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16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
各镇民政办:
为了做好应届大学生贫困救助工作,使品学兼优的城乡困难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圆了他们的大学梦,根据省市精神,经民政局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大学生实施一次性资助。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凡持有xx县户籍,今年高考被录取的一﹑二本贫困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享受一次性救助。
1、家庭经济困难,享受2016年一季度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
2、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现役军人家属烈属家庭的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属见义勇为家庭的子女;
4、家庭经济困难,持有1-2级残疾证家庭的子女;
5、学生本人属于孤残儿童的;
6、在校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标准为:一本每人救助3000元,二本每人救助2000元。
三、申报程序
1、由受助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证、孤儿证等证件。
2、经民政局审核后,将救助对象名单在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救助对象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随同户口本或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证、孤儿证等证件,以及本人的申请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民政局筹备资金,集中发放。
四、具体要求
1、在推荐资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资助条件认真核实,确保资助资金用到最需要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2、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出示虚假证明、违规操作,如发现欺骗行为将取消受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4、资助审批工作截止8月10日,8月20日前资助工作全面结束。
各镇民政办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做好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
xx县民政局
2016年1月3日
【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范文03-21
大学生班干部贫困救助申请书04-07
贫困救助申请书12-17
(精选)贫困救助申请书05-30
贫困救助申请书03-27
贫困救助感谢信02-10
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02-08
大病贫困救助申请书03-05
贫困救助申请书范文05-13
精选贫困救助申请书3篇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