率等多方面因素加以确定,此后只需根据股权授予的人数、数量、支付还需要对相应的成本费用进行计算,以确定后期摊销总额。

  在行权等待期阶段,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可行权条件进行必要的分析工作,一般可行权条件除了包含服务期限、业绩条件等必要因素,公司还需要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日前所定下的成本费用予以均摊并确认相应的所有者权益、负债。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司采用权益性结算的股权激励,则需要在等待期内将各资产负债表日中的相关费用与资本公司进行计算;对于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则需重新参考各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从而确定出具体的负债与相应费用。除此之外,如果激励对象出现了退休、离职乃至亡故的问题,也同样需要采用权益工具对相关费用进行重新计算。

  可行权阶段之后公司通常会根据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数量做出会计处理,但对于使用权益结算工具的股权激励模式在可行权之日后通常不需要进行过多调整,只需根据行权数量确定资本公积与股本即可,最终再结转前期所确认的资本公积。需要重视的是,如果股权激励模式采用现金结算的模式,那么企业除了要对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算之外还应该将资产负债纳入到当期损益中的公允价值变动范围。

  二、股权激励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一)股权激励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激励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应将其分为股权激励模式与激励对象两方面分别分析。但从我国部分上市公司、控股企业员工所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部分激励对象还是能够享受股权激励所得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应优惠政策。但如果不是上述上市公司及控股企业的员工就无法采取这种优惠计税的手段,在计算过程中应直接将此转入个人当期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通常条件下,上市公司或控股企业占公司股权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在不同激励模式下、激励对象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金额均存在一定差异。

  1.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股权激励通常不会涉及股份转移的问题,在会计处理中大多体现在现金支出、收入两方面。从这一角度来看,其实股票增值权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更为简便,仅需要激励对象在兑现股票时按照薪资所得计算即可得出准确的税费。

  2.员工持股计划。同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同股票增值权也并不明显差异,同其他激励方式相比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有所却别,即激励对象出资从二级市场买入股份,由于买入时并未涉及个人所得税,因此相较于公司、大股东转赠的方式,激励对象无需在获得股权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从这一方面来看,员工持股计划在股权转让、利润分配上同限制性股票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但需要看到的是,由于我国证监会针对员工持股计划并没有下发明确的管理文件,很多具体细节仍然在与多个部门进行沟通,所以现阶段在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上并无有效的实施政策作为参考。

  3.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及会计处理基本同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处理方式一致,此二者的主要差异主要是在于股票期权需要在激励对象在首次行权时便征收个人所得税,但限制性股票则是在每一批次股票解锁时对个人所得税机械能计算,因为只有股票解锁行权人才获得了相应股票的处置权利。

  4.股票期权。一般股票期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点较高,且出了授权时不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之外在其他时间节点上都有所涉及和考虑。因此在行权时需要严格按照计税公式确认纳税所得。在行权后出售股份时也应该根据股权出售时的价格与行权价格、数量的差价缴纳财产转让所得,如存有未出售的股票与利润,此部分应按照规定减半收取。

  (二)股权激励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财税第18号公告中对股权激励所设计的企业所得税有明文规定,从总体上来看股权激励实际上可以理解为资本公积减少用以变相支付员工的薪酬,公司并以此获取员工在合同期内的有偿服务,因此本质上股权激励也就是支付员工薪资,从而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工作中就应该根据支付薪酬的模式在税前对相关费用予以扣除。

  但对于一部分股权激励可立即行权的激励方式来说,公司在实施此类方案支出就应该根据实施前的公允价值、价格差异来计算出相应的费用,然后再根据财税税法所规定的计算方法测算并加以抵扣。但不可忽视的是,由于行权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会计处理会分摊相应的成本费用,且此类费用是无法在税前加以扣除的,而只有等到股权激励方案开始行权之后才可计算、扣除。除此之外,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还应该结合股权激励行权时的公允价值、价格差异与数量对当期的薪资支出进行计算,然后再于税法范围内的成本费用相互抵扣,因为此类成本费用需要公司承担并给出实际支出,所以也无法将此作为参考。还有一点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或上市公司都将员工持股计划交由相应的委托机构代管,因此,减持时代持公司必须缴纳税法所规定的25%的企业所得税。

  四、结语

  总而言之,公司采用股权激励的措施是非常有利于公司发展壮大的,但公司所承担的税务负担较为繁重。考虑到不少公司在对激励对象实行股权激励方案时通常选择股票价格相对较低的时间点,这样一来公司也更加容易的实现企业预设的目标,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股票价格也必然会保持一定的上涨趋势。但由于大多数激励对象如若按照工资薪酬缴纳往往会触及较高的税率,甚至出现税率达到40%的现象。因此,由于不少激励对象所获得的行权资金均为借贷所得,所以我国税务部门有且有必要减少对企业股权激励的重复征税现象,或者针对不同企业、不同激励对象、不同股权激励方案施行差异化的减税、免税措施,从而切实减少公司、员工的税务负担,推动股权激励手段的进一步发展,这对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股权激励方案2

  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股权激励方案已经成为各个公司吸引人才和留住员工的一种重要手段,特别是对于小公司来说更是如此。由于小公司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力量较弱,能够提供的薪资和福利水平难以与大公司相比,因此,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已成为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方式。那么小公司应该如何设计内部股权激励方案呢?

  一、设定详细的目标

  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应该首先设定具体的目标。这个目标应该明确、具体、可测量,以确保所有参与者都能有明确的奖励方案。例如,可以将目标设置为一定的营业额或市场份额、一定的收益或利润等。

  二、确定参与人员

  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员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公司应该根据业务部门和员工的行业地位和重要性,选择那些真正能够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人才进行激励。同时,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按照不同的比例为他们分配股权。

  三、制定奖励计划

  确定了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后,公司应该制定成员奖励计划。这个计划应该明确股权的种类、数量和分配方式,并明确参与者可以获得的奖励。在奖励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参与者的贡献和公司当前情况,以确保奖励合理且具有竞争性。

  四、落实股权激励计划

  在制定完整个股权激励计划之后,公司需要根据计划的内容来实际执行该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应该确保参与者在计划期限内能够达到预定目标,并获得相应的奖励。当然,公司也应该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

  五、监控和评估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要求公司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评估,以确保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应该经常评估参与者的表现,并对奖励计划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以确保计划能够真正激励参与者并促进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方案对于小公司来说更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能够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加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有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的发展。

股权激励方案3

  摘要:

  股权激励对于企业改善其治理结构,提高自身管理效率,降低其代理成本,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可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作为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对于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的改善,推进企业的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索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为怎样解决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措施。

  关键词: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长期激励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不断涌现,对经营者的监管激励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所有者的重视。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的问题,经营者的代理控制偏离所有者的目标,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问题。如何解决两者的矛盾,使其目标统一起来,是所有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其提出解决措施:一方面为我国政府管理机构提供决策依据,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另一方面为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提供借鉴,有助于和指引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激励方案。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股权激励对象受限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化人才把中国作为其发展的平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籍人士不能在A股开户,这就限制了上市公司对上述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2、股权激励额度设置不当

  股权激励额度设置的比例对于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有着较大的影响,据实证研究激励效果最好的比例为5%左右,偏离此比例较多,就会出现激励不足或过度。股权激励不足或过度对实施效果都会有不利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在确定方案时对此两种影响因素未充分考虑。

  3、行权条件设置不完善

  绩效考核指标通常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一般采用净利润或增加值,有些公司采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指标;非财务指标一般包括市值指标和公司治理指标。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以财务指标为主,存在激励条件设置过低与只看重短期财务指标不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现象。

  4、激励股份授予过于集中

  目前我国股权激励授予方式多以一次授予为主,问题是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只能在股价波动中锁定一个授予价格,此种方式既无法应对市场对股价的影响,又可能会导致长期激励效果不足。

  5、违规行权

  有些公司为了达到行权条件,在有效期内做虚假财务信息或其他违规行为,通过操纵会计利润来达到行权的条件,谋取不当利益。在日常监督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发现虚假财务信息或违规行为时已经行权,公司可能就是利用“时间差”来行权。

  6、激励对象税赋高

  我国现在的股票期权薪酬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是按行权日二级市场的股价和行权价的差额来计算,税率最高可达45%,税收负担较重。

  二、针对设计与实施方面问题的解决措施

  1、丰富股权激励形式

  在西方国家,股权激励一般有三种主要形式: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股票期权又包括法定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期权和可转让股票期权等多种形式。我国证监会颁布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仅重点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这两种较为成熟的激励工具作了规定,由于这两种激励形式成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激励形式。随着我国股权激励需求的多样化和不断完善的相关法规,建议丰富股权激励形式在我国推广使用。

  2、扩大股权激励范围和对象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中,股权激励最初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经理即管理层,后逐步扩展到公司的骨干技术人员,再后来发展到外部管理人员如董事、关联公司员工,最后扩展到重要的客户单位等;而我国目前对于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范围仍较狭窄,建议扩大激励范围和对象。

  3、逐步放开股权激励额度

  西方发达国家股权激励的额度是由企业的薪酬委员会自行决定的,而我国目前由证监会会、国资委对股权激励额度的最高上限进行规定,激励额度不能超过发行股票总数的10%。随着市场机制有效性的不断提升、机构投资者的大力发展、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以及上市公司自治机制的完善,建议逐步放开股权激励额度的限制,让上市公司自主决策。

  4、设置恰当的绩效指标

  股权激励的绩效考核一定要与目标管理紧密结合。毕竟股权激励只是一个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才是目的。如果不能实现股权激励的实施与公司价值的增值同步,再好的激励方案也不可能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对于股权激励指标选取而言,在发达国家也经历了从股票价格到每股收益,再到权益回报率、经济价值增加值等过程。上市公司在激励指标的选取上应考虑所在行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考虑业绩和公司的价值等综合因素,使得激励指标的选取更为客观合理,根据各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公司具体特性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绩效指标选择上的发展趋势。

  5、改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弱效率

  股权激励是一个能促进被激励对象更好地为企业、为股东服务,能减少代理成本,能将其个人发展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机制。但是这种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需要具备下面的条件:公司的股价能够真正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且与公司经营业绩紧密联系。实施股权激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即要有一个高度有效、结构合理的股票市场为基础,股权激励才能发挥作用,这个市场存在缺陷或者不存在,都会影响甚至阻碍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力。因此,我国在加快经济改革步伐的同时,应当按市场规律办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制定市场规则,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对恶意炒作行为加强监管和惩罚,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6、解决税收障碍

  国外股权激励的实施往往有税收方面的优惠,而我国目前对于股票的交易行为一般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之外,还对个人的激励所得、红利所得等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由于行使股票认股权取得的价差收益也要视同工资性收入征税。这些规定在无形中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负担,减少了激励对象的收益,长远来看不利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和发展。因此解决高税率,降低被激励对象的税收应列入考虑范畴内。

  7、增加激励股份的授予次数

  多次授予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激励方式,能够给予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一定时间和空间的选择机会,能够有效降低股权激励的'风险及提高长期激励效果。为了实现股权激励的长效性,减少市场对股价波动而带来的行权价格影响,应当鼓励股权激励的多次授予,且一次授予不宜过多。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问题应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施两个方面加以解决。相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股权激励的广泛应用,其方案设计与实施将更加贴合公司需要,为公司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现状

  (一)样本公司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20xx-20xx年在深沪挂牌上市的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股权激励公告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为研究对象,由WIND数据库股权激励模块提供的信息及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整理得到。其中,对少量信息披露不完全的公司作剔除,最终得到8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中:深交所45家,上交所40家)累计公布的94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方案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股权激励的实施以激励方案为依据,因此不合理的方案设计会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基于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现状的统计分析,本研究提出以下几个可能影响目前激励效果发挥的主要问题:

  1.激励方式以期权为主且形式过于单一

  企业若想设计一套成功的股权激励方案,激励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对样本数据的分析可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激励方式主要以股票期权为主(占比69%)且单一激励方式占比高达98%。尽管在欧美国家90%以上的上市公司会选择股票期权方式,但该方式对资本市场的稳定程度依赖性高,只有在股票市场能充分反应企业经营业绩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有效激励,否则就会导致激励失效或使股东遭受剩余损失。同时期权方式下由于外部不可控的股市波动,激励计划终止的可能性更大,说明我国资本市场不稳定的现状是影响其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另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也在逐渐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占比28%),相比股票期权激励方式,它约束性强且规避资本市场波动的效果更好,但由于其授予或解锁条件以严格的业绩指标为基础,因此一旦业绩指标设置不合理就会导致激励的中断,从而造成激励失效,这都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单一激励方式下所不能避免的问题。

  2.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

  从现状分析来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是67%的公司只使用财务指标衡量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锁;二是虽然30%的草案引入了与同行业或标杆企业的对比,但其对比依据仍然是财务指标。尽管财务指标是最直观、最易取得的数据,但过分依赖有许多弊端:首先更易诱发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由于所有者缺位,国企高管对公司的控制度远大于其他企业,内部控制人有更多机会操纵激励方案财务指标的制定及会计信息的报告过程,从而轻易获利;其次,会导致管理层投资动机不足,因为财务指标更多反映的是过去的短期经营成果,难以充分体现高管在公司业绩增长之外的长期努力;同时由于国企高管任职通常较短,不能享受其长期投资成果,因此共同导致管理层长期投资动机不足。与此同时,从较高的激励计划终止情况来看,业绩考核指标与激励方式的配合不当,也是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重要原因。

  3.激励有效期

  设置过短且授予间隔过长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以五年为一个有效期,是国家政策要求的最低限制,相比规定的十年上限而言,有效期设置过短。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和国企高管的行政任命期限有密切联系,国企领导人任期一般为三至四年,有的甚至更短,因此如果有效期设置过长会使这些领导还未享受激励成果便已离任。但这也正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方案设计的关键问题所在:过分关注个别高管的任命周期,而忽略了对其他人员的长期激励。因此本研究若无特殊提示,重点探讨非行政任命高管及核心人员的激励问题。五年有效期设计对无任期限制的激励对象而言实则过短,并不利于形成长期激励,从而背离股权激励的初衷。同时,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间隔至少为五年,授予间隔过长导致激励强度过低。因此,只有同时调整激励有效期和授予间隔才能更好促进激励效果的发挥。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建议

  (一)选择合适激励方式

  尝试混合激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自身行业特点、财务状况、外部环境、激励对象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不同激励方式的优缺点,选择合适的激励方式。同时,激励方式不应仅局限于目前较为常用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单一方式,可尝试混合激励,比如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组合、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组合等混合模式。同时每种激励方式各有优劣,混合激励可以扬长避短,既能达到更好的激励效果,又能规避单一激励方式下存在的风险。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CEO等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国家委派的代表与国有企业的最大股东——国家的利益联系紧密,因此可以选择股票期权方式;而对于其他激励对象,为强化留人力度,可以选择事先需要现金支付且激励与约束并存的限制性股票;对于那些拥有外籍高管的上市公司,为避免外籍高管不能开立证券账户的困扰,可对其采用股票增值权激励方式。同时从长远发展角度看,伴随国企改革深化,激励方式从单一走向多元是必然趋势。

  (二)合理选择业绩指标

  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如前面所分析,过分依赖财务指标存在多种弊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业绩指标的选择上,不能单纯以衡量业绩成果的财务指标为行权或解锁标准,非财务指标的引用更能增加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察,促使激励对象更加注重公司长远绩效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本研究建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参考《规范通知》的指导,建立多角度的业绩考核体系。同时,可根据不同职责对激励对象实施不同的考核标准,例如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核心高管,财务考核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可更多引入外部权威机构的评价指标和政府对企业的综合评价,如EVA,因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仅以经济发展为唯一目的,更承担着许多社会责任和发展任务;而对于那些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则可以财务指标来进行考核,这样更有助于他们锁定工作目标从而激发其工作热情。

  (三)缩短授予间隔

  促进股权激励常态化从股权激励执行的关键时间点看,本研究建议竞争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缩短授予间隔,从而促进股权激励在国企中的常态化。这样做有三点优势,首先目前国企授予间隔一般为五年,这必然会使激励对象从心理上产生等待时间越长,风险越大的认识,从而降低激励效果。但授予间隔的缩短可以很好改善其心理预期,即实现目前民营企业已多执行的“小步快跑”方式,通过滚动多次推出的方式,每隔一年授予一次,让股权激励成为公司治理的关键部分。同时配合国家有关激励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的规定,并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其次,缩短授予间隔的同时其实拉长了股权激励的有效期。假设国企设置授予期为三年,按3:3:4的方式每年授予一次,同时每次授予按目前要求的最低限执行(两年限制,三年行权或解锁),这样一项股权激励计划全部有效期就会延长至八年,这样的常态化授予在激励的同时有较强的约束作用,即任何员工中途任何时刻想离开企业,都会觉得有些遗憾,以此增加其离职成本,强化长期留人的作用。第三,授予常规化能同时促进那些暂未纳入激励计划的员工努力工作,强化其想要从非核心人员转变为核心人员的愿望,促进企业核心事业认同感的形成,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三、结论

  股权激励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起步较晚,很多方面仍处于不断摸索阶段,本研究通过对激励方案设计进行现状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目前来看

  股权激励并不适合垄断型国有企业,如能设计合理可以成为竞争性国有企业留住人才、提升企业绩效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2.研究提出激励方式以期权为主

  且形式过于单一、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激励有效期设置过短且授予间隔过长是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设计中存在的可能影响激励效果实施的关键因素,并认为可以从通过选择合适激励方式并尝试混合激励、合理选择业绩指标并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同时缩短授予间隔,促进股权激励常态化三个方面的改善提高目前激励方案的设计质量。

  3.合理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

  仍以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较为健全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为有效前提,企业和国家必须并肩齐发才能使股权激励效用更好的发挥。总之,国有企业股权激励不能操之过急,要稳步推进。相信伴随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国家政策方面的不断成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会逐步提升,最终有效促进企业内部核心事业认同感的建立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

  1.计划管理

  认股权计划包括经理人员股票期权计划、非执行董事股票期权计划、雇员股票期权计划。计划的管理由公司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负责管理。

  2.期权股份

  依据计划规定,所有期权类型可用来行权的股票数额在计划期内不能超过计划批准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用于计划的股份是公司已核准发行的普通股,可以是未流通的股票、库存股票或者是经董事会同意回购的股票,依据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的并被终止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份可以依照计划重新进行分配。同时授予的股票期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任何时间,董事会决定上市、登记或核定的股份必须遵守香港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得到股票上市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或批准。(2)发行或回购的股份也应遵守同样的规定。(3)除非上市、登记、核定、批准都是有效的或者能够被董事会无条件接受,否则,授予的股票期权都不能行权。(4)股票期权属于期权持有人自身,不可转让。期权持有人无权出售、转让、抵押,无权促成或破坏与期权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第二方的利益。

  3.授予数量

  除依据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股票外,如果授予股票期权将使得依计划下配发或将要配发的股票,及按其他计划准许公司配发授予董事、经理人员和雇员或使他们受益的股票或其他证券的票面价值总额超过公司发行股本票面价值总额的10%,不得再提供或授予股票期权。如果授予某个符合规定的雇员股票期权将造成按本计划应配发给该雇员的股票;和按之前的股票期权计划已配发给该雇员的股票;及按之前的股票期权计划应配发但未配发的股票总数超过按照本计划已配发和应配发的股票总数的25%时,不得再向该雇员提供或授予股票期权。

  另外计划还规定,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必须经由股东大会批准,而计划的参与人及其联系人必须在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权。在股东大会表决是否通过有关注销的决议时,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在股东大会批准注销后,已注销期权可重新发出,但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的条款。

  在期权授予方面,计划规定董事会在计划期内,可以随时自主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将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以一定的价格提供给符合规定的行权人员。行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及接受的数量,不过接受的数量必须是该股票交易的一手或其整数倍。同时计划规定在首次公布全年业绩或公布中报业绩前的一个月内,不得授予期权、直至有关资料在报刊上刊登为止。经理计划规定是在资格人参加计划的决议当日或提升或受聘日授予。经理人员和特殊人才的股票期权可以单独或同其他奖励一道授予。薪酬委员会负责决定哪些经理人员和特殊人员应当被授予期权,授予时间和授予次数,与期权相应的普通股的数量,和应当授予的期权种类。经理计划和雇员期权计划每两年全面配发一次,每次全面配发期间,薪酬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向符合要求,但上次末获配发的相关雇员配发股票期权。非执行董事的期权每年定期等额授予一次,公司的每一位非执行董事将按规定的条件每年自动得到一定股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董事会确定。雇员期权计划每两年全面配发一次,每次全面配发期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个别新的符合要求,但上次未获配发的雇员或其他公司认为有特殊情况的雇员配发股票期权。

  4.行权价格

  行权价为下列两者中较高者:

  (1)期权授予日的收市价

  (2)期权授予日前5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

  5.行权方式

  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行权人必须满足行权时仍在公司工作并且从期权授予日后一直连续在公司工作,否则不能行权;二是当公司要求时,行权人应向公司以现金方式足额缴纳由公司代扣、代缴的,涉及此次行权的税收,否则,行权人应当自己负责应缴的税收。行权时购买股票所支付的现金必须一次付清,一般应以现金方式行权,除非薪酬委员会制定了其他决议,即:(1)行权人交易自己原先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票,用此收益行权;或者(2)同时缴纳一部分现金和交易一部分股票,二者价值合计等于行权费用总额。期权行权后,期权所涉及股票应在有效行权的30日之内发行并分配给期权持有人,公司应一直保有充足的被批准但尚未发行的以分配给剩余的未行权的期权。计划规定,所有分配和发行的股票都应遵从香港或其他适应地区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条款修改

  计划规定,如果未经过已授予期权行权人的同意,当修改、暂停或终止计划时,不能改变或削弱他们已有的权利和义务。薪酬委员会在遵守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在认为有必要修改计划时,可以按照如下方式修改计划条款:

  (1)准许对授予的股票进行小的调整,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或其他地区的所得税改变后或其他新实施计划的新要求。

  (2)定期或不定期的挑选和决定受奖励人员。

  (3)决定是否和多大程度上奖励股票期权,强制性持股和储蓄性持股计划。但对于如下一些内容:期权的转让、期权赠予的限制、期权认购数量的付款要求、期权行权的限制、行权时所附股票的权利、期权持有人在公司停业时的权利、期权价格的决定或调整、行权(或任意特定时期)的限制、接受期权的资格条件的重大改变或改变授予雇员股票期权的资格等级、每一奖励计划所需的普通股票的权数等修改,如果没有经过半数公司股东(指: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东、可转换优先股股东、及其他类型和系列股票的股东)同意,则修改无效。

  7.强制条款

  中国联通认股权计划有一个很特别的特点是与强制持股计划结合在一起,满足强制持股要求是授予股票期权的附加条件,对于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完成强制持股的人员,应当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如下处分:

  (1)取消参加经理人员的股票期权计划的资格;

  (2)减少其应得的股票期权的数额;

  (3)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处罚。为此公司专门制定了强制持股计划,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强制持股的股票通常是由个人从公开市场购买、或来自奖金的部分或全部和部分工资以股票形式发放、股票期权的行权、奖励限制性股票或将涨工资部分以股票形式发放。为了鼓励经理人员的长期行为,计划规定以此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在股票持有人在公司受雇期间不能出售,参加人员在从公司离任两年后或正常退休一年后方可出售其部分股票。

  1、关于行权价格

  该方案的行权价确定为股权激励草案摘要公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此后由于实施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行权价调整为12.05元。这一价格水平相当于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按市场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价格的确定还是相当公平的。

  2、关于行权条件

  该方案明确规定,激励对象首期行权时公司必须满足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l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而在20xx年4)130日的公司公告中,这一关键条款已被董事会以确定业绩考核指标计算I:1径为名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在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后与上一年相比的实际增长率。之所以这么修改,我认为是由于股权激励幅度非常大,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等待期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将非常明显。如果严格执行原计划,激励对象很可能无法行权,从而失去潜在的巨额收益。伊利股份激励对象既想获得股权激励,又要剔除期权费用化对净利润的影响,这种做法不仅在国内绝无仅有,在国外也非常罕见。

  3、关于行权安排

  该方案的行权安排是: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得的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一年后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在这种规定下,必将产生后期激励不足,使得激励方案大打折扣。因为伊利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是12.05元,在激励方案推出后,中国股市进入牛市,上证指数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创下了6124点的历史记录,而伊利股份的股价最高达到38元。在牛市中高位变现,高管们将获利颇丰。如果均匀行权,牛市结束,股价可能会深幅调整,高管们的利益显然会受到损失,因此激励对象存在加速行权的动机,这样必将导致后期激励的不足。

  4、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按照相关会计制度,需将已满足行权条件的期权作价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按照伊利股份的做法,股权激励费用在初始两年内按照25%,75%的比例全部摊销完毕。即在06、07年分别摊销l馏5亿元和5.54亿元,这部分费用不带来现金流的变化,对于公司整体权益无影响,但会导致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滑,20xx年还首度出现亏损。根据财政部精神,激励期权费用应该尽早摊销。伊利股份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长达8年,却要在两个年度内摊销所有激励期权费用。而且明知道这种摊销方式会造成账面亏损,也就是说,公司20xx年所赚的钱,全部分给该公司激励对象还不够,而留给该公司广大投资者却是利润亏损。上市公司对高管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结果却是让投资者买单。

  5、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管理层实施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而伊利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能达到有效激励的效果吗?数据显示,伊利殷~20xx年至20xx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2.7%、19.8%、40.6%、l8.6%$H21.5%,均高于股权激励约定的15%的净利润增长率。也就是说,即使伊利股份的管理层无法让公司保持过去五年来的平均增长率,仍然可以从容获得巨额股份,由此可见该方案行权门槛定得太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为国内乳业巨头的蒙牛20xx年上市前,与大摩等风险投资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即蒙牛幕在未来3年内年盈利复合增长率达到50%,否则蒙牛管理层就必须将所持7.8%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大摩等外资股东。两相对比,不免让人觉得伊利的股权激励有向公司管理层输送利益之嫌。由于缺乏股东的有效监督,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管层利用股权激励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设定极低的股权激励条件,使高管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最终有可能演变为“股权分红。

  摘 要:

  股权激励方案仅针对中小型非上市民营企业。对于大型企业以及上市企业来说,有条件及可能性去实施或者模拟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而在中小型非上市民营企业一般只能选择现股或期股奖励类型。在中小企业中,总经理对于企业中层部门经理的委托一代理关系,更应该纳入内部管理监督范畴。本方案仅考虑“非风险创投企业”的股权激励情况。所谓“非风险创投企业”,这是相对于经理人利用风险资金组建创办的创投公司而言的。非风险创投企业体现的是非人力资本雇佣人力资本,风险创投企业则是人力资本雇佣非人力资本,准确区分两种情况的区别对民营企业正确理解股权激励机制有重要意义。

  方案设计原则:

  1.方案要具备有效性。

  方案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真实的激励导向要符合委托人动机,即将经理人引导至股东关注的方向努力;第二,要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使经理人产生合适的期望及达成期望的效价,即具有较大的激励力;第三,能够体现人力资本价值,并实现人力资本的升值;第四,能够降低总体委托代理成本,杜绝或明显减少内部人控制行为;第五,在使经理人得到激励的前提下,能够避免企业的其他员工乃至整个企业的激励总量损失。

  2.方案要具备可操作性。

  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判断:第一,在促使经理人承受风险抵押功能的同时,是否能够兼顾经理人的承受能力,避免经理人承担过大的风险,以防止经理人主导需求的扭曲;第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章,以防出现法律瑕疵;第三,有没有建立合理的、成本较低的激励性股权退出机制;第四,激励成本是不是合理适宜;第五,是否能够妥善解决资金来源;第六,股权定价方法是否合理清晰。

  3.方案要具备可持续性。

  方案应该做到:第一,避免股权固化以致激励性股权枯竭;第二,要有调整弹性;第三,要设定合理的股权收益结算周期。总之,股权激励方案要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是我们设计方案时应考虑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衡量方案的应用价值以及预判方案能不能成功实施的重要依据。

  方案的要素:

  ①激励对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具体到某集团而言,指下属企业的正副厂长经理。

  ②激励性股权数量及分配比例:激励性股权的数量为企业总股份的10%。正职应占全部激励性股权的40-50%,其余由副职分配。

  ③激励性股权的组合:激励性股权的20%为实股,并实际转让和过户,80%为虚股,不实际过户,但在股权结算期满后,虚股可以实股化,即完成实际过户,但是否行使实股化的权力归经理人所有。

  ④资金来源及股权来源:实股的入股资金由本人解决,以现金支付;虚股不需要支付现金。如果本人一次性难以拿出全部现金的,入股时应至少支付50%,其余资金以实股质押,向公司借款支付,借款免计利息。激励性股权来源于企业股东的集体摊薄。

  ⑤股权定价:股权价格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的净资产确定。

  ⑥任期及股权激励结算周期:规定激励对象即经理人一届任期为3-5年,并以任期为股权激励结算周期,简称激励周期。正常任期期满后,经理人继续任职的,可以启动新一轮激励周期。

  ⑦激励性股权的权利义务:在激励周期内,不进行利益分配,期满结算时,实股与虚股有同样的利润分配权;利润分配比例与股份比例不同,如果企业赢利,全部激励性股权按照20%的比例分红,其他资本股的利润分配比例为80%。企业出现亏损,实股与普通资本股一样承担有限责任,虚股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⑧股份退出规定:经理人在任期间辞职的,企业有回购选择权,经理人应有出让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职时的净资产就低原则确定;公司辞退经理人的,个人有退股选择权,公司应有回购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退时的净资产就高原则确定;任职期满后,经理人具有实股的完全处置权。因为自己辞职原因经理人离开公司的,辞职之前的虚股应分配利润和以后的分配权及实股化权利自然取消;因为公司辞退原因使经理人离开公司的,虚股之前的应分配利润公司应分配给经理人,以后的分配权及实股化权利自然取消;虚股实股化时的行权价格与期初实股价格一样,即按照期初企业净资产确定。在结算期内如发生企业被并购或大股东变更及重大股权髡鋈擞型斯裳≡袢ǎ居τ谢毓阂逦瘢毓杭鄹癜凑掌诔跤氪峭耸钡木蛔什透咴蛉范ǎ苯崴阈楣傻姆峙淅蟆

  ⑨有关方案实施的配套管理规定:建立经理人监督评估系统,包括:第一,定期的经理人述职制度。第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及审计制度。第三,设置企业经营状况指标体系,比如资金周转率、应收款回款率、技术专利申报量、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监控企业经营发展并作为考核以至决定续聘或解雇经营者的其中依据;由于该项工作专业性强,也比较复杂,对于一般管理基础较差的中小规模民营企业来说实施难度较大,建议外聘咨询公司解决。

  ⑩有关激励周期:完整的股权激励过程包括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方案、企业与激励对象签订合同、实施方案、到期结算等阶段,企业运行方案的同时应启动经理人的监督评估系统,在必要时对方案做出适当的调整。在一轮激励周期结束后,企业根据实施情况的总结,进一步完善方案,以启动新一轮的激励周期。

  一、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广州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注册公司开展酒类展示、销售业务,并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办理税务登记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奖励措施。

  1 .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给予 5 年的奖励,奖励标准参考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前三年按 100% 后两年按 50% 进行计算并给予奖励。从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奖励年限。

  2 .区财政在预算中安排广州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并列入保税业务管理局部门预算。

  3 .参考计算奖励的核定数,以财政部门核定数据为准。

  4 .因违法、违规受到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处罚的企业,取消奖励资格。

  5 .本奖励办法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修订和完善。

  二、海关的便捷服务

  (一)优先办理企业注册。

  (二)优先办理核仓备案。

  (三)设立专窗、设置 VIP 通道,通关现场优先叫号。

  (四)进口酒可直接入保税区入仓,仓内查验。

  (五)实行分批出货、集中申报。

  (六)对展示、零售的酒类实施完税出库、保税区内保税展示,出区非保展示的监管模式。

  (七)实行价格备核制度。

  (八)专人跟踪、及时处理通关问题。

  三、检验检疫的便捷服务

  (一)优先办理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酒类进口商检验检疫备案。

  (二)经备案的进口商其进口酒到港后,允许直接入仓。

  (三)给予交易中心 VIP 报检通道和 “ 集中报检,分批出货 ” 便捷服务。

  (四)设立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检验检疫进口酒类实验室,为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出区酒类可提前办理中文标签审核和符合性检测手续;允许在区内加贴中文标签。

  (六)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结合保税区国际酒类交易中心进口酒类实际情况,采取集中统筹抽样等便捷服务。

  四、工商的便捷服务

  (一)酒类经营企业无需再提供场地备案证明,即可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凭《食品流通许可审批意见书》(相当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前置许可。

  (三)提供专人负责,为进场酒类经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材料齐备的即时发证发照。

  (四)允许企业在提交设计效果图后发布 50 平方米以下招牌广告,并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月内补办审批手续。

  (五)派驻工商业务能手,指导酒类交易中心开展酒类经营一条街招商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全程跟进,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建立红酒企业信息数据库,为交易中心酒类经营企业提供免费信息查询。

  (七)优先受理交易中心酒类经营企业商标侵权投诉,专人跟踪处理。

  (八)优先为酒类经营企业提供商标申请、品牌保护、打假维权等方面的工商咨询和指导。

  五、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股权激励方案4

  一、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概述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股权激励的具体含义是指,在企业规定的时期内给予公司的管理者或者工作人员一定的企业股票,使其不只是高级雇员,而且同时承担经营者与所有者的角色,公司管理层地位的提升使得他们各种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更能尽心尽责的努力为公司服务,从而实现公司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二)光明乳业股权激励的目的。光明乳业进行股权激励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是为了实现光明乳业收益的最大化;其次是为了解决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最后是为了解决经理人股权激励问题,设计完善的股权激励机制,使公司留住人才,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在光明乳业的应用。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光明乳业内部存在的问题。从而建立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改善光明乳业经理人薪酬激励问题,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两次股权激励方案分析

  (一)激励对象

  1、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只有4个人,针对的对象是光明乳业的所有者。股权激励本是股东激励员工的主要手段,光明乳业却制定了完全忽略经理人的激励方案。这样做就变成了股东自己激励自己的方案,损害了广大员工的利益。

  2、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的激励对象是企业的大多数,即经理人和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可见两种方案激励的对象完全不同。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只奖励企业的高层人员容易造成员工工作情绪低落,工作协调效率低下。调动不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势必导致企业遭遇滑铁卢。第二次股权激励的方案相较成功,其受益人是企业和员工。

  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股票授予数量总额不应超过公司股票数量总额的10%,第一次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股票授予数量总额不超过股票数量总额的1%,这说明了光明乳业第一次实施的股权激励的公司股票授予总额明显过低,股东的薪酬激励预期效果也不会太好。

  (二)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方式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延期支付、员工持股计划等等。

  1、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光明乳业第一次激励方案是提取管理层激励基金。股票的来源是用管理层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这就意味着董事们所获得的奖励是拿企业的资金购买外部的股票,所属权为股东。这对经理人与中级管理层成员是不公平的。同时,对企业也是十分不利的。如果派发的是企业的`普通股就大不一样了。

  2、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光明乳业第二次激励方案是发放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由此可以看出,第二次的股权激励方案对经理人更具有吸引力。增发普通股股票使得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挂钩,这样更有利于增强公司内部员工的向心力,从而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

  (三)行权条件及其他

  1、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一次股权激励方案没有明确的授予日日期及授予价格,授予的依据为一次性计提管理层激励基金计入年度管理费用;行权条件也是没有的。

  2、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股权激励方案有明确的授予日授予价格及依据,并在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指出了行权条件。相较第一次的股权激励方案,光明乳业的激励计划更加趋向成熟和规范。(表1)

  光明乳业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有关规定,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增长水平不超过公司绩效增长水平,且各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数额控制在其个人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据此,光明乳业激励对象具体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如表2所示。(表2)可以看出,第二种方案光明乳业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比例上来说,是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激励。这样有利于激励经理人,也算是按绩付酬的一种,做到了内部公平。从而促进了企业全员行为,有利于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效率。

  三、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成功的关键因素

  光明乳业经过两次股权激励方案后,大大改善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问题。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关注利益相关者。光明乳业扩大了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由原来的激励高层到现在激励企业的中坚力量。这是光明乳业踏上股权激励成功的关键一步。经理人及中级管理层的激励不仅仅使利益相关者获得了企业中的地位,而且使企业的成员真正的感受到全员参与的氛围,员工视企业为自己的“家”,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自然会更加卖命地为企业创造价值。同时也可以缓解冲突。

  (二)制度完善。光明乳业改善了禁售期和可行权条件。由开始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明确规定是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成功的关键因素。光明乳业规定主营业务增长率20%,净利润增长率20%,且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设置否决指标:经济附加值(EVA)必须大于零,否则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这既达到了股权激励的最初目标,又对股权激励对象加以限制。才使得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方案成功的实施。

  (三)国家政策。光明乳业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自身。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方案顺利实施并取得成功的有效保证。

  四、光明乳业经理人股权激励改进措施

  (一)设计更加合理的股权激励对象和行权条件。光明乳业在制定股权激励对象时应着重考虑经理人及中级管理层,同时涉及到企业的员工。这就要求光明乳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进行合理股权比例的分配。同时对于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应随着光明乳业实现的当年收益,对激励的比例随时调整。做到内部公平,外部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有利于增加部门员工的工作协调效率,为光明乳业实现更好的企业价值。

  (二)制定完善的业绩考核指标。股权激励的实施依赖于业绩评价标准的完善程度。因此,光明乳业只有制定趋于完善的业绩考核指标,才能避免不全面、不公正的股权激励考核标准造成的不良后果。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需要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重,同时也应重视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真正做到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平和全面,从而更有利于激励经理人为企业效力。比如在行业景气时,相应提高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适当延长行权期。此外,可以适当加入个人绩效等其他指标。

  (三)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监督作用。完善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有效发挥的根基。如果光明乳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就会很可能导致股权为经理人或少数股东所操控,长期以来将不利于光明乳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光明乳业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治理结构,为企业的股权激励实施保驾护航。完善光明乳业的治理结构应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提高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强度。同时,对管理层进行必要的监督和业绩考核,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的约束监督职能,有效地推动光明乳业股权激励的实施。

  (四)建立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企业组织如果想让经理人为实现企业组织或投资者的目标而努力工作,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按经理人达到的绩效水平给予恰当的奖励。由此,企业组织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协调企业组织的委托人(投资者)与人(经理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减少或缓和问题。经理人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与激励薪酬两个组成部分。企业组织的激励机制关键在于这两部分薪酬的比重如何以及激励薪酬如何确定。因此,光明乳业要在激励薪酬的设计及分配比重多做完善。

股权激励方案5

  股权激励能够帮助公司吸引人才,促进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壮大公司的实力。股权激励需要进行方案设计,然后由全体员工进行遵守。那么,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范文)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体现xx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xxx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xxxx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xxx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xxx万股,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四、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博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摊)的原则,将所持的股权收益按照上市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9、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

  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 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股权激励方案6

  业绩指标选择不合理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是为了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推行股权激励过程中,有些上市公司常常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不合理的指标进行考核,这样就违背了推行股权激励的初衷,股权激励成为了上市公司高管的造福工具。

  例如:20xx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网宿科技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网宿科技公布的行权条件为:第一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0%;第二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0%;第四个行权期,相比20xx 年,20xx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0%。从网宿科技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一是业绩指标的选择不合理。网宿科技于20xx年在创业板上市,由于资金超募,导致其净资产从上市前的14 272.12万元迅速上升到了70 842.78万元,由于净资产快速膨胀,而其20xx和20xx年的净利润变化幅度不大,导致其净资产收益率反而逐年下降,从上市前的25.98%下降到了20xx年的5.3%(见表1)。网宿科技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有意避开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重要的财务指标,只把净利润列入考核指标。

  二是对业绩指标设置条件过低。网宿科技的四次行权条件分别为:相比20xx年,20xx- 20xx年净利润增长分别不低于20%、40%、80%、100%,如果算复合增长率还不到20%。

  虽然年均20%的净利润增长率比GDP的增长速度要高,但是考虑到企业通常都有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效应,企业的实际收入增长率和GDP的增长率也不会差太多。因此,对于定义高成长创业板的网宿科技收入增长率不能超过社会的平均增长速度,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一利润的增长速度显得不合理。

  降低激励条件或激励条件流于形式

  降低股权激励条件表现为业绩考核门槛远低于公司历年水平或其中任何一年的业绩水平。有些公司通过降低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方式实现,如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设定限制性股票三年解锁条件设置过低,再如以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方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授予价为二级市场的50%。

  上市公司降低激励条件或激励条件流于形式这种低门槛的业绩考核,不仅不能起到激励作用,甚至还存在大股东借股权激励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可能。 ? ? ?例如:九阳股份为了适应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及外部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在20xx年2月决定以定向发行426万新股的方式对246名骨干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中规定只要20xx-2013年公司净利润分别比上年上涨5%、6%、7%,被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股票。

  另外,除行权条件过低外,其行权价也很低。九阳股份以公告日(20xx年2月15)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5.18的50%确定,每股行权价为7.59元,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16.39元,这种定价方式与其他一些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相比,折扣力度也大了许多。

  同时该行权价格的作价方法也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向增发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的90%,也就是九阳股份股权激励股票行权价应不得低于13.67元。但是九阳股份却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作为行权价,显然是违规的。对于这些股票激励对象来说,最高仅7%的净利润增长率,预示着这些激励对象即使不付出很多甚至不作为也能稳拿激励股票,但这对于新高管和其他员工来说显得很不公平,同时也违背了股权激励的本意。因此在20xx年8月16号股权激励被紧急叫停。

  缺乏激励对象违规收益的追缴机制

  如果激励对象因为自身违规而丧失激励资格,多数公司规定要依情况采取措施,以期权为例,常见条款是:违规后公司未授出的股票期权失效,未行权的部分不再行权,对于已行权的部分,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但是绝大多数公司没有明确激励对象违规收益追缴措施以及相应责任。此外,按照授予价格回购股份,有些情况下还会给激励对象带来“套利”机会,变惩为奖,适得其反。20xx年证券市场上汉王科技高管的限售股的精确减持就是一个典型。

  例如:汉王科技20xx年3月3号成功登上中小板,发行价41.9元,开盘价78元。同年5月24号股价高达175元,相比发行价涨3倍,根据股票交易的规则,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公告前10日内,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这个时期也叫“窗口期”。

  此期间公司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违规。但是20xx年3月4日,汉王科技9名高管的股票集体解禁,3月18日20xx年报披露,而3月21日是实质意义上的首个解禁日,汉王科技9名高管利用报表披露的时间安排,精确减持150万股股票。在高管减持股票后,汉王科技的坏消息接踵而至。先是20xx年4月19日公布汉王科技第一季度业绩亏损公告,紧接着是一季度报告亏损,20xx年5月17日计提跌价准备,7月30日报告半年度巨亏。虽然证监会在20xx年12月22日立案调查汉王科技,主要是汉王科技涉嫌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然而,由于缺乏违规收益的追缴机制,目前该案如何定论,还不得而知。

  激励时间和人员选择不透明

  股权激励的时间和人员选择不透明主要出现在一些即将上市的企业中。有些即将上市的公司为了避免上市后股权激励的高成本,在上市前1-2年就以极低的行权价格进行突击股权转让和增资的股权激励,这种低价与同期的另一次增资扩股价格存在巨大落差。

  再就是突击入股的人员选择上往往不够透明,使得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实质上在上市前已经被稀释。这种情形已经引起了发审委的重点关注。20xx年申请IPO被发审委否决的乐歌视讯就是典型。

  例如:乐歌视讯20xx年在中小板IPO的申请被证监会、发审委驳回,主要原因是涉嫌上市前年前突击增资扩股以极低的价格完成。20xx年3月3日,乐歌视讯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34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聚才投资以现金认缴,增资价格为2.6103美元/股。

  仅仅在半月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53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寇光武、高原以现金方式各自认缴50%,增资价格为4.7987 美元/股。仅相差半个月时间,但聚才投资的入股价格仅为两自然人股东入股价格的54.4%。短时间内的两次增资扩股,为何价格会有如此大的差异,这不得不让人觉得蹊跷。

  乐歌视讯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聚才投资的28名自然人股东均为乐歌视讯的高管。显然,聚才投资是为完成股权激励而成立的法人单位。虽然聚才投资名义上是乐歌视讯众高管成立的公司,但其股权结构显示,姜艺占有其57.36%的出资比例,为聚才投资的控股股东。

  而其余27名高管所占出资比例,除副总经理景晓辉占到5%,其余均低于或等于2.5%。同时,公司20xx年的第二次增资所引进的投资人寇光武和高原也可以看成是股权激励的对象,寇光武为上市公司烟台万华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高原曾担任过上市公司外高桥的董事会秘书,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在北大EMBA28班同学。然而,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为了激励上市公司高管为股东创造更多财富,如果股权激励选择那些对企业发展基本没有做出贡献的外来人士,明显是违背了股权激励的本意。

  等待期设置较短

  统计发现,绝大多数公司的等待期都是激励办法规定的下限(1 年),只有个别公司的等待期是1.5 年。等待期过短不利于体现长期激励效应,甚至诱发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有悖于股权激励的初衷。根据普华永道20xx 年全球股权激励调查数据,在股票期权中,按照等待期长短划分,等待期长度为3-4 年的一次性授予和3-4 年的分次授予占比约为80%。显然,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设置的等待期相对较短

  没有“意外之财”过滤机制

  股票价格受到公司内在因素和市场整体因素的影响,而后者带来的股价上涨与激励对象的努力缺乏实质性联系,由此产生的收益一般被称为“意外之财”。

  如果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公司股价大幅度上涨,高管即使经营较差,仍然能够从股权激励的行权中获取丰厚的薪酬,如果对于高管的这种“意外之财”没有过滤机制,则股权激励机制发挥的作用有限。

股权激励方案7

  总则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__________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第二条 截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股东会通过,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布并实施。

  正文

  第三条 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

  2、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

  3、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

  4、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

  第四条 关于激励股权

  1、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

  (1)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2)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____________

  ①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

  ② 在本细则适用于的全部行权之比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

  2、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

  (1)公司股权总数为:____________

  (2)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3、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

  4、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

  5、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

  第五条 关于期权预备期

  1、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

  (1)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_____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____月的有效期;

  (2)激励对象未曾或正在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

  (3)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

  (4)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

  2、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

  3、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______年。但是,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提前结束或者延展。

  (1)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____________

  ① 在预备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

  ② 公司调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③ 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④ 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⑤ 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⑥ 在以上①至③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直接进入行权阶段。在以上④至⑤的情况下,《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自动解除。

  (2)预备期延展的情况:____________

  ① 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不包括未及时提出第一次行权申请的情况),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② 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

  ③ 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④ 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

  第六条 关于行权期

  1、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

  2、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

  3、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_____个月,最长为_____个月。

  4、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

  (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

  (2)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

  5、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延迟行权:

  (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

  (2)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

  (3)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

  (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

  6、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

  第七条 关于行权

  1、在《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进入行权期后,激励对象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批行权:

  (1)一旦进入行权期,激励对象即可对其股权期权的__%申请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

  (2)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一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的_____%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____________

  ① 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② 同期间未发生任何第六条-5或第六条-6所列明的情况;

  ③ 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④ 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3)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二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其余的_______%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____________

  ① 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② 同期间未发生任何第六条-5或第六条-6所列明的情况;

  ③ 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④ 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

  2、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熟后_____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3、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_____年。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4、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

  5、在每一期行权之时,激励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提供和完成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和创始股东除《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确保取得其他股东的配合以完成激励对象的行权。

  6、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第六条-4、第六条-5及第六条-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

  7、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定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该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关于行权价格

  1、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

  2、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

  3、按照公司股东会_____年___月___日股东会决议,行权价格参照如下原则确定:

  (1)对于符合________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________;

  (2)对于符合________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________;

  (3)对于符合________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

  1、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2、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以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第九条-1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关于赎回

  1、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如有如下情况发生,则创始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对价赎回部分或全部已行权股权:

  (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2)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

  (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2、对于行权后_______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_______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

  3、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

  4、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

  5、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

  6、除第十条-5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第十一条 关于本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

  3、本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4、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

  5、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股权激励方案8

  20xx年6月底,格力电器的第二期股权激励风波中,争论最大的地方之一是格力电器的老大董明珠独占其中27.68%,此举被认为在退休前为自己争取养老金。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员工的股权配置是否公平。

  这篇文章我们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如何为员工正确配置股权。

  假如企业A注册股本数1000万股,年净利润为20xx万元,净利率为20%,那么内在价值1亿,PE为5倍。参考同行上市企业B的20倍PE,企业A市场估值4亿。

  现在,企业A计划拿出10%的股权即100万股对100名员工进行一次性股权激励,条件是先付钱后行权,按内部5倍PE估值,锁定员工4年。同时计划每年拿出净利润的40%用于分红,4年内预计每股能够获得3.2元的分红。

  那么如何才能将这些股权公平、合理地分配给100个员工呢?通常分为5步:

  第一步、确定激励对象:

  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不是“雨露均沾”的,具体要覆盖多少人才、覆盖什么样的人才,由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去确定,通常会综合企业战略、业务特征、人才类型、关键问题等因素来确定激励对象与激励目标。

  比如,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力量,那么激励对象将会以技术人员为主,如果企业需要作出更好的业绩,那么激励对象就会以业务人员为主。假如企业A纳入激励范围的员工数量分布如下:

  第二步、确定待遇差距: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通过股权收益来提高内部待遇、补足外部薪酬差距、大幅度提高员工的整体待遇水平来增强企业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达到留住人才的.目的。对员工而言,内外部薪酬差距,是员工最在意的机会成本之一。

  因此,企业需要计算出激励对象的年度待遇水平与市场的平均水平、对标企业的薪酬水平差距。比如企业A可以将100名员工按职族、职位、职级、能力等维度进行分类,分别计算出他们的、以现金支付的内外部年度薪酬待遇差距。

  确定待遇差距的过程也是公司人才定位的落地过程:选择什么样的对标企业,意味着定位什么水平的人才。如果企业定位于吸引与留住行业内最优秀的人才,那么就要向行业最高的待遇水平看齐。

  通过薪酬调查,企业A得到了以下薪酬差距对照表:

  按此计算,企业A的100名员工年度薪酬总额为1946万元,相对于行业平均薪酬、及对标企业的年度薪酬差距分别为340万元、1134万元。那么4年的薪酬差距总和分别为340x4=1360万元、1134x4=4536万元。

  第三步、确定配股基数:

  企业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第一目标,就是满足激励对象中职位、职级最低的员工薪酬向行业平均薪酬看齐,第二目标是向对标企业看齐。

  比如企业A的职能部门的普通员工年薪最低为8万元,与行业平均薪酬8万元相差2万元,4年薪酬差距为8万元,如果企业A的股权溢价收益为30元/股(40-10),那么职能部门基层员工人均最低配股为“8万元/30元=2667股”,配股市值为10.7万元,相对于员工的8万元年薪,配股系数为10.7万元/8万元=1.33倍。

  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出每个职位、职级相对于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的配股系数。实际上,我们计算出来的配股系数,就是人力资本的内部估值PE倍数。如果企业认可人才是资本,那么人才资本也要按照企业估值的方式进行估值,比如,企业内部估值为5倍PE,那么向员工配股时也需要按5倍PE进行分配。

  不过,不是所有员工的配股系数PE值都是相等的,不同的职族、职位、职级、能力、贡献不一样,配股系数也不一样。通常最低配股系数是以行业同岗位平均最低薪酬差为基础换算,而最高配股系数不超过该企业内部估值的PE倍数。企业A的最低配股系数是1.34倍,最高是5倍。

  “股权激励”是依据职族、职位、职级、能力、贡献(过去的、未来的)等维度“论功行赏、论力行赏”的,职族越重要、职位与职级越高、能力与贡献越大,配股系数就越高。

  综合各种因素之后,我们最后得到企业A的100名员工配股基本情况。当然,具体对应到每一个职位、职级的配股系数及配股数量,还是需要依据人才的竞争状况、企业薪酬的综合水平、实际经营状况、分红水平等因素进行局部调整。

  第四步、确定持股成本:

  通常,员工的行权方式有“先付钱、后行权”与“先行权、后付钱”两种。如果是第一种方式,员工就会有持股机会成本,企业必须为员工所支付的现金给予一个合理的投资收益估值,相对于向员工借钱而支付的利息。

  比如,企业A分别向100名员工总计授予100万股股权,行权价10元/股,锁定期4年,那么员工每股行权成本为10元,若按每年10%的投资收益计算,4年内员工将最少损失4元/股的投资收益。

  通常,企业需要考虑通过分红的方式来弥补员工的投资收益损失,毕竟企业向员工出售股权时,相当于获得了来自员工的现金投资。如果企业A每年净利润保持20xx万元不变,其中40%用于分红,那么100万股期权4年可以分得320万元,每股分红3.2元,勉强添补员工的持股机会成本。

  第五步、核算股权收益:

  最后,企业确定了员工的配股方案之后,还需要综合员工的具体贡献、能力、持股成本、实际外部薪酬状况等对每一个职位、职级的实际股权收益进行核算,确保激励水平能够覆盖员工的机会成本,让优秀的员工拿到超出预期的股权收益。

  实际上,企业的股权激励能够满足被激励的员工拿到超过同行平均的薪资水平,但是只会满足部门优秀的、重要的员工拿到超出对标企业的薪酬水平。比如:

  企业A的技术类中级干部的年薪为25万,配股系数为2.3,配股数为1.57万股,配股市值为62.77万元。4年后的股权溢价收益为62.77-15.7=47.07万元,年均增加收入11.77万元,即年总收入36.77万元,高于行业平均的30万元,低于对标企业的40万元。

  企业A的职能类副总的年薪为30万,配股系数为3.5,配股数为3.24万股,配股市值为129.6万元。4年后的股权溢价收益为129.6-32.4=97.2万元,年均增加收入24.3万元,即54.3万元,高于行业平均的40万元年薪,也高于对标企业的50万元年薪。

  当然,如果对标企业也在实行股权激励制度,那么企业A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还需要考虑对标企业的股权激励水平。

股权激励方案9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同时股权激励的模式又分为多种,比如以分红权、分红权加增值权、限制性股权、期权、期股等。每一种模式的应用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要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选择对应的模式,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股权激励方案

  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推行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本方案经董事会审核,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股权性质

  本方案的虚拟股份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由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该股权;公司价值下降,股份无收益;绩效考评结果将影响股份的授予和生效。本方案仅适用于公司主体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之前;一旦公司股票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补充和调整。

  二、目的意义

  构建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公司文化,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持续激发员工创新力创造力,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管理层留下“想象空间”,变短期利益为长期追求;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升凝聚力战斗力;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员工归属感与认同感。

  三、股份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虚拟股份总额设为注册资本额的15%,即75万股,首次分配总额为60万股,预留15万股用于储备或支付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岗位职务升迁员工的股权激励。每轮融资结束后,相应调整股份总额和各岗位股份基数。

  四、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大股东2人、激励对象代表2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员工1人。主要职责:

  ①拟订、修改股权激励方案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

  ②拟订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③负责组织股权激励方案的日常管理,在方案执行过程中,监控方案的运行情况;

  ④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决定激励对象相关权利的中止和取消等事宜;

  ⑤向董事会报告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

  五、激励对象

  本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重点激励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激励对象年度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数为岗位股份基数乘年度考核绩效系数。

  表1 激励对象岗位名单(股份额以万为计数单位):

  表2 年度考核绩效系数确定标准

  激励对象年度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数=岗位股份基数×年度考核绩效系数

  六、激励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年度激励资金提取以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启动条件具体为:公司首年度净利润率超过30%;之后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超过5%,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2%。

  七、分红计算

  自实施日起,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分红范围是该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增长部分,扣除40%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图示如下:

  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当年参与分配的分红基金规模÷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

  (一)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两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第一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60%,另外4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5%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服务第二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80%,2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账户,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5%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二)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两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当年的权益金额100%兑现。从第三年起,前两年服务期间内的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两年兑现,每年兑现50%,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5%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三)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四年后,激励股份转化为实股,激励对象对激励股份拥有完整的股权,经公司监事会同意后,激励对象以双方协议价格购买股权,可进行股权转让、出售、继承等事项。

  八、股权调整

  (一)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已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金额不变。

  (二)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

  1.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红;

  2.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四年的,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股份分红金额按80%一次性兑现;

  3.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四年的,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股权激励权益即为激励对象所有。

  (三)员工离开公司时,按下述办法兑现股权激励分红额:

  1.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

  2.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四年的,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50%一次性兑现;

  3.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四年的,因激励对象已拥有实股,按7.2条每年兑现股份分红。

  九、分红日期

  次年6月30日前兑现上年度分红。

  十、权利义务

  (一)公司权利: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①激励对象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股权激励权益;②激励对象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③激励对象因本方案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十一、附则

  (一)本方案的修改、补充均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

  (二)本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此激励办法的激励对象不再享有年终奖。

股权激励方案10

  第一,协助达成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首先,激励方案的实施能减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有利于使其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如果引入股权激励,考核指标的设置并不单单只是注重当年的财务性指标,还注重企业未来的价值,而且长期股权激励方案还设定部分奖励卸任后延期发放等条件,使得经营者不仅关心任期内的业绩,并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

  其次,激励方案的实施能够创造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一般而言,企业的所有者较为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企业的其他人员则较为注重各自在任期内的收益,其两者的利益并不完全致。引入股权激励方案可以让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进而弱化两者之司的矛盾。

  第二,业绩激励。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后,企业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利润的权力。此时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具有一种强烈的导向作用,会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益驱动有利于刺激员工潜力的发挥,促使其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第三,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不仅可以让其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还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四种激励方案及实施障碍

  在企业发展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各类型的企业均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但由于非上市公司在交易市场上的局限性,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分摊股权激励的成本,也无法通过市场确定单位价格,因此非上市公司无法采用股票期权,期股等常用的股权激励工具,非上市公司能使用的激励方案主要有:

  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指企业将净资产分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增值收益,但这部分虚拟股票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然而,虚拟股票的激励方案有其自身的问题与障碍。

  首先,价格制定需要一定的依据。对于该问题,企业一般会通过聘请薪酬方面的咨询专家,结合自身的经营目标,选择定的标准(一般是财务标准)对虚拟股票予以定价。企业采取该方法不仅通过专业化的公司获取较能反映企业业绩的真实数据,也可体现激励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引发现金支出风险。虽然该激励方式不会影响企业的资产和所有权结构,但企业会因此发生较大的资金支出,该障碍一般会通过设立专门的基金予以解决。

  再次,潜伏“道德风险”。由于非上市企业经营信息的不公开性,缺乏有效的市场和社会监督,而虚拟股票激励方式又将激励对象收益与未来业绩的增值水平挂钩,这时作为“内部人”的激励对象则可利用信息不对称人为地提高企业业绩,使个人利益最大化,却不一定使得公司和原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这种“道德风险”需相对应的配套措施予以弥补。

  业绩单位

  业绩单位是指企业每年预先给激励对象制定考核与奖励指标,绩效考核方法、奖金分配比例、奖金发放方法等,若激励对象完成考核指标,则实施业绩单位激励计划。企业一般在实施过程中,将奖励基金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在考核结束之后直接发放;另一部分则以风险基金的形式由企业代为保管,当激励对象合同期结束之后再以现金形式发放。但是,如果激励对象在工作中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从风险基金中扣除部分奖励。在业绩单位激励方案中,激励对象只拥有企业收益的分配权,没有企业增值收益,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

  相对其它激励模式,业绩单位主要是缺少了企业增值的附加收益,较大的可能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但业绩单位激励模式一般会与风险基金予以配合使用,进而强化激励效果。通过风险基金,在现金奖励中增加股份收益,也就是说,企业可以用没有发放给激励对象的风险基金购买公司股份,将股份的分红收益和兑现后的增值收益,计入风险基金中。而当激励计划结束时,企业可以将风险基金全额发放给激励对象。由此可见,风险基金所起到的作用,不仅仅是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施以激励;激励对象也会为了提高风险基金的收入,努力提高公司业绩,一定程度上增强业绩单元的长期激励性。

  “账面”增值权

  “账面”增值权是指具有企业增值收益权利的“账面”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其没有分红权、所有权、表决权。其具体又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其中,购买型是指在激励计划期初,需按照每股净资产购买一定数量的“账面”股份,期末再由企业回购。而虚拟型则是指在期初不需通过购买,而是由企业无偿授予“账面”股份,在期末根据企业每股净资产的增值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

  这种方案中,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问题尤为突出。由于账面”增值权没有虚拟股权的当期的分红权收益,经营者的收益更大程度上的与企业的未来业绩挂钩,因而更易导致为了个人利益而人为的增加企业业绩水平。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激励对象直接获得企业股份,成为企业主人,将企业和个人利益联系在一起。其中,购买股份的资金主要由激励对象个人出资,若激励对象现金支付能力有限,可由企业资助一部分现金购买股份,这部分现金可以视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部分奖励。

  该股权激励方式的缺席主要表现在限制性股票的流通性上。由于非上市企业奖励给激励对象的主要是非流通股,在激励对象离开企业的时候,这部分股份则面临一定的处理问题。最好的可行的解决方法无非是激励对象继续持有或者转让给企业。然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确定又是实施障碍。该回购的价格最好在激励计划实施前和激励对象协商确定,而这个价格应该设定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同时又能根据企业在未来几年的发展状况相应增长。

股权激励方案11

  甲方: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目标公司股东: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现各方一致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虚拟成万股;

  乙方系公司员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职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

  为了体现“”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定义:

  1、干股:甲方无偿赠与乙方的股权,乙方受赠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但无其他股东权利,在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权收回。

  2、期权:乙方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约定的较低的价格认购甲方的股权,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购买之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干股)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税后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乙方万股的干股股权作为激励标准,每年按公司年税后净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标准给乙方分配分红收益,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乙方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用于购买股份,且实行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

  3、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为期权考核期,考核期内乙方应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期权授予条件。

  三、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回购本公司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四、授予对象及条件

  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为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有关规定。

  其他条件:

  五、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乙方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参与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也无在第三方公司兼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4、本人保证在干股激励期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承诺的时间前主动离职,本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6、如果在在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按照离职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处罚甚至开除处理;若本人离职后3年内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本人愿意承担万元的违约金。

  9、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10、本人保证不会发生第三人要求分割干股激励及期权激励的股权;

  11、本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配偶)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六、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股东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但应支付相应对价,对价的支付标准按照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持股数量÷公司全部股权数量。

  2、乙方在干股激励期间有下列行为的,甲方不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2)乙方离开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辞退、自动离职、协商一致离职、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在甲方处工作离职等);

  (3)乙方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死亡的;

  (4)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5)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7)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8) 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9)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10)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1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损失额达到____元即为重大损失);

  (12)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的。

  七、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九、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十、其他

  1、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原有的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

  2、本协议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股本调整、合并、分立、发行可转换债券、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他合法行为。

  3、公司准备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者有其他为上市所作的融资安排时,乙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决定,由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干股进行处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予行权,已经行权的享受与其他股东同样的股东权利。

  4、本协议是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聘用的任何承诺。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5、乙方所得分红为税前的,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相关的税费。

  6、若本协议的履行会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如上市安排),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签订协议。

  7、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若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适用时,甲乙双方应重新确定干股及期权的行使条件或由甲方直接按照当时法律法规变更具体的实施办法。

  8、乙方持有的激励股权不得用于转让、出售、交换、背书、记账、抵押、偿还债务等。

  9、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

  12、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激励方案12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是指公司赠送给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作为激励措施,以期鼓励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贡献度和责任感等。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这种激励方式越来越被重视,被视为提高员工和公司整体绩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旨在探讨公司内部股权激励的方案。

  一、公司内部股权激励的重要性

  1、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动力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的最大作用是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动力。因为股权激励相当于让员工成为公司的拥有者,这就提高了他们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使他们能更好地为公司工作,提高绩效,帮助公司更好地发展。

  2、增强员工的责任感

  当员工有了公司股份后,他们会觉得自己不仅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更是公司的股东,他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也会大大提高,这就使他们更加关注和关心公司的发展,并为公司谋求长远的利益。

  3、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通过公司内部股权激励,可以使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绩效。因此,公司会更加成功地实现其业务目标,并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

  1、选取适合的股权激励类型

  公司内部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RSU(Restricted Stock Units)和股票奖励计划等类型。在设计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方案时,应根据公司经营策略、市场环境和员工的实际需求等因素,选取适合的股权激励类型。

  2、设定股权激励计划期限和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期限和条件是指员工必须履行的条件才能获得公司股份的个数、时间和方式等规定。为了鼓励员工持续性地提升业绩,应设立较长的股权激励计划期限,而且应固定一定的条件,以引导员工全力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3、拟定目标管理方案

  目标管理方案是指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员工能力以及员工所拥有的股份数目制定可量化的业务目标,以便更好地衡量员工的工作绩效。设定目标管理方案有助于员工努力业绩的提高,使公司获得更好的经济回报。

  三、公司内部股权激励实际操作流程

  1、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应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明确方案的目的、激励方式、奖励数量、行权条件等重要细节,并推动计划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2、公布计划内容

  公司应向员工公布计划的.具体内容,包括激励方式、奖励数量、行权条件、成本等信息,以便员工参与股份奖励计划,激发员工参与计划的积极性。

  3、员工申请股份

  员工须在一定时限内参加股份奖励计划,此后,他们需要根据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出股份申请,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行权。

  4、行权、交易和纳税

  如果员工满足股权奖励计划的条件,可以选择在规定期限内行权,取得公司股份。之后,员工可选择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并获得相应收益。在此同时,员工应缴纳相关税款。

  结论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用公司内部股权激励来激励员工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公司所采用的正规化操作。公司内部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员工的动力和积极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绩效。不仅如此,公司内部股权激励还可以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提高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等等。因此,对于公司而言,合理、有效的内部股权激励计划不仅是一种合理的管理制度,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公司战略。

股权激励方案13

  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股东权益的重要性也逐渐突显出来。为促进员工的参与度并增加其长期收益,公司可以考虑设立股权分配激励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还能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一、计划目标

  股权分配员工激励计划的目标是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紧密相连,我们期望员工能更深入地理解并执行公司的战略目标。

  二、股权分配方式

  1.公司股票:向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这部分股票应在一段时间内分阶段解锁,如三年。这样可以使员工有机会获得回报的同时,也能促进他们对公司价值的贡献。

  2.优先股:设定一个业绩标准,满足标准的员工将获得额外的优先股。这种优先股享有优先清算权,即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比普通股具有更高的优先受偿权。这既可以作为对员工长期服务的认可,又能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

  3.股份奖励:为那些在特定时间内表现突出的员工设立股份奖励。股份奖励可以使员工感觉自己在公司的成功中有直接的贡献,也能促进他们的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4.授予数量: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职责、潜力等因素综合决定分配的数量。新的股权分配计划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冲突或偏见。

  三、股权管理

  1.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将定期公布股权的分配情况,包括股票数量、解锁时间、业绩标准等,以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这一计划的具体运作。

  2.投资教育:公司可以提供投资教育和指导,帮助员工理解股票市场的基本知识,以便他们能更好地利用股权奖励。

  3.股份流动性:为了使员工能够更好地管理他们的股权奖励,公司应提供股份流动性的机会,如允许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出售他们的股份。

  4.税务考虑:在制定股权分配计划时,公司应考虑税务因素。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合理设计股权奖励以减少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四、激励效果

  通过实施股权分配员工激励计划,我们期望看到以下效果: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团队协作增强;员工对公司战略的认同度提高,更愿意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优秀人才留任率上升,人才流失率降低;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增加,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五、风险控制

  虽然股权分配计划有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如果公司业绩不佳,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这可能会对参与计划的员工造成经济损失。此外,市场变动、法规变化等都可能对计划的效果产生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密切关注这些风险,并及时调整计划以适应变化。

  为了控制这些风险,公司应定期评估计划的效果,并根据反馈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应与法律顾问合作,确保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规。

  总的来说,股权分配员工激励计划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和管理策略,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一计划的潜力,为公司和员工带来双赢的结果。

股权激励方案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和自我管理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文化,鼓励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特制定本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第二条 定义

  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拟制分红权(即获得与虚拟股权收益金额相等的激励基金)。

  第三条 有效期限

  本计划的有效期限为x年,即x年至x年,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权,计划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授予激励对象该等比例的分红权。如在该方案的有效期内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其他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后可以中止该计划。

  第四条 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明细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授予等事宜。

  董事会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

  董事会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股东大会负责批准虚拟股权设置方案以及年终分红方案。

  第二章 虚拟股权的授予

  第五条 授予对象确定的标准和范围

  虚拟股权授予对象参照如下标准确定: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授予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以及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新老员工等。

  第六条 授予对象的确定

  虚拟股权的授予,由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在可选范围内提名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后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公司可以调整当年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新员工可作为当年度的激励对象。原则上员工需在公司工作满一个自然年后(自入职到该方案每年的实施时间)方可享受该方案。

  第三章 授予数量的确定

  第七条 虚拟股权持有数量

  虚拟股权的授予数量,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确定股权级别及其对应基准职位股数(经董事会表决同意后基准职位股数可按年度调整),根据个人能力系数和本司工龄系数确定计划初始授予数量,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最终授予虚拟股权数量。

  本方案实施或修订后,公司未来因权益分派、股票发行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变动的,则上述基准职位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比例同步调整,相应基准职位股数按照变动时间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确定(x年(年份)股本变动已直接调整基准职位股,不再加权计算)。

  第四章 业绩目标与绩效考核

  第八条 业绩目标

  公司以年度营业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每年业绩目标为:年度营业利润增长率不低于x%(含x%)。上述业绩目标作为确定是否授予年度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基准指标。在计算确定上述作为业绩目标的营业利润时,涉及本方案所产生的应计入考核年度的成本费用不予扣除。

  第九条 业绩目标考核

  每个考核年度期满且审计报告出具后30天内,由董事会组织财务部门考核是否实现公司业绩目标。如公司业绩目标实现,则开始实施当年度的分红权激励,向激励对象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业绩目标未能实现的,不得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

  第十条 业绩目标调整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可对公司业绩目标做出相应调整以剔除下述因素对利润的影响:

  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办法发生重大变更;

  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导致公司的税收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等的重大变化直接对公司产品的市场和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发生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不可控制风险。

  如果调整后的业绩目标变动幅度超过30%,则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第十一条 考核周期本计划以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为一个业绩目标和绩效考核的周期。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每年年初,根据激励对象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确定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工作业绩是重点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与绩效系数

  每年年初,公司对上年度的个人绩效做评估,评定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和绩效系数(表4)。其结果作为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基金分配的依据之一。

  表4 绩效系数确定标准

  1、绩效平级:优异,绩效系数1.5;

  2、绩效平级:良好;绩效系数1.2;

  3、绩效平级:达标;绩效系数1.0;

  4、绩效平级:不达标;绩效系数0。

  第五章 激励基金的提取、分配和发放

  第十四条 年度激励基金总额

  每年以上述第八条所确定业绩目标作为确定是否授予股权激励基金的考核基准指标。在实现公司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该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和虚拟股权占比核算和提取股权激励基金。即:

  当年激励基金总额=考核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加权虚拟股权总数/加权实际总股本

  每个考核年度末,当年激励基金总额参考经审计机构初步审定的财务数据和激励对象考核评定情况进行预提。在计算确定预提考核年度激励基金总额所参考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时,涉及本方案所产生的应计入考核年度的成本费用不予扣除计算。根据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确定考核年度最终激励基金实际应发放金额。

  第十五条 虚拟股权的每股现金价值

  每股现金价值=当年激励基金总额÷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

  第十六条 分红办法和分红现金数额

  将每股现金价值乘以激励对象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就可以得到每一个激励对象当年的分红现金数额。

  个人实际可分配虚拟股红利=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虚拟股股数

  第十七条 红利发放

  当年的虚拟股红利在次年5月份发放,虚拟股红利以公司公告为准。虚拟股红利发放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员工银行卡上,涉及到征税,公司代扣代缴。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修订、终止及其他

  第十八条 虚拟股份退出

  从激励对象离职或被解雇之日起所授予虚拟股份自动丧失;不再享有任何分红权。

  第十九条 转换条款

  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上市阶段的,虚拟股权可以通过一定的对价方案转化为股票或者现金补偿,具体转换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修订、解释

  本办法试行期为x年,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股权激励方案15

  很多人都在问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改怎么设计,分出多少股份才是合适的呢?

  员工股权激励,可以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大类。但是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实施的时候,两种企业会有很大不同。上市企业涉及很多股民的利益,所以需要证券管理部门的参与,会有严格的规定,非上市公司,则有较多的自由发挥空间。

  因此,本文只探讨非上市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问题。

  首先,股权激励的最终目标是:

  1、提高员工的工作投入度,创造更好的业绩,比较为自己种田与替人种田,工作热情与投入感是完全不同。关键岗位的员工持股,无非是希望员工改变打工心态,把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来对待,工作态度会完全不同。

  2、能留住优秀员工,让关键岗位的员工长期留在企业工作,与企业一起发展。

  只有达到以上两个目标的股权激励方案,才是成功的!

  第二:员工持股几种类型:

  1、分红股(又叫干股),员工没有实际股份,只是享有一定股份比例的分红,这类股份,员工不用出资购买,主要和业绩挂钩,员工达到一定业绩目标,或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分红股,具有人身依附性,员工在企业工作,就享受,离开企业就丧失,也不可转让。也不用承担经营风险,纯属一种福利性激励。

  2、期权,期权指的是,在某个时间点,给员工一个约定价格购买一定的.股份,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行权(行使购买权),当行权时,实际股份价格超过约定购买价格时,持股员工,就可以享受股份增值的收益。一般来说,员工要行使购买权,必须达到约定的业绩条件,才能行权,如果没有达到约定业绩目标,则丧失行权资格。如果达到行权条件,某些员工没有足够资金购买全部配额股权,则可以允许员工部分转让购买资格,这样期权会更有吸引力。

  3、出资购买股份,这类股份是企业实际性股份,而且在当下实施,原则上需要在工商登记。员工以现金购买,按出资比例享受股份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一般来说,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可能会采取优惠价格让员工购买,或者半买半送。

  在操作上,采取用一定方法对公司股权进行估值,再按照每股估值价格给予优惠。比如,某公司股本1000万股,每股收益1元。如果按照PE价格,每股大约8-10元,企业可以采取半买半送,或者按者市场价值4-6折,让员工购买。

  这类股份,与员工人身没有依附性,即使员工离职,也可以拥有,或者转让。

  以上三种持股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单独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

  第三:员工持股操作的十大关键问题:

  1、股权激励的前提是,企业要有长期发展战略,方向明确,前景美好,否则,股权对员工吸引不大。一个没有方向的企业,没有前景的企业,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优秀人才,别说股份了。

  2、股权激励,是为了促进企业业绩提升,快速发展,因此所有的股权激励,要和业绩有关联。同时,员工出资购买股份,也可以增加企业资金实力,有助企业更好发展。

  3、尽量让员工掏钱购买股权,因为付出代价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后激励效果也不同。

  4、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20%。占比太大,企业后续引进资本时,股权太分散,致使企业缺少控制人,不利于企业发展。

  5、员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虑岗位价值,员工工作年限,以及个人能力与业绩表现来分配股份数量,同时,避免全员持股。认购股份,需要资格,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购买,就没有稀缺价值。

  6、持股员工数量过多时,建议采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人。要规避这个限制,可以考虑股权代持,代持需要签订协议,制定相关操作规则,以避免纷争。

  7、企业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财务必须透明,否则对员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虑员工持股的同时,企业要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经营班子的管理规章。员工在拥有公司股权,获得收益的同时,要有机会,不同程度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发挥其积极性,这样员工才有成就感和归宿感。

  9、员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还是要让股份能在企业内部能流通起来,一个,股份价格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增加,会提高员工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关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买卖或者大股东回购股份,这样员工出资购买时,对购买的股份难以退出的顾虑会降低,有助于提高员工认购股份的积极性。

  10、要做好员工股权激励,还得有组织准备,一个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提高方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关小组负责方案设计,后续还需要有部门来管理,这要才能使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真正落地,实现推动企业发展之目的。

  以上建议,供广大企业领导人参考。格局,决定成就,舍得分享的企业家,才能打造真正伟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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