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

时间:2024-08-19 22:25:27 智聪 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精选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精选5篇)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 1

  一、资助范围、对象、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公办教师: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在岗并坚持工作在一线的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夫妻或未婚子女因得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特别贫困,除住院及外出治疗期间外仍坚持工作的;(有医院诊断证明和病例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因遭受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有消防、保险、居委会、交警队等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丧偶的单身家庭有未成年子女上大学,且至少有一方老人无固定收入需独自赡养而导致家庭特别贫困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十年来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并且近三年来获得过教师节大会表彰,家庭成员中只本人有收入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和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以上资助条件均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家庭贫困教师作为资助前提。资助名额是个人申请后由学校推荐,再根据家庭贫困程度来产生的,以确保能把资金用到最需要的贫困教师家庭中。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

  二、资助程序

  (一)公开宣传。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政策,公开资助条件(包括资助的条件、资助的名额、资助的申请、审核、监督等)。

  (二)学校初审。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学校收到教师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申请表必须有校长签字,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三)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典型贫困教师的文字材料或影像资料、疾病证明、困难证明、灾害证明等)报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经复审后,在教育体育局及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财料报上级部门复核(纸质及电子文档),最后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确定并公布最终受资助教师名单后,将每位受资助教师应得的资助资金直接划拨至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收到资助资金后,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

  (五)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励耕计划”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

  三、资金管理

  (一)“励耕计划”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或拖延支付,不得利用资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以确保资金安全。

  (二)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励耕计划”专账,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不得与其它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三)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实施“励耕计划”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县受资助教师评定的公正性及资金的专款专用负全责。

  四、监督检查

  (一)教育体育局审计督查室要全程监管,具体操作规程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二)在“励耕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将取消该申请人三年晋职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一律暂停励耕计划在该校的执行。

  (三)县“励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要严格按资助条件确定受助教师,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运行,确保资助款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五、组织保障

  成立县教育体育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平稳、有序开展。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 2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对我区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的顺利实施,区教育局成立“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相关股室协助完成。派驻组和局督查室全程监督本次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人事股负责核查资助对象的身份。

  二、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一)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区级)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三)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它岗位教师;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三、资助标准

  励耕计划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一般资助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标准为2-5万元。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2—3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4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5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

  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四)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五)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工作程序

  1、政策宣传。各学校(园)要制定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宣传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资助范围、对象、标准,申请程序等人人皆知。

  2、资助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应向所在学校评审推荐小组提供申请资料:①申请表(附件一)原件;②损失认定材料(医疗发票、事故鉴定等)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家庭成员);⑤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学校推荐小组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交由评议小组开展评议。

  3、校内评审。学校评议小组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教师进行公开评议,初步确定受助名单并提交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审核通过后,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名单不得涉及教师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附件2)。

  4、资料上报。各学校(园)在公示完成后要将受助教师的.申请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人一档)交至中心校(其中申请表、损失材料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省+市+区+学校名称+教师名”一并上报中心校),中心校收齐后统一上报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所有原件查看后当场返还),高中自行上报。

  5、资格审查。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对上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拟资助对象。由派驻组、局督查室核查拟受助对象是否有违规违纪记录,由人事股对拟资助教师进行身份审查。

  6、资金发放。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各省级部门报送的材料组织终审,审核完成后在基金会网站上公示终审结果。公示无误后将确定的重点资助教师名单向各省反馈,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受助教师拨付资金。

  7、档案整理。各学校(园)要建立受资助教师档案,按照上级文件、工作方案、个人申请表、损失材料、评审公示原件及影像资料、各类表册等顺序整理档案,以备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检查。

  六、几点要求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各学校(园)成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励耕计划工作推荐小组、评议小组和领导小组,负责资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实施方案的审核、条件的审定、资助对象的核实确认,负责对资助对象情况的公示和上报等工作。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2、提高认识,规范实施。资助项目涉及人数多,资金额度大,教师关注度高,各校要认清当前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严格组织实施,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严格程序、精准落实。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切实把好审核关,确保工作程序规范,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资助对象符合条件。

  4、要注重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适时处理上访问题,加强过程公开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不良现象发生。如个别学校无家庭经济困难教师或不能及时处理上访问题,区局将收回指标,重新分配。

  5、各学校(园)按照规定程序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各中心校按时上报相关材料。7月26日前上报资料;8月2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受助教师典型材料,未按时上报的取消本次资助项目。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 3

  为落实2024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做好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工作,制定《临江市2024年度“励耕计划”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励耕计划”,对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实行资助,解决优秀教师生活困难,激励一线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水平,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资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三、资助标准

  “励耕计划”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今年我市分配计划名额8名。一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万元。

  四、评选标准

  1.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2.一线教师优先;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优先;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优先;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优先;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3.家庭成员2人以上在教育系统工作只能由1人申报参评。

  五、评选程序

  1.初评(7月2日—7月5日)

  各校不设名额,符合条件教师自愿申报。教师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工会出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本人或家庭成员病历材料、学校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及其他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召开初评会议审议。

  2.复评(7月8日—7月10日)

  学校初评通过后将材料上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组织各校代表召开评审会议,市教育局党建工作办公室全程监督,逐一评议、核实佐证材料,以投票方式评出拟资助人选。

  3.终评(7月11日—7月12日)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评审会议评出的拟资助人选上报局党组会终审,最终确定拟资助人选。

  4.公示(7月15日—7月19日)

  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临江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将资助金直接汇入教师本人姓名银行卡,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组织教师签收。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工作程序。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注意资料收集与留存。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工作档案及影像资料,同时注意搜集典型案例材料,以备检查评估。

  3.材料报送。请各校与7月5日将学校初审会议记录、申请书、申请表、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家属病历材料(第1、2页和报销发票)按规定时间汇总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7月5日早8:30—晚4:3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 4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要求,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继续开展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现就做好“励耕计划”教师资助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各县(市、区)资助名额方案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2024年安排我省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额2004人,其中可按照不超过4%的比例推荐重点资助对象。请各地登录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系统具体查看分配名额,登录方式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名额查看。2024年6月底,各市、县级管理员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查看分配名额,有问题及时反馈。

  (二)线上申报。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于8月15日前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上报名单。

  (三)资金拨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确定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资助名单后,直接将资金拨付至教师个人账户,请各地及时通知教师查收,有问题及时反馈。

  (四)总结自评。2024年12月15日前,请各地报送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总结、绩效自评、典型案例(报送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高站位部署开展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提早谋划,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申报系统各级管理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上下协调沟通,及早完成教师申报、审核公示、信息报送等工作,为争取追加名额赢得时间。要坚决避免因迟报、漏报、不报教师信息,导致重点资助对象被降级资助的情况发生。同时要认真审核填报数据信息后,确保无误后提交上级管理员,避免数据反复修改的'情况发生。

  (二)高标准落实工作指南。请各地详细阅读工作指南,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特别要注意教师申请原则为隔年申请,即:去年已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今年不得申请,请各地做好审核把关)。项目执行过程中,各地务必要注意留存各环节工作档案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确保流程规范、材料报送及时、效益明显、社会满意度较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适时针对师生、学校开展满意度调查。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 5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滋蕙计划、励耕计划”资助工作,现做相关方案如下:

  一、滋蕙计划

  (一)资助金额、人数、标准

  滋蕙计划资助安龙县学籍2024年考取全日制正式学籍本专科学生,资助金额共11.2万元,资助人数共180人,其中:省内学生136人,资助标准为500元/人,资助金额6.8万元;省外学生44人,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资助金额4.4万元。

  (二)资助对象

  安龙一中、安龙四中、加油书院、普坪高中、安龙职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下列学生: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工作程序

  1.政策宣传。各普通高中学校、职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学校和班级QQ群、微信群等加强政策宣传,让所有高三毕业班学生知晓该项资助政策。

  2.申报应交材料。(1)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0);(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4)学生贵州省内办理的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 (5)资助申请书;(6)贫困印证资料。

  3.评审公示。学校收集完成学生申报资料后,组织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上报县教育局。

  4.资料上报。请各校于8月16日前将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及学生申报资料(纸质资料)上报县教育局资助股曹红丽老师处。

  二、励耕计划

  (一)资助人数、标准

  励耕计划资助安龙县家庭经济困难教师17人,资助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一般资助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5万元。

  (二)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资助对象为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三)工作程序

  1.政策宣传。县内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微信及QQ工作群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资助政策人人知晓,确保符合条件的师生按时申报资助。

  2.申报应交材料。(1)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2)教师书面申请(须真实客观反应困难原因和家庭情况);(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证明教师身份有效材料;(4)教师职称证或职称文件复印件;(5)教师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复印件;(6)身份证复印件;(7)家庭困难佐证材料: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证明材料;本人(或本人家属,家属应为配偶、子女或教师本人负有赡养责任父母)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发票及用药清单复印件;(8)申报励耕计划资助项目困难教师情况登记表。

  (四)申报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在8月6日前将申报资料交到安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郭毅教师处,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审公示

  县教育局收集教师申报资料后,组织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对申报资助的教师资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拟推荐的教师名单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到县教育局资助办郭毅在系统上完成资助名单上报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县内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资助政策人人知晓,确保符合条件的师生按时申报相关资助,若因学校(园)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学生不知晓政策未能申请资助的,由涉及的学校(园)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扣分依据。

  四、联系方式

  滋蕙计划联系人:,联系电话:

  励耕计划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益金励耕计划实施方案参考】相关文章:

学生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参考10-07

校车实施方案参考10-08

实施方案要素参考10-08

epc实施方案参考10-08

对标实施方案参考10-08

特色教育实施方案参考10-08

红歌会实施方案参考10-08

教研活动实施方案参考10-08

道德讲堂的实施方案参考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