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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设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规划》,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某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以“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以90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重点,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不断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生态人文环境,提升旅游产品,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做到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使旅游产业成为我市脱贫致富的朝阳产业。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5-2016年)
到2016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年均增收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个百分点以上。平均每年提供600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到2016年,围绕十大产品体系,建设10个旅游扶贫示范引领项目,40个重点旅游扶贫镇,300个旅游扶贫示范点。通过培育一批美誉度高的旅游产品及项目带动的综合产业区,初步形成旅游扶贫产业格局。
(二)远期目标(2017-2020年)
到2020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万元以上,年均增收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个百分点以上,平均每年提供800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到2020年,建成30个旅游扶贫示范引领项目,100个重点旅游扶贫镇,1000个旅游扶贫示范点(项目)。构建成以核心项目引领、重点项目支撑、示范点全面发展为坚实基础的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
(三)行动计划
根据以上目标,每年度制订当年旅游扶贫行动计划,推进旅游扶贫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建设旅游大项目带动就业扶贫。着力推进3a级以上景区、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三星级以上酒店及大型观光农林业等旅游项目建设,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
(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扶贫。按照我市乡村旅游资源的不同类型和分布情况,充分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风情和地形地貌特点,深入开发农村古村古镇旅游资源,按规划、有计划地引导乡村旅游发展传统农家乐、休闲农庄、景区依托、民俗风情、品牌餐饮、乡村酒店、古村聚落等不同模式,使农民不仅可以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而且用好用足生产资源和相关资源,提高资源的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成为企业经营主体,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通过旅游资源入股、投工投劳等运作模式带动创收扶贫。采取公司+农户(贫困户)、能人带农户(贫困户),能人吸纳或租赁贫困户山林、果园、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料、资源合作参股,共同建设等形式。由政府规划,企业或能人牵头,市场化运作。引导、鼓励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能人进行开发建设,根据需要吸纳或租赁贫困户的部分果园、鱼塘、山林、土地等生产资源作价参股,经营业主返聘贫困户家中劳动力在经济实体中从事管理和生产。拓宽贫困户增收致富的渠道。
(四)大力开发和发展旅游商品带动造血扶贫。充分挖掘我市特有的客家饮食文化和手工技艺,利用丰富的农副产品和竹木、地矿等资源,采用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展旅游食品和旅游手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促进农副产品增产扩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如,充分整合赣南脐橙、南安板鸭、大余芋荷、信丰萝卜干、石城莲子、崇义酸枣糕、宁都肉丸、兴国鱼丝、会昌豆腐干等特色旅游食品,包装提升三僚罗盘、石城砚、黄梅(石壶)、藤编等特色手工艺品档次,形成相对统一的品牌形象对外宣传推广和销售。积极开辟旅游商品电子商务,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旅游商品销售,以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做到网店与实体店销售齐头并进,不断扩大网上购买的比例,提升我市旅游商品流通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4月底前)
对各县(市、区)特别是11个贫困县的90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旅游资源、农业特色、民俗文化、手工艺品、基础条件等不同情况,列出相应的建设计划,并选择一批具有特色的镇村进行旅游扶贫试点。4月底前将调查摸底表和建设计划报至市旅发委。
(二)试点建设阶段(2015年5月―2016年12月)
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结合《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规划》布局,在选出的试点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完善示范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制定扶贫村发展旅游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组织旅游专家入村进行诊断式指导培训;协助培育1-2个特色观光农业项目;扶持1-3家乡村旅游经营户(家庭旅馆、a级乡村旅游点、农家餐菜馆、民俗体验馆等);引进一个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成立旅游合作社或帮助村里建立旅游经营管理模式和队伍;成立农民表演队并培育一台民俗演出;开展村民旅游业务培训和文明礼貌教育;制定乡村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制作发布宣传品或网页,帮助开拓市场;策划一个乡村节庆活动。针对扶贫村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开展扶贫项目,精准施力,因地制宜,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7年1月―2020年11月)
总结前期试点建设取得的成效,制定和实施二期建设计划,把行之有效的旅游扶贫方法模式向全市推广。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对旅游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旅游扶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政策保障
(一)用地保障政策。将旅游项目列为我市重点发展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用以支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在承包农户自愿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有偿流转使用农用地,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鼓励支持经营业主依法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乡村旅游开发。
(二)金融信贷政策。鼓励经营业主通过银行贷款建设农家旅馆。对评定后的三星级以上农家旅馆,项目建设银行贷款20万元以上且银行贷款利息已经发生的,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市县两级贷款贴息扶持(具体计算办法按实际贷款额及银行利率为准),贴息期从评定年起算,最长不超过三年(项目贷款合同期不足三年的,以贷款合同期限为准)。
(三)对口帮扶政策。凡2015年后新评为且要享受政府奖补的国家3a级以上景区、省级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旅游产品生产加工等企业,安排吸纳贫困人员的就业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总员工的15%。
(四)奖励支持政策。对新评定的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品牌,按市里有关政策兑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性质,整合部门的资源、政策、资金,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统筹一致推进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发委)负责做好旅游扶贫日常工作及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赣市发[2015]6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的支持帮助,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尽可能争取多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
(三)形成推进合力。市县乡三级要积极整合和吸纳社会力量开展旅游扶贫。旅游企业开展“一帮一”对口帮扶,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旅游扶贫志愿者服务,真正把旅游扶贫工作引向深入,形成全行业全社会扶贫氛围,如期实现旅游扶贫工作目标。市旅发委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在全市旅游系统形成扶贫济困的正能量。
(四)狠抓工作落实。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每年的旅游扶贫工作行动计划,对年度工作目标要建立倒排推进工作时间表,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目标考核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要把项目扶贫作为第一要务,在资源利用,企业用工安排上,首先考虑贫困户利益,充分发挥旅游项目的扶贫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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