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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06 21:25:15 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实施方案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如何制定?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的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实施方案

  方案一: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管理,集中解决灾后重建以来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良好的交通、市场、卫生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设施不齐备,基础条件差,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违章乱搭乱建、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对全县城乡人居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随着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陆续完成,城乡环境整治显得尤为迫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是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优化发展环境、塑造成县良好形象的基础条件,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全民参与,依法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年内使城乡环境面貌有大的改观,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全县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习“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以“把成县建设成甘肃东部水平较高的名县”为推动,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城乡服务功能为目的,围绕解决城乡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按照市委“高定目标抓标准,突出重点抓难题,形成声势抓宣传,加大力度抓督查,讲求效果抓责任”的具体要求,以省道205线成县段、219线成县段和支伏路成县段等主干公路沿线的9乡镇40个村为重点,集中对全县最易出现占道经营的7个集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市场管理,整治市容村貌,教育引导城乡群众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积极构建城乡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加强城镇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使全县人民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三个提升”,即:市容村貌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和城镇形象品位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显著提升。

  具体目标是:到4月底,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市场秩序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等专项行动,集中解决道路交通拥挤和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使整治活动初见成效。

  到11月底前,加大整治力度,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等问题,努力提高城乡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气象,使整治活动大见成效。

  12月份以后,深化和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完善、提高治理水平、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完成整治活动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交通秩序。

  (1)大力整治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省道205线、219线和支伏路等主干公路为重点的红川镇(吕坝村、韩庄村、席坪村、东槐村、西柳村)、店村镇(新村村、大寨村、卯堡村、柏柳村、张寨村)、城关镇(枣儿沟村、支旗村、袁大村、李武村、庙湾村、东郊村、中心村、西关村、)、抛沙镇(高桥村、乐楼村、胡寨村、丰泉村、广化村、东营村)、小川镇(联合村、小川村、新兴村)、索池乡(索池村、寨子村、大川村)、黄陈镇(苇子沟村)、沙坝镇(沙坝村、杨坝村、赵坝村、李坝村)、纸坊镇(纸坊村、府城村、枣树村、小路村、大营村)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乡镇”,由各乡镇及交警大队各执勤点和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设施。重点对城区道路两侧、车站门口、集市商场门口、超市饭店宾馆门前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西关三岔路口、西街小吃街、十字街、盘旋路、五洲购物广场周边、同谷北路口等城区重点区域,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解决城区主干道路“肠梗阻”的问题。

  (3)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充分利用机关单位院子、公用闲置场地,科学规划设置停车场,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开设收费停车点,解决无处停车的问题。

  (4)加强出租车管理,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整治乱停乱靠、随意掉头、随意上下乘客等违规现象。

  (5)清除道路两侧垃圾,铲除道路两侧杂草,对公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补齐行道树木,清理行道树上的铁丝、牌匾、乱拉乱挂等杂物,创建公路沿线环境文明风景线。

  (6)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畅通。依法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清除非法广告牌,拆除公路沿线的残墙断壁、违法建筑,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碾。

  (7)加快公路建设进度,正在施工的地段要提供通行便道,对省道、县道20米内村社道路进行硬化。已经完成重建任务的村,动员和组织村民填坑补凹,清除路障,保持路面平整;没有完成重建任务的村,同步整修公路,重点整治在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堆建筑材料等问题。

  (二)整治市场秩序。

  (1)对县城街道乱摆摊点、沿街叫卖现象以及公路沿线7个集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工商局、市管办、执法局、商务局要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重点整治乱设乱摆、占道经商、乱开门店和流动摊点等问题。

  (2)重点对省道205线、219线和支伏路沿线最易出现占道经营的城关、小川、红川、毛坝、沙坝、纸坊、抛沙等7个集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3)规范市场管理,已经建有市场的集市,加强管理,重点整治跨门槛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规行为,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对经营者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教育广大个体经营者遵章守法、文明经营,共同构建宽松和谐的市场交易环境。

  (4)没有经营场地和经营场地不足的,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划定区域、规范管理、引摊进场,对市场内私搭乱建的违章经营设施进行及时清理和拆除,及时制止市场内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现象,对市场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整洁。

  (5)加快市场建设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建设一批功能齐备、交易规范、布局合理、辐射面广的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蔬菜、瓜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发展乡村粮油超市与连锁店,解决无交易场所的问题。

  (三)整治环境卫生。

  (1)以城区和省道205线、219线及支伏路等主干公路9乡镇40个重点村为重点,规范垃圾收运处理,重点治理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以及辖区公路、河道、桥梁周边,住宅小区、村庄口、房前屋后、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加强临街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要求沿街门店及住户将垃圾袋装、桶装,统一按时放置到垃圾车上,垃圾车准时按清运路线和区域清收城区主街道零散垃圾,保持该区域卫生整洁。加强城区已开放的6处公厕维护管理,确定专人清扫卫生,清理垃圾,清除异味,保持干净卫生。

  (2)及时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清理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等杂物,拆除城区、乡村乱搭乱建和搬迁遗留的残墙断壁,清除绿地中的垃圾、废弃物和垃圾桶、果皮箱垃圾。环卫工人每天必须在早上6:30前定时按路段、按区域进行清扫。加强城区洒水防尘工作,洒水车要按规定、按路段、按季节、按时间洒水防尘,减少二次污染。加强垃圾场管理,做到各类垃圾的焚烧、灭蝇、灭鼠、填埋等无害化处理。城区以外的乡镇,要组织发动群众对乡镇驻地、集镇、辖区内过往公路定期清理杂物,清理垃圾,提高小城镇品味。

  (3)建设局、工商局、文化局、爱卫办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城市广场、文化娱乐场所、店铺等商服网点,以及企业、机关单位的环境卫生。爱卫办全面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三包”责任制,严禁门里开店门外摆摊行为,清除墙壁、地面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的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小广告、拖把等杂物,墙面、地面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同时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形成定期检查机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处罚措施。教育局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中小学校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有卫生宣传栏,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并且要定期集中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文体局负责对城区内娱乐场所、网吧、公园的管理和文化广场、体育广场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县旅游局负责做好全县各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保洁工作。

  (4)加强食品卫生环境整治。由卫生局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等部门配合,加强对“五小”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达到卫生标准的门店要巩固提高,对设施不全、卫生状况差的门店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个别无证经营或硬件设施不达标的“五小”门店坚决关闭。加强对饮食摊点的监督管理,彻底清理取缔露天烤肉、烧烤等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流动饮食摊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5)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由环保局负责重点对列入今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20个村进行综合治理。爱卫办在全县14个乡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建成卫生厕所4000座,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村容村貌。

  (6)强化建筑施工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等问题。由建设局牵头,环保局、执法局、公路沿线乡镇配合,强化建筑施工管理,规范建筑材料和垃圾运输管理。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要配备环卫设施,设置满足群众需要的垃圾收集容器,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进行清扫保洁,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环境卫生。环保局要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管,严格监管噪音、“三废”排放和其他污染环境的行为,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等问题。

  (7)加强基础设施维护,做好城区路灯的维修管护,建设局、河东区管委会要及时更换设施、灯管、线路等。做好排水管(渠)道的疏通、清淤,更换下水井盖、水篦子等,铺设、更换人行道地板砖,保证路灯、人行道、排水井、井盖等设施完好,适当增设公共厕所、果皮箱等公共卫生设施。

  (8)建设局、城市执法局、运管局要负责规范户外广告和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电子显示牌、实物造型等户外的管理。清洁城市景观,公交车体、客运站点及其它公共设施,粉刷楼体,保持市容整洁美观,全力构筑“布局合理、设置有序、公益性强、内容丰富、品位高雅”的城市户外广告体系。

  (9)各乡镇、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特别是公路沿线乡镇,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和群众对乡镇街道、市场、村庄周围、路旁、河道、沿坡等区域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确定垃圾填埋点,及时清运垃圾,并实行掩埋。清理墙壁上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要对村庄院落“三堆”进行彻底清理,保持庭院、畜圈干净整洁。

  (10)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和卫生清扫日活动,坚持每周星期五下午4:00--6:00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上街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四)建设文明长廊。

  (1)以创建文明生态村、文明乡镇、文明县城为载体,在全县城乡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平安大道”、“文明通道”、“绿色通道”、“文明公路线”、“文明旅游线”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在文明长廊沿线9乡镇40个重点村广泛开展 “五村”创建活动,即村村达到“五好”(有个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机制、好制度);村村实现“五通”(通车、通电、通水、通邮、通电话);村村实现“五化”(道路硬化、村容净化、庭院美化、四旁绿化、居室亮化);村村达到“五有”(有广播电视室、文化图书室、科技室、卫生室、体育室);村村达到“五改”(农户改炕、改厨、改水、改厕、改圈)。改善旧习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力争年内使长廊沿线9乡镇中的每个乡镇创建1--2个达到“五村”标准的生态文明典型示范村,并形成各自特色,在全县乃至全市产生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性。在抓好五村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来抓,长廊沿线各乡镇要全面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授星挂牌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要从一家一户抓起,从典型示范户抓起,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把思想教育同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紧密结合起来,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长廊沿线各乡镇70%农户达到“十星级文明户”,90%的乡镇、村建成省、市、县“文明乡镇”、“文明村”。由点到面、由线联网、整体推进,形成美化、绿化、净化、亮化的市容市貌和村容村貌。

  (3)大力推行新型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制定村民公约、市民守则,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城乡居民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日-4月15日)。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各层次的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发动。要召开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动员大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各乡镇、各单位、省市驻成单位、村社、社区、企业、学校等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干部、群众、学生等各阶层人士宣传开展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进行广泛动员。二是各乡镇、执法主体部门向全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和《致全县人民的一份公开信》,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这项活动中,营造开展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三是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省市驻成单位要根据市县《安排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分阶段整治工作重点,明确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各工作组要在4月15号前将本乡镇、相关部门及各工作组开展整治活动方案上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9月16日)。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各工作组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分工负责、联合行动、团结协作,认真抓好落实,彻底解决交通秩序、市场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各工作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促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9月17日-12月17日)。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各工作组要常抓不懈,加大工作力度,对集中整治阶段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出来的难点问题,要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挖掘根源,通过采取召开现场会、典型宣传、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方式,交流经验,鞭策后进,强化措施,集中攻坚,提高整治实效,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8日-2017年2月28日)。

  要长期巩固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建章定制,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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