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养老金上调细则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1-07 编辑:伟荣‍ 阅读: 手机版

  消息一:

  河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河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总体调整水平按6.7%增加。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充分体现了制度公平、规则公平和社会公平。预计将惠及全省400多万退休人员。

  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15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30、40、50元。

  消息二:

  截至9月底,河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70万人

  记者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截至9月底,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70.55万人,同比增长47.82万人,比年初增加41.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40万人)的102.8%。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待遇,总体增幅6.7%,比国家高出0.2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增幅7%左右,月人均增加157元;机关事业单位增幅6%左右,月人均增加228元。9月底已基本发放到位。

  截至9月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70.56万人,同比增长17.98万人,比年初增加13.52万人。基金收入236.11亿元,支出188.76亿元,累计结余488.40亿元,其中统筹基金299.99亿元(省本级26.08亿元、市县273.91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188.41亿元(省本级23.53亿元、市县165.88亿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工作进展顺利,除承德、唐山、廊坊、保定市所属县和定州市正在进行人员、机构整合外,所有设区市本级及其他设区市所属县和辛集市全部完成人员、机构整合工作。目前正在指导各市开展2017年缴费工作。

  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工作,8月18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方案,10月8日省人社厅会同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实施细则,正在对市、县集中培训,同步组织实施。

  失业保险参保年度计划513万人,截至9月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16.14万人,同比增加5.65万人,比年初增加5.16万人,完成计划的255.4%。

  基金征缴收入25.91亿元,完成计划(31.23亿元)的83.0%,同比减少3.09亿元,降幅10.7%。失业保险征缴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0%,职工费率不变,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1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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