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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 活动宗旨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竭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活动名称
轮台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与发展”,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围绕这主题确定了自治区的年主题是:“科学消费·和谐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动员布置3·15活动,公布XX年十大投诉案件。
(二)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大造声势,震慑不法分子,鼓舞人心。
(三)举行3·15纪念大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名优企业展示活动,设置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台,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尤其要面向农村,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一会两站”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咨询和投诉。
(五)进行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安全等商品和服务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经营活动。同时,各消协分会及投诉站要做好受理调解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的工作。
五、总体安排
本次活动历时一个月(3月1日-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2日)
1、3月2日,3·15活动领导小组召开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3·15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宣读XX年“科学消费·和谐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公布XX年我县消费投诉十大案件。县消费者协会在新闻发布会后要及时将开会情况、公布的投诉案件报自治州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消协、各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科学消费·和谐发展”系列咨询单行宣传材料和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协职能以及《自治区<消法>实施办法》(维、汉两种文字)等相关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第二阶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纪念活动及受理投诉、申诉、举报、咨询服务阶段(3月13日——3月16日)
1、3月13日,县消协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2、3月15日,召开消费者协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业参加的“科学消费·和谐发展”为主题的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届时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大会议程:1)轮台县政府领导讲话;2)轮台县消费者协会领导讲话;3)向XX年度优秀消费者投诉站颁奖,获奖代表发言;4)向“XX年度新设立的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授牌;5)公布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的种类、数量及标值。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宣布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始。各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现场报道。
3、3月15—16日,轮台县各行政职能部门、消协及重点企业联合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内容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受理申诉举报,曝光假冒伪劣商品以及组织各诚信单位、产品推荐单位进行产品展示、企业公布信誉承诺等。
4、活动月期间,全县工商、质检、药监、卫生、经贸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各自工作重点和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商品和服务领域的集中检查。同时,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开展好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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