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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参考范文
导语: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审计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领导下,区审计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依法对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统计局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管理情况,2012—20**年长寿区彩票公益金、2013—20**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20**年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12个单位18位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69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审计。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管理审计情况
20**年全区实现财政收入729,115.00万元,同比增长1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126.00万元,增长15.31%,完成预算的105.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789.00万元,增长8.19%,完成预算的100.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实现财政支出965,089.00万元,增长8.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61.00万元,增长8.42%,完成预算的94.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7,328.00万元,增长7.81%,完成预算的95.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审计结果表明:20**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超额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年初收入预算及调整预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公开年度区级预算的基础上,实现了30个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年新增103个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占预算单位的70%,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提高到38.96%。三是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结算率比上年提高3.81个百分点。四是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到位率达到69.97%,较上年提高50.18个百分点。五是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控债化债成效明显。
审计发现在税费征缴、预算分配、资金管理使用、国资管理、政府采购审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加强的问题。
(一)税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1.征管不严造成税收流失355.00万元。一是23户企业未向地税局申报缴纳税款附加76.00万元。二是4户企业少缴税款201.00万元。三是光兰驾校长寿考试训练场等5所驾校2013年、20**年瞒报营业收入,涉嫌偷税近80万元。
2.未按期征收税款和非税收入11,203.00万元。乐至置业公司、正能建工等3户企业未按期缴纳税款8,996.00万元,区残联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0.00万元,区矿管办少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00万元。国有资产转让出租收入1,683.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
(二)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不及时。
1.预算下达不及时。一般公共预算中有50,68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99.00万元政府性基金,未按规定在接到上级文件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分别占应下达数的55.01%和22.09%。
2.资金拨付不及时。第4季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148.00万元,占全年拨款的35.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8,177.00万元,占45.42%,分别滞后时间进度10.l1个和20.42个百分点;对下级财政拨款23,639.00万元,占应下拨款的26.47%,滞后进度48.53个百分点。到年末仍欠拨17个街镇项目建设资金6,956.00万元。
(三)财政结余结转规模大,统筹使用不够。
截至20**年末,区本级财政结余结转68,11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029.00万元,占47.02%;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36,085.00万元,占52.98%。从形成年度看,20**年形成56,157.00万元,占82.45.%;2013年形成6,785.00万元,占9.96%;2012年及以前形成5,172.00万元,占7.59%。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达24,620万元。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量大。审计抽查了区环保局等10个部门20**年末结余结转资金79,229.00万元。其中,20**年当年形成41,829.00万元,占52.80%。2013年形成19,330.00万元,占24.40%。2012年及以前形成18,070.00万元,占22.80%。结余结转总额中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3,760.00万元。
区财政局未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进度实现预算支出及预算目标,也未对可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进行清理并编制统筹使用预算方案,重新安排使用,造成预算资金大量长期闲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
审计发现20**年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17户(不含平台公司),其中有8户企业2013年净利润达2,474.00万元。但20**年度纳入预算的企业仅有1户,收益收缴200.00万元,还有16户企业未纳入预算范围。据调查,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未建立。
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决算草案报表,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81,317.00万元,支出总量550,489.00万元,结转结余30,82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74,618.00万元,支出总量438,533.00万元,结转结余36,08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00.00万元,当年支出200.00万元。
20**年财政决算草案与2015年初向区人代会报告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存在以下差异:
公共预算收支方面。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增加393.00万元,主要是市财政批复上年决算调增结转收入;本级支出增加14,707.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增加286.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减少53.00万元,主要是年终上级补助收入减少了53.00万元;本级支出增加7,012.00万元,主要是根据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将凤城等4个街道办事处列为区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6.00万元;本级年末结转结余减少79万元。
审计发现决算草案编制中主要存在收支不真实的问题。一是20**年末仍有较大额度财政收入滞留在非税专户,未解缴国库纳入本年决算予以反映。二是区级财政多列报支出4,176.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统计局、区文化委等6个部门(单位)20**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审计结果看,各单位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得到较好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管理控制成效十分明显,预算执行整体规范性和刚性约束有所提升,6个部门预算执行结果总体较好。但是,由于少数部门对预算规范管理意识和预算执行的责任意识不强,在部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不够规范、不及时,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
(一)收入征缴不及时2,203.00万元。区残联少征残保金520.00万元,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1,683.00万元缴入专户。
(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普遍较差。6个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8,840.00万元,实际执行8,242.00万元,总体执行率93%。区财政局、区文化委、区科委三部门未完成支出预算,其中:区财政局、区文化委执行率在80%以下;区残联、长寿日报社、区统计局超预算支出,超幅均在10%以上,且存在项目间挤占和无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45万元。区统计局挪用市级网络抽样补助资金31.00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区科委无依据调项使用资金36.00万元,区文化委将村级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78.00万元借给长寿区电影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抽查区公安局等15个部门年终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有3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收入789.00万元,3个部门单位多列报支出10,908.00万元,9个部门单位少列报支出29,665.00万元。
四、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统一部署,从20**年8月起,区审计局对我区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6次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定专职领导和机构统筹推进,将涉及长寿区的稳增长政策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督查考核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效果总体较好。但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审批改革跟进等方面还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截至20**年9月,区水务局2013-20**年度计划的31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尚未开工,37个已开工项目工程进度滞后。
截至2015年3月,区民政局实施的4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未开工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71万元未到位;区农委负责的邻封镇上坪等4个试点村组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和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工程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尚未实施。
截至2015年7月,区发改委实施的凤城街道、葛兰镇4个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项目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凤城街道223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未落实具体人员。重钢(集团)FINEX综合示范钢厂项目,进展缓慢。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推进不及时。区发改委、区建委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市政府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未规划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库。
(二)资金使用政策跟进不及时。
截至20**年底,区环保局未对已实施完成的市级6个大气污染达标治理项目进行验收,导致市级补助资金944.00万元未到位。长寿经开区4个循环化改造项目未实施,造成财政补助资金1,058.00万元闲置。区人社局未及时审核拨付职业培训补助金137.00万元。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效率有待提高。
行政审批存在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不好,少数部门没有将审批权下放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办理审批权限不够,影响审批效率。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系统网络与公安、工商等内部专门网络未联通,在办理审批事项时存在两套系统分别录入业务数据,既造成重复劳动,降低工作效率,又增加了出错机率。
对取消、承接的519项行政审批事项宣传不够好,部分办事群众不知晓,需进一步加强。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对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使用、分配、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截止20**年底,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债余额361,384.00万元,其中:3家银行贷款102,350.00万元,企业发债150,000.00万元,社会融资109,034.00万元。共建成保障房33742套(含廉租房5872套,安置房13071套),251.25万㎡,累计通过租赁补贴、配租房屋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4817户,10473人。其中,20**年新增符合条件住房困难家庭住房982户、2170人。通过审核退出的保障家庭136户、292人。审计发现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住房保障中心公租房等租赁收入257.00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
2.用不实资料获取保障房待遇。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抽查区产权登记中心系统数据和20**年保障对象信息发现,有95户被保障家庭私有房产人均面积标准超过保障资格家庭人均住房上限13㎡标准。
审计采集了区社保缴费基数系统数据和被保障家庭收入数据,运用SQL分析方法筛查,抽查集中申请公租房的5户企业,发现有81户家庭通过虚报收入获取了保障性住房。
3.乐至公司寿城水岸廉租住房、晏家二期公共租赁住房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彩票公益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2-20**年度,全区共筹集彩票公益金3,811.00万元(体彩1,162万元,福彩2,649万元),2011年结余68万元。2012-20**年度支出3,272.00万元,累计结余607万元。资助完成项目536个。在帮扶残疾人、救助困难群众、支持社区服务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使用彩票公益资金220.15万元。区财政局未安排残疾人体育事业资金6.00万元。云集镇政府重复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万元。文化委(原体育局)行政支出挤占彩票公盆金1.15万元,铁人三项赛购买服务项目35.00万元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区民政局、区文化委违规调整公益金建设项目10个,金额166.6万元。
2.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10个街镇敬老院等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晏家社区服务中心设备购置等4个项目未实施,涉及金额303.00万元。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体彩公益金项目评审机制未建立、部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闲置,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年,全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5大类24项专项资金总额22,034.00万元,当年支出20,720.00万元,涉及政策享受对象16.57万人。总体上看,区民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在解决弱势群体困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民营医院涉嫌套取医保基金、民政救助金51万元。调查发现,部分民营医院以到镇街敬老院为五保老人免费体检为幌子,以免费接送、住院包吃住、零自费等优惠条件相引诱,组织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人员到医院住院看病,采取小病大医、扩大检验、挂床住院等过度诊疗、虚假治疗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和民政救助。审计抽查了6个街镇70名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人员20**年的住院情况发现,70人累计住院246次,每人年住院3.5次,平均每人(次)住院为7天(床)。医院结算总费用60.90万元,其中获取医保报销36.00万元,获民政救助金15.00万元。医院免除个人自负费用9.70万元后,医院获利41.50万元。
2.重领、多支补助金l2.04万元。其中7人重复领取优抚金5.30万元,超限额救助伤残军人9人5.17万元,1名五保户死亡3年,其亲属仍持续领取五保金1.28万元,向1名五保户多支付6个月五保金0.29万元。
3.111户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人员领取了低保补助。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分款项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救助专项资金在财政民政街镇环节结存量大、财务核算不规范,财政低保统发系统数据与民政低保基础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
(四)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3-20**年度我区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以下简称粮食补贴资金)总额14,342.00万元,兑付粮食补贴14,327.00万元,其中一般农户14,272.00万元,种粮大户55.00万元。粮食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政策执行及效果方面。一是违规向蔬菜、经果林、畜禽养殖、生态保护、撂荒等非种粮耕地发放粮食补贴1969万元,种粮直补异化为耕地直补。二是由于补贴标准低,该政策对提高种粮积极性、规模种粮和促农增收的作用有限。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审计抽查15街镇发现,部分村(社)干部将集体机动地以个人名义申报套取粮食补贴45.36万元。二是违规将粮食补贴抵扣村(社)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等费用10.46万元。三是27.42万元粮食补贴被违规代领。四是因农户上报的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补贴资金14.00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兑付。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我局依法对69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69个项目的送审金额61,440.00万元,审定金额为57,268.00万元,审减4,172.00万元,审减率为6.79%。总的来看,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程序规定,加强项目前期、施工、验收和预结(决)算管理,严格控制造价,努力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为推动长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审计中仍发现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规直接发包。如林投公司负责建设的桃渡片区渡南一路绿化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直接选取长龙公司承建。
(二)项目施工管理。虚假签证、高估冒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晏家工业园区拓展区与北部新区森林屏障工程,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工作人员虚假签证等。
(三)设计变更未按有关规定报批。如葛兰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及林投公司负责建设的绿化项目等。
(四)部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对项目建设的缺乏有效监管。如公路工程土石方部分,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无地勘和现场收方资料;“两山一带”绿化项目,苗木搬迁只有搬迁数量,无迁往的具体地点和数量,导致对其真实性无法进行核实。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依法对12个单位18名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区级部门单位6个6名,街(镇)6个12名。重点审计了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和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被审计领导干部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任期经济责任目标明确,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依法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总体较好,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但也发现少数单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混乱,决策不当造成损失等问题。如洪湖镇政府机关团购房款事项决策不当,导致支付购房款利息支出损失财政资金43.73万元,白条(借款)顶库97.00万元,采用作废“三联单”并未经审批程序发放民政救济款62.00万元,违规报销0.51万元;区教师进修校违规发教职工培训补助费3.00万元,区教育学会与进修校合署办公并违规发放中小学试卷命题费和阅卷费29.14万元、列支进修校退休人员体检费8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审计决定书并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规范;对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对长龙等5所驾校涉嫌偷税和重庆建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公司)、重庆市建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跟踪审计单位)涉嫌弄虚作假虚增工程造价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审计整改情况
为强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增强监督实效,根据有关规定,区审计局对20**年度审结的117个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117份审计报告中反映的181个问题,有173个问题得到整改,整改率为95.5%;出具审计决定96份,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率达100%。回访结果表明: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效果总体较好。但至回访时止,仍有少数单位的7个问题未得有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一)区经信委2013年工业振兴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我区城市一卡通升级工程至今未实施。
(二)区建委实施的2012-2013年度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有1241户计划未完成,92.00万元危改资金未拨付。
(三)林业局实施的2010-2013年度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荒山荒地造林项目有1000亩未实施;结存滞留退耕还林专项资金790.00万元未支付。
(四)万顺镇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仍有552.84万元未按规定清理处置到位。
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的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建立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收入征缴管理,提高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的效率,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统筹管理。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实现政策的预期目标。对不能实施和项目实施完成结余结存的资金,要及时清理,提出统筹使用方案,重新安排使用,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从近年来审计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配备不足、更换频繁、专业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负责人的职业资格管理,并保持稳定,加强履职培训,提高职业素质和依法理财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部门单位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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