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生育权

来源:实时热点 时间:2017-11-26 编辑:1013‍ 阅读: 手机版

  “它改变了人们对自身和人类最亲密关系的理解。它影响着城市的建造和经济的变革。它甚至改变了人们成长与成年的方式,也同样改变了人类老去甚至去世的方式。”

  它是单身潮。这段话出自纽约大学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所著的《单身社会》一书。单身潮是美国自婴儿潮以来最大的社会变革,并引发全新的生活方式。

  刚刚过去的11月11日,在电商将它变成购物狂欢日之前,它被网友赋予了“单身节”的涵义。据民政部统计,全国独居人口从199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14.6%。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30岁及以上未婚女性比例比10年前增加近两倍。

  不得不承认,相比男性,单身女性往往负重更多——她们一面扛着经济精神独立、自主意识提升的大旗,一面作为统计学意义上的“少数群”遭遇社会观念和制度层面的壁垒。

  而对于单身妈妈来说,来时之路尤其艰辛: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环境的歧视与忽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法规禁区……

  单身女性能否在被保护的环境下生育、养育第二代?她们还在等待答案。

  “自由选择权在谁手里”

  十二三岁时,梁曦薇把所有的童年愿望写在一个记事本上。最上面的第一条就是:我要在20岁之前做妈妈。

  发现自己怀孕时,她还不到19岁。是意外,但她迅速做出决定:“怎么样也要生下来。”男朋友只比她大一岁,反复犹豫几次终劝她打胎。正值感情倦怠期,吵来吵去她干脆提了分手:“孩子我自己搞定。”

  没有告诉父母,她去投奔了在深圳读书的表姐。孕期准备、生产过程、法律政策、胎教……待产的日子里,她在图书馆把空缺的知识全部补了回来。

  怀孕七个月时,梁曦薇的母亲才发现,当场开始哭,父亲则让她第二天就去医院堕胎。梁曦薇难过,却没有妥协,这成了她至今从未后悔的选择。“我觉得(儿子)是上天给我的,我也一直很为我儿子自豪。”说起来,她眼里都亮着光。

  九儿出生后十个月零六天,突然扶着椅子迈出了蹒跚一步,玲姑娘瞬间就在朋友圈发布了这一“历史性记录”,幸福感满溢。

  27岁之前,她压根没想过结婚,也没想过生孩子。作为一家青年旅社的老板娘,玲姑娘交了许多朋友,活得自由自在。托朋友们的福,干儿子干女儿倒是一大堆,“九儿”完全是顺下来的排名。

  孩子的父亲在知道她怀孕之前,就有了分手的想法,玲姑娘成了“被甩”的那个。生下九儿是她主动的选择,“可能是因为老了。”说这话时,她哈哈大笑,一对圆形大耳环跟着在黑直的长发中乱晃。

  她带着孩子去四季如春的云南重新开始生活。如今旅游淡季,她就背着儿子四处走访朋友,每天拍照在朋友圈发“带着九儿看世界”的照片。

  在一个活动现场,马户对着玲姑娘臂弯里的九儿左看右看,忍不住感叹好几遍:“太可爱了!”她今年26岁,“路上碰见一个可爱的小孩儿就想上去打个招呼”。旁人夸她抱孩子的姿势娴熟,她回:“因为经常抱……见个孩子就想抱抱。”

  由于女同性恋的身份,马户没法结婚,也没有孩子。她和玲姑娘因《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政策调查报告》而结识,报告由三个本土机构组成的“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发布,她们都是被访谈案例。

  这份报告中“单身女性”的定义主要参考国家法律政策中的规定,指“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成年女性。报告采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文献研究等方式,历时半年完成,其中在线问卷调查(2801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在支持单身女性生育这个问题上,持同意态度的女性比例是男性的两倍以上。

  李英是不婚主义者。在她看来,“不结婚就不能生小孩”的观点是一种歧视:“我不一定生,但不代表你就能不让我生。这不是我生或者不生的问题,而是自由选择权在谁的手里。我要的是这个权利。”

  已是14岁男孩母亲的梁曦薇态度则更审慎。考虑到可能有生育时任性、生完了又不负责任的单身妈妈,社会又缺乏有效的儿童保护机制,她忧心忡忡:“总归小孩是无辜的,每个决定都会影响小孩的未来……”

  “我愿意交罚款,可想交都交不上”

  为给儿子办户口,梁曦薇奔波了五年,总结出四个字:有血有泪。

  一般程序中,已婚妇女怀孕后领取“准生证”,生产后到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凭借医院的《出生医学记录》和父母双方身份证领取《出生医学》。公安部门再根据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为孩子办理户口。如果是计划外生育,办户口之前还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这一切顺理成章的前提是“已婚”。单身女性怎么办?梁曦薇翻遍法律法规也没找到答案。孕期中,她只得托朋友在家乡广州找到一位妇科主任,帮她产检和接生,算是绕过了“准生证”。

  孩子出生后,她很努力赚钱:“如果这个惩罚(社会抚养费)是我和我儿子可以堂堂正正做人的前提,我愿意交罚款。”可是,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前提是“已婚的计划外生育”。

  她又托了人问,答复说父母双方至少各罚八九万(社会抚养费)。梁曦薇和孩子的爸爸早都彻底断了联系。她问,如果一共18万,能不能这钱都我来交?

  不行。

  “(问我)你不知道人家是谁你跟人家睡?你跟他在哪里睡的你不知道?那你怎么跟人家睡的啊……反正态度好像就是,我没有歧视你孩子啊,我歧视的是你啊。”回忆起来,梁曦薇不无自嘲地笑起来,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

  孩子五岁时,她急得都快魔怔了,知道有人和“街道办”仨字搭边的都想抓住问怎么办。四处求,终于有人愿意帮忙,前提是要有《出生医学证明》。梁曦薇的户籍和分娩医院在广州的两个不同区,结果两边的妇幼保健院都称无法出具证明,“让我到公安局去问,让我去报警,(说)父亲一栏不能填空白啊,(孩子)不可能没有爸啊。”

  暗地里她想过找人“冒充”,可“父亲”身份牵涉太多,她考虑再三又作罢了。没办法,又再次求人、托人,直到2007年,在缴纳了6万多元社会抚养费,并去司法鉴定所做了一轮亲子鉴定后,孩子的户口终于赶在上小学前办了下来。

  和梁曦薇比起来,玲姑娘幸运一些。

  她赶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孕检没有托人,拿着病历本直接去了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没有遇到障碍。

  办理孩子户口时,她辗转联系到家乡湖北的户籍警,得知2014年有未婚妈妈为孩子成功办户口的先例,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是湖北省内的,否则就需要亲子鉴定。

  2013年底,《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玲姑娘决定回老家生。

  孩子满月时,她亲自去办了户口。“很快就拿到了。”玲姑娘觉得,自己是众多单身妈妈中运气最好的一个。

  2016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在律师燕文薪看来,理论上,国家的这一规定解决了户籍制度与社会抚养费之间挂钩的问题。但这种脱钩,也在某种程度意味着社会抚养费丧失“强制力”。

  前述《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政策调查报告》指出,实际执行中,新生儿办理户口仍然常常面临困境。此外,生育女性需要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对单身妈妈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

  中国人口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解释说,社会抚养费相关的法规、政策都是建立在“已婚夫妇超生”的前提之上,单身女性生育由于实践中数量较少,并无明确规定。“这个问题确实值得讨论。”

  比如像梁曦薇这样未婚生育的母亲可能要面对缴纳高额抚养费的问题,甚至是“想缴都没资格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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