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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镇第三季度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街)、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我镇第三季度“人见人检、全程服务”工作,努力推动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八月十六日开始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服务活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人见人检、全程服务”,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结合当前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点带面,着力解决早孕发现率和孕情掌握率低、性别比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四大突出问题,强化计划生育孕环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指标,提升工作水平,迎接省、市、县年终检查。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第三季度“人见人检”,提高孕情检出率和早孕发现率。
1、做好常住育妇孕环检工作。继续由服务所医生下村,按各村孕环检日在村室,是环检且有环对象的可以用B超进行检查,不需再尿检;是尿检对象的(无环和批生待孕人员)必须进行“两检”(本次两检不得跨村进行,当日未到位的一律到计生服务所进行)。
2、狠抓流出重点育妇“两检”。凡是批生待孕对象、二孩符合生育政策对象、脱环对象一律要求返乡到镇计生服务所“两检”,不允许到县设点城市、寄单或到村部进行检查,其它对象可以到县设点城市检查或寄回正规“两检”单。
(二)狠抓“两检”后补救措施的落实和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
1、“两检”后凡脱环对象一律要求补环或皮埋;
2、“两检”后发现政策外怀孕对象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对期内落实手术对象要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三)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各村要把突破“两非”案件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政策内孕情消失、扎后生育、女婴死亡、孕环检不愿见面后又生育的,随时发现,随时介入,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从现在起,凡政策内二孩超14周上报孕情的一律要求落实引产手术,并同时加大追究包保责任人责任。
(四)加大力度,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
本次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原则上按期内期外(20**年1月1日以来)均要完成60%以上,并分别考评,不完成任务绝不收兵。
三、时间安排
1、8月16日—20日(宣传发动阶段)
镇村召开镇村干部会、党组织扩大会、广播会,书写标语,出动宣传车,形成强大宣传氛围。
2、8月21日—9月5日(全面实施阶段)
各地围绕工作任务,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3、9月6日—9月15日(攻坚克难阶段)
以各村(街)工作组为主,计生办人员全力配合,采取超常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一是两检未到位,尤其是外出符合生育二孩对象户、脱环对象户,坚决做到“人见人检”;二是社会抚养费未缴和未完成规定数额的所有对象(包括已起诉法院未执行到位的);三是“两非”案件查处。
四、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和责任。本次集中服务活动仍然实行班子成员联系村,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班子成员联系村人员,包村镇干,村书记同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三集中,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完不成任务绝不收兵。
2、加强督查和调度。集中服务活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街)加强督查和检查,适时对后进村和后进片进行调度,限期完成,对连续两次调度的后进村将通报全镇。
3、严格奖惩。对本次集中整治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本次分值10分,纳入全年计划生育目标考评之中,评出前三名,第一名1个,奖金2000元,第二名3个,奖金1500元,第三名5个,奖金1000元。对本次活动后被评为最后一名的村,其主要负责人党委政府将对其约谈,并限期扭转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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